如果是,那跟自己穿越过来,会不会有些联系?
米粥的香气把王诩从发呆中唤醒,掀开了锅盖。
里面橙黄色的米粥让王诩产生了一种熟悉感,舀了一小勺尝尝味道,比意料中的要好很多。
墨怜眨着大眼睛,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米粥吞口水,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鬼禾原来还有这种吃法。
“尝尝?”王诩又舀了一勺,递给墨怜。
墨怜身子一僵,连忙跪伏在地“臣女冒犯!请大帝恕罪。”
王诩微微挑眉“帝没有那么多罪可定给你,抬起头。”
本能的服从王诩命令的语气,僵硬的抬起头,被王诩塞了一嘴的米粥,温热粘糯甘甜的口感让墨怜不禁湿了眼眶。
这个味道,满足了她对于食物的所有期待。
第10章 古人们的仪式感()
第十章古人们的仪式感
古代人的作息时间并不是后世那种早睡早起的概念。
因为粮产量差,除了部分贵族和豪商,剩下大多数人每天都是吃两顿饭,剩下的时间除了必要的劳动工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在睡觉。
因为睡眠是人体热量低下时,身体的一种自然反应。
尤其是生活在气候寒冷的东北地区的孤竹国人,一直到上午九点多钟,气温上升时才陆续起来虽然昨天族人们已经正式拜见过王诩了,但是双方的关系还是处于尴尬期。
所有的族人都远远的不敢靠近王诩,神色唯诺恭敬,小孩子们也都被家长拉在怀里,避免冲撞了王诩。
他们早上的饭食都是自己解决的,大多数人都走近丛林里,摘野果野菜之类的东西充饥,粮食和肉只能是每天晚上才统一分配。
在物质产出并不丰富的时候,财产公有化才是能够团结族人的唯一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看似不人权,但确实人类信用结构最基础的形态。
墨狼手持着工兵铲,挑选了几个年轻力壮的族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森林中,族里剩下的就是一些老弱留下做一些手工活,等着其他人给他们带回来吃的。
所谓的手工活主要是编制草绳和磨石头为主。
磨石头是为了制作武器,石制武器的损耗率高的的可怕,但是在没有青铜和冶铁条件下,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武器。
编草绳不是为了编草鞋草匡之类的东西卖钱,而是把草绳编成草席当成被褥保暖的东西,因为没有锋利的武器能够裁割兽皮,大多数猎物的皮毛都被烧毁了,所以族内保暖的东西都是以草席为主,包括很多房屋的墙壁,都是用厚厚的草席堆砌而成的。
王诩试验了一下草席的质量,发现不只是用茅草当原材料的,还有部分藤条增加了草席的韧性,让草席的密度更密保温性更好。
不得不说,虽然没有科学知识的领导,但是实践永远能够出真知。
感叹之余的王诩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点子,这种草席可以当成捕猎洞的最佳掩盖物,而且还可以制作比较原始的渔网。
虽然不能下海打捞,但是在河里捞鱼还是轻而易举的,王诩记得后世秦皇岛地区的河流资源丰富,海岸线东起山海关金丝河口,西止昌黎县滦河口,加上丰富的地下水资源,还有着小三峡之称的桃林口水库,不但能够灌溉土地,更是能够发展与捕鱼业和养殖业。
以现在这个时间段,这边的河流应该是那种往河里扔一块石头就能砸死一片鱼的那种情况,毕竟这里还是未开发的原生态。
这样能够短期的解决食物问题,等到了迁徙地弄到了海盐后,腌制大量的咸鱼,至少度过这个冬天应该问题不大。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墨怜,跟着她和族内几个老人一起试验了小半天,过程比王诩想象的要困难,主要就是藤条的柔韧性太差,编制太长很容易就断掉。
最后王诩只能退而求其次,该编制藤筐。
可惜的是虽然地处孤竹国,周边却并没有竹子可用。
第一个小藤筐被编制出来的时候,围在周边的族人们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所有人看向王诩的目光充满敬畏。
尽管不知道这个东西能够做些什么,但是从造型上就给她们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感,她们无法想象藤条树枝还有茅草,除了能编制成草席之外,还能够编制其他的东西。
王诩把刚成型的小藤筐递给旁边的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瘦弱的双手高高举着藤筐,然后传递下去。
藤筐经过每一个族人的手,所有人脸上的表情竟然的相似,动作也惊人的同步,像是在举行某一种仪式一般。
这些古人给王诩最大的印象,就是这种仪式感了。
虽然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他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那种虔诚认真的态度都带着一种莫名的仪式感。
而这种仪式感,是王诩这个早就丧失的敬畏心和热忱感的现代人所缺少的。
所谓的仪式感,其实就是把看似苦难琐碎的平常事情,变成一种能够完全投入认真的过程。
这是一种生活态度上的差异。
就好比孤竹族人在苦难中苦苦求生的中依旧坚持着祈祷和祭祀,就是为了能够在苦难中寻找活下去的意义。
仪式感或许被大多人定义成心灵鸡汤一样的东西,但是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暗示,这种自我暗示带有积极向上,意想不到的能量。
就好比当拖着一只巨大的野猪,滚回来几棵直径一米的木材回来的墨狼等人,被全族人迎接欢迎时的仪式,就十分具有视觉冲击性和热血感。
这是一个真正血脉相连的族群!
“感恩大帝赏赐的神兵!护佑我猎取大豕!”墨狼重重的跪在王诩面前,高举工兵铲喊道。
王诩被他身上迎面扑来的血腥气熏得后退一步,看着才一天,就有些卷刃的工兵铲,又看了看那些直径一米的木材和那只少了半个头,血都流干了野猪。
可见墨狼今天的收获,真的不小。
“辛苦了,勇士。”强忍着恶心,王诩学着昨天墨奎的样子,拍了拍墨狼的头。
“感谢大帝恩泽!”墨狼的头重重的磕在地上,嘶吼道,身后其他族人也都跪下拜谢。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挥挥手接下了这份莫名的荣誉“是你们应得的,都起来吧。”
这时一天都没怎么出现的墨奎突然冒了出来,跪在王诩身前恭声道“帝命豕神遣子嗣供养臣民,请帝祭祀豕神之礼!”
王诩微微皱眉,这句话的意思反应过来,这只野猪不是墨狼冒着生命危险猎杀的,而是自己命令天上的野猪神派来送给他们吃的。
可以说是很无脑了,不过看着族人们热忱的目光和憧憬的表情,王诩知道,自己昨晚应该是跟那个野猪神聊过了。
“准。”王诩翻了个白眼。
“请帝割大豕兽首,四肢,焚以祀豕神!”墨奎继续说道。
王诩看了眼那只野猪,应该有三四百斤,但是切开分给所有族人,也就每个人吃三斤而已,根本不够这些骨瘦如柴的族人果腹啊。
而且还有切掉猪头和四肢烧掉祭祀,这不是胡闹吗。
不过看着墨奎老脸满是严肃和认真的模样,王诩眉头再次皱了起来,没有回答,径直走到野猪旁边。
墨奎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眯眼看着王诩的背影。
“我跟大豕神商量过了,以后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不会轻易祭祀它了。”王诩蹲下身子轻笑道,从腰后掏出瑞士军刀,强忍着反胃和恶心,从野猪的下颚开始下刀,将兽皮剥了下来。
解刨学是王诩大学时的一个选修课,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毕竟一个考古从业者,可能会遇见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情,胆量很重要,第二就是要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考古,这样有利于更加客观的辩证唯物。
当时王诩解刨最多的,就是猪了。
锋利的瑞士军刀才是真正的削铁如泥,尽管野猪皮糙肉厚,但是依旧被轻易的割破。
又有来的路上,猪血已经放干了,所以并没有太恶心的画面出现,而且王诩特意避开了下半身直肠部分,他可不想在这种立威的时候,出现喷粪的恶心画面。
一张算是半残连着血肉的野猪皮被王诩花了十几分钟才剥下来。
在这十几分钟里,场面安静到只有刀划破血肉的声音,所有族人都安静如鸡的一言不发。
眼中除了敬畏,就是震撼了。
他们不敢相信这世界上有人能够如此轻易的剥掉野猪的皮,毕竟野猪皮是放在火上烤,都很难烤熟的东西。
“墨怜,去把大锅加起来,其他人去点篝火。”王诩甩了甩手上的残血指挥道。
墨怜回过神,看了眼一言不发的墨奎,起身去准备。
墨狼更是看都没看墨奎一眼,嚎叫一声,带着族人们再次奔向树林。
墨奎看着身边只剩下的几个孩子,脸上的表情渐渐松弛下来,最后变得温和“谢大帝恩泽!”
王诩俯视着墨奎,将瑞士军刀上的血渍擦干“既然我是大帝,那么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你作为大巫,带着族人庆祝就行了。”
墨奎身子猛然一颤,王诩的重瞳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让他不敢与其直视,只能躬下身子咬着牙说道“谨尊帝命!”
王诩笑了笑,向着石屋走去。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又看了看奔向树林中的族人们,感觉到某些东西,正在缓缓脱离他的掌控中。
这让他这个国君,很煎熬。
第11章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第十一章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是道家学派‘不争之德’的主要中心。
意思是善于统兵者,不穷兵黩武;善于打仗者,不会被激怒;善于战敌者,不会与敌对持;善于用人者,反而处于众人之下。
这个理念是建立在‘道’之下的阐释,而道本来就是最接近自然的一种灵性产物,就像是这群原始人。
即便他们有着孤竹国的文化传承,但是他们的本质依旧是至纯之人,他们不会因为食物分配不均而感到愤怒,不会因为劳动量多少而感觉委屈,更不会因为生活苦难而感到绝望。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无知的快乐。’
但是墨奎,与这些人都不一样,或许是文明传承者的高傲,或者是国家领袖的身份,让他始终在族内处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在王诩没有来之前。
他尽管卑躬屈膝的侍奉王诩,但是却依旧在试图控制王诩,或者说,他似乎把‘从天而降’的王诩,当成了一种统治武器,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强势且不受控,更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迅速的掌握了主动权融入族群中,他本以为,大帝就是应该每天被供奉在神庙之上,在有用的时候,被他这个国君拿出来利用一下而已。
就像是族里养的那几只山羊。
他读过很多史书,传承了孤竹国所有的文化,没有见过王诩这种亲力亲为做事情的‘大帝’,这让他在困惑之余,还十分煎熬。
不但墨奎在困惑,已经能够下地的王离也十分困惑。
看着窗外被一群衣不蔽体的野人围在中央欢呼的王诩,他能够感觉到王诩身上确实有股超尘脱俗的气质,能够看出他的智慧不属于人间。
那个看似荒谬的木甲,真的被他造了出来,而且似乎看着还不错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神灵?
王离十分疑惑。
‘合甲’的制作成功让王诩也十分开心,不过族人们身上的跳蚤和难闻气味真的让王诩忍受不了,如果不是真的缺少水资源,王诩真的很想挖一个地坑填满水烧开,把他们肉扔进去好好洗洗。
把‘合甲’留给墨狼他们继续试验防御力,王诩溜回了石屋,脱掉外面的迷彩服,他总感觉墨狼他们头上和身上的虱子跳蚤什么的钻了进来,让他浑身难受。
“你的腿上不适合现在就下地乱走。”王诩看了眼坐在石墩上的王离说道。
“神灵都是你这样的?跟一群野人混在一起?”王离皱着眉盯着王诩。
“他们不是野人,是我的族人。”王诩笑了笑。
“传闻上古女娲大帝捏土造人,这些人,也是你捏出来的?”王离继续问道。
“跟捏土造人比起来,女娲大帝的补天之功更值得称颂和纪念。”王诩轻笑道“毕竟折骨为炊,易子而食的父母不在少数,比起赐予生命,拯救生命更为重要。”
王离神情一滞“我听家里的门客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王诩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罐头,挖了一勺放进嘴里。
罐头的香味一下子就引起了王离的注意力,下意识的吞了口口水,瞪着眼睛盯着王诩手中的罐头。
“如果不是你大秦的铁骑太过凶悍,我也不会踏出羡门。”王诩假装没有看到王离流口水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公孙鞅是个人才,也是个英雄,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他开启了一道人性之恶的大门,有道之君,务在弱民,愚民以利役使,人头换爵位这一招,让你们大秦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虎狼之军。
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人家在战场上巴不得全副武装,你们秦军为了跑得快,脱掉铠甲上去打仗,左手提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着实凶悍。”
王离瞪大的眼睛离开罐头,怒视王诩“我军将士勇武,乃是治军之功!与商君何干!”
“六国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王诩轻嗤道“论起治军,赵之廉颇,赵奢,李牧魏之信陵君,哪一个不是治军有方的大将?”
“哼,败将尔。”王离不屑的轻哼道。
“若不是有公孙鞅的军功行赏封爵刺激着,你们秦军又有何异于他过之处?”王诩反问道。
王离语气一滞,涨红着脸反驳“大丈夫马上封侯,有何耻之有!”
“以命搏前程,自然是物竞天择,但是你怎么能确定,军卒们用的都是敌军的人头?”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王离表情一僵。
“你父带着三十万大军灭燕,燕地境内千里,若不搜罗到足够的人头战俘,如何跟将士们交代。”王诩叹了口气,放下吃剩一半的罐头递给王离“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王离脸色阴沉的结果罐头,毫不迟疑的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原本黯淡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哼哧哼哧的狼吞虎咽完后,一擦嘴,满脸的大义凛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丈夫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乃是行军大忌!”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强者即便生来不是保护弱者的,也不应该残害弱者。”
“在三十万铁骑面前,我想看看你这个神灵如何保护他们。”王离那张俊俏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我救了你一命,难道还不足以拯救他们?”王诩微微一笑“莫非少将军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禽兽之徒?”
“虎符之下,只有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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