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孤竹君》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秦孤竹君- 第1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之力。

    “既然如此,为何墨家却不显于秦国?”王贲皱眉问出了一个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对于秦国如此重要的势力,为何闻所未闻?

    “此乃门中秘辛,家主见谅。”朱家笑着拱拱手“但是可以确认的是,墨家与秦王室有盟约,并非臣属,当然,在几百年间的融合当中,确实也难以区分两者关系,但是至少我所继承的门规中,墨家子弟,只侍巨子。”

    “所以,你们墨家的巨子,出现了?”王贲眯着眼,嘴角带着笑意。

    朱家笑了笑,没有说话“墨家为大秦可谓是仁至义尽,若无墨家,便无秦百工,若无墨家,也无玄鸟青鸾苍鹰三卫尉,为天子巡猎。”

    “怪不得,天子四卫中,只有赤犬一门走兽。”王贲微微挑眉轻笑道“赤犬,就是专门猎杀你们这些飞禽的吧。”

    “赤犬非秦赵氏宗室不能任。”朱家摸了摸鼻子轻叹道“赵佗就是赤犬卫尉,王氏既然已经有心脱离王上了,那么赤犬被派来也就是情理之中了,所以家主,咱们此时应该,吴越同舟共渡难关。”

第207章 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第二百零五章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这就是你威胁我的理由?”王贲哑然失笑“一点规矩都没有。”

    朱家讪笑着行李致歉“可能是习惯了。”

    “那位巨子,平日便是如此随和?”王贲笑了笑“果然墨家巨子,兼爱者。”

    朱家也不意外,毕竟自己都透露了这么多,王贲自然能够猜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秦王。

    “想要悄无声息的迁徙一万多人,还是一万多在赤犬监控下的人,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现在的王氏来说。”王贲突然叹了口气,摇摇头,亲自给油灯填了油“老祖宗章台斩驴以谢君恩之后,看似王上对我们已经彻底释怀了,但是依旧有无数双眼睛日夜等着我们,老祖宗在咸阳,六月未出宅门一步。”

    朱家微微皱眉“冯氏此时再起风浪,真的是自寻死路。”

    “他们还不配。”王贲嘴角透着一抹冷意“还是那些老贵族,他们恨不得让王氏彻底消失,再说你的身份也特殊。”

    “不用一万多人全部转移出来,大将军主要动用关系将他们送往全国各地即可。”朱家笑着说道。

    王贲眉头一皱“你们要做什么?贼心不死?”

    “家主过虑了,大帝说过,这中原太小。”朱家勾起嘴角。

    王贲眸子一亮“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

    “家主只需让我的家眷,随着老祖宗一同来即可,其他人自有去处。”朱家笑着说道。

    “话已经说道这份儿上了,我是不帮我也不行了,这个同党的锅,非背不可了。”王贲起身负手苦笑“不过你也跟我交个底,你们这墨家,是不是早已分成很多派系了?那剧亢也是游侠,但是似乎与你不熟。”

    朱家沉默片刻,轻叹道“其实并非墨家分裂,而是墨家学派已经流传世间了,是谓天下皆墨。”

    “倒是好大的口气,齐国的稷下学院学子遍天下,也不敢如此妄言吧。”王贲轻笑道。

    “春秋号诸子,名百家,又有几人不习我墨家学说?”朱家也傲然道“即便如今,天下游侠豪客又有几人不受我墨家影响?大将军不妨放眼天下,便可看见,处处皆墨。”

    王贲眯着眼走到门口,看着城外百里燎天的火光轻笑道“我倒是只能看见这夜火燎原,看来公孙戈已经得手了。”

    “如今天下侠士,总归就四类,亦如是儒家儒侠,道家隐侠,法家谋侠,墨家游侠。”朱家笑呵呵的站到王贲身后“公孙戈只是点燃一处夜火,何喜之有?”

    语气中满是意气风发的得意之色。

    王贲转头意味深长的看着朱家,轻笑道“还说不是乱臣贼子。”

    “若是这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朱家眯着眼,嘴角带着一抹狷意。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确实是不世之才,可惜,可惜。”王贲惋惜道。

    “都说韩非之难,即是百家之难,这话我墨家就不服。”朱家撇了撇嘴“不过大将军确实应该怜惜韩非,否则到了秦王那儿,真的不好脱身。”

    “你说我该怎么应付赵佗?”王贲眯起眼,感觉夜风中已经吹来了尸焦的味道。

    “如今大将军已经有了姚贾之流,只差一个李斯了。”朱家抱着肩膀轻笑道。

    “韩非之死,姚贾李斯各占其五,冯氏可以为姚贾,但是放眼朝堂,也难寻一个李斯。”王贲紧锁着眉头“毕竟李斯这样的狗,秦王有一条就够了。”

    “别忘了,不还有个卢生嘛?”朱家勾起嘴角“大将军在燕地这么长时间,卢生的底细应该清楚了吧。”

    王贲疑惑的看着朱家“你觉得,卢生能比李斯?”

    “可能比李斯更甚。”朱家轻叹了口气“大将军不信羡门,但是愿意相信的人,很多。”

    王贲眨了眨眼,沉吟不语。

    。。。。。。。。。。

    夜盲症,也称雀蒙眼,是古代最为常见的一种病。

    而且因为这种病太过常见了,以至于古人觉得没有这种病的人,可能就是天赋异禀。

    这样的人多被聘为斥候,方便夜间执行任务。

    夜盲症主要的原因就是摄入维生素A不足,维生素A是华夏人自古以来稀缺的一种微量元素,一直到胡萝卜,菠菜,油菜这些富含维生素A的蔬菜引进后,才慢慢改善。

    先秦时期的营养肯定是缺少的,即便是士兵,也难以保证正常的营养摄入,所以有夜盲症很正常,所以古代夜袭成功率都很高,同时战损率也很高。

    公孙戈带着三万燕骑,在丑时出发,没有放马,慢慢前行,将近寅时才逼近东胡的营地,点燃火把发起冲锋。

    还在睡梦当中的东胡战士被外面喊杀声和马踏大地的震动声惊醒,因为天气炎热,营帐又简陋密集,他们一个二十平米的营帐最少都住着二十多人,所以基本不穿衣服。

    来不及披甲拿着武器就冲了出去,发现外面已经一片火海了。

    各部百夫长都愤怒的咆哮着,组织战士们上马追击放了火就开始往回逃窜的燕军。

    东胡王慕容贺站在王帐的瞭望上,眺望放完火就退去的燕军,身上古怪的血印图案,在月光和火光的照应下显得格外诡异。

    “大王,各部并无太多损害,秦军似乎只是来骚扰一番。”一个百夫长勒马瞭望台前大声喊道。

    “灭火,不要追击。”慕容贺冷静的下达命令,看着已经跑远的燕军喃喃道“疲兵之术?难道秦军还有什么底牌?”

    。。。。。

    “这就回去了?应该还能杀一波。”剧亢一手持着火把,另外一只手勒着缰绳,背后的剑匣缝隙还在渗着血,顺着流到了战马的毛发上,在火光下泛着光。

    “我们就是来放火的,又不是来歼敌的。”公孙戈将长枪上挂着碎肉抖掉,将长枪背回身后,转头看了看后方,让左右侍卫高举着火把,引领其他人返航“保存实力,明天才能好好的杀敌。”

    “你直接从城中征兆十万民夫,是去杀敌的呢?我怎么觉得是建城去了?”剧亢咧嘴轻笑着,瘦高的身子像是猿猴一样踩在马背上站了起来,高举火把。

    在战马狂奔时还能站在马背上,足以见其骑术高明。

    “好骑术。”公孙戈赞叹道“建城不至于,但是至少要建立一个军寨,既然大将军能够依靠军寨固守东胡强攻三个月,我们守半个月应该没有问题。”

    剧亢因为站起来以后更加颠簸,声音有些抖“其实你是在找后路吧。”

    公孙戈咧嘴一笑“不瞒你说,若是燕地失手让给东胡,那么这个罪责,谁来背的几率比较大?”

    剧亢转头看了眼公孙戈,没有接茬。

    “毕竟是个降将,没有献城的功劳在身,总归是没有底气,若是秦军真的输了,我带着这十万民夫,二十万大军深入北地,也能够建功立业。”公孙戈朗声笑道“到时候小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草原?”

    “你信不过卢生?”剧亢晃着手中的火把,示意大军放慢马速整军,然后坐回马背转头问道。

    公孙戈勒住战马,揉了揉被疾驰时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这个世道,把脑袋托付给别人的都是傻子,生父也不行。”

    剧亢眨了眨眼,看着身后大军开始整合,晃了晃头“看小高的决定吧,要是真的无家可归,去草原看看也不错,至少自在,这中原,我是待够了。”

    “你去过咸阳?”公孙戈挑眉道“你不是在赵地长大的嘛?”

    “虽然没去过咸阳,但是也去过不少地方。”剧亢皱眉道“感觉都是一样的,不堪入目。”

    “你就不好奇咸阳嘛?听说那是一座不需要城墙,也不需要担心盗匪的安逸雄城。”公孙戈咧嘴笑道。

    “有这样的地方?我只知道,咸阳东市几乎每天都有人砍头。”剧亢眨了眨眼。

    “秦国重法,重罚,砍头很正常。”公孙戈笑了笑“不过规矩太多,确实没什么意思。”

    “守规矩就行了。”剧亢摇摇头“我只是讨厌死人。”

    刚在突袭东胡营地的时候,若不是公孙戈拉着他,估计他就要杀到营地深处了,这还不喜欢死人?

    公孙戈微微一怔,哑然失笑“看不出,你还是个纯良之辈呢,我一直以为你很嗜血呢。”

    “我确实很喜欢杀人,但是不喜欢看死人。”剧亢抓了抓头“算了,不提这些,我先回去了,有点困。”

    “真的,跟着我去草原,可以随便杀人,也不会看到太多冤死之人。”公孙戈冲着剧亢喊道。

    剧亢仿佛置若罔闻,催马往辽阳城跑去。

第208章 天机以到(求全订)() 
第二百零六章天机以到(求全订)

    两千多年前的辽西地区,除了茂密的原始丛林之外,人类生活的区域基本上多是荒原。

    所谓荒原,就是人类过度将树木砍伐之后,没有耕种也不治理的地带,通常这样的荒原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但是由于燕国还是保存着放牧习俗,所以燕地几个重要城市周边的荒原,野草并不算太过茂盛,而且也没有太多的野生动物,因为都被猎杀了,被当做是一种天然的放牧区。

    不过自从太子丹作死给燕国引来灭顶之灾之后,这些天然的放牧区再次回归了原始,其中野物横生,但是毕竟是荒原,视野还算是很开阔的。

    孤竹军的营地按照每日向前推进五里,放哨十里的速度,一直缓慢推进了十几天后,终于到达了东胡大军的后方二十里处。

    可能是对自己的后方安定过于自信,后方并没有碰见任何东胡斥候,这给王诩等人潜入敌后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这十几天中,慕容竭也将祖神的启迪,传递给了东胡每一位遗民,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各种乐器,加上王诩从孤竹国带来了巨型战鼓,已经凑出近三万人的‘交响乐队’,近十万人的‘合唱团’。

    十万人的合唱团到底是什么效果,王诩还是很清楚的,毕竟他除了考古之外,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音乐和电影了,十万人的演唱会在后世,还是有很多的,而且基本上都会有一两首经典,会引来十万人合唱,那种感觉,只能用震撼人心来形容了。

    你可以听不懂那首歌,但是在这种震撼的合唱下,已然能够勾起灵魂深处的感动,这就是音乐的玄妙。

    同时在翟仇的王室军也在四十里开外,距离东胡大营十里的滦河森林中潜伏着,等待王诩总攻的号令,伺机而动。

    距离东胡大营越近,越是能够感觉到那股属于战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像是吸引鲨鱼的血腥气,让孤竹国所有战士都蠢蠢欲动,躁动不安。

    尤其是王离。

    若不是有王诩坐镇压着他,可能三天前,就已经带着破虏军率先冲出去了。

    战争的味道同样也让王诩有些惴惴不安,即便假装的再淡然,但是毕竟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战争电影还原的再血腥刺激,终究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压迫感。

    每天早上醒来,王诩似乎都能够嗅到空气中飘荡的古怪味道。

    叫做死亡。

    毕竟,满打满算,正规战斗力也就不足四万人,还都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沙场的新兵。

    天时,地利,人和。

    这三个词一直萦绕在王诩脑中。

    也是他口中对王离说的‘天机’。

    人和,孤竹国全军上下都是斗志昂扬,磨刀霍霍,而且甲刃精良,应该占尽。

    地利,其实并不占,因为孤竹国的马,肯定不如东胡的马,所以只能依赖‘四面胡音’之策弥补。

    剩下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天时了。

    这是一种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的东西。

    其实他认可的天时,其实是王贲将东胡打残之后,孤竹军抢人头收割,这才是最完美的天时。

    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紧迫,塞人和匈奴的脚步也在逼近,王诩知道,这个天时将会越来越渺茫。

    所以他只能佯装运筹帷幄,实际上每天都在推演胜率。

    可能还是因为没有打过仗,不管怎么推,都是五五开,惨胜。

    再一次将沙盘上的棋子推到,王诩深深的叹了口气,眸子中闪过一丝冷意,狠下心来。

    慈不掌兵,不能因为自己此刻一时之慈,而耽误大事儿。

    明日驱使东胡遗民为先锋,这样至少能够将胜率提高到八成,战损降低两成。

    当年周武王,就是用这招,迅速攻陷朝歌的。

    下定决心的王诩正准备睡觉,忽然被外面的吵闹打断,皱眉看着闯进来全副武装的王离,皱眉道“怎么了?”

    “你等的天时来了。”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兴奋,咧嘴笑的开怀“秦军夜袭东胡营帐,大火。”

    王诩呼吸一滞,起身快步走出营帐,爬上二十几米高的瞭望塔,用望远镜看了一眼西方,果然烟火燎天,虽然火光没有照亮夜空,但是在月色的照应下,冲天的烟气却如腾飞巨龙般无法藏匿。

    “拔寨!启程,放弃所有辎重,轻装前进,天亮前到达东胡五里外,点圣光!”浑身的气血像是被那条腾飞烟龙吸引,王诩沉声下令道。

    王离吹响聚将号角,瞬间原本藏匿在月色中的一字联营都点起了营火,一列一列缓缓亮了起来,化作一条长龙。

    二十里丘陵山路,轻装疾驰,三个小时足矣。

    而且似乎真的天时以到,晨雾也恰当好处的藏匿了大军的身形。

    晨雾在铠甲上凝结成珠,沿着铠甲的纹络滑落,高悬在头顶的太阳能灯已经因为天亮失去了光芒,但是依旧是身后所有人眼中最神圣的存在。

    “直接向前突击?”王离勒着马,不知是因为熬夜还是兴奋的眼睛有些赤红,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假装自己能够穿透晨雾一样看到五里外的东胡大营。

    “布阵,休息。”王诩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开口说道。

    “晨雾露重,确实不是最佳出战时机,毕竟东胡营帐我们一无所知。”李信也开口道。

    王离眯着眼有些不甘“此时应该是他们最兵困马倦之时。”

    “我们也需要休息。”王诩笑着摇摇头“而且晨雾这么重,骑兵冲锋很容易跑散,可见度不超过十米,看不见帅旗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