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突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的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发得出的声音。
然后她忽然跳起来,她的脸突然扭转,几乎扭到背后。
她的背对着王风,脸也对着王风,嘴里的浓汁还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里竟然充满恶臭,就像忽然变成了个地狱。
王风的手脚已冰凉,一步步住后退。
她已冲过来,张开双手,横挡住了门:“你是什么人?”
王风用力控制着自己道,“我叫王风。”
她突然大笑,笑声狞恶可怖:“你骗我,你想骗我。”她笑得比疯子更疯狂:“你叫王重生,你是个不要命的小杂种。”
浓汁又喷了出来,喷在王风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着自己的奶房和阴阜,将那颗珠子塞了进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耸动。
“这女人是我的,你快滚,快滚!”
王风用力握紧双拳,道:“应该滚的是你,你才是个不要脸的老杂种。”
他忽然不怕了。他听见过妖魔附身的传说,他觉得怜悯而恶心,却已不再恐惧。
他一定要将这妖魔从这女人身上赶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脚。
坚固的大床祉她轻轻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脚,用力往王风身上打下去。
她的力气大得可怕。
王风却已从她身旁滑过去,掠过对面的墙壁,立刻发现图画上的血鹦鹉身边的十三只怪鸟,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冲过去追打。
王风忽然大声道:“现在我已知道你是谁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风立刻又接着道:“我见过你的主人,我还有它的两个愿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飞灰,万劫不复。”
她手里的木棍落下。
王风冷冷道:“所以我劝你还是最好快滚,滚回奇浓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厉声狂吼:“你这小杂种,你要强抢我的女人,还要管我们的闲事,就算我饶了你,魔王也不会饶你的。”
吼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复正常,但是她的人却已完全虚脱。
她的鼻尖在流着汗,全身都在流着汗,瞳孔已因兴奋后的虚脱而扩散。
她还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后她脸上就忽然露出种甜蜜而满足的微笑。
王风奔出去呕吐。
等他吐完了,她还躺在那里笑,心里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邪恶的满足。
再看墙上的图画,围绕在血鹦鹉身旁的怪鸟,已经又变成十三只。
王风长长吐出口气,冷汗早已湿透衣裳。
她在看着他,不停的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
──刚才不是我。
这旬话王风既不敢说,也不忍说。
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部已被砸得稀烂,只有墙上那幅画仍是鲜明的。
她另一半胴体上的衣服也已松脱,一样东西从两腿间滚了出来。
刚才她塞进去的,本是他送给她的明珠,但是现在却已赫然变成了块石头。
一块鲜红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刚才吞下肚子里的那一块。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浓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里?
夜。安静的初秋之夜。
刚才小楼上的响动,别的人竟好象连一点都不惊异。
这种事竟好象是时常都会发生的。难道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里的人都已见惯不奇?
血奴却好象根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现在她也变得很安静,静静的躺在王风为她铺起的床褥上,静静的看着他,忽然道:“你真是个可怕的人。”
王风道:“哦。”
血奴道:“因为你会变,刚才就好象忽然变了,变成个妖魔。”她的声音里并没有怨恨,只有满足:“刚才你就好象把我活生生的撕开来,血淋淋的吞下去。”
王风苦笑。
他只有苦笑。
刚才那件神秘邪恶而可怕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发生的?
是不是因为那块魔血滴成的红石?
他虽然亲眼看见,可是现在他连自己都几乎无法相信,当然更无法解释。
血奴忽然问:“你送我的那颗珠子呢?”
王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踪,魔石却又出现了。
这种事又有谁能解释?
血奴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没关系,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没有关系。”她轻抚着王风:“像你这样的男人,本就用不着花钱找女人。”
王风没有回答。
他在看着那口棺材。
经过刚才那种事之后,这口棺材居然还完整无缺。难道妖魔都畏惧棺材中的这个人?
血奴道:“现在我才知道你给我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
王风立刻问:“那是什么?”
血奴的眼波又带醉,轻轻道:“是春药,一定是春药。”
王风笑了,苦笑。
那块妖异而邪恶的魔石,现在又回到他怀里,他发誓以后绝下再轻易拿出来。
但他却忍不住试探着道:“可是你刚才却说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认:“刚才我的确那么想,因为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实在把我迷住了。”
王风道:“这故事是谁告诉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墙上画这幅画的人。”
王风道:“这个人是谁?”
血奴道:“他姓郭,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子。”
王风眼睛伫立刻发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摇摇头,道:“可是我听说他有个兄弟叫郭繁,曾经真的见过血鹦鹉。”她又显得有点兴奋:“听说血鹦鹉每隔七年出现一次,现在又到了它出现的时候。”
王风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这里等它出现。”
血奴也承认,道:“我说过,这故事真的叫人着迷。”
王风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又问:“你呢?”
王风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
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
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来的。
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强鬼。”
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村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清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
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里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欢愉。
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气喝了半罐,远远的把罐于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象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么?”
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象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象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部一样。
他只不过淡淡的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
第四章 魔刀与魔石
走出这条巷子,就是长巷。
只有一条街。
王风直到现在才看出,这里并不是个很繁华的市镇,也并不太大。
一个已不太大,又不太热闹的镇,居然会有鹦鹉楼这样的地方,倒是件怪事。
被拎起来的人两只脚总算已落了地,居然还没有被吓死,也没有被气死。
他甚至还有勇气跟这个蛮不讲理的年轻人说话,就像是一个有经验的店伙,无论遇见多蛮不讲理的客人都能应付一样。
他在自报姓名:“我姓安,安子豪。平安的安,子孙的子,豪杰的豪。”
王风板着脸,道:“这名字不好。”
安子豪微笑道:“的确不好,可惜我想不出更好的名字。”
刚被人从半空中放下来,他就已经能微笑,而且笑得很镇定。
王风心里也不能不佩服他。
这世上有种人,不管做什么事都一定能成功的。
安子豪就是这种人。
王风忽然道,“你做的是什么生意?”
安子豪仍然在微笑:“我不做生意,我是这附近一个驿站的驿丞。”
王风怔住:“你不像是个做官的。”
安子豪道:“驿丞根本不能算是官。”
王风道:“如果你做官,也不该做驿丞,看起来你应该当个尚书。”
安子豪微笑道:“只可惜皇上并不像你这么想。”
王风道:“这种事你干得下去?”
安子豪道:“这里的天气好,事情少,而且时常都有人请我喝酒。”
王风道:“因为这地方归你管?”
安子豪道:“有时候是的。”
王风道:“什么时候?”
安子豪道:“三爷不管事的时候。”
王风道:“三爷?”安子豪道:“三爷就是你刚才看见的那个人。”
王风说道:“就是那个叫你快回的那个人?”
安子豪点点头,道:“他姓武,文武的武,叫武镇山。”
王风道:“他已是个官?”
安子豪摇摇头,道:“天高皇帝远,管不到这地方。”
王风道:“他干什么?”
安子豪道:“他什么都不干,只不过这地方有一半是他的。”
他点点头,又道:“如果没有李大娘,他也许早就把另一半也买了下来。”
王风道:“李大娘是个女人。”
安子豪道:“我说你一定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
王风道:“她漂亮?”
安子豪道:“不但漂亮,而且能干,只可惜老了一点。”
王风道:“多老?”
安子豪道:“够老了,连她的女儿都已不小。”
王风道:“她有女儿?”
安子豪道:“你应该见过她的女儿,你从她女儿的楼上走下来的。”
王风又怔住。
安子豪道:“这地方的人谁都怕李大娘,只有她女儿不怕。”
王风道:“她管不管得住她女儿?”
安子豪又点了头,道:“你若管得住你女儿,你肯不肯让她上鹦鹉楼?”
街上的灯光虽明亮,人却不大多。
王风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人,每个人的衣着好象都不太陈旧。
他又问道:“这地方的人,情况好象都不错。”
安子豪道:“这是个好地方,天气好,土壤肥,只可惜不能居人。”他微笑着,又道:“一共只有几斤肉,谁都不肯分给别人的。”
王风道:“这里地方大不大?”
安子豪道:“地方虽然不小,可是附近有沼泽和密林,山上听说还有猛虎,所以能让人生存的地方并不多。”王风道:“人多不多?”
安子豪道:“据我们上次调查,镇上一共只有八十三户人家。”
王风道:“八十三户人家,就能养得起鹦鹉搂那种地方?”
安子豪道:“只要一个人,就能够养得起了。”
王风道:“武三爷?”
安子豪没有回答,却站住脚:“刷墙的白粉这里就有。”
太平杂货铺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