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掌柜道:“我一点都不后悔。”他的脸也在发光:“如果老天还让我能再活十年,再让我存那么多钱,我一定还会再到她那里去一次。”
王风道:“她那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老掌柜道:“你听见也许会觉得很可笑,那里只不过是个妓院。”
王风没有笑。
他了解这怪老人的心情。
一个人辛苦奋斗了多年,所得到的却只不过是个油垢的柜台,儿张油垢的桌子,那么他临老时为什么不能去荒唐一次?
一个人做的事,只要不损伤别人,只要他自己认为值得,就是正确的。
这种感觉王风不但了解,而且尊重。
所以老人义接着说了下去:“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妓女,是个婊子,但我却随时都愿意跪在地上,去舔她的脚。”
王风已开始动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那妓院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叫鹦鹉楼。”
王风的心跳了:“她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她叫血奴。”
──血奴就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
血奴在鹦鹉楼,鹦鹉楼在哪里?
“鹦鹉楼在哪里?”
“就在前面那条巷子里。”
“是哪扇门?”
“红门,”被问路的人指点得很详细:“巷子里只有那扇红门。”
鲜红的门,红如血。
应门的是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的小姑娘,一双眸子却黑如点漆。
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王风。
王风的装束,显然与经常到她们这里来的那些人不大相同。
王风还带着口棺材。
到这里来的人,只有带金银珠宝的,没有带棺材的。
小姑娘纵然不太势利,至少总有点惊讶:“你是不是敲错了门?”
王风道:“没有。”
小姑娘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王风道:“是鹦鹉楼。”
小姑娘道:“你找谁?”
王风道:“血奴。”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你认得她?”
王风道:“不认得。”
小姑娘板起脸,“不认得的客人,她从来不见。”
王风道:“你只要告诉她找是谁,她一定会见。”
小姑娘道:“你是谁?”
王风道:“我也是只鹦鹉,血鹦鹉。”
门又关起。
这里是个妓院,门户却比衙门还紧。
王风并没有一脚踢开门闯进去,有时候他很能沉得住气。
他知道现在就是应该沉住气的时候。
他等得并不太久,门又开了,这次应门的不是小姑娘,是个老太婆。
老太婆也穿着一身红衣裳,也正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对这个落拓的年轻人,她显然不大满意。
她一定想不通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血奴姑娘为什么要见他?
王风道:“现在我是不是可以进去?”
老太婆在笑,皮笑肉不笑:“这里是妓院,只要是活人,都可以进来。”她沉下脸,接着道:“可是死人我们就恕不招待。”
王风笑了。
开始笑的时候,他已一脚踢开门,用一双手托着棺材走进去。
有时候他很沉不住气。
他知道现在已经不必再沉住气,因为他想见的人,已经答应要见他。
他知道“血鹦鹉”这三个字,已经有了效力。
穿红衣裳的老太婆看着他闯进来,连一个屁都没有放。
无论谁能够用一双手托住一口棺材走进来,她部只有看着。
无论谁在妓院里混了四十年,都一定很识相。
王风道:“你知道我我的是谁?”
老太婆不想点头,却不敢不点头。
王风道:“好,你带路。”
正午。
在妓院里,正午还是早上,大多数人都刚刚才起床。
不管多好看的女人,刚起床的时候,都不会太好看的。
不管哪种女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样子不太好看,通常都不会让人看见。
让不让别人看见是一回事,是不是去看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带着棺材来逛妓院的人毕竟不是时常都能看得到的。
王风知道,有很多的眼睛都在偷偷地在看他。
他不在乎。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来到一座小楼,楼檐下挂着十七八个鸟笼。
只有鸟笼,没有鸟。
鸟笼里本来养的都是些什么鸟?
是不是鹦鹉?
鸟笼空了,鹦鹉呢?
是不是全都死了?是不是也全部死在七月初一的那一天晚上?
王风道:“是叫我上去还是请我上去?”
老太婆道:“请!”
小搂上的门是虚掩着的。
王风用一只手托着棺材,一只手推开门,就走进了个奇怪的地刀。
他到过很多地方。
人世间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地方,他大都见识过。他知道这世上有些地方美丽得像天堂,也有些地方可怕得像地狱。
这地方很美,里面每样东西部很美,可是看起来却像是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
他第一眼看见的是幅图画,画在对面墙壁上的一幅图画。
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
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犬;有的非人非犬;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大,却偏偏有颗人心。
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
血鹦鹉。
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
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
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
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
难道“他”就是魔中之魔?
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
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
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
──这就是血奴?
王风看呆了。
屋子里还有硬底皮靴,有带着刺的飞鞭,有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钩子。
这些王风居然完全没有注意,他的希望都已贯注在这幅画上。
──图画上的地方,难道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
王风看得实在太出神,甚至连屋子里有人走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幸好他总算听见了她的声音。
娇美妩媚的声音,带着银铃般的笑。
那全然绝不像血奴飞翔时带出来的铃声。
“你喜欢这幅画?”她带着笑问。
王风忽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他这一生从未见过的女人。
从未见过的美丽,也从未见过的怪异。
她并不是赤裸着的。
她还穿着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边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齐,左边半身却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注。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编蝈,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工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了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象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村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村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是个已经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象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于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嘎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耸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他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