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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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初唐-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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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这些人或许对蝗虫还有种种的畏惧,恐惧,但只要满朝营造出蝗虫可以吃,不但可以吃,而且还很好吃的氛围,那这些饿急了眼的灾民一定会蜂拥而上捉蝗虫去的。

    那时候蝗虫就会大幅度的减少,不但灾民的肚子可以填饱一些,就连地里的庄稼没准都还能抢救回来一些呢。

    所以,武元庆这靠欺君来诱骗李世民相信蝗虫可以吃,还真算得上是用心良苦。

    派去找孙思邈问话的内侍很快就回来了,不出所料,有了武元庆在里边掺和,内侍只是问了蝗虫是否可以入药,孙思邈也很专业的回答了蝗虫针对的病症,起到的效果等等。

    然后,李世民得到的答案就是蝗虫是可以吃的。

    其实,孙思邈的这个回答只是让李世民相信了最后的两成,关键的前面八成都是武元庆说的,而武元庆又是打着孙思邈的名义说的,加上自己一直以来还算良好的见多识广的名头,这几方面一综合,终于是让李世民彻彻底底相信了蝗虫是可以吃的。

    李世民沉吟不说话,也不知道是在思量吃蝗虫的后果还是在思量该怎么让其他人相信蝗虫是可以吃的这个事实。

    此时,武元庆开口了:“陛下,孙神医说的吃蝗虫这个事,臣觉得还是有点不靠谱,这虫子怎么吃,我觉得恶心的不行,我想其他人和臣的想法应该也是一样的。再说了,现在灾民勉强还是可以度日的,虽然现在我们手里的粮食不足以支持到这场灾害结束,但好歹可以让他们半死不活的度过这多半年,等到了冬天就算粮食不够了,顶多也就饿死一些,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百姓饿死的情况发生。陛下也算是对的起关中的百姓了”。

    “不行”兴许是武元庆后边说的话有些难听,刺激了一心要当千古明君的李世民,只见李世民袍袖用力一甩,恶狠狠的看着武元庆喊道:“在朕的治下,觉不允许出现百姓活活饿死的惨事发生。明明有蝗虫可以用来充饥果腹,却因为恶心就放弃,这不但放弃的一条应对蝗灾的办法,还放弃的是关中百万百姓的生命,这是在屠杀,朕决不允许。既然你们嫌恶心吃不下,那朕这个天子就来为关中百姓乃至天下百姓做个表率,让这千千万万人都看一看,这蝗虫是可以吃的。”

    扯淡,就算没有蝗灾,天下百姓活活饿死的也不算少见,还决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你以为你是皇帝就真的一言九鼎,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啊,吹牛也不打草稿,鄙视你。

    “陛下,这蝗虫百信们可都是当做蝗神来供奉的,您这要是吃蝗虫,让百姓们怎么想啊”心中腹诽着李世民说的话,武元庆脸上却布满忧心的说道。

    ”如果吃蝗虫是种罪的话,就让这上天惩罚朕一个人好了,哪怕让蝗虫啃噬朕的五脏六腑,朕也心甘情愿。“

    李世民一番话说的情深意切的,武元庆却一脸呆滞,尼玛,历史的滚滚车轮还真是不好改变啊,虽说没有说出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这句话,但现在说的这句话意思却也差求不多,还真是历史是惊人的相似呢。

    ”陛下心系苍生,仁心爱民,以身就蝗,感天动地,臣不能替君分忧惭愧汗颜“武元庆开始拍马屁,脸上做出感动,又有些赧然的表情。

    ”既然惭愧,汗颜,那这蝗虫你替朕吃了吧“

第二百一十二章 春分得意() 
卧槽,节操哪去了,掉地上摔稀碎了啊。

    刚尼玛说的还那么情深意重的,怎么转脸就要老子替你吃呀,吃你妹啊吃。

    武元庆低着头对李世民表达了深切而且很不友好的鄙夷。

    然后抬起头来就是一副萌萌哒的表情,眨巴着眼睛,故作奶声奶气的恶心人说道:‘好的陛下,能为陛下分忧,臣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行了,行了,你别恶心朕了,瞧你这么说话,比吃蝗虫都要恶心。”李世民果然被恶心的不轻,捂着嘴直摆手制止。

    皇帝吃蝗虫这种事,这种政治秀,自然不可能是随性而为,更不能说就当着未来的女婿还有几个内侍的面就吃了完事。

    那必须要在一个正式的隆重的场合秀上一把才行,才能有好效果。

    所以,李世民又和武元庆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半天,然后武元庆告辞离开了。

    一离开皇宫,武元庆就又匆匆忙忙的跑出了城,到营地找到了孙思邈,然后一顿忽悠,说自己家里有东西能看到极细微的东西,细菌这种未知的存在,到自己家就能看到,然后没见识的土鳖孙思邈孙神医就迫不及待的跟着武元庆回了武家。

    到了武家,武元庆才告诉孙思邈说,自己所说的东西还没有做出来呢,要孙思邈在自家府上待一段时间,顺便参加一下自己的婚礼。

    当然孙思邈不是这么好忽悠的,武元庆又说了好些个医学上的东西,例如什么人体结构啊,肌肉多少块,骨头多少根的东西才好不容易把孙思邈给忽悠住。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武元庆担心李世民心血来潮召见孙思邈,别到时候给说漏了。

    自从定了婚期,武家的忙碌就没停过,临到成亲的这几天更是通宵达旦的忙。

    忙忙碌碌着,武元庆大喜的日子也到了。

    五月初九,宜嫁娶、纳采、出行、祭祀、祈福。

    一大早,武元庆就被拖起来梳洗,打扮,换新衣。

    当然,这新衣其实都不是说新做的新郎衣服。这时候结婚,尤其是武元庆这个品级的,直接就是穿着的官服,让准备穿一身大红新郎装去迎亲的武元庆失望不已。

    当然官服是官服,可该插的该戴的可一样不少,武元庆实在不理解这头上插花是什么鬼审美,可习俗就是习俗,不愿意也得戴着。

    男人头上戴朵大红花也就算了,可这惨白惨白的扑粉又是什么鬼。

    漂亮?这尼玛是漂亮吗?这是毁容好不好。

    明明眉清目秀的帅小伙,愣是给弄得一脸白粉,嘴唇鲜红,武元庆看着铜镜中模糊的自己,觉得生无可恋了。

    经过誓死反抗,脸上的妆容终于是洗掉了,但头上的大红花杨氏却是死活不让摘的,武元庆也只好作罢。

    同时娶两个老婆本来就是大麻烦事,还一个是顶级门阀的嫡女千金,一个是皇帝的宝贝闺女,更是麻烦到了极点,哪个都不敢怠慢了,失礼了。

    就拿这迎亲来说,新娘有两个,可新郎只有一个,武元庆又没有分身术,面对这样的难题他是分身乏术了,武士彠也差点愁白了头。

    最后,还是武元庆做了决定,让便宜老爹去主婚人李孝恭的府上去接襄城,他自己则去王珪家里去接王子瑜。

    武士彠即是当朝国公,又是工部尚书三品大员,还即将是公主的公爹,这样的身份去迎接襄城绝对算不得失礼。

    当然这个武家是和襄城他爹皇帝李世民沟通过的,得到了李世民的允许才敢这么干的。

    到了迎接的时辰,武士彠去李孝恭府上接襄城去了,武元庆则骑着一匹白马领着队伍,吹吹打打的往王硅府上走。

    武元庆成亲那是轰动整个长安城的,可不是谁都有本事同时娶两个老婆,还那么高地位的,全城的百姓能来的全挤在沿路上围观看热闹呢。

    在这一刻,仿佛席卷整个关中的蝗灾都不曾发生过一样,所有人都在谈论着今天这一场世所罕见的婚礼。

    武元庆走在被人围观的道路上,骑着白马,一身绯袍,心里得意高兴的不要不要的。

    颇有种: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感觉。

    这诗本来是诗人孟郊进士及第后所做的诗,把自己中进士前和中进士后进行了今昔对比,但用在武元庆身上,也是莫名的合适。

    魂穿之前的武元庆和穿越后的武元庆那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更别说,人生四大喜里边,洞房花烛夜,和金榜题名时本身就是并列的。

    两者是同样的大喜事,这诗既能形容金榜题名后的喜悦,也能表达成亲时候的激动。

    心中想着这首诗,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前行,没用多久就到了王珪家。

    先进雁为礼,《仪礼》中称之为“奠雁”。雁一生中只婚配一次,配偶之后便形影不离,二者中若死去一只,另一只则形只影单终生不再婚配。以此反映夫妇坚贞不移、琴瑟合鸣、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

    王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儿子,媳妇,女儿也不知道多少人躲在大门后边拦门呢,开了条缝隙把大雁拿进去后咣当一声又把门给关严实了。

    然后就嘻嘻哈哈吵着嚷着要喜钱,武元庆把早已准备好的一筐铜钱搬到门口,顺着门缝就一把一把的往里撒。

    这要配上画外音就是,喜钱嘛,要多少有多少,咱不差钱。

    里边的人也看到这一筐钱了,一直等武元庆把钱全发完了才把门打开,然后武元庆就往里冲,然后里边的七大姑八大姨拿着早已准备好的裹着布的棒子劈头盖脸就往武元庆身上招呼。

    这时候,就轮到傧相出马了,今天给武元庆当傧相的是他的好朋友好兄弟程处默和尉迟宝林两个。

    两个人低着头用自己的身体帮武元庆挡着棍棒,这才让武元庆得意逃脱倒在棍棒下的厄运。

    好不容易到了新娘所在的房间,结果门窗又是紧闭,这次不但要喜钱还要武元庆念催妆诗。

第二百一十三章 催妆() 
催妆,汉族婚姻礼俗之一。催妆要多次:婚礼前二三日,男家下催妆礼,有凤冠霞帔、婚衣、镜、粉等。

    新娘出嫁之日,须得男方多次催促,才梳妆启行。新郎作诗,派人传达至女方催妆,称为“催妆诗”

    唐初催妆这个习俗刚兴起没几年的时间,中唐以后才会盛行。

    后世也有催妆这一习俗,不过具体形式早就变得不一样了。

    今天出发的时候程处默还提过一嗓子呢,武元庆没有在意,现在事到临头懊悔迟。

    尼玛,前几天催妆礼都送来了,现在还要再念催妆诗,这不是难为人呢嘛。

    “那什么,催妆诗我不会写啊”武元庆哭着一张脸趴在门缝上喊。

    程处默和尉迟宝林这两个傧相恰好赶来,看着武元庆那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一旁围观的王家的宾客也哄然大笑。

    门里边也嘻嘻哈哈笑作一团,好一会才有人大声说道:“不会?骗人!谁不知道你文采斐然,出口成章,诗词那是随口就来。在晋阳来吟诗对我家子瑜口花花来着,现在却说不会,太没有诚意了,该不会是不想娶我家子瑜吧”。

    武元庆晕倒,这尼玛言辞很犀利呀,两三句就转到了不想娶的话题上来了,这尼玛还怎么再拒绝。

    可不拒绝又能怎么办,难不成真吟诵一首催妆诗不成。

    特么问题的关键是,他真的不会作催妆诗,别说作了,就让他抄也不会抄啊,历史上又没什么特别有名的催妆诗,后世他连一首催妆诗都没听过,更别说能记住了。

    “你们就放我进去吧,我多给你们发红包好不好?”武元庆放低了姿态哀求道。

    “不行,红包喜钱我们要,催妆诗我们也要,反正你要没有催妆诗,今天就别想进这个门”里边的人一本正经的说道。

    “耽误了吉时怎么办”武元庆眼珠转了转,想到了好的由头。

    “耽误就耽误了呗,反正吉不吉都是你武家的事,又不是我们王家”里边的人心如磐石,稳得很。

    “靠”武元庆暗骂一句,然后扭头看着几米开外站着的王伦喊道:“我说大舅哥,你就光看着啊,帮帮忙让她们开开门啊”。

    王伦翻了个白眼说道:“催妆是你的事,关我屁事,有本事你就写诗叫开门,没本事你就打道回府算了”。

    眼看着妹妹就要嫁作他人妇了,妹控王伦抓紧时间挤兑搞事情。

    “艹”武元庆直接竖出了中指给王伦。

    然并卵。

    事情还是要解决的,脑袋里空空如找不出合适的诗作来,武元庆只好谋求它法,和屋里堵门的人商量道:“里边的姑姑婶婶,还是姐姐妹妹的,咱打个商量好不好,这诗我是真不会写,你们看我这唱首歌可不可以呀”。

    “唱歌?这怎么行?“有人不满意的道。

    “也行的,也行的,武元庆弄得曲儿很好听的,去年中秋他们家搞得那什么晚会,里边的歌曲我都很喜欢听的”这位一看就是晋阳来的人,想起了去年武家的中秋晚会了。

    里边嘀嘀咕咕商量了一会后,之前两次说话的人再次开口道:”唱歌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要应景,不能随便用什么不相干的歌曲代替“。

    哎呀我去,总算搞定了。

    武元庆忙不迭的点头,也不管里边的人能不能看见。

    ”好好好,一定应景,一定应景,你们就放心吧“

    ”行,那你唱吧“门里的人笑着说道。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武元庆唱的是今天你要嫁给我,是陶喆和蔡依林曾经在春晚舞台上唱过的一首对唱情歌。

    也是那后来,结婚时候播放频率最高的一首歌曲。

    ”春暖的花香带走冬天的凄寒,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鸟儿的高歌拉近我们距离,我就在此刻突然爱上你,听我说,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今天嫁给我好吗?“

    深情的唱着这首小情歌,武元庆陷入了回忆之中。

    去年,他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歌中所唱的春天。

    他和她初次见面,一次不友好的相遇拉开了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序幕。

    “武公子,我哥哥刚才确实做得不对,现在你人也打了,气也出了,该让你的手下住手了吧”那个俏丽的身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语气淡然,面色平静。

    乌溜溜的大眼睛透着灵动之气,长长的睫毛轻轻的眨动着,如画的容颜瞬间击穿了自己的心房,就是在那时候开始,自己的心里住进了一个叫王子瑜的女孩吧,武元庆想。

    屋中红盖头下的王子瑜抿着朱唇,甜蜜的笑着同样沉浸在回忆中。

    那一天,哥哥在大街上欺负人,结果被人给返欺负了,欺负哥哥的人竟然是声名狼藉不堪的应国公的长子武元庆。从他的眼中自己看到了惊艳,看到了一见钟情般的爱慕,可那又怎样,自己是耕读传家的王家大小姐,他是不学无术,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

    原以为就是一面之缘,见过只是见过了。

    可没想到几天后,又再次遇到了他。

    那天,和十几位官宦子女一起郊游,说是郊游,其中相亲的含义自己又怎么可能不了解呢,那些个公子哥不停地围着自己献殷勤,显学识,其中还有父亲的学生薛元敬。

    然后哥哥又被他打了,当那些公子嘲笑讥讽他的时候,他甩出了四句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那时候的自己心跳的好快,似乎要被一首诗给折服,然后那个可恶的家伙竟然毫无征兆的在自己猝不及防的时候调戏了自己:““王姑娘,我怎么觉得你和我去年遇见的那位姑娘很像啊,不会就是你吧”他如是说。

    自己当时的脸一定很红很红,烫的如同发烧来了一般。

    原来,缘分在那时候就早已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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