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前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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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前世之旅-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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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八卦的女人。御史大夫,这可是个大官,相当于副丞相吧。李信的背景比我想象的还厉害。

    “那不是很好吗,听说他们是青梅竹马吧。”我应道。

    “是啊,听林嫂说,李将军从小就和我们小姐玩在一起,感情好的很。”

    “李将军是不是有个弟弟?”我心中一紧,赶紧趁机打听一下。

    “你是说那位李越大人?他今年才十七就官拜左中郎将,是个温文尔雅的人,而且——”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道:“比李将军还要好看。”

    左中郎将,据我所知,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在众人看来,太卜之女嫁给御史大夫的儿子是高攀了吧。由于这门特殊生意的关系,从小司音就让我们熟读各国历史,自已国家的历史更是熟悉。

    温文尔雅?我的脑中不停的出现这几个字,这样的人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带着一丝疑惑,我渐渐进入了梦乡。在异时空的第一夜,似乎和平时没什么不同。

    过了两天,我就见到了这位闻名咸阳的美人,果然不愧为美人称号,容颜秀美自不必说,一身绿色长袖拖地裙装,卷高成髻的秀发,随意插着的两根鸟形玉笄,更是衬得她格外典雅优美。犹如一朵还带着朝露的幽兰,暗香四溢。

    只是——和现代的柳颜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是,经过了几千年的轮回,哪里还会保持原来的容貌,人的轮回,就好像流淌的水,流到哪里就因环境而变,是意识的流转,而不是躯体。阿保机所爱的只是那一颗同样的灵魂吧。

    “你叫叶隐吗?”她忽然开口问我,声音细软。

    “嗯,我是叶隐。”

    “小姐面前怎么我我的。”一边的林嫂赶紧冲我挤了挤眼,两天来我和林嫂的关系已经很不错了,也从她嘴里得到了有用的信息。

    “没关系,慢慢再改吧。你就跟着我吧。”她微微一笑,好似幽兰绽放,让我目眩神迷。看来她的美丽,真是男女通杀。

    “小姐,李将军来了。”

    一听到这句话,茗颜眼中笑意更浓,脸上飞快的浮起了一丝红晕。转廊处很快出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阿颜!”那男子一边喊着一边快步走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阿保机的前世吗?我带着一丝好奇仔细的盯着渐渐走近的李信。他身着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高贵之中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英姿飒爽,一看就是武家之人。

    “信哥哥,你来了。”茗颜满眼是抑制不住的情意,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望着他们,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的感觉,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毕竟在这个封建社会,像他们两情相悦的配偶简直是少之又少。

    “信哥哥,今日你不是要上朝和大王商议征讨叛军的事情吗?”茗颜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过……”李信有些支吾。

    “唉,小姐,他这是想见你一面。”这都不明白吗,我忍不出插嘴道。

    两人的脸一下子都红了,嘴角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哥,该去上朝了,时辰已经不早了。”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转廊拐角处传来,寻声望去,一位身着紫色朝服的男子出现在众人眼前,相比起李信,这位男子年纪更轻,肤色白皙,眉目和李信有几分相似,应该说比李信更为秀雅,但同样高贵的气质中却是带了几分温润之气。

    “越哥哥!”茗颜见到他也是十分欣喜。

    越哥哥?那么眼前这位就是造成李信和茗颜三世情劫的始作俑者——李越了,可是看他的样子,实在是不能和一个性犯罪者联系起来,莫非此人有双重性格,或是深藏不露?我不由摇了摇头,人心难测啊。

    “大哥,你和阿颜就快成夫妻了,怎么还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李越微笑着说道。

    “越哥哥,你就不要取笑我们了。”茗颜咬着嘴唇,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

    “这个不分尊卑的弟弟,连大哥也敢取笑,以后等你喜欢上别人,到时就轮到我取笑你了。”李信笑着,一掌拍在了李越的肩上。

    “大哥,好痛!”李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躲开。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兄弟友爱,情意无限,有谁能料到将来竟会变成那样的悲剧呢……

    一直观察着李越的我,没有漏掉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丝悲哀。

咸阳城(二)

    就这样在茗府不知不觉已经住了六七天,离李信出征的日子只有十来天了,每日临上朝前,李信必定会先来茗府看一眼茗颜,每次也必然是李越出现催促他上朝,经过我的连日观察,看来他也喜欢茗颜这件事不假,偶而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失落和痛苦倒着实令人有些同情,但后来又怎么会完全失去了理智呢?——

    自来了秦国后还没有好好看看这里的一切呢,反正现在李信还没有出征,今天趁着出外替茗颜选购胭脂的借口正好逛一逛咸阳城。

    刚踏出府外,迎面而来清新的空气不由令人心情舒畅,我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好奇的东张西望,这毕竟是我第一次穿越嘛,哪像飞鸟,已经穿得麻木了。

    哒哒哒,身后忽然又传来一阵马蹄声,我为什么要用个又字?难道,莫非,没这么巧吧,我刚回过头,就见一人策马疾驰而来,路旁行人纷纷躲让,我的气又开始有点不顺了,是哪个混蛋在城里还这么快的速度,简直就是扰民。我从怀里掏出了定身咒,这次不听师父的了,至少给那个混蛋一点教训。

    刚默念了两句咒文,忽然听见一声惊叫,“那个孩子!”我一眼望去,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路中央,那*看着就快踩到他了,我心中一急,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一把抱起他,一边迅速的念完那两句咒文,就在马蹄离我脑袋只有几公分的时候,“啪!”一声,终于赶得及贴上了定身咒,高大的黑马一下子就停了下来。

    “小云,你没事吧?”一位少妇满脸焦急的冲了过来,猛的抱住我怀里的小男孩,连声道谢,我放开手,噌的站起身来,冲着马上的人正要大骂,在看清他的容貌之后,不由愣在了那里。怪不得我用了个又字,真的就有那么巧!

    那双幽黑狭长的眼睛,一袭黑色深衣,不就是上次让我搭了顺风马的男人吗?不过此时那双清冷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微诧,也许他也料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吧。

    “文正……”我忽然想起了他的名字。

    “叶隐?”原来他也没忘记我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他似乎对于马的突然静止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赶紧蹲下身,迅速扯去符咒,马儿似乎也摸不着头脑,只是低低嘶鸣一声,居然没有继续跑。我的目光扫过他的手,发现他的手紧紧勒着缰绳,心中又略略有些释然,看来这个人还不是那么坏,至少他还知道悬崖勒马。

    “什么怎么回事,幸亏你及时勒马,才没有伤到那个孩子。”我趁机推到了他身上,又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他的脸色发青,隐隐含着一股怒气。他看着我,忽然一伸手,把我拎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往城外疾驰而去。

    “喂,你做什么啊!”这下子轮到我摸不着头脑了,难不成要把我扔回原来的地方吗?

    他一言不发,只顾策马往前,也不知颠了多久,直到到了一片杂草从生之处,他才勒住了马。马刚停下,我就跳了下来,我可不想跑得更远了,他也翻身下了马,一声不响的坐在了一块石头上。下马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掌内侧很红,想来是刚才使劲勒马的缘故吧,顿时心中气消了不少。

    “喂,我说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忍不住问道。看他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一副被惹到的样子。

    他脸上神色不停变幻,默然了一会,忽然开口道:“是。”

    “什么事?不如你和我说说,也许说出来就舒服了。老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我顿了顿,又道:“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当我是块石头好了。

    他闻言脸色缓和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神色,道:“有你这样的石头吗?”我讪讪的笑了笑。

    “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家中只剩我和母亲,父亲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但是我的——伯父却存心不良,想据为已有,以我还未行冠礼为由,处处和我作对。如今全族人都站在他一边,我提出什么建议都被他否决,他提出什么建议我都要接受。”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情绪。

    这个好像是电视中常见的桥段哦,出身富贵好像总是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安慰他几句吧。“你的这个伯父也太混蛋了,”我看着他道:“你千万不要气馁,一定要和他斗争到底,就算族人全站在他一边又怎么样,我就不信所有人都帮他,总会有几个支持你的吧,你是你父亲正统的继承人,怕什么,明的现在斗不过他,可以暗地里想办法啊,慢慢积聚力量,在适当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他神色古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今日又是这样,我差点就按捺不住了。”

    “啧啧啧,不行哦。”我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道:“你说如果打人一拳,是就这么打力量大,还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呢?

    “自然是缩回去再打出去力量大。”他应道。

    “对啊,你要知道细小的沙粒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变成昂贵的珍珠,丑小鸭也是历经艰辛才能成为美丽的白天鹅,在没有把握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现在小小的忍耐只是为了积聚更多的力量,将来就可以重重给对方一拳了,我保证你一定会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有些诧异的看着我,忽然笑了起来,道:“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冲动,只是偶尔也会有气极的时候,我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倒是你一个女子,见识却不少,读过私塾吗?”

    “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其实你们男人的头发也很长啊,这句话真不知是哪个笨蛋想出来的。准是个光头,要不就是个和尚。”我瞥了他一眼道,看古代男人头发多长啊,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出炉的。

    他唇边漾开一丝笑意,道:“你究竟是从哪一国来的?楚国?韩国?”

    “哦……反正还要远一点。对了,说出来有没有好点?”我赶紧打了个马虎眼。

    “好像的确舒服点了。”他站起身来,走到马身旁。

    “你好像很喜欢骑马哦。”

    “不错,每次我心情烦闷的时候都会策马狂奔,这样心里就会舒服一点。”

    “这样啊,我看下次你心里烦闷就找我聊天吧,省得像今天一样扰民。”我不由笑了起来。

    他看了看我,嘴角又扬了起来,“也好,石头姑娘。”

    “哦……我叫叶隐啦。”我立刻提抗议。

    “该回去了,不然被人发现就不好了。”他没有搭理我,抬头看了看天道。

    “被人发现?你是偷跑出来的吗?”我疑惑的问道。

    “走吧。”他岔开了话题,没有回答。

    “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正吧。”

    “石头姑娘。”

    “叫我叶隐!”

    “石头。”

    “……”

    “呵呵。”

    很快就到了李信出征的日子,这小两口自然是情话绵绵,难分难舍。不过也是有趣,古代人还真是发乎情,止乎礼,两人这么相爱,却连个拥抱都没有,要是现代,早就来个goodbye…kiss了,

    我微笑这侧过头,目光刚好落在一旁的李越身上,他牢牢的盯着两人,眼神闪烁着难以捉摸的神色,两手不自觉的握成拳形。

    “对了,茗颜,要是有什么事你就和阿越说,他就像是你的亲哥哥一样,阿越,我不在的日子,你有空也过来替我看看茗颜。”李信看起来对这个弟弟是深信不疑。唉……

    李越忽然笑了起来,很快的换上了一副愉悦的神情道:“大哥,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替你看着未来大嫂的。”

    身为旁观者的我,把他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心里居然隐�躺�艘凰客�椋�氡卦谒�奶迥冢�仓皇且桓隹嗫嗾踉�牧榛臧伞?

    李信出发后的几天,李越只来了一次,而且也是彬彬有礼,毫无异常,看得出他也在拼命克制自已的情感,究竟为什么他会做出那件事,毁了三个人的幸福呢?我真的很疑惑,爱情真能令人失去理智吗?象飞鸟,女人对他来说就好像时新的衣服,换个不停,他是永远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失去理智的吧,而司音更不用提了,他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兴趣,所以那样的爱情片段是根本不会在他身上上演的,至于我自己,到现在好像还没有碰到过让我动心的人,就算有,我也不会失去理智吧。

    日子无惊无险的过了大概有半个月,这期间李越也断断续续的来了两次,每次来也只是说些他哥哥的近况,战事的进展,让茗颜宽心。虽然战事捷报频传,但茗颜还是不大放心,今天,她早早派人打点好一切,随同茗夫人准备一起去万福寺拜佛祈福。

    万福寺是咸阳最大的寺庙,据说也很灵验,所以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青睐于此寺。

    咸阳城中闻名的美人果然是名不虚传,马车刚行至寺庙前,周围就有很多人驻足而立,希望有幸一睹美人的风采。我不禁暗暗好笑,要是柳颜知道自己的前世竟然如此风光,不知会做何感想。

    茗颜下了马车,刚要往里走,忽然回头道:“等一下把供品一起拿进来。”

    我一下子僵在了那里,供——品?我好像忘了拿过来了。唉,我果然是很不适合丫环这份职业。

    “我,我忘了拿来。”我讪讪道。

    “什么!你是怎么做事的!”茗夫人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娘,您不要生气了,就让小隐回去拿一趟,反正我们也不急,小隐,你就坐马车回去取,快去快回。”

    我使劲的点着头,茗颜,你真是个好孩子,不枉我穿越千年来帮你。

    不过她和她母亲在一起,应该没有事吧,我出了寺门,走到一个偏僻处,掏出符咒,默念咒文,开始召唤附近的动物灵,白光闪耀,符咒很快幻化成一只麻雀,乖乖停在了我的掌心。看来秦国之地多鸟雀,附近应该还有很多鸟雀之灵。

    “去,到茗颜身边,有什么不对立刻告诉我。”我把手一放,麻雀扑楞扑楞翅膀,很快就往寺里飞去。这样应该保险了吧,我轻轻舒了一口气。

    幸亏万福寺离茗府也不是很远,不多时马车就到了府邸门口。坐这没有弹簧的马车简直是受罪,我倒还宁可徒步呢。现在真的很怀念飞鸟的法拉利,那才叫享受速度的快感,唉……

    刚迈下马车,腿脚一阵发麻,没有站稳,一下就跌在了地上,这是什么世道啊,正想站起来,忽然听到一声轻笑,是哪个混蛋敢取笑我,我抬头怒视那个不知好歹的人,“啊,”我惊讶的喊了一声,一袭黑衣的俊朗少年,正居高临下的端坐在马背上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是……小正……

    “你怎么在这里?”怎么会这么巧,来了秦国短短时间里,已经和他撞见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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