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奔跑的闷哼未到,激昂的喊杀声却到了,哎?自己已经放弃了抵抗,并且对消失在这个世界毫无怨言,鸭舌帽们有必要热情洋溢的喊杀出来吗。
他错了,再次睁开眼睛,扑入双眼的竟然是一阵灰黑的狼烟,熏的眼鼻嘴刺挠,眼前尽是杀红了眼,穿着铠甲的战士。
他站在高地上,除了自己附近的战士,扑过来的人密密麻麻,穿着整齐的银白色盔甲,就如白色恐惧,永远看不到尽头。
他们知晓战争的结局,留有余裕的步步逼近。
反观自己这边,不少人已经赤膊上战场,嘴皮子干裂,血自脑壳流,却依然战在前线,看来这场战斗已经持续已久。
他们嘴里喊着杀!
天空中只属于火和硝烟,战壕外只属于恐惧与死亡,一位上下半身已经分离的战士亲吻了捏皱的家书,缓慢的闭上眼睛。
谁是自己这一方人?林歇不禁想问道。
就在他思索时,周遭的战士一脸狂热的看着他,似乎在宣判死刑以到,却又有无比决绝的果断。
“将军,能与您共同征战,是我等荣幸!”边上,一位五官从鼻翼被砍出一道血淋淋伤痕的男人,双手颤抖的手握红缨长枪,目视林歇侧脸,一往无前。
“报告伤损!”“林歇”说道。
“仅余百人!”
百人,如何才能在敌方源源不绝的攻势下守住,和这幅身体共存亡的“林歇”再一次濒临绝望。
他知道,无论是理想还是现实,自己都逃不了这个结局。
他看着手头的泥泞和污血,极度的求生欲攫住了他,一支长箭就在耳边呼啸而过,又一波攻势开始,身边又是倒下一大片,可他们即便是知道自己以是人肉围墙,还是一股脑的站在林歇的身边!
傻瓜们啊!
别人在射箭,是要取我这条苟活的命,为何要以命换我短时间周全!
林歇的心在滴血,脸上都是战友的血,从来没有如此难受过,血腥味伴随这呼吸时胸腔的怒火,刺激着他的精神,他整个人被一种属于战场的战意包裹,想要奋力攥成拳头,却发现握紧的是一把白斩太刀,长的拖在地上,尖锐之处不流血渍。
好一把锋利太刀。
两位“林歇”在手握这把白斩太刀时,终于是浑然成一人。
半秒在王思宇的地下停车场,眼前是黑色鸭舌帽带着杀意的短刀。
半秒!在这满是狼烟的战场,尖锐的呼啸声在耳边,一片铺天盖地的喊杀声,砖块,泥土,贴着“林”大字的战旗,乃至于人体残肢在空中纷飞。
整个世界只剩两个颜色,溅落在气息里的灰黑色,还有夹杂着的夺目红。
短短几秒,却在两个场景里转换数遍!
林歇却不可置信的,在任何一个状况里感同身受。
活下去!
杀死我走过的尸体,也要你们用命来偿还!
“啊!!!!!”林歇手握太刀,朝着这天地痛彻心扉的喊叫一声,声音穿破战场,直上云霄,似乎是沟通宇宙的力量,和每一个死灵直接沟通。
这不是求救,而是命令!
黑云压境!每个在战场上的人,白银盔甲的兵将,林家军的百余人,内心皆是一阵疑云。
突然!
让所有人恐慌的事情出现了,这场战役已经超乎了原本的想象,那万人军团对百人小队必胜已经不是百分之百。
死亡的犄角发生意外,连死神都缓慢的耷拉下手臂,再也写不下宣判死刑的文书。
林家军背后是祖国,却无一将一军一车粮食支援,可分明有什么“其他东西”正在凭空出现。
白银铠甲的战士眼巴巴的看着那些本来已经死绝的林家军,缓慢的站了起来,睁开眼的他们,眼底里一片灰暗。
灰。。。。。。上下身体分离的灰眼人爬在地上,以奇异的生机重新握紧长刀。
突然出现,灰色瞳孔眼珠,背后印着黑色“林”字的战士一股脑的战意滔天,不要命的冲向白银铠甲的战壕。
林歇这一阵喊,竟然唤来了以然死亡的千军万马,战况突变,黑色林家军,如黑海一般压制了过去,和黑云的天融合,成了一个颜色,把那本来压抑的白色恐惧,吞噬的极为迅猛!
数年前保家卫国而死的战将坚定不移的站在他身边,除了那从鼻翼被砍去刀痕的副将,另外四位“熟悉”的身影也各有风范的握着自己的专属武器,随时待命。
旌蔽日兮敌若云,
矢交坠兮士争先。
白发劲装,钢铁重弓,高约二米,位于林歇右侧。
长发飘飘,却是美男形象,赤裸着半边身体,持锋利长剑,身旁一只汗血宝马,也灰眸吐着白烟。
光着头,身材无敌壮硕,如海牛,一手一漆黑大斧,位于几人身后,以一敌百。
银发灰衣,一柄血色长枪,面貌俊秀,双眸凌厉。
那重合情绪,记忆却没有重叠的“林歇”觉得有一位特别熟悉,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林歇”的手指像是要抓住流失的生命力,似乎要把刀柄握变形,以惬意的微笑扫向自己那灰色瞳孔的援军,首当其冲的冲杀了出去。
五位副将也找寻自己的位置,看似凌乱,实则有次序的领着自己的兵。
刀光剑影,那一柄太刀就是战场上的收割机,路过的敌将,光是触及刀光便屁股尿流,丢盔卸甲。
“无敌林家军”
“战神林歇!”
“无敌林家军!”
“战神林歇!”
一众林家军将领,灰眼或是黑目,如拧成一股绳,齐齐冲杀着。
第一百一十二章 第四条朋友圈4()
林歇醒来时,面对着自己手上的短刀。
他不知道自己晕厥了多久,也可能只是闭眼,睁开眼的时间。
他知道自己身处与另外一个意境,面对不同的敌人,现在却几乎忘记那些细节,全神贯注在眼前。
可睁开眼时,没有看到看不清五官,手执利器的黑色鸭舌帽们,再一低头,他们竟然躺在地上,生死不知,其中几位还口吐白沫,浑身抽搐。
他们的衣服竟然有整齐划一的破洞,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烂,而让他们变成这样的人,只是让他们晕倒罢了。
林歇见那刚刚在包厢时恐吓自己的壮汉,相貌最为凄惨,如经受了什么灵魂层面的攻击,抱着头痛苦。
眼前如阿芳地狱,他们正在承受各种罪责的痛苦。
再往前看,原本是王思宇朱莉,还有他们的一众爪牙。
他们竟然也躺倒了!
只不过,可能是离林歇距离的原因,只是昏迷,并没有口吐白沫或者抽搐,更加没有痛苦,只是不声不响,看起来和睡着了一般。
他们身后本来是地下停车场严密的铁门,此时,竟然有一个门形状的出口。
这摆明是不会有门,是刚刚林歇闭上眼的那时间发生的。
再看自己,怀中的宋伊雪依然睡的安稳,似乎做了一个悠长的梦,晶莹的口水流在林歇脖颈,如小猫一样脆弱而善于享乐。
身旁。
空姐穿着她的连衣裙制服,黑色丝袜包裹细长的腿,面貌依然保持诡异的微笑,和往常一样僵硬。
黑客银色长发,不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边长,最多长到耳根,有时刘海会遮住眼睛,他的另外一只手一会帮忙缕缕清净。
一早就和他提过意见,怎么老穿着这脏兮兮的灰色长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家执念吃不饱穿不暖,他也只是微笑摆摆手。
明明近日里来每天见面,以毒蛇著称,性格也不讨喜,此时却有一种久别重逢的熟悉感,让人想要走上去拥抱一下。
而当下可不是让心灵叙旧的时候。
林歇虽然不知道这帮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是怎么晕倒的,放在眼前的是,他们都晕倒了,而且看起来没有性命之忧,而以他的脚程再走上百来米,就可以离开这糙蛋的地下停车场。
他以小心的态度开始趴这个出口坡度,一步一步的行走,尽量绕过那些躺倒在地上的人,怕他们突然暴起给自己致命一击。
可场面安静的可怕,本来凶恶可怕的他们的脸,竟然在熟睡静谧中变得有些许可爱。
要不怎么说,人在睡觉时是最善良的呢。
他走着走着,竟然还听到熟睡时打呼噜的声音,也让他本来惊心动魄的地下室逃命变的有些嘲弄。
结局竟然是就在这帮人的眼皮子底下,在这严密的铁门被刀重新划分出来的门直接离开。
他在路过王思宇躺倒的位置时,停下驻足与他的五官,还停留在呆滞,嘴角那根雪茄烫在耳垂,估计啥时候醒来,要揉着疼半天。
本来想蹲下来给他一巴掌,毕竟天生相克,自从碰到一面起,就互相厌恶,想要善良一点,就直接路过了,可他身边躺着朱莉,想到这点,回去又补了一脚在他侧脸。
王思宇的脸上有一个硕大的四十二码鞋印,醒来如果知道自己堂堂王思宇,被人踩在脚后跟,估计会气的当场身亡。
林歇不再驻足,想也不想的从那天赐的门出去,没有再回头看一眼,身体消失在黑暗里。
来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口口进,当时有一个给无人检车站,此时也依然无人。
一台监控扭动自己机械的身姿,向着林歇走过的方向,位置移动。
林歇给他回了一个中指,反正周身无比安静,没有脚步声,也没人靠近,说明在监控后的人,只能看,不能对自己造成威胁。
而且这个监控记录也伤害不到自己,如果拿给警察看,谁的罪大还不一定呢。
林歇哪里知道,监控迟迟只是移动,却没有其他反应,是因为他看到了“人类做不到”的事情,心灵受到了巨大震撼,被吓傻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即便再走上十多分钟,也看不到人。
就像是郊区最无人开发的地方,
要想在偌大,人口密集的望京,寻求到这么一个地方当自己的行宫,也算是本事,大手笔。
林歇上衣给宋伊雪穿,一个人赤膊上半身,一美丽少女下身仅仅一条白布包裹,若要让他们这幅模样见到人民群众,估计要上头条。
林歇虽然经历了常人不可想想的事情,三观被折磨的不成人样,可本性里的不愿显眼,还是让他保持缜密,只是在附近逛游。
走远了怕碰到人,再不跑路,又怕那幢建筑物里,有跑出什么人来抓自己。
他感觉耳边少女的呼吸声正在变得急促,那样子就像是梦做到尾声,开始没有安全感的动弹的模样。
如果让她醒来,突然暴走,那场面就无法收拾了。
就在他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眼前”飞来一套女性的衣服。
这是一身朴素的衣裳,看起来更像民国穷人家女孩子修修补补的结果。
林歇保持谨慎,从邪恶教派的牢笼里出来,对任何人突然情况都保持警惕。
他没有第一时间从黑暗的泥地捡起那身衣服,向扔来的方向瞄过去。
那个方向雾蒙蒙的,在这个潮湿温热的望京深夜,想要让视野适应也是牵强。
可雾后的人好像是故意让林歇看到自己的身影,却没有更进一步。
他弯腰到极致,带着粘腻在头皮的帽子,看起来有年纪了,没有任何其他特征,林歇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立马从回忆的犄角里找到这么一位带着油毡帽的老人。
前不久在赵念慈的家乡廊坊,她的女儿恩礼被柯旭成拐到水库,自己在警局靠“天眼”只是寻找到了水库的山下入口,也就是柯旭成车停的地方。
然后依靠他那“做好准备”的指路,一路找到了母女。
“爷爷,麻烦问一下,这身衣服是给我的?”林歇明知故问,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在被洞穿,有人正在无条件的帮助自己,这种神秘的善意,可不好受。
可那老者和上次一样,只是如做了微不足道的事一样,默默消失。
从林歇视角,就像是一个弓腰九十度,又能保持脚步平稳,后退的人一般。
哎,都什么事啊,林歇觉得太阳穴刺痛,任何有悖与常规的行为和准则,都让他头疼。
第一百一十三章 第四条朋友圈5()
借着黑暗,林歇以照顾小孩子的方式,给宋伊雪穿上衣服。
穿衣服时,林歇先是很耿直的把自己给他穿的衣服给脱了下来。
那个画面着实动人心魄,林歇虽然以不是处临人事的处子,可少女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如有千波水纹,在心态如此疲惫的情况下,反而在转移注意力的程度上,给予慰劳。
得亏林歇不是靠下半身思考的男子,他下午不让女孩在众人面前难堪,前不久以命相搏将她从那地狱般的建筑物中带出,怎么可能做出苟且之事。
他秉着呼吸,闭上眼睛给人穿衣服,动作愚笨,反而还触碰到了更多的肉体。
殷桃般的小颗粒不时触碰到,那少年特有的坚挺,挑拨着疲倦的心。
就像是闭着眼睛给予的想象超乎现实,林歇此时大脑里这幅娇躯已经比看到的要更加火热。
没办法,再这么闭着眼睛瞎穿,要坏事。
他睁开眼,以粗鲁的手势,三下五除二的给穿好了这身稍微陈旧朴实的衣服。
青花色的上半身,花岗岩一般的松垮八分裤,有点像是民国时期背着小奶糕走街串巷的老太太穿的衣裳。
不管怎么样,他们是可以见人了。
林歇见她随时都会醒来的样子,试着拍了拍她的脸颊,只见呼吸依然平稳,眉眼偶尔会颤抖。
难不成要给她带回家?那赵念慈看到不得解释半天,而且她这身穿着,一路上必然会被审视半天。
带宾馆是条路子,可这少女的身份证没有,而且自己一个成年男子抱着一昏迷女子开房,估计会被店家直接叫警察。
把在外头流浪这条路撇开,林歇只能带着这丫头回家了。
赵念慈是自己的女人,好好说话,她一定听的进去,“解释”这件事本身就是男女之间必备的技能,一开始就逃避或者互相推脱,以后必然会更加复杂。
下了决心,林歇按照记忆里的路,路过一排已经下班的工厂房还有没修缮的村庄小路,小腿已经极为酸软。
终于是走到大路,偶尔有装货的大卡车路过,这个点如此偏僻的地方,出租车极为少见。
晃晃悠悠的开来一辆电动三轮车,这玩意在乡间小路还流行,进望京稍微中心一点的地方可就不行了。
林歇原本深怕自己抱着如此美丽的姑娘上车会遭受非议,没想到三轮大哥也不屑多言,都是见过市面的人,要死不活的,我拿钱办事,你出钱搞事,各自不参和。
他见不用多解释,坐上车,才问:“这儿到刘家窑桥要多久?”
“我这车过不去,顶多到德茂庄桥下,这个点往三环走没问题,可电和油就不够了,到德茂庄后,你可以和你喝醉的女朋友换车,那里车多。”
这开车老汉眼色十段,脑海里给这成年男子抱着女子的画面,给出了最好的解释。
林歇应声好的,车开始启动,发出发动机和车身打架的声音。
这动静宋伊雪还不醒,不是装睡就是真哪里出问题了。
林歇反复会确认他的呼吸和心跳,都生机勃勃,和刚出身的婴儿一般。
他拿出手机,是凌晨两点半,打开地图看定位。
现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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