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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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开- 第3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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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甲啊?”张友全皱眉道:“别的我不知道,但要我穿着这玩意上阵,难免会心里发憷。除非真让我看到这东西能防刀刺,防箭矢,防弹丸。”

    行商面露愧色:“这我也真说不准,这回愚兄不远万里从京畿南下,就是想去南洋亲眼看看这东西到底怎么弄的。”

    “虽然做甲未必能成,不过有个东西却是现在就能做出来,军中肯定也要。”张友全道。

    “是何物?”行商大为感兴趣。

    “鞋啊!”张友全一抬脚:“军中就是不打仗,每日跑三五十里地也是等闲。一双好鞋几天功夫就废了,我们都说这鞋还没袜子耐穿呢。若是将这车轮上的橡胶扯一块下来绑在脚底,岂不是就不怕磨了么?”

    行商一愣,突然大笑喊道:“有理有理!咱们这也不用去南洋了!这就跟愚兄回京师,就做这胶鞋生意!”

    “这……”

    “不多说了,商机如战机!这就走!”行商用了捶了捶车板,叫道:“停车,停车。”

    张友全一愣,道:“大哥,我都跟家里邮了信……”

    “男子汉大丈夫,岂在乎那些!”

    “我从未做过生意……”

    “男子汉大丈夫,岂在乎那些!”

    “我也没本钱……”

    “男子汉大丈夫,岂在乎那些!”

    “大哥,您贵姓啊……”

    “男子汉大丈夫,岂在乎那些!”(未完待续。。)

七一六 大明的杨志

    张友全自信不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他在蒙学毕业之后不顾家人反对,坚持入伍,而且在军中表现颇佳,实在是因为强中更有强中手才未能如愿转升士官,然而这回他却是真的被人忽悠了。

    随这个第一次见面的行商下了车,张友全才知道此人的名号,姓沈名大成。此人虽然来自京师,但祖籍崇明,是海军都督沈廷扬的族侄,自然也是粤督沈犹龙的族人。

    “当初家叔在内阁供职,我才随他迁来京师。”沈大成道。

    张友全被这些名号炫得双眼迷离,头脑懵懂,浑然没想到更深一层,迷迷糊糊就跟这沈大成走了,盘算着到了京师再给家中邮一封信,随便找个借口,过几月再回家里。反正他一个八尺大汉,难道还怕被人卖了不成?

    谁知跟着沈大成到了京师,才知道自己真的被人卖了。

    “兄弟,有钱么?先借愚兄些许应个急。”沈大成从容对张友全说道。

    张友全觉得这种情形之下,应该转身就走才对。

    只是……

    眼下的全景却是一干混混堵着沈大成的家门,虎视眈眈地盯着沈大成,要他还债。

    在斑驳漏风的门板之后,张友全还能听到屋里妇人的啜泣声。

    即便再没有社会阅历,张友全也看明白了:这位沈大哥欠了人钱,孤身跑路,人家讨债的肯定天天堵在家门口要债,吓得老婆在门后直哭。

    虽然从沈大成坐公车赶路就能看出这位行商并不成功,但没想到他其实是个破了产的商人。

    所谓买橡胶做盔甲,多半只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大明梦吧。

    张友全为自己耽搁了数日光阴十分不值,热血冲头,就要转身离去的时候却又鬼使神差地问道:“他欠你们多少银两!”

    那些大汉见到张友全身材魁梧。背着火铳和作战行囊,知道他是个退役士兵,本有七八分顾忌。

    这些当兵的多有故旧,接连成了势力,轻易没人愿意招惹他们。见他开口问银子的事,讨债人总算安心了许多。也不敢乱说,只道:“当日沈大成借了十两本金,如今连本带利该还三十两。你要替他还么?”

    张友全望了一眼沈大成,沈大成嘴角抽了抽,辩解道:“朝廷有律文说得清清楚楚,利息不得过本金之半!你们这是犯了高息谋利之罪啊!”

    那几个壮汉正待使横,只见张友全已经扔掉了背囊,一杆火铳在手,冷声道:“官府说多少就是多少!你们若是不服。就去见官!”

    那几个大汉看了一眼黝黑的火铳,为首那人上前一步,拍了拍胸口,道:“这是兄弟们的辛苦钱,甭管官府怎么说,哥几个是要定了的!你有种就朝这儿打!”

    两人相距不过十来步,以军中火铳手的考核标准,七十步内人形桩十中其八才算合格。张友全绝不相信自己会打偏。

    关键是,现在火铳里还没填药呢。

    “爷们。有种拿铳,没种开火?”那为首的混混又踏上前一步。

    张友全脑袋一热,突然手上一沉,原来是沈大成已经按住了铳管。

    “不至于,哥几个不至于。”沈大成见要出事,连忙赔笑道:“我这兄弟当兵当得血气足。王大哥还请宽限数日。左右不过几十两银子的事,只要兄弟我这笔买卖做成了,还在乎这些?”

    那壮汉也知道分寸,不再逼张友全,只对沈大成道:“银子是宽限不得了。你若是再没银子还。就叫你家娘子去给人当佣工还债!”

    沈大成颜色一变,沉默不语。

    大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主仆关系。然而新的佣工合同也有漏洞可钻,最常见的就是“约定”高额违约金,虽然有素养的法官不会支持,但也有不少法官难以界定违约金的“度”,同样给了讼棍活动的空间。

    更何况一旦进了人家的大门,佣工也好奴仆也罢,总是身不由己啊。

    张友全对此却是义愤填膺。

    他放下枪,从腰间鞓带上摸出了一个火药囊。

    “呦呵!你这兄弟什么意思!”那混混叫了起来。

    沈大成一回头,正见张友全正在往火铳里填药,连忙低声道:“兄弟,不至于,不至于。”

    张友全却是置若罔闻,已经取了通条将火药轻轻碓实。

    “王大哥,这多大点事儿?改日我定将银子送到哥哥家中……今日我这兄弟头遭来,先让小弟安置安置呗。”沈大成连忙又劝对面,心中暗道:我这兄弟不似那种莽撞人,莫非是在吓唬他们?哎呀呀,这几个混混可不是吓大的,就怕到时候不好收场。

    “嘿!我就不信了,你还真敢拿火铳打我?你不知道大明是有王法的么,竟然敢在天子脚下行凶!”那为首的混混指着张友全的鼻子骂道。

    张友全如同回到了战场上,从容不迫地填药、装弹,持枪指着那混混,冷声道:“我数到三,再不走就别怪老子火气大!”

    “我数到三,你要是不敢你开火你就是我孙子!”王混混又朝前走了一步,只隔了五七步远,一把扯开自己外袍,拍着胸脯叫嚣道。

    “兄弟,不值……”

    “一!”张友全与王混混同时高喊一声。

    “二!”这回是王混混喊的,张友全却是双唇紧闭。

    “三!有种开火呀!”那王混混又朝前迈进一步,直愣愣盯着张友全。

    张友全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军中看过的一出戏,演的正是落魄杨志怒杀泼皮牛二的典故。那出戏在军中颇受欢迎,训导官们也很喜欢用杨志作为反面教材,告诉战士们在一个昏聩的皇帝治下,即便有真本事也无从报国立功,而如今国家有幸,皇帝圣明,大明的“杨志们”都可以从军立功,实在是太幸福了……

    此时此刻,张友全觉得自己就是杨志,一个离开了军队就像是失去了家庭的可怜人。而这个混混……姑且叫他王二吧,却与牛二一脉相承,并无二致。

    张友全一把推开沈大成,朝前两个垫步,几乎顶在了王二的胸口,重重扣动了扳机。(未完待续。。)

    ps:  今天实在太累了,求谅解,明天一定多更些……

七一七 火器之争

    时光匆匆,转眼间已经十年过去了。

    张荏回到北京时已经不再是区区六品御史,而是有了丰富斗争经验的正义铁手,负责京师地方的刑案起诉工作,已经准备好了挂上副都御使的职衔,最多两年就能掌管院务了。然而京师是天子脚下,谁敢兴风作浪?以至于张荏回京之后,还未办过一起重案要案。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案情简单,人证物证齐全,而且当事人供认不讳,为何会被驳回起诉?”

    张荏在一个寻常的早晨进了都察院,乍眼就看到桌上躺着的卷宗,却是一桩铁案。

    此案中,张友全以火铳杀害京师籍男子王二麻,铁证确凿,甚至连当事人都供认不讳,而都察院整理之后向顺天府推事院提起公诉却被裁定不予立案。这不,下面的办案御史只能将卷宗送到副都御使手里,希望能够提起复议。

    整个都察院都认为,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杀害无辜平民这实在是太恶劣了。

    “推事院什么理由不立案?”张荏一边翻开卷宗,一边问着。

    助理御史早就准备了功课,答道:“顺天府推事院称没有管辖权。”

    张荏皱了皱眉头。

    大明的刑案管辖权十分广,只要与案情搭上一点边就有资格管。顺天府以此作为不立案的缘由,肯定是因为此人身份特殊。

    “皇亲国戚么?”张荏不悦道。

    皇室近亲涉案是有豁免权的,这是从太祖时代定下的规矩,直到《隆景刑法》正式确定了豁免范围,以及只能由皇帝亲自裁判。

    “那倒不是,”助理道,“这个张友全还在军籍。所以顺天府推事院认为只有五军大理寺有资格审理。”

    “胆小怕事的东西。”张荏越发不悦了。

    各个部署都在争权,拼命想“篡权”,偏偏大理寺那边出了事还往外推!

    看到张荏不屑的面孔,小助理倒是颇能理解推事院的决定。

    张友全杀王二麻一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了。

    自从崇祯天子还都以来,京师警察局、巡检司,就对京师治安整治下了极大的功夫。加上金鳞会这个似白还黑的“民间组织”存在。京师街面上就连扒手都不见了,真可谓是路不拾遗。

    这种环境下,发生一起谋杀案,如何不震惊天下?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虽然警察查的时候就发现了张友全的籍贯问题,但五军都察院却是死活不肯受理,因为张友全已经办好了退役手续,不算是军方的人了。之所以保留军籍,那是当初为了方便退役士兵回乡才制定的政策。等他们在家乡安顿之后就要转入民籍。

    五军都察院不管,倒不是因为张友全的犯罪行为给军队抹了黑。相反,这还是军方内部的“护短”。因为按照军法,杀害无辜百姓人等必然是杀无赦的。然而在地方上,即便是杀人罪,也往往会酌情判处流放边夷。如果让地方上接手这个案子,多半能够保住张友全的性命,也不枉同袍一场。

    只是审判官系统被都察院整得早已风声鹤唳。一碰到“蠹”字铁定去万里之外安家,而那个“庸”字落在头上。这辈子的升迁也就无望了。

    张友全一案,谩骂者有之,讽刺者有之,同情者有之,赞赏者亦有之,怎么判都不可能落下好处。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个“素养低下”、“平庸无能”之类的帽子。

    这便是顺天府推事院死活不肯接这个案子原因。

    “文泉公,”助理躬身道,“恐怕风评只是一桩。另有一桩事,公不得不小心啊!”

    “什么?”张文泉抬了一眼。

    “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助理道。

    张荏仿若石像,一时没有任何反应。

    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同时成为了文官的试金石。

    在吏部就有个段子,说是选官时不用问别的,只问是否支持携枪推移,诸学普及火铳操练。

    若是参与铨选的官员坚决赞成,这是皇帝的忠臣,可以委以一县,或是边夷一府。

    若是反对,那就是大明的忠臣,还要看他为何反对。回答影响社会治安,不利于官府治理的,可见其人是以劳心者自居,可试以部院,留为京官,但终身亦不过五品、四品的格局。

    若想执掌部务,直达三品显贵,则必须看出:这其实文武之争。

    寄情于物,人之常理。只要这杆火铳放在家里,此人这辈子无论居于何等岗位,处于何等阶层,都不会忘记自己当过兵,始终会有武人的烙印。若是没有这杆火铳,时间则会慢慢刷洗这份记忆。

    张荏已经做到了正四品,过两年升三品显贵也是当仁不让,他已经能够摸到了这层。

    换作阁老们来看,却能看得更深。

    这杆黝黑的火铳,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的关键。

    虽然满天下的人都深信:君权即为政权。实际上大明从成祖设立内阁之后,君权和政权就已经分离了。从仁宣之治到严嵩乱政,都是政权不断从皇帝转移到内阁的过程,直到徐阶挂出条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诸公论”,竟然没人觉得不妥。

    在徐阁老看来,皇帝只需“威福”,而政务却是诸司的,至于人事权和司法裁判权,更要“还诸公论”。

    崇祯皇帝是万历皇帝之后唯一一个有意识夺回政权的皇帝,但他能够想到的手段只是“换人”。国变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记录,敲碎了武将对文官重臣的依附关系,同时也失去了朝廷对军队的控制权。

    年轻的隆景皇帝借着国变的特殊时期,将军权、政权统摄一身。即便迫不得己放些治政之权给文官,但军权却是始终紧握不放。武官们有了皇帝的金大腿可抱,谁还去依附文官?

    携铳退役则是一个将举国青壮之人打上武人烙印的手段,让他们始终牢记自己的武人身份,哪怕日后进学,成了博士。始终不会忘记军旅生涯,不会忘记在军中受到的绝对忠于皇帝的教育。

    回到张友全的案子上。

    如果认为张友全应当杀人偿命,则很容易落入一个逻辑陷阱:当初若是不许携铳退役,哪里会有这等惨案?

    这也是内阁诸公有意无意希望听到的声音。

    张荏这个时候,终于知道手里的诉状是多么地沉重了。

    “胡闹,既然是军籍,一开始就该移送五军都察院啊!”张荏在桌上一拍:“警察局那些法盲不懂规矩,御史也不懂么?”

    助理抿嘴偷笑,暗道:所谓铁手。也不能免俗啊!

    张荏吸了口气,道:“但是,既然已经拿到了手上,再这么送出去,人家必说咱们怕事。”

    助理一愣,不知道这位副都御使什么意思。

    “先就管辖权问题报请圣裁,看圣意如何。”张荏道。

    助理顿时肃然起敬:这手高明!直接交给圣上,无论圣上怎么说。反正都察院是没有责任了。

    ……

    朱慈烺在第一次听说张友全的案子时,就已经想到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如果自己直接介入。无疑会破坏既定的司法程序。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出身的皇帝当然问题不大,但后世却要为此走更多的弯路。

    直到都察院将管辖权问题提交上来,算是给朱慈烺了一个接手的机会。

    “虽然张友全的户籍仍在军中,但军人身份应该按照登记为原则,即登记入伍直到注销军职军衔之前为军人。张友全在退役返乡途中犯罪,应当算是凡人犯罪。由顺天府推事院审理。”

    朱慈烺在朱批上进行了说明,并且将此例列为司法解释,发往全国,一样拥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件事并非简单结束了,其社会影响力太大。皇帝必须进行权衡,到底是铁了心护张友全这个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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