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危险少又体面。
罗昭云拿到自己名字的军士腰牌,是个小木牌,正面写着“左军骑营”四个字,背面写上了“幽州、罗成”,一面代表着归属营盘,背面代表的户籍州县还有名字,牌不离身,一旦阵亡,可以根据腰佩来确定死者身份。
他骑上马,离开沙洲的募兵处,与被分到相同骑兵的军士,一起赶赴聚集的阵营。
原来,三十万前线大军被分成了两路,一路是玉门关军,一路是阳关军,这两座城关,一南一北,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扼守着要塞,突厥军正在全力攻打,隋军驻军充当先锋军,已经跟突厥军激烈交战中。
罗昭云报名的地方,是玉门关设在这里的隋军接收点,很快,他们一群临时组成的骑兵和步兵队伍就被带往了前线,整编入六军。
所谓六军,指的是先锋军、左军、右军、后军、中军、辎重军,这是粗略地划分,每一路军马又会细分为自己麾下的七军营,相当繁琐。
经过层层分流,最后罗昭云终于来到了自己归属的左军,军中的司马和偏将带着百夫长、队头们,正在巡视今日到位新军,顺便挑选适合自己军中的人马,有一位百夫长看到罗昭云的战马不错,于是把他要到了左军第三斥候团。
罗昭云松了一口气,终于尘埃落定,明确了去处,这一层层集合、挑选,相当麻烦,只能耐心等待,现下可以去自己的队伍营地,见到自己袍泽伙伴了,有些激动。
大漠苍莽,风沙漫漫,当罗昭云和一群骑士,随着百夫长来到营帐时候,一抹鲜红的夕阳垂洒在天际,快到黄昏了。
但是数里的玉门关处,仍传来厮杀声和擂鼓声,那股金戈铁马混合在一起的声音,让人紧张又振奋!
他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无数白色的帐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小花,散落在一片绿洲原野上,战马的嘶鸣、将士的训练声与风沙的狂舞交杂在一起,汇成首凄凉的塞外小调。
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不时有骑兵队轰然而出,兵甲锵锵,马蹄震天动地,这股真正的军旅风范,雄浑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他!
第三十七章 斥候营()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与阳关均是古代陆路对外交通咽喉之地,是丝绸之路必经的关隘,自西汉时期设置,与周围的山体、沟壑相连,筑城墙与防御工事,地域匈奴和西域人入侵,是古代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
由于阳关古塞建在荒漠之中,占有“一夫当关,万人莫开”之险要地势,所以这次两路分兵的时候,阳关那路军由长孙晟统领,率兵十万,而玉门关这边的地势不如阳关那边陡峭、难攻,所以杨素亲自坐镇,佣兵二十万,是隋军绝对精锐主力兵马。
夜色如水,苍穹繁星似锦,罗昭云住进了自己所在斥候营的小队营帐。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驻扎在地方,按编制分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队头等逐级下降。
但是战时需要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大约两万人,这两万兵一般又分七‘军’营,每军营的长官又可称为‘总管’。自设中军有四千人,其中挑选战斗兵两千八百人,也就是五十六个“队”,每队五十人,具体还细分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骑兵一千人,突击兵五百人,奇兵(机动兵)五百人。
除中军之外,还有左、右虞侯各一军,每军两千八百人;左右厢军各二军共四军,每军两千六百人,以上七军合计一万四千人,二百二十队,还剩下六千人,一般都是老弱疲病居多,用来守辎重,主要搞后勤警戒。
全军驻营的时候,中军四千人在中心扎营,其余六军成六面形围绕着中军扎营,为了便于管理,约一千人扎成一个营区,设一位‘营主’,便于协调管理,追职问责。
罗昭云对于这些军旅的知识,在当下一些兵法书籍中看到过,特别是大隋行军准则,他提前铭记于心,知道行军中的军职从火长、队头、百人长、校尉、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他们这个斥候营,其实就是左军麾下的七小军中的奇兵营,也就是机动兵,作为打探情报的斥候,这样在中军称为一团,左右虞侯军有两个,为二、三团,左右厢军各二军中有四个机动兵团,则为四、五、六、七团,如此下来,一个左军就有七个机动兵团。
但是机动兵团里的士兵,不完全都是斥候,有的是营外游哨、巡哨,还有内部巡哨,通常会抽出百人十火,作为真正的斥候,深入交锋地带或敌区搜索情报,观察敌军和己方的战况,随时汇报,这样可以让营主、本军的将军及时知道最新战局。
左军的指挥将军是屈突通,一位隋朝猛将,其父曾是北周的刺史,屈突通自幼性格刚直坚毅,擅长骑射,且颇武艺高强,做事秉公处理。在开皇十七年,曾奉杨坚之命到陇西一带巡查马场,查出了两万多匹隐马,上报朝廷,隋文帝闻讯后大为震怒,欲将罪臣太仆卿慕容悉达及一千五百多名管事的官员全部处斩,屈突通于心不忍,为这些人求情,给隋文帝留下很深印象,日渐重用,升右武侯车骑将军。
屈突通严于治军,绝不庇护任何人,除自己的中军外,其余六军设六个总管,总管下有多个营主,全都由麾下将领、偏将担任,夜晚巡视军营,对营盘布局、壕沟、木桩、士兵武器进行抽查,十分严格。
罗昭云等百名斥候接到了军令,被召集在一块空地上,负责管理机动兵营的校尉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周浩,三十多岁年纪,一身明光铠,头戴兜鏖,披挂着护项、护肩、披膊,内穿褥袍,前胸外嵌两片明光甲,铮光发亮,很有一股英气。
周浩说道:“尔等百人,为我右虞侯军的斥候三团,一共十火,设一百夫长,十个火长,百夫长已有了人选,他叫娄岱飞,至于火长,由你们这些人中的老斥候担任火长,经验丰富,带你们一把,传授斥候的禁忌和防范等。”
这时娄岱飞走出来,他的年纪稍微大一点,快接近四十了,身材短粗,相当魁梧,胡须浓密,有点黑脸张飞的样子,按着刀柄,扯开嗓门道:“从今日起,你们都归我管了,不论新兵蛋子,还是老兵油子,都给我服从军令,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出去执行任务,你们就是生死兄弟,遇到危险,同心协力,谁若丢弃袍泽不顾,贪生怕死地逃跑,回来之后,军法处置,定斩不饶!”
“喏!”百人高呼,气势雄壮。
接下来,由百夫长从中挑选十人,担任火长,每火中,其余九人自发组成三个小组,各设一名小组长,由三人自己选取,罗昭云由于看上去太过年轻,所以只担任普通一员,连个小组长也不是。
“好,接下来分配任务,先出去三火小队,每火一张草图,你们要勘察的地方,是玉门关内西南方位,也是我们整个左军的左下方,去勘察一下水源,还有查探是否存在敌军的探子,这次任务算是一次磨练,后面会有出关刺探敌军动向的任务。”
罗昭云等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一次实习演练,让十人出去执行任务磨练一番,火长顺便把斥候经验传达一下,做一次实地讲解。
顷刻,罗昭云这一组出动了,全都策马奔出营地,冲向了一片山岭地区。
他这一火的火长叫季冲,三十岁左右,是个鲜卑人,上一代父辈就入关内了,所以他也算胡汉杂糅之后的混血人,居住灵州一带,一边策马,一边说道:“你们听着,干斥候是有危险地,老子从军七年,战友死上百人了,大多遭遇了伏击,或是追杀突厥游哨时候格斗而死,老子为何能活着,因为老子命硬,机灵,经验老道!”
“你们跟着老子,都要乖乖听话,尊重我、孝敬我,否则给你们一个苦差事,直接就丢掉性命了,知道吗?”这季冲看他们有一半人是新入伍的府兵,没有在边疆战斗过,所以以过来老兵的身份,训斥一番,调教新兵。
“那是,季大兄,不,火长,您说什么,我们做什么,绝对听您吩咐!”一个瘦小的士兵笑嘻嘻地拍马屁。
季冲明知道这个人在溜须拍马,但是很受用,微笑着说:“现在你们自个儿介绍一下,都哪里人,叫什么名儿。”
“火长,我叫马不川,庆州人!”那个瘦小的汉子仍是一副讨好的笑容。
“马不川,名字挺有意思,马屁不穿吧!”季冲被逗乐了。
“火长,在下赵廷,汾州人。”
“在下梁永宽,陇州人。”
“火长、我叫赫连树,羌族,扶州人。”
“罗成,幽州人。”
当九个人都自报了姓名,做了简单介绍,分别是六名汉人,一个鲜卑人,一个羌人,一个铁勒人,自西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自从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观念融合,普通百姓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什么民族成份了,都是大隋百姓。
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
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发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