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又是对王二说道:“带人去看着张老他们,还是老规矩,谁乱动,砍了。”
王二也不多说,他一看这些土匪就是些草包,也不担心万华的安全,既然万华要以防万一,那自己还有什么说的呢,于是带着王五他们三人去找到张老,把他们几个给监视了起来。
其实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再管张老他们了,他们现在一没有武器,二也没有这个胆子,但是万华还是让王二去了,没别的原因,反正基本上也不用王二他们出手,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去看着呗,老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做好这一切的安排后,万华冷冷的看着向自己这边冲来的那伙土匪,心里是不由得感叹,老子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差呢!昨天来了官兵,今天又遇上土匪,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
不过万华马上就是调整心态,这也不错,让队员们多打几次,只当是练兵了,这机会还不是说有就有,不错,很好,这样想着,再看这些土匪,那就是顺眼多了。
第二百零九章 敢耍老子()
高虎带着人就是二话不说,冲向了万华他们,本想着万华他们会被自己这边的气势吓到,然后就是各自逃命,要不就是跪地求饶,最多也就是打一场混架,
却是没想到万华他们都是站的整整齐齐,一副稳如泰山的样子,没有丝毫的慌乱,这不禁让高虎起了疑心。
高虎毕竟也是风风雨雨过来的,没点子眼力劲,那估计坟头早长草了,于是见自己这边冲到五十来步,对面还是整齐不乱,到了三十来步还是这样,于是扯着个破锣嗓子对手下人叫道:“都停下停下。”
好在高虎声音大,又是冲在前面,众人这才是按着惯性又冲了十几步,这才停下,手下罗罗们都是满脸不解的看着高虎,心里不禁纳闷,这头领是怎么了?难道是害怕了?没看见对面都是些毛头小子吗!这有什么害怕的!
别看他们手里都是拿着长枪,那长枪也得看谁拿着,拿在我们这些兄弟们手里,那自然是天下无敌,可他们这些毛头小子拿在手里,那完全是糟蹋东西,哎,好好的长枪可惜了!
高虎在离万华十五六步的地方停下,高虎打量着万华他们,见万华他们都是些毛小子,可是身上隐隐的感觉有股子杀气,不应该啊!就这些土包子一样的乡下小子,身上怎么可能有杀气呢?难道是老子花了眼?
不管怎样,高虎还是决定先试探一番,于是大声对着站在最前面的万华他们叫道:“你们是哪来的?知不知道老子是谁?老子是好汉山的虎爷,听过吗?方圆二十里,这都是老子的地盘。”
这句话一叫出来,万华和队员们也是一愣,虎爷?他也叫这名号,这到底是谁抄谁啊!难道这就是缘分!
万华他们这一楞神,落在高虎他们的眼里这就是慌神了,高虎不由得底气也是足了三分,又是大声叫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江湖规矩你们应该都懂,看你们辈分小,老子不为难你们,留下八十车,老子就让你们过去,怎么样?”
说完,高虎就是看着万华,这万华一看就是对面的头领,只要他答应,那今天也没白来,当然,他要是舍不得车上的货,给银子也行,要是不知道好歹,那就不要怪我了。
他看着万华,万华也是不由得看着他,不过看了几眼,也没什么看的,除了人高马大,一脸横肉外,和别的江湖混混也没什么两样,正要收回目光,那目光却是在高虎身边的汤山身上一扫而过,万华眼睛一亮,不由得又是仔细打量起了汤山,
只见他是一身的文人服饰,一看就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最少那也跑不了个举人功名,穷酸秀才可是没这打扮,再看那长相,俊美非凡,真是越看越羡慕,老子要是长这模样,再加上现在这势力,那找上门的女人还不得在米脂绕上几圈!
万华越看越是高兴,光那气质,光那风度,万华就是一眼断定,这人不一般,绝对是人才,这样的人怎么会跟这些土匪在一起混,真是浪费了。
不过今天遇上了我,那也算是我们有缘分,我可不能把你这人才漏掉,这要是别人看见堂堂读书老爷都跟着我混,那还怕没人来投靠?
见万华不答话,高虎又是吼道:“听见了没有?再不答话,老子动手了,到时候你可不要怪老子欺负小辈。”
万华对高虎微微一笑,大声说道:“八十车太少了,加点行吗?”
万华这话一出,队员们都是忍不住笑了,看向高虎他们的眼神也是多了几分戏谑,就这些人也敢抢到我们头上,也不打听打听我们是怎么走到今天的!就昨天还有一大批官兵死在我们手里,就你们这些土匪算什么!
高虎听万华这么一说,气得够呛,你小子敢耍我,老子混了这么多年江湖,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人物没碰上过!你当老子是吃干饭的,虎目一瞪,喝道:“你这臭小子,胆敢糊弄老子,兄弟们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谁把他脑袋拧下来,老子重重有赏。”
说着,高虎就是一马当先冲了过去,高虎心里那个气啊,当着这么多人面被这毛头小子羞辱,这面子要是不争回来,那以后谁还服他,还怎么管这些手下!现在别说是你们这混小子,就是天兵天将,那也得拼了,要不然,这就混不下去了!
高虎冲出去拼命,手下罗罗们也是跟着冲过去,他们可不把对面这些毛小子放在眼里,再说,这谁要是不卖命,事后高虎追究起来,那可是死路一条啊!
唯有汤山是故意放慢步伐,开始被高虎盯着那是没办法,现在高虎不管自己了,那更好,再说汤山也不是这些没见识的土匪能比得了,汤山一见万华他们就知道这是一群杀神,身上的那股子杀气远远的就能感受的到,
当年几次赶考的时候,士子之中不乏许多将门豪族出来的,他们身边的护卫都是个个杀气腾腾的气势,一个眼神就能让人胆寒,汤山因为才名远播,所以许多豪门子弟都是来和汤山讨论诗词歌赋,自然和他们的护卫接触的比较多,感受那也是一般人不能比的。
所以对万华他们更是不敢大意,再说自己也是被绑上山的,哪里有必要去拼什么命!打赢了。那头领也不会为难我这读书人,打输了的话,你这头领一定躲不过被杀,你都死了,我还怕什么!
对面的人想来只要我表明身份,他们也不会过分为难,最多也就是再被绑一次,既然这样,那还犯的着去拼命吗?
所以汤山就这样落在了土匪后面,等待着有机会就跑。
万华站在第一排队伍中间,很快,高虎他们就是冲到了十步之内,这高虎自然是向着万华去的,面子是谁扒的,那自然要在谁身上找回来。
第二百一十章 太厉害()
只见高虎高高扬起手里的一把大砍刀,这砍刀足有四尺余长,砍刀磨得蹭亮,晃眼睛,再加上高虎这人高马大的身躯,力气又是极大,现在被万华这么一气,那是怒火陡增,这冲过来的气势是非同一般,一般人早就是吓得转身就跑。
可是万华他们哪里会惧怕!当初绞杀火龙王的时候,哪个火龙王比这高虎差!只听万华大声喝道:“准备!”
前后两排的队员们都是个个盯着目标,只等着万华最后的一声命令。
高虎看着越来越近的万华,脸上表情也是越来越狰狞,他也是不怕这长枪,别看这些毛小子长枪做的这么长,只要老子躲过一击,就能立马欺上身去,到时候这长枪连烧火棍都不如,那还不是老子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就在这时,只听万华大喝一声:“刺。”
前排队员们都是一瞬间刺出了手中的长枪,速度之快,力道之狠,令人叹为观止。
高虎只看到四五根长枪在自己的眼瞳中瞬间放大,高虎不敢怠慢,连忙一个侧身,凭着多年的经验躲过了一根长枪,还没等他高兴,只觉得身上有几根冰凉的东西刺了进来,一开始刺进来的那一瞬间,那感觉还蛮舒服,蛮凉爽的。
可是这种感觉也就是那一瞬间,而后便是钻心般的疼痛弥漫全身,脑袋只觉得一股子热血冲了上来,脸上涨的通红,
高虎下意识的低头一看自己的身体,只见三根长枪刺进了自己的身体,有一根刺进了肚子,另外两根刺进了小腰,高虎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三根长枪,怎么自己会被这些毛头小子刺中,平常哪怕是自己的一个眼神,也能把那些毛小子吓得打哆嗦,
而这些小子怎么就敢刺过来!还刺的这么准!他们就不怕我手里的这把大砍刀吗?这砍刀只要落在他们身上,就能把他们砍成两半,他们就不怕吗?
高虎不可思议的看向万华,这个年轻的过分的小子就这样把我杀了!老子我闯荡江湖这么多年,就这样死在这个毛头小子手里?我不甘心啊!
与高虎一同中枪的还有冲在最前面的六个罗罗,他们也是人人中枪,个个紧紧的握住刺进自己身体里的长枪,好让长枪保持不动,这样他们还好过一点,
稍微动一下,那就是钻心刺骨的痛苦,可是即便这样,他们也是个个脸上难看,惨叫声不断,鲜血也是不住的往外流,血腥味扑鼻。
后面的罗罗还没反应过来,第二排长枪又是呼啸而至,“啊,,”“啊,,”又是八个罗罗中枪,他们大多是肚子,胸膛中枪,因为这两个位置面积大,容易瞄准,又致命,所以万华对队员们训练的时候,都是特意照着这里练。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面的罗罗都是慌忙止步,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情景,对面这是哪里跑出来的,怎么杀人眼睛都是不眨一下,你看,还有几个小子在冷笑,你们到底是不是人啊!你们现在是在杀人啊!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呢!
落在后面的汤山也是心惊,没想到这伙人这么强悍!这才一个照面,就已经是杀了十五六人,而他们自己却是一个没伤着,别说受伤,连一个欺上身去土匪都没有,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长枪阵的威力竟然这么厉害!
“收。”
万华大喝一声,便是收回了长枪,队员们也是纷纷将刺进土匪身体里的长枪一下抽了出来,
“啊,,”“啊,,,”
这震天动地的喊叫声是让人心惊,还有那血剑四射的场面是甚为恐怖,他们都是站立不稳,躺在地上打滚,脸上是痛苦无比。
看着这样的场面,后面那些土匪是肝胆俱裂,个个吓得不敢上前,脚打哆嗦,有那不争气的甚至是吓得也坐在了地上,不敢动弹。
万华冷冷的看着他们,凡是与万华目光接触的土匪都是浑身一个激灵,只感觉被鬼盯上了一样,浑身凉飕飕的,这今天真是碰见鬼了,谁能想到一群毛小子这么能打!
在地上打滚的那些土匪很快都是一个个毙命,那高虎虽然还没死,可是却是比死了还难受,躺在地上不敢动,一动就是疼的叫天,不动也是疼的厉害,只恨自己怎么不快些死掉,反正也是活不成了,早点死了也免得受这些痛苦。
万华正要下命令在刺,这时却是不知道那个罗罗大声叫道:“快跑哦。”
众人这才是反应过来,这些人还怎么打?那不是找死吗?谁也不是笨蛋,这时候不跑,难道留下来等死不成!一班罗罗是扭头撒开脚丫子跑,只恨爹娘没给自己多生两条腿啊!
一眨眼功夫,就是跑的一个不剩,只留下汤山还站在那里,这不是汤山不跑啊,圣人子弟嘛,逃跑也要有风度嘛,不能失了脸面,再加上有时候逃跑反而是死的更快,还不如不跑,反正自己是读书人,一般人都是不会为难自己的,这种场面也是见得多了。
以前还有一次自己被土匪包围,那头领见自己是读书人,又有功名在身,反而是拉着自己吃了一顿,最后求着自己给他写了个牌匾,好吃好喝的又是招待了两天,最后才依依不舍的送自己离开,
汤山看着万华,看他不是个无知莽夫,想来是不会为难自己的。
这可不是汤山托大,这年头文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历史上李自成成了气候,手下有了十几万人,可是只要抓到个文人,哪怕他只是个秀才,那都是看的跟宝一样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要给文人的地位什么时候最高排个名次出来,大明朝一定可以进前三位的。
“大哥,追不追?”
国振,林虎他们都是对万华问道。
万华看着四下跑开的土匪,无所谓的笑了笑,说道:“有什么追的,又不是什么好打紧的人物,跑就跑了呗,顺便也给咱们扬扬名,免得是个阿猫阿狗的就来找麻烦。”
第二百一十一章 相遇()
说完,万华不由得看向那还没有逃跑,站在那里风度翩翩的汤山,就这模样,哪里像个打了败仗的一方,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打赢了呢!
见到万华向自己看来,汤山拱手一礼,态度很诚恳,丝毫没有一般文人那样瞧不起武夫,在这文贵武贱的大明也算是个另类。
万华不敢托大,开玩笑,这可是个人才,得要好好把他骗到手里来,虽然现在不知道他有多大能耐,可是就这功名在身,就这玉树临风,就冲着这两点,就算没啥本事,请回家当招牌也是赚啊!
要是运气好,碰上他有本事,那可就是赚翻了,有本事,有相貌,这样的人能够为我所用,那不就是显得我英明伟大嘛!
想到这里,万华不由得笑出声了,而后赶紧走上前去,国振,林虎他们不放心,也是都跟了上来。
万华走到汤山面前,拱手还礼,说道:“在下万华,米脂人士,尚未有字,不知先生贵姓,如何称呼?”
汤山回道:“头领客气了,学生汤山,字青竹,山东潍县青州府人士,今日能够一见头领,真是幸会。”
万华又是说道:“看先生打扮,当是读书老爷,不知先生为何与那土匪在一起?”
汤山见万华说话和态度都是有礼,心里也是放心不少,叹了一口气,回道:“不瞒头领,学生也是今日被他们抓上山的,要不是为了护住孩子,学生也不会与他们共伍。”
说到这里,汤山一急,天赐还在山上呢,于是汤山赶紧对万华躬身告罪,说道:“望头领海涵,学生的小孩还在山上,学生要前去解救,请恕罪。”
说着,汤山便是要走。
万华哪里会就这样让他走,于是连忙说道:“既是这样,这些土匪还有许多余孽,不如我便与先生同去,也好护得先生周全。”
说完,万华也不等汤山说话,对着国振,林虎他们两人说道:“你们两伍跟我上山,其他人把这里收拾一下,等我回来。”
队员们都是大声领命,而后便是各自忙活去了。
汤山见万华态度诚恳,又安排完了,也是不好拒绝,于是拱手施礼,说道:“那就有劳头领了。”
万华大笑一声,拉着汤山的手腕,就是向着前面那山上走去,边走边说道:“先生客气了,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这个举动可是吓了汤山一跳,心里不禁暗道:这头领不会有龙阳之好吧!
想到这里,汤山脸上及其不自然,看向万华的眼神也是多了几分防备。
万华见汤山这样,立马也是反应过来,这年头,男女授受不亲,男人之间就更加是授受不亲,别看有些江南地区许多富贵人家流行男风,可那毕竟有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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