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朝着荼蘼离开的方向奔去。
……
奥克花园中,山羊胡子用来装金银珠宝的箱子全部不见了,而山羊胡子本人却灰飞烟灭,只在地上留下了衣服的一角。
雷蒙顿时觉得心惊肉跳,根本猜不透荼蘼要做什么,刚才还纯洁善良、楚楚动人的少女,怎么转瞬就又变成了杀人狂魔?这前后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实在让雷蒙有些难以适应。
他朝着伙伴们聚集的石室跑去,隐隐觉察到了不妙。
砰的一声,他踹开了石门,映入眼帘的一切让他措手不及。
贝克、麦卡锡、须贺佳子、洛依丝被荼蘼施法捆绑,倒在了墙角,而荼蘼纤细的五指更是掐在了格诺的喉咙上,只需轻轻一拧,格诺便会一命呜呼!
“住手!”雷蒙的身体剧烈颤抖,愤怒喝止道。
“r……快走!”格诺的眼珠凸起,从喉咙艰难的喊道。
“r,快跑!”贝克等人也拼命的喊道。
见荼蘼没有松手的意思,雷蒙大步走上前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格诺放了下来,格诺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倒在了地上。
“你疯了!”雷蒙双眼通红,不可理喻道。
“你是在怪罪荼蘼吗?”荼蘼眼波闪烁,有一丝伤感的望着雷蒙道。
“r,你认识这个妖女吗?”贝克吃惊的问道。
“是啊,这个女孩是谁?看起来挺漂亮的,只是心太……”洛依丝嘀咕道。
荼蘼转头望向洛依丝,淡淡道:“我是r的未婚妻,你听清楚了吗?”
洛依丝娇小的身躯微微一颤,缓缓坐到了地上。
须贺佳子的一双美目盯了荼蘼一会儿,又望向雷蒙道:“她说的是真的吗?”
雷蒙想要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缓缓点了点头。
伙伴们唏嘘不已,一脸茫然的望向他二人。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我的伙伴吗?”雷蒙望着荼蘼,控制住满腔的怒火问道。
荼蘼看了所有的人一眼,冷冷的回答道:“我想要杀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麦卡锡阴沉道:“没有理由?呵……谁信?”
荼蘼欲言又止,凝望着雷蒙道:“如果他们真的值得信赖,不杀也罢!”
说完,黯然转身,转瞬消失不见。
贝克等人身上的法术自行解开,从地上站了起来。
“r,你和你未婚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矛盾,对我们有什么误会啊?”贝克问道。
“这次真的对不起大家,我……我未婚妻,一向比较暴躁,见我一直不归,就将怒火发泄到了你们身上。”雷蒙顺手将格诺扶了起来。
“是吗?”麦卡锡有所怀疑的撇了撇嘴。
洛依丝一脸失落的望着雷蒙道:“r,她真是你的未婚妻吗?”
雷蒙挠了挠后脑勺,回答道:“是啊,父母为我们订下的婚约,其实之前我都没有见过她!”
“啊……”众人吃惊道。
“那晚为我疗伤的,是不是就是你未婚妻。”须贺佳子生气的望着雷蒙道,他只好点头默认。
“名门世家的大小姐,脾气向来不好,其实我也没指望高攀,你们应该懂的……”雷蒙胡诌道。
格诺扭了扭脖子,拍着雷蒙的肩膀道:“也罢,你小子该好好努力了,凭你未婚妻那强横的实力,小心以后妻管严啊!”
众人闻言,均是一笑。
雷蒙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心中却是忖道:“荼蘼估计是担心山羊胡子这个大嘴巴今后泄漏了秘密,所以提前将其灭口,而她要杀格诺等人……难道是我受伤期间的梦话泄漏了什么秘密吗?”
……
大家有意放慢了行程速度,在奥克帕尔森林中游山玩水,感情越来越深,眼看分别在即,都舍不得割舍这份难得的情谊。
二十天后,众人终于走出了奥克帕尔森。
格诺和贝克决定亲自护送金佰莉的骨灰回魔法学院,参加完葬礼后再去赤皇学院报名,由于雷蒙的时间有限,不得不提前赶往维尔镇。
临别之前,所有人都收到了贝克送给大家的一份礼物,一枚灵戒!一枚可以实时通话,发送图片和文字的灵戒!
这是他从山羊胡子那里搜刮来的最贵重的物品,众人带上戒指,互相加了好友之后,这才分道扬镳。
第一章 三大将()
维尔镇位于伊索王国的东南边陲,毗陵鹗兽岭,是抵御妖兽入侵的军事重镇。
前几日,鹗兽岭中爆发了一次兽潮,大量的妖兽入侵了维尔镇中一座偏僻的小村庄,造成了数百人死亡,大量的灾民涌入了维尔镇的镇中心,使得本就不宽敞的街道显得异常的拥挤。
时已正午,雷蒙风尘仆仆的来到了维尔镇中,看到无家可归的灾民流落街头,甚至是沿街乞讨,顿时心中生出颇多感慨。
“驾!快滚开!”
一名银头发的贵族少年骑着一匹壮硕的白马从远处冲过来,马的四蹄镶嵌了轻身符文,使得马的速度快如闪电,看到远处趾高气昂奔来的少年,本就人潮拥挤的街道慌乱起来,人们相互推搡,想要让出一条道,不想越慌越乱,许多人站立不稳,被踩成了重伤。
“啪!”
一道凌厉的黑色鞭影飞出,将一名躲避不及的灾民抽翻在地,灾民后背流血,痛成了一条蜷缩的虫子,全身瑟瑟发抖,牙齿将嘴唇咬成了紫色。
“长眼睛的都给我闪开!”
少年一脸的骄横,大声的喊道,不断的抽打着马鞭,白马健步如飞,跨过倒在地上的灾民,继续朝前方冲去。
灾民迅速散开,路中央渐渐露出一位呆呆站立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的左手拎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熊,另一只小手不断的揉搓着眼睛,哇哇大哭着,不断的喊着要找妈妈。
骑马少年看向远处的小女孩儿,眼中露出一丝怒色,黑色的马鞭无情挥出,朝着女孩儿恶狠狠的抽去。
“啪!”
就在围观的人群用手捂住眼睛不敢再看之时,一名灰衣服的银发少年闪电冲出,一把抱起小女孩儿,挡在了她的身后,马鞭划出一道虚影,在他破旧的衣服上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一丝鲜血从皮肉中沁透出来。
白马受到惊吓,发出一声嘶鸣,高高的扬起了马蹄,马背上的少年狠拉缰绳,立稳了脚跟,一双匕首般的目光凶狠的射向地上背对而立的少年。
“哪里来的狗杂种,居然敢挡本少爷的路。”
“妈妈……”小女孩儿惊喜的叫唤起来。
一名年轻妇女冲了过来,连一句感谢都没有,抱起小女孩儿,转身就跑,生怕得罪了马背上的少年。
“这小子摊上大事儿了!”有人小声议论道。
“可不是,马背上的少年是三大将之一,有护国支柱之称的辛普森将军唯一的儿子——艾登,他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杀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雷蒙缓缓转过了身体,一双电目射向马背上的少年,顿时让对方身体一颤,就连他胯下的骏马也被这眼神吓到,微微退后了一步。
“只有野狗才会在大街上不管不问的乱蹿,我看你一定是属狗的!”雷蒙反唇相讥道。
“我看你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艾登大怒,举起马鞭,就要朝雷蒙抽去,此时身后却传来了一个严厉的声音。
“住手!”
远处走来一匹健硕的黄金战马,马背上的人虎背熊腰,身穿金盔金甲,眉毛粗狂如刀,浑身散发着一股沉稳的霸气。
男子的身后,浩浩荡荡的跟来了数万军士,士兵们队列整齐,装备精良,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精英战士。
“是三大将之一的辛普森将军,他怎么亲自来了,难道是鹗兽要出世了吗?”百姓们小声讨论道。
“让你来前方开路,不是让你来惹事的。”辛普森的嗓音并不大,但听在人耳中有一种极强的威慑感,让人忍不住心中胆寒,不敢有丝毫的造次。
“可是……”
“可是什么,一条小杂鱼而已,不要掉了自己的身份!”辛普森训斥道。
艾登骄纵的笑了,望着雷蒙道:“父亲说得极是!”
辛普森按马走来,睨了雷蒙一眼,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随手抛到了天空,风轻云淡道:“这枚金币赏给你,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哇……金币,居然是金币!”围观的百姓双眼炯炯放光,贪婪的望向空中翻转落下的金币。
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一银币等于一千铜币,在普通的人家,一年所有的花销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二十银币,这怎能不让人心动?
“这买卖也太划算了!刚才被抽的人怎么不是我,我宁愿被抽一百鞭子!”有人没有丝毫尊严的嚷嚷道。
在大部分人贪婪的目光注视下,那枚金光闪闪的金币从雷蒙的眼前落下,将要落到地面。
“太傻了吧,居然不伸手接住,万一被哪个流浪汉捡跑了怎么办?”众人皆是伸长了脖子想道。
雷蒙的眼角轻轻抽搐起来,愤然抬起脚尖,将那枚金币踢了出去。
“疯了!一定是疯了!”看着金币飞出去的曲线,围观的群众纷纷呼吸一滞。
“啪!”
金币仿佛一颗大力掼出的石子,射到了艾登的门牙上,顿时门牙松动,血流不止。
在场的所有人纷纷捂住了嘴唇,目瞪口呆的望向场上的少年,嘈杂的街道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仿佛掉下一根针来都能被人听到。
艾登原本还挂着笑容的脸迅速垮了下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门牙,再看了一眼手上沾着的鲜血,顿时眼睛鼓成了一对灯笼,身上的寒毛愤怒的立起,紧咬着牙根,缓缓转过头,怒不可遏的看向地上一脸无畏的少年。
“我要杀了你!”艾登准备翻身下马,却被辛普森按住了肩膀。
辛普森的一双虎眼泛出一丝寒光,微乜的瞄了雷蒙一眼,夹住胯下的烈马道:“我们走!”
“可是父亲……”艾登忍无可忍道。
“老虎也有被蚊子咬的时候,王者就该有王者的风范,将军就该有将军的气度,众目睽睽之下教训一条小杂鱼,别人还以为我辛普森人多势众,恃强凌弱。”辛普森握着缰绳,走在前面道。
“可是父亲,我咽不下这口气!”艾登跟在他身后道。
“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老虎不屑去打蚊子,但是可以让蜘蛛去干嘛!”辛普森淡淡道。
艾登嘴角挑起一丝得意的弧线,轻声道:“孩儿明白了!”
浩浩荡荡的军队出了城门,艾登远远的调转马头,望了雷蒙一眼,咬牙切齿道:“小杂鱼,今晚我就让人送你下地狱!”
说完,他手指上的灵戒轻轻一颤,一张雷蒙的照片发送到了维尔镇中另一名银发少年的灵戒之中。
望着艾登嘴角的那一抹弧线,雷蒙淡淡的置之一笑,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皮道:“赶了一天的路,肚子还真有点饿了!”
ps:最近参加的婚宴比较多,既伤钱又费时间,深夜赶了一章,有点小累,不出意外这周都是两更,求推荐票!
第二章 我的梦想()
“大哥哥,刚才你真的好勇敢哦!”
一个六岁左右的小萝莉无比崇拜的望着雷蒙,她身上的连衣裙又脏又破,精致的小脸蛋黑得像一口锅底,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闪烁着,显得非常的有灵性。
“是吗?你叫什么名字?”
雷蒙蹲了下来,摸着她的小脑袋问道。
“我叫小玲,大哥哥你一定是一个好人,你能送我一个煎饼吗?嗯……半个也行,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小女孩儿真诚的望着雷蒙,直截了当的问道,不得不说,她的确有眼光,从人性上来说,一个见义勇为的人一定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也不会吝啬对弱者的施舍。
雷蒙笑了:“当然可以,你的父母呢?”
小女孩儿嘟了嘟小嘴,眼泪夺眶而出,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揉了揉眼睛道:“我的父母都被妖兽咬死了,我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位叔叔跑出来的,但是前几天叔叔偷了一家面包店的面包,又被他们活活打死了……”
“好了,别哭了,哥哥请你吃东西好不好?”雷蒙替小女孩儿擦了擦眼泪,安慰道。
小女孩儿轻轻点了点头,无比感激的望向雷蒙。
“附近有什么好吃的,你随便点,我请客!”
小女孩儿惊喜的望着雷蒙,眨着大大的眼睛问道:“真的吗?”
雷蒙含笑点了点头,小女孩儿想了想道:“那我要吃一个煎饼,不……两个,然后再加一碗拉面?”
雷蒙怔住了,心道:“她的愿望就这么简单吗?”
小女孩儿望着发呆的雷蒙,再看看他破旧的衣服,咬了咬嘴唇,失落道:“那我还是只要一个煎饼吧……”
雷蒙捏了捏小女孩儿的小鼻头,笑道:“哥哥可有钱了,你不必跟我客气,赶紧带路吧!”
小女孩儿天真的笑了,她不知道眼前的大哥哥是不是真的有钱,但此刻她已经认定对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好人。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几把大伞支起来的路边摊,小玲带着雷蒙坐了下来。
远处的几张桌子上,几个灾民狼吞虎咽的吃着客人剩下的残羹冷炙,几乎只用了一秒的时间,油腻的大碗就被他们舔得光亮如新,迅速结束“战斗”后,他们又乖乖的蹲在了路边,盼望着下一位客人的到来。
“老板,煎饼多少钱一个?”
“两枚铜币。”摊主忙碌的炸着煎饼,头也不回的说道。
“拉面呢?”
“五枚铜币。”
雷蒙愣了愣,小声嘀咕道:“居然这么便宜!”
他悄悄的查探了一下灵戒,顿时有些犯愁,贝克这家伙出手还真够阔绰,在自己的灵戒里少说放了一百枚银币,还有二十枚金币,可是……一枚铜币也没有!
在寻常的百姓间,普遍流通的是铜币,银币可以说是“大额钞票”,他要是丢一枚银币给摊主找零,非一次性掏空他所有的零钱不可,有过生意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零钱,一些小本买卖将难以运行。
雷蒙轻轻敲了敲桌子,望着小女孩儿道:“小玲,你还有没有认识的朋友,让他们一起来这里,哥哥请他们吃拉面!”
小女孩儿不可思议的望着雷蒙,善意的问道:“哥哥有那么多钱吗?”
雷蒙的灵戒轻轻一抖,一枚锃亮的银币出现在手心,他将银币按在桌子上,抬起手指给小女孩儿看了一眼,又迅速将银币收了回去。
小女孩儿张大了嘴巴,激动的连连点头:“大哥哥……我可以多叫一个人来吗?”
雷蒙点头笑道:“当然可以,但是不可以声张哦,只准叫你认识的人来!”
没有底线的善良就是愚蠢,雷蒙还不想引起过多人的注意,更不想弄巧成拙,制造混乱。
小女孩儿手舞足蹈的拍了怕小手,朝着雷蒙的脸上轻轻的一吻,像是一只小蝴蝶似的,兴奋的跑向了远方。
过了一会儿,小玲带着一个小男孩儿和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大叔来到了雷蒙面前。
“哥哥,是你说要请我们吃饭吗?”小男孩儿显得相当的谨慎,反复打量着雷蒙。
“怎么,怀疑我是坏人?”雷蒙笑了笑,让小男孩儿坐到了旁边的凳子上。
“那倒不是,小玲说你很有钱,却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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