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铺就了许多先决条件。
距离市区九十余公里,鲜有人迹的生态保护区,高达十余丈的陡峭山壁,右腿和左臂骨折,缺少饮水和食物,缺少取暖的物件,这些,可以让任何一个人陷入绝望,何况还是一个女人。
可是,天不绝人,陆弃也为了研究一些动物的习性,而到了那一片山域,看到了商芷清遗留的一些器具,从而找到了半死不活的商芷清。当然,这是商芷清在后来第二次见到陆弃的时候,问他时得到的答案。至于真切与否,只有陆弃自己知道。
第3章 失败的约会
英雄救美的情节或许很俗套,可是对于商芷清来说,这样俗套的事却让她远离了黑暗和死亡,所以,她也很俗套地对这个没有骑马,却用坚实的后背将她背出危险的普通男人产生了好感。
不过,在养伤的时间,商芷清很细致地回想了一下那段经历,却猛然发现一个问题,然后心中开始有了疑惑,那就是这陆弃真的是个很普通的人么?
当时商芷清所受困的山缝,两侧的山壁足有三十多米高,几乎相当于十层楼,虽然并非垂直的,可即便对于专业的攀岩高手也有不小的难度吧?
可是陆弃呢?先不说他如何没有损伤的下来,可是单说将一个一百多斤的女人绑在后背上,还能徒手攀上如此山壁,就不由让人心惊,这得拥有多强健的体魄?
更何况,离商芷清遇险的那个地方最近的公路,最起码也有十余公里……
每想一次,商芷清就越发觉得陆弃很神奇,就越发对陆弃感兴趣。没有谈过恋爱的她,不知道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又有感恩在作祟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
所以当商芷清在云滇大学再次看到陆弃,发现他竟然是她的校友时,开心之极,然后就有了在别人看来很难理解的“倒追”情况。
商芷清不认为她是在追陆弃,她只是希望能表示她的感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可是让商芷清很郁闷的是,这陆弃似乎对她很不感兴趣,就连吃个饭,都足足邀请了将近一个月这陆弃才算答应下来。
邀请成功,这让商芷清很开心,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陆弃应约却只是为了让她不欠他东西。换言之,陆弃这个意思就是让商芷清以后没有了打扰他的借口。
这个没想到,却让商芷清很伤心,极度伤心,原本就很少出现在她脸上的那些笑容也彻底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出现过,换上的是一如往常的秋霜,还有很难遮掩,从眼角流出的哀伤。
如果是正常的男人,或者说是个稍微聪明一点,有些情趣的男人,现在肯定会明白过来,然后来一招欲擒故纵,釜底抽薪……哦,不,应该是宽言相慰,博得红颜一笑,然后抱得美人归。
可是很明显,陆弃不是一个有情趣的男人,甚至他很有可能是个蠢蛋,非正常人士。
六份套餐,陆弃将五份一扫而光,另外一份,商芷清一点也没动;两杯咖啡,也一点没动,配给的奶和糖都没拆。
商芷清就那样脸带寒霜,目光幽怨地看着陆弃大快朵颐,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她如此的一个绝世美女,用这种极度有杀伤力的表情和目光,看着他二十多分钟,却是完全影响不到陆弃的胃口。
拿着餐巾纸,很优雅地擦了把嘴,陆弃似乎完全不知道他已经深深地伤害了对面女人的心:“你没有胃口么?”
“怕胖!”商芷清冷冷地回答,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她发现,很不好受,她决定以牙还牙。
陆弃微微皱眉,这让商芷清心中微动,这个木头,吃饱了后,终于发现我情绪不对了么?
“这样浪费不好。”
陆弃的话却让商芷清的心跟她脸上一样凉,她忍不住应了一句:“那你把它吃了吧!”
“好吧!”陆弃丝毫不以为忤,端过商芷清面前那份套饭开始吃了起来,让商芷清彻底无语。
其实不仅仅是商芷清,在不远处正好关注这边的服务员目瞪口呆的,连新来的客人都忘了招待了。这个男人绝对是朵奇葩,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吃,最关键的是,他的脸皮真的厚得跟城墙有的一比。
毫无疑问,这一次约会因为一厢情愿的原因而以失败告终,可是在云滇论坛吵得沸沸扬扬的云滇学子们,却绝对想不到一厢情愿的一方会是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陆弃依然没有这种失败的觉悟,饭后,在明艳的红色小跑旁,当商芷清让他上车,表示要送他回学校时,他脸上带着菜足饭饱的满足:“不用你送了,我走回去。”
“我还是送一下你吧!”商芷清再次坚持了下,就算陆弃不当她是朋友,她也不能因为对方的冷淡,而嫉恨于他。
“吃了饭,散散步对身体好!”陆弃摆了摆手,然后很潇洒地转身,朝云滇大学方向踱步而去,走得很潇洒,很有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范儿。
看着陆弃那冷酷到极点的背影,商芷清心头空落落的,仿佛有什么实质的东西正被一点点抽走。这个不解风情的坏蛋,鼻子有点酸,商芷清紧咬着下唇,不让眼泪有不争气的机会。
可是当陆弃那米黄色的运动服后面几个山寨的英文字母渐渐模糊时,商芷清却再也忍不住了,她突然没有一点点作为绝品美女应该有的矜持,朝前方喊道:“陆弃,难道我就这么让你讨厌么?”
声量高亢,声音凄婉,属于弃妇的那股子让人牙酸的幽怨和悲愤彰显无疑。
晚上七点时分,这种商业街正开始热闹,行人有不少。原本商芷清在街道旁一站,香车美女就煞是惹眼球,这么一来,更是引得无数路人驻足翘首。
陆弃的身子顿了顿,却是没有转身,连头也没回地继续向前走着,而且速度似乎有变快的迹象。
随着商芷清的身子颤抖了下,不争气的泪珠滑落,却又很快被滑嫩的手臂坚决地抹去。可是再坚决,这股子哀伤确是砰然散发了出去,让不少怜香惜玉的“好男人”心中一阵唏嘘。
而原本就一直关注商芷清和陆弃二人的一些路人目光看向陆弃,满是仇怨化作杀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看看人家,这么漂亮又有钱的女朋友说甩就甩,绝对是情圣级别的人物。
“美丽的小姐,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为他这么伤心落泪!”一个颇有自信,自认为形象不错的年轻男子很聪明地抓住了这个时机,快步走到了是商芷清的身边,递过去一方纸巾。
可是商芷清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依然紧紧地盯着渐渐远去的背影,表情确是少了几分哀伤,而多了几分坚决。
“小姐?”年轻男子毫不气馁,声音大了些,在他看来,商芷清肯定是没有听到他说话。
“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商芷清横了年轻男子一眼,以极快的语速蹦出这话,然后转身绕过车身,拉开车门,钻进了车中,迅速发动车子,绝尘而去。
商芷清那冷冷的回话,又是惊掉了一地的下巴,当那负责收停车费的大爷回过神来时,才看到路旁飘出一张十元的人民币,依稀记得是从奥迪TS车窗飘出来的。
年轻男子那白俊的脸上瞬间升起几团黑云,手中的纸巾飘落在地也不自觉,直到有人走到他身边,嘲讽地说了句“傻逼”,才让他彻底回过神来,骂了一声“婊子”,在周围充斥的白眼中毫无风度地狼狈而逃。
“这人确实是个傻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个很显然是“华夏达人秀”铁杆粉丝的大叔一脸鄙夷地说道:“头发梳得锃亮,还向后倒,真以为自己是周立波呢!”
众人轰然大笑,都觉得今天看了一出不错的闹剧,回家跟亲近的人闲聊又有了个话题了,然后就都散。
过了今天,也许就很少人会记得,曾经,有一个身穿米黄色山寨运动衣的普通男子,狠心地甩了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绝品美女,甩得是那样的潇洒,那样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终归会有人记得,而且当事人,或者应该说是被害者商芷清,她必然会记得,一辈子都记得。不过让人多少有些难以理解的是,商芷清开着车并没有迅速离去,没有回家躲在厕所或者被窝里哭一场,而是开着车就跟在陆弃的身后。
然后,就出现这样的一幕:一辆在路灯下闪着迷离色彩的奥迪TS,以蜗牛般地速度前行着,车上坐着一个唇红齿白,顾盼生姿却脸带寒霜的绝色女子。女子那幽怨的眼神一直看着那个不疾不徐地走在斑驳的灯光下黄衣男子,一眨不眨的,仿佛一眨眼就会把人跟丢一般。
不少人看到这奇特的一幕,好奇心顿时迭起,跟踪?新婚夫妇感情出现罅隙,妻子跟踪丈夫,准备捉奸在床?八卦的人无处不在……
有些个中高手看到这一幕,心中同情黄衣男子之际,却是忍不住感叹,如此拙劣的跟踪,那个黄衣男子竟然一直没发现?那他笨得也有点人神共愤了吧?要是真的东窗事发也怨不得人了。
第4章 大隐隐于市
陆弃又岂会不知道商芷清跟在后面呢?这个女人的执着,他可是领教过的。
半年前,他去执行任务回来,途径西陲野生自然保护区,恰逢其会,救下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几乎属于半休克状态,可是目光依然清透,散发着求生的欲望,后来被他绑在背上,补充了水分的她渐渐苏醒,那一点点微弱的神智,却是支撑着她一直问一个问题。
“谢谢你……你是谁……”这样六个字,在十数公里的路上,重复了不下两百次。
陆弃没有回答商芷清,他不是活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也没有那么高风亮节。之所以不留名,是因为他的职业,不能留麻烦,这注定了他要活在这世界最阴暗的一面。
陆弃也没有想到,在云滇大学能再碰到这个女人。也许有人会疑问,这商芷清可是云滇大学的风云人物,而且既然同在一个学校读研,又如何会一点都没印象?
事实上,虽然陆弃的档案在云滇大学,可一年到头,陆弃到云滇大学的次数不会超过三次,每一次不会超过三天,而且他很显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八卦的人应该吃不了这么多,据不真实的小道消息,八卦能让人辟谷……
那一次,是陆弃每年必须到学校的一次,新学年开学,作为学校的学生,哪怕是硕士研究生,不在校全日制读书的,最起码也应该打个招呼,所以他去了。
商芷清认出了他,他没办法否认,然后被商芷清在学校校务处找到了他的手机号码。如果不是商芷清给他打了个电话,陆弃都忘了他的手机里也是装了一张卡的,他的手机除了偶尔客串闹钟外,也就只有特殊的那么几次会响。
商芷清要请他吃饭,说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陆弃多次表示不用,可是商芷清却是异常的执着,几乎每天一个电话。
陆弃倒不觉得她很烦,因为商芷清不仅人漂亮,还很聪明,懂得在合适的时间打电话,还有足够好的理由。
感恩的理由,哪怕陆弃不用她报恩,陆弃也不能去践踏,因为作为一个孤儿,他懂得这世界上有哪些情结是不能践踏的。
也就是商芷清的这种执着,陆弃最终答应了跟她吃一顿饭,接受她的报恩,然后她总该没有理由再来打扰自己了吧?
不过现在,陆弃突然有些明白,女人的处事方式绝不是按教科书上写的那样一板一眼,他认为商芷清没有理由,可商芷清很显然不这样认为。
“跟着就跟着吧,小心别跟丢了。”陆弃嘴角微翘,如果有人发现他这个笑容,一定会惊讶,这张很平凡的脸,就因为这个笑容而让人眼前一亮,帅气指数瞬间狂飙。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乍一看不显眼,可是在某个特定的角度,或者特定的表情是,就会让人觉得特别的迷人,有人称之为角度美人。
商芷清失策了,她一直以为陆弃是住在学校的,她原本也只是心有不甘,打算跟着陆弃走一走的,也算是表达了一种你说不送我偏要送你的执拗感。
可是直到车子驶出了城区,开上了柏油公路,然后又开上了基建路,人烟逐渐少时,她才猛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家伙到底要去哪啊?”
到现在为止,商芷清还不觉得陆弃已经发现了她,不过说来也是,陆弃一直都没回头,闷头赶路的,他后脑勺又没长眼睛。
商芷清似乎忘了,因为路灯渐少的原因,她的车灯大开,一直给陆弃当手电筒呢,就算不是陆弃,换了一个普通人,稍微警觉些,也能感觉到异样的。
当商芷清彻底失去了陆弃的踪影时,她突然发现,没路了!
商芷清下了车,借着灯光的扩散,她发现,她到了云滇市郊区,已经到了山脚下了,也就是说,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跟着陆弃跑了十数公里。
“谁说的这车到山前必有路的?”看着已经到头了的基建路,商芷清踢了下脚下的石块,然后随着石块溅射的方向,眼角余光扫到了一条羊肠小道,心中一喜,却陡然一叹:“这有路也不能开车上去啊。”
“这家伙,难道住在这山村里?”商芷清仰头看着眼前那如一头巨兽异样趴在夜色中的大山,一点都没有危机意识。
华夏国云省本就是一个由大山组成的省份,即便是现代化的都市,也都是被群山环绕,城市建设尚且如龙脊虎背,此起彼伏,出了城,直接都是一些山村,山村里还有各种少数民族的古老村落,眼前这座大山还有一个颇为诗意的名字,叫“三生”,这个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究,反正都这么叫。
看着那只有两人并行宽敞的山道,商芷清正决定上不上去。她不是一个胆小的女人,作为地质专业的学生,她带着帐篷露宿森山老林的事情也没少做。
最后,她还是放弃了,因为她也知道,像这种山村的山道绝对不是只有一条的,如果是比较大的村落,那绝对是四通八达,别到时迷路了,也麻烦。
何况,她上去干什么呢?不是只要表示送一下的么?就算是找人,白天总比晚上要好得多吧?
当奥迪TS在狭窄的基建路上好不容易掉头,然后闪着明亮如星的灯光远去时,在山腰上的陆弃目光微微眯起:“傻女人,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不需要朋友!”
话音落下,陆弃脚下一挫,身子如离弦的箭一般射了出去,双足宛若离地,身形掠动之际,如猿猴般灵巧,而奔跑间,双臂轻展,又如白鹤亮翅,劲风四溢,卷起一路落叶。
如果商芷清看到这一幕,她一定会高兴她的某些猜测得到了证实,这种速度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就算是世界短跑冠军,也绝对难及项背。
蜿蜒曲折,时高时低的山路,在陆弃脚下如履平地,不多时,他便来到一座竹楼前。这是云省傣族普通的民居竹楼,在林荫遮蔽中,由竹篱护着,圈起一个百平小园,园内甚至还有一汪泉水,两层的竹楼此刻就傍水而建,顶盖虽然用上了一些现代化的防水材质,却依然保存着浓郁的民族风。
这是陆弃从一个搬到城区里去的傣族家庭买下来的老房子,他做了一点改动,添了一些生活用品,至于电器,用的都是太阳能和空气能的,包括房里那盏台灯。
这片山区已经基本上没有人住了,除了陆弃外,整片山区,恐怕只有不到二十户原住民了,像这屋子的原主人,都几乎是最后一批搬到城区里去的,而以前的老电线杆也因为有碍风化而直接被拆卸了,那些原住民,基本上都重新过上了油灯时代。
一个大学的研究生,不住在学校,也不在校园附近租个房子,却在这种只有鸟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老房子,这的确耐人寻味。
刚刚高速奔跑了数公里的山路,陆弃并没有气喘吁吁,胸脯欺负着,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