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稍微放缓些速度。
三人都呼呼地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尤其是张顺意,本来三个要害部位就火辣辣地烧着,这么一顿狂奔,相当于是给火煽风,那难受的滋味实在是可想而知。
即使是累到要虚脱,三人都不敢停下来,这可是人家的地盘,天知道人家有没有喊上其它的村民来搞个大追捕。万一自己要是被抓起来了,给人家吊起来裸打一顿,那就太不划算了。
“老师,我,我跑不动了……”往林子里又跑了几百米,小朱背靠着棵树一屁股就坐了下来。
“老师,我也跑不动了……”小朴也是扶着棵树拉风箱般地喘着粗气。
“我,我也不行了,干,干脆,咱们歇口气。”张顺意说是说歇口气,可脚下刹车一踩,整个人直接就瘫倒在了地上。本来他的体力就不行,能坚持着跑这么久。完全因为潜力的被迫激发与某一种信念的支持,现在思想与身体同时一松懈下来,他当然再也扛不住了。
“老师那些人不会追进来。”小朱左右张望着。很是不放心地道。
“应该,应该不会,咱们,咱们也没做什么啊……”张顺意稍稍气顺了些。他很恼火很憋闷,在学生面前弄一脸鼻涕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的学生。可自己堂堂一叫兽一烟酒员,居然被几个乡巴佬狗撵兔子般地撵到飞起来,实在是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要多囧就有多囧。
“是啊,咱们又没做什么,是不是刚刚不应该跑啊!”小朴四下看了看没人,说道。
“刚刚谁最先吓得跑起来的,还好意思说。”小朱给了小朴个白眼。
“我,我这不是担心你们吗。”小朴嫩脸不由得一红,随即找了个很没水平的借口。
“你担心我们,也不脸红……呃。脸红了啊。呵呵……”小朱本想嘲讽小朴几句,见他脸真红了,掩嘴窃笑。
“好了,这个时候还有心思闹。”张顺意心烦着呢,瞪了两个学生一眼,又道。“咱们跑是对的,你们想想这个村的那个进村必须知。还有那些村民强制收费时的那些蛮横手段,还有那近乎敲诈的罚款。以及罚款的方法,不用猜都知道,这个村的人肯定都是叼民……想想咱们要是被他们逮住了,即使没做什么事情,肯定也没好果子吃!”
张顺意其实是有些心虚的,小朴小朱是真没做什么,但他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做吗?他可是在偷偷的喝人家的南瓜酒,并且是第二次偷喝……天知道那几个村夫抓了自己后,会不会用这小南瓜来作文章,狠狠地榨自己一笔。
张顺意记得去年自己去北方一个新开发的旅游村旅游时,亲眼看到一个游客开车不留神辗压了一只村民的鸡,结果赔了两万多块钱。这不是传说,也不是谣言,更不是危言耸听。人家的鸡恰好是只母鸡,母鸡下蛋,蛋孵小鸡,小鸡长大生蛋,蛋又孵小鸡,反反复复,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一个大型的养鸡场就出来了……两万多块钱,人家村民还说是让你赔得轻了,否则没个十万八万甭想走人。
“对了,老师你刚刚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就会咳嗽成那样啊?”这事小朱小朴都挺奇怪的,张顺意撅着个屁股趴在那里,好好的怎么了突然就……小朴联想到上次自己莫名其妙被踢了一脚的事情,更是打了个寒战,不会那块地里真有鬼魂什么的?
“我也不清楚……”张顺意不好意思说自己喝南瓜酒喝着喝着就呛到了,便装作自己也不知道的样子,不过他听小朱小朴一问起,下意识里便咂了下嘴,口中还有一股浓浓的辣椒的气味。
张顺意想不明白,南瓜酒原本是那么的醇香美味,怎么突然一下就变成了这辣椒水的味道呢,要是只有股辣椒的气味还好理解,可偏偏它浓烈得就跟朝天椒的辣椒汁一样,这事情透着诡异啊!
“咦,老师你的脚上怎么套了根什么藤?”小朴忽地指着说道。
“哦,这是豆角藤,应该是刚刚在地里跑的时候,不经间把它给缠上去的。”张顺意低头一看,自己脚上还真的套着两根断了的藤,他毕竟是搞农业的,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豆角藤。想想自己刚刚在奔逃时,的确穿越过几块豆角地,张顺意也没在意,伸手想去把藤扯下来,可他立马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两根藤缠在脚上,竟然打了个死结?不经意缠上去的豆角藤,它怎么可能会打死结呢?这事情也太巧了?这事情跟南瓜酒味道突变一样透着诡异。
“小朴,你的脚上也有两根豆角藤。”小朱忽然指着小朴说道,她似想到了什么,低头一瞅,发现自己的脚踝上竟也缠了两根?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小朴也看到了自己跟小朱的脚上都缠了两根豆角藤,弯下身来一检查,也都是打成死结,小朴的额头上哗地一下全是冷汗,后背都湿透了……如果只是老师的脚上被缠了两根豆角藤,这事还好解释,可现在同时三人的脚上都被缠上了,还都是打死结,这,这作何解释?再加上刚刚老师莫名咳嗽的事情,还有上次自己无端被踹的事情,这,这也太……小朴敢打赌,那块瓜地里,一定有鬼魂之类的东西,一定!
“老师,上次……”小朴打着冷颤,磕磕巴巴地将上次被踹的事情和自己的猜想跟张顺意说了。
“难道那块地头真有鬼魂?”张顺意作为一名老学究,他是个无神论者,以前即使是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这世上会有这些虚幻缥缈的东西的,但今天这事情,还有上次发生在小朴身上的事情,再有那块瓜地里大得离谱的南瓜冬瓜,桩桩件件连起来,除了用鬼魂来解释,还能用什么来解释?
张顺意的额头上也见了汗,随即后背也湿了,小朴就更不肖说了,整个人色都是苍白苍白的,一点血色都没有。(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五章 烤红薯
“瑞子你小子不是说要悄悄地摸过来,来个瓮中捉鳖的吗,怎么隔得那么远就吼一嗓子!我怀疑你小子是故意给那三个毛贼通风报信!”贼没抓到,老扁满腔的兴奋变为郁闷,埋怨起了方瑞。
“呵呵,我不是看他们要跑了吗,于是吼一嗓子,看能不能把他们给镇住吗。”方瑞笑了笑扯道,对张顺意三人的溜走,方瑞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自己的用意本来就是吓唬他们吗,想想前前后后弄的那些玄虚,相信张顺意师徒此刻正躲在哪个角落冷汗涔涔、头皮发麻、瑟瑟发抖呢。
“你以为你是三国的猛张飞啊,一声吼就能把敌胆给吓破。”老扁朝方瑞翻了翻眼珠子,一脸的鄙夷。
方瑞不鸟这厮了,下到地里把那个酒南瓜给摘下来,然后朝着回去的路上走,说道,“我去把箩筐簸箕拿回来,你们先把南瓜给摘了放路上。”箩筐簸箕是刚刚来围堵贼偷们放在那边的,肯定要拿过来装南瓜冬瓜才成。
方瑞单手托着酒南瓜,走到放箩筐簸箕的地方并没有停下,而是转了个弯,来到一处荒山坡下,将酒南瓜给扔到了杂草中。之所以要把它扔掉,第一这个酒南瓜已经没有了价值,砍了猪都不会吃;第二是免得老扁那厮又问三问四的,方瑞懒得解释。
瓜地里的鼠害闹得还真是比较严重。
除了已经摘回去的那十几个南瓜外,还有六个南瓜被糟蹋了,不过这几个南瓜并不像那十几个般被咬得一踏糊涂。偷食这南瓜的老鼠非常的精明,它们从南瓜底部的侧端咬出来一个不是很大的口子,然后钻进瓜腹中,再把南瓜里面掏了个干干净。
撇开那个口子,整个南瓜看上去完好无缺,一点破绽都没有。可硕大一个南瓜,搬在手上时竟是轻飘飘的,有一个南瓜甚至从里面啃得只剩下薄薄一层皮。
看着这六个南瓜。方瑞有些无语,只怪自己平时没怎么进入到空间地里来,不然这些老鼠哪能这般猖獗啊。自己拿块板砖,在空间里一顿拍,老鼠怎么死的它自己都不知道。
还好,整块瓜地不算被祸害的。还摘了四十几个南瓜,每一个的重量有三十几斤。
老扁郑志清一人拿担簸箕,一边挑一个,倒也不是很痛苦。方瑞拿担箩筐,一侧放三个。两百来斤挑在肩上轻轻松松,看得老扁老郑额头上涮涮的全是黑线,咋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费了些气力把南瓜挑回家后,开始摘冬瓜。
可能冬瓜的糖份含量比南瓜要低些,故而冬瓜的遭遇比南瓜要好很多,一片冬瓜藤,只有两个冬瓜被咬了几个不大不小的洞。这没什么。冬瓜拿回去砍了照样喂猪。
冬瓜地里摘了出了三十几个冬瓜。每个冬瓜的重量将近是南瓜的两倍,老扁看着这些个巨无霸,实在是无能为力。郑志清力气肯定是足够的,但肩膀皮嫩啊,刚刚挑了几担南瓜,肩膀已经是火辣辣的疼了。挑这冬瓜,他也等于是废人一个。
两个冬瓜百十来斤。余英红倒是挑得动,肩膀也扛得住。但方瑞当然不会让老妈来挑了。三十几个大冬瓜,一次挑四个,几趟下来还是轻松搞定。
“小瑞啊,这么多冬瓜南瓜,你给邻里送些去,这瓜那么大个,就不要整个整个的送,切开来一筒一筒地送……待会吃过中饭,下午咱们挖红薯去。”老妈看着屋子里一地的大冬瓜大南瓜,喜笑颜开地说道。
“嗯,挖了红薯回来,刚好烤红薯吃。”方瑞笑着应道。
“烤红薯啊,哇,我喜欢!”红薯老扁可没少跟方瑞一起去山里烤,而且瑞子那家伙烤出来的那味道,还挺香挺不错的哦,不过自己烤的嘛……听到方瑞说要烤红薯,老扁口水直流,边上其他的几位也是大感兴趣。
“你们两个啊,都这么大个人了,还那么好玩又好吃……好了,挖完红薯后,我做些红薯片,比你们烤的红薯可好吃多了。”余英红笑说着,去了厨房捣弄午餐去了。
众人纷纷欢呼,又有好吃的喽!
方瑞就拿了把菜刀过来,开始切瓜。*1*1*方瑞一共分切了十几个冬瓜南瓜,每一块切成约两三斤的样子,然后带上掏出来的冬瓜南瓜仔,用箩筐分两次挑着,挨家挨户送上门去了。
村民们当然早就知道方瑞家种出了超级大冬瓜南瓜,也早就想一尝究竟,看看这大瓜的味道是不是跟它们的个头一样的让人惊喜。不过村民更想弄些冬瓜仔南瓜仔,明年自个也种一块巨无霸瓜地出来。
村民们可不是张顺意那样的专家,能辨别出这些瓜只是普通的品种,村民们认为这瓜能长这么大个,肯定是因为品种的原因,即使瓜藤瓜叶与他们自己种的南瓜冬瓜藤叶是一样的,他们仍然这样认为。
村民们得到方瑞送上门来的瓜肉与瓜仔,个个都是乐呵呵的。这让方瑞有些惭愧,离开绿色未来,这些瓜仔还不就是普通的瓜仔,结出来的还会是普通的冬瓜南瓜……方瑞倒是想看到小台儿村遍地大冬瓜大南瓜的景象,只是,以现在空间的面积,肯定是不成的了。
…………………………
稻谷收完,紧挨着就红薯收获。
红薯在农民的心目中,地位仅次于稻谷。
遥想当年解放军痛揍小***与反动派时,它可是大功臣来着。有人说解放军打天下靠的是小米加步枪,确切地说来,应该是红薯加小米加步枪。
以前的红薯可真是当饭来吃的。
方瑞记得九十年代的时候,村里还有很多人家吃薯米子饭。
这薯米子饭是这样弄的,红薯挖回来后,洗干净,皮削不削都无所谓,然后将红薯堆放在一个大木盆里,挥舞着菜刀一顿乱剁,直到把红薯剁成一颗颗一粒粒,然后像晒稻谷一样洒在坪里晾晒干,再放仓里贮存起来。
煮薯米子饭是红薯颗粒拌着大米在一起煮的。故而称之为薯米子饭。至于红薯与大米的比例,这是要看家庭情况来的,富庶些的。大米放多些,穷苦些的就放少些,穷得叮噹响的,直接全部是红薯。
从上述中你可以判断出。这薯米子饭肯定不好吃。
本身红薯煮熟了是蛮好吃的,但红薯颗粒可不等同于红薯,红薯颗粒可是干巴巴的一点水份都没有,用锅煮熟后的薯米子黑糊糊的,煮久一些好好嚼些。煮的时长若是不够,那真的是味同嚼蜡,当然这也是看拌米比例的多寡的,米拌多些,味道自然就要好。
不过不管薯米子饭味道如何,营养还是顶呱呱的。
薯米子饭以前在乡村人家的餐桌上,尤其是偏僻山区人家的桌子上,是主角的存在。但随着地主被打趴下。农田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再随着水稻的产量渐渐增高,红薯的身影也逐渐在餐桌上淡去。
薯米子饭基本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红薯并没有离开饭锅,乡村人家的饭锅中,永远都给红薯留了一席之地。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中,拌上两个红薯。薯香饭香相得益彰,那味道可比普通的白米饭要好。
而且红薯也可以用来做菜。红薯煮汤在乡村人家的餐桌上可是挺受欢迎的,还有红薯更可以用来制作正宗的薯片。
红薯是个农家宝。
不过挖红薯可不轻松。其甚至较之收稻谷还会更累些。
红薯这玩意有藤,一条藤又会发出n条藤出来,藤与藤缠绕在一起很是让人纠结,还亏得红薯在生长的过程中,农民伯伯会将那藤翻弄几次,不然更加纠结。
挖红薯前必须把藤条割掉,当然这红薯藤是不会扔掉的,农家会把它们晒干储备起来,冬天牲蓄们的粮草大部分可是要靠它们的。
割藤条就像杀禾一样的,不过要费劲儿些,原因诚如上面所说。挖红薯也是更加费劲,舞着把好几斤重的三叉锄头,那滋味比踩打稻机更加的难受,不过对于长期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伯伯们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了。
方瑞家挖红薯还是大部队出动。
众人分工合作,老妈带着徐丽娇拿着镰刀割红薯藤,方瑞带着老扁郑志清挥锄头,林芳芳跟慕容容在后面将红薯上的泥巴给摸掉,然后放到箩筐里。
这红薯地也是与绿色未来的空间相关联的,是以它的藤长得很茂密,红薯也是个顶个的大,众人虽然累些,但挺充实。
一下午的功夫下来,挖翻了三四分红薯地。第二天还是挖红薯,到夜幕降临时分,总共一亩多点的红薯地,算是收获完成了。农家的冬瓜南瓜一般是不窖藏的,因为数量与重量都有限,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消耗掉。方瑞家的南瓜冬瓜数量倒不多,但因为块头巨大,一时半会儿肯定干不完,只能放地窖里。红薯挖回来后,也是要窖藏的,这下南瓜冬瓜把地窖给占了,没办法,方瑞只好在屋子后面不远处的一处土坡上,挖了个洞,把红薯给存储了进去。
…………………………
“妈,今天中午就不要煮我们的饭了啊!”把红薯彻底安顿下来后的翌日上午,方瑞边在屋子里挑选着没放到地窖中去的红薯,边对老妈说道。烤红薯这活动,老扁他们可是眼巴巴地盼了好几天了。
“你们这些馋鬼,好,反正红薯也能当饭吃,不过别烤了个半生不熟就吃啊!”余英红笑着应道。
“奶奶,为什么半生不熟的不能吃啊?”今天刚好是周末,丫丫妮妮没上学,丫头两仰着小脸问道。
“半生不熟的东西吃了肚子会不舒服,会闹肚子的,所以你们千万不要吃啊。”余英红叮嘱道,其实她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半生半熟的烤红薯吃了后,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