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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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夫娇宠,夫人万福-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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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回不去的永远是最好() 
叶庭深微抬眼睫,张望一下四周,这才缓缓说道:“嗯,建筑风格大抵相同,还有这酒楼茶肆也相差无几,不过,叶周的食物比起这里的,要好看,也要好吃许多。”

    再美的地方也比不上家乡,再好吃的东西也比不上小时候任何一块廉价的糖果,因为回不去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东西。

    我斜眼瞧他,问:“你不是没味觉吗?你怎么知道这东西不好吃?”

    他脸色一顿,不高兴的别过脸,微抬的下巴有些小傲娇,指着左前方的一个卖桂花糕的摊子,说:“你瞧瞧那桂花糕做得,那么粗糙,那东西能入口吗?”

    嘿,他可真是好眼力,离个几米远,就看到人家的东西‘粗糙’,他以为他是孙悟空,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哪。同样的位置,我怎么就只看到摊位上面竖着的布帘上呢,若不是那布帘子,鬼才知道那是卖桂花糕的呢。

    算了,不跟他计较这个,毕竟人都有护犊子的心理嘛。就像我到山城读书的时候,别人要是敢说一句杨家村怎么怎么不好,我也会跟人急的。

    于是,我转移话题,问:“你说你们鬼明明可以不用吃东西,为什么还要像人类一样生活呢?生前为钱劳心劳力,死了还是要为钱奔波,图个啥呀?”

    小时候,每当爸妈为我和哥的学费为难时,我就幻想着,这世界上要是不用钱,人不用吃喝拉撒,该有多好。那样的话,街上就再不会有乞丐,也不会有为钱挺而走险的犯罪份子,人间一片和和美美,不是天堂胜似天堂。

    他想都没想的回答:“图个乐趣。”眼光看向前方一个妇人正在与老板讨价还价的地方,接着又说:“你不是常常说,做人要有梦想有目标的吗,不然,就会活得像行尸走肉。住在阴间的鬼,大多是不愿或不能投胎转世的,他们可是真正的行尸走肉。”

    他这么倒也有点道理。试想一下,如果我真的可以修仙成功,长生不老,每天都在除了修炼还是修炼的日子中无限循环,不老不死,宇宙活多久,我就修炼多久。哎呀,光是想想都觉得空虚寂寞冷呐。

    我看着他完美的侧脸,想着他这一千年,可都是怎么过的。他寂寞吗?孤独吗?想到这,心尖尖没来由的一疼。

    越往前,摊位就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多,气氛热闹非凡,和人间的市场差不多,卖东西的热情招揽客人,客人上门后,再热情的介绍自家的东西,老板说得口沫横飞,客人却只是淡定摇头,面无表情的离开后,再兴致勃勃的逛到下一家。

    叶庭深的脚步略微停顿一下,让挑着麻糖担子,边走边敲铃的中年男人先走,接着刚才的话题,说:“这阴间像人间一样生活的制度,是在五百年前才实行的。”

    “哦,为什么?”我问。

    “鬼魂整天无事可做,自然要出去找乐子,人间就成了他们常去找乐子的地方。”他说得轻描淡写。

    人间成了他们找乐子的地方,那不就是所谓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突然想到,古人说的乐子,不就是到青 楼的意思吗?我站在他面前,一边后退,一边问:“那你有没有到人间找过‘乐子’呀?”说到乐子两个字,还不忘配上若有所指的眼神,眉毛一挑。

    他回以同样若有所指的眼神,亦是挑高一边眉毛,不答反问:“怎么,你很在意这个?”

    切,谁会在意。我用眼神回他一个满不在乎,然后大咧咧的走到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拿起一个孙悟空的面具他在脸上比划。别说,这唯妙唯肖的面具还真挺毁颜值的,面具愣是让他这玉树临风的偏偏俏公子有了喜感。

    老板从摊位后探出头来,取下悟空旁边的白骨精面具,热情洋溢的问:“小姐,这个面具和公子戴的是一对,你要来一个吗?”

    我将蜘蛛精和悟空的面具拿在手里看了看,对那老板说:“孙悟空和白骨精是一对?!老板,我读书少,您别骗我行吗?”

    老板穿着古代的蒙古族服饰,色彩鲜艳,膀大腰圆,头发拢在脑后,编成辩子从脑后放到胸前,脸型圆润,五官深邃,留着一下巴的络腮胡茬子。以我半吊子的捉鬼水平,大概猜出他有五百年的修行。鬼的年龄都是停留在死的那个时候的,应该是在三十五左右。

    叶庭深从腰间拿出一个精致的钱袋,钱袋是白色丝绸,上面绣着栩栩如生的梅花,再淡定的掏出一张冥币,那可是一张面值一万元的冥币呢,他就这么不问价也不眨眼的递了过去,“这两个,我们要了。不用找了。”

    真是的,有钱人做惯了,做鬼也这德行。我特别不舍的看着老板笑眯眯的将钱放进腰包,再笑眯眯的说‘二位慢走,下次再来。’

    我拿着面具,翻来覆去的看着,忍不住吐槽:“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你要真是有钱,不如拿来救济救济穷人,凭白无故的给人家干嘛。”

    “穷人?是指你吗?”他从我手中拿悟空的面具贴在脸上,再将白骨精的面具在我脸上比划。

    “对,我就是穷人,穷得叮当响的穷人,您哪天要是想做善事,可不可以考虑一下我这近水楼台?”

    他取下面具,微微一笑,露出森森白牙,自顾自的说道:“嗯,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噗——’我咧嘴一笑。

    他还真相信老板说的话咧,还天造地设的一对,要是这世上真有悟空这么个人,他要是知道了,自己和白骨精成了‘一对’,怕是要吐血三升吧。

    没想到他一文武双全的叶大将军,竟然不知道这个在人类‘家喻户晓、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的神话故事。作为他的近身丫头,我是不是应该找个时间跟他讲讲西游记,免得他以后闹笑话呢?

    一路上,和他说说笑笑,再瞧瞧稀奇古怪,竟也很快的就到了阎王府邸。阎王府就跟古代的官府一样,庄严,大气,宏伟,光是看到那三个大字,就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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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阎王秦广() 
十几步的青石阶上,两只栩栩如生的石狮子,张牙舞爪的立在两旁,那毛发线条的流畅勾勒,简直是雕刻的最高境界了,因为我这么远远的看去,晃眼间竟像是看见活狮子在抖擞身上的毛发一般,有种飘忽的感觉。

    其实,不光是阎王府前的石狮子逼真,自鬼门关一路走来,这里的雕塑都真得跟三d图像似的,要是在晚上瞧见它的眼神,定会被那眼中的泛出的精光吓一大跳。

    朱红色的大门前,两个小厮打扮的人立在两旁,对着进去的宾客点头哈腰外加引路。负责迎接来宾的,则是一个五十岁开外的男人,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就是我们常在电视上见过的管家式的微笑,像是戴了面具的笑一般,不亲切,但很礼貌。

    我滴个妈咧,阎王府啊,孟神婆会来啊,地狱里另外的九殿阎罗王可能都会来啊,会不会见到程小野最崇拜的陆判官呢?脑海里闪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真是事事难料啊,谁tm能想到,自己这辈子会活着来到地府,还是来给阎王他老人家祝寿的!娘的,命运之神的脑洞是不是开得太大了些?才会让我莫名其妙的有了这与众不同的境遇。

    台阶前,叶庭深突然停下脚步,笑着问:“紧张了?要是害怕,你就自己找间茶楼坐下等我出来好了。”

    我努力抑制住狂跳的心脏,率先上了台阶,学他说话:“你要是紧张了,就到刚刚走过的清河居茶楼要上一壶毛尖,慢慢品尝,等我出来就好。”

    他一个剑步跟上来,低低一笑,继续打趣道:“不紧张啊,看来是我搞错了。嗯,你双腿微微颤抖一定只是你缺钙引起的,心跳加速,手心冒汗,只是虚火上升。我相信,这一定都不是紧张造成的。”

    闻言,我脚下悠地一滑,若不是他及时扶住我的手臂,怕是真的会因‘缺钙’跌倒。我不领情的抬头狠狠剜他一眼,打掉他的手,心里的小人还将他从头到脚的问候一遍。

    管家走下台阶,抱拳施礼,将我们迎到门口,才客气的道:“叶将军,叶夫人,里边请。”

    叶庭深只是用几不可见的弧度朝老管家点点头,一如既往的,连微笑都没给一个呀。拜托,他是不是也太爱耍酷了,这位可是阎王府的管家哎,他这么冷淡真的好吗?

    我忙点头,堆起笑容,强装淡定,但说出的话就不是那么回事,“好,好,好,请,请,请。”靠,这语无伦次的,还真是够土冒的。如果此时有个镜子,我一定还可以看见自己此时这副标准的‘刘姥姥进大观园’样。

    叶庭深嘴角一抽,不由分说的捉住我的手,硬是将我拽进了门槛。待走到无人的角落时,凑近我的耳朵边,说:“柳儿,记住,你是我夫人,不是下人,腰板挺直一些,端庄大气些,不是什么人说话你都得回的,明白吗?”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畔,薄唇不经意触到耳朵尖,气息延绵至颈间,暧,昧的气息所到之外,均留下一阵痒痒的酥麻和炽热感,连同脸上都变得炽热起来。

    恼怒自己的不争气,一把推开他,正要开口,他动作极快的又贴了上来,“娘子,你脸红红的样子,好美。”说完,还恶作剧的用舌尖在我耳垂上扫一下。

    叶大将军,你的节操呢?可恶的家伙,他是不是吃定我不敢在阎王府里拿他怎么样?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逗我?

    前面,几个丫环打扮的女孩,低着头,窃笑着走过,那偷摸着斜过的眼神,让我的脸红了又红。

    我气呼呼的骂出一句:“美你妹啊。”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竟然敢在肃穆庄严的阎王府公然调 情,就不怕铁面无私的阎王治他一个败坏风气的罪责吗?

    说到阎王,我才想起,这丰阴大帝手下共有十殿阎王,在人间名气最大的就是掌管生死薄的阎王了,据说他是开封府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不知道今天我们祝寿的是不是他呢。

    正想问叶庭深时,我已经被他拉着走到正厅跟前了,一位穿着深绿色锦袍的微胖的中年男人抱拳走过来,年近五十的模样,却目光如炬,雷厉如电,满面红光,神采亦亦。

    人未走近,爽朗的笑声先传了过来,“哈哈哈哈,叶老弟,你来迟了,等会得罚酒三杯。”

    看清他的长相时,我略有些失望,因为他没有锅底黑的肤色,更没有标志性的月牙,他不是包青天!

    而且,一个看上去五十来岁,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岁,两人却称兄道弟,这画面感实在有些违和,就像郭德刚和林志颖也是同岁,看上去的差距一样。

    他眼神略过我时,有些意味深长,然后伏在叶庭深耳边,不知道嘀咕了句什么,叶庭深轻笑着摇头,他则是爽朗的大笑,中气足得都震得我的耳膜发痒。

    他是练过狮子吼吗?我掏掏耳朵,腹诽道。

    “哈哈,秦王不说,庭深也自当罚酒三杯。”叶庭深客气的寒喧道。

    秦王,第一殿秦广王将,专管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人世,恶多善小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日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坏,随即批解押赴第二殿,发狱受苦。

    我这边刚脑补完捉鬼录上关于秦王的介绍,他就又大笑起来。这爽朗的粗野汉子的形象,跟我先前想象中的不苟言笑的不怒自威的阎王,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有木有?

    他说:“不错,不错,也只有这等有灵气的女子,才能配得我叶老弟。”眼睛微微眯起,显出特明显的鱼尾纹。

    管他秦王要不是长了一双火眼金睛,还是随意点赞党,反正只要是好听的话,我就喜欢。于是,我从刚见面时心里因落差而不爽的心情,现在得到了修复,“杨柳祝阎王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叶庭深偏头看我,眼波流转间,有隐隐的笑意。秦王冷不丁的将他拉到一边,又是一阵耳语。

    咬耳朵不是女人的专利么?怎么这秦王也有这嗜好?难道秦王是断袖?!

    我一边皱眉看他们,一边在心里无厘头的猜想着。

    叶庭深回来时,说道:“柳儿,我有事要请教秦王,你先到里面坐会,我一会就 来找你。”

    大厅里或坐或站的有很多人,男女皆有。男的大多穿着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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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男人如此貌美,情何以堪() 
的服装,样式繁复,布料、做工皆上乘,而且每个人的款式都不尽相同;女人们的穿着则更加丰富多彩,随意一瞟,便能看见好几个朝代的服饰。

    这么多看过去,最喜欢的就是穿唐朝服装的美女了,我一眼便望进了胸前那呼之欲出的雪白雪白、浑圆浑圆的半圆球中间深深的沟渠里去了。这凶器拿到人间,当个内衣模特啥的,肯定分分钟秒杀宅男无数啊。我也顺便当个经纪人过过瘾,既有钱赚,还能见到大明星。

    我坐在角落里,端着热茶,透过丝丝袅袅上升的热气,看着如云的美女,yy着发家致富见偶像的情景。哇卡卡,光是想想就激动呢。

    一个风神俊朗的紫衣男子,踏着优雅的步伐朝我走来,眯着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问:“姑娘在看什么,竟笑得如此开心,可否说来让我也高兴高兴。”那声音清雅好听得紧,跟他的人一样,让人眼前一亮。

    能把艳丽的紫色也穿出高雅气质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尊贵气势,肤色白皙细腻,眉毛飞扬入鬓,多情的桃花眼妖而不媚,眸子更是清澈如泓,干净得没有一丝凡尘的杂质,眼睫毛的长度和叶庭深的有得一拼,鼻子从方山处就高挺如山峰,一双薄唇殷红如朱, 下巴圆润小巧,甚至比起女人的还要秀气上几分。

    特妈的,从小到大培养的自信心,自来到阴间后,就被这些男人溅踏得尸骨无存了。到底是没被紫外线侵 害过呀,那皮肤,比剥了壳的鸡蛋还嫩些。唉,还叫不叫人活了。

    等我郁闷完了,才回答:“看美女啰。”

    他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端起中间桌子上茶杯,一抹亮光晃了我的眼。定睛一看,原来是他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正好对上从屋顶亮瓦上透下的阳光撞个正着,泽射出来的。

    “看美女?!”他挑起眼角,斜斜扫过来,显然是不太相信的样子。

    我无比真诚的看他,点头道:“对呀,看美女,兼帅哥。”

    这一看他,才发现他这一身的珠宝加起来,差不多都是一座别墅的价值呢。瞧那头上的紫玉冠,中间镶着的鸽子蛋大的钻石,那叫一个亮晶晶呐,钻石周围全是细碎的红宝石,越看越停不下来。

    他往后一退,飞扬的眉微微拢起,问:“姑娘,难道我头上有什么东西?”

    ‘咳咳’杨柳啊杨柳,你的节操呢?盯着钻石看得两眼发直就算了,怎么还站起来,凑得那么近的看呢?这姿势,要是叫叶庭深那小气鬼看到了,不得以为你要玩扑倒呐。

    我尴尬地坐回原位,眼光恋恋不舍的从他头上的宝贝上挪开,特八卦的问:“帅哥,你头上鸽子蛋是真的不?”

    他那清澈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怔愣,随即说了一句让我心里特别不平衡的话来:“真的都那么便宜,干嘛还费心思去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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