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局呈现出诡异的平静。夏枫总有一种额上松果体时不时痒痒的错觉,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王军也开始用脑子作战了吗,她有些担心。
“圣雄大人,咱们何时动手攻南密滋。”精兵队长问道。
“想当王的哈里曼镇长都不急,你急什么!”唐轩之手上拿着他才看得懂的名单:□□兵三千,分成甲乙丙三团,每团一千人,千人长改名为团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第143章()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听见熟悉的脚步声,赶紧停了手上的动作,问道:“损失很惨重?”
唐轩之进来就取掉面具,眼睛红得可怕,“跟敌人差不多,丙团都快打没了。就算把三个团都带走,估计也够呛。所以你叫我撤军,我就撤了,重新想个办法,没法强攻。”
“南密滋方圆十里都是平原,不像之前可以隐蔽。但是,你带两个火。枪团去居然连镇子都没进到?”
“邺怪物来了,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那些士兵个个精神亢奋,罕见的勇猛,我们一开始就失了先机。”唐轩之说着指着她身边的这些东西,让她赶紧交待,又在搞什么机关。
“我叫你们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嘛,你来了再好,走,我们出去试一次。”夏枫拿起竹筒说道。
二人来到镇外田边,夏枫一边摆拢竹筒,一边说道:“我们不敢有大伤亡,光靠火。枪是不行的,这东西我计划好久了,一直没机会研究。大量购买火药后,才敢拿出一些来抛洒。”指着远处的的大坑,“那就是刚刚炸出来的,你去摸摸,里面还热乎着。”
唐轩之看着那大坑震惊非常,这个竹筒有这么大的威力?那不跟炮一样了吗!
夏枫又指着竹筒,说:“火炮现在又搞不到,所以我就琢磨住这个东西,我管他叫火箭。这比炮可便宜多了,而且方便,一个人就能抗起一根,火炮行吗?”
唐轩之急道:“你别再跟我说话,赶紧弄来看看。哎呀,枫儿,你这脑瓜子到底装的些什么。”
夏枫继续汗颜,这个灵感来源于英国佬的康格里夫火箭,康格里夫的灵感却来源于攻印度时,印度人自己发明的土火箭,就跟她手上拿的差不多。这东西绕了一转,还是出现在印度,只不过提前了。前世她因为没啥朋友,回到家就钻进父母的看,看似没用的知识,今天又帮了她一把。
说道:“你拿火石出来,把这根绳子点燃。”
“它是用什么做的?看着好生奇怪。”唐轩之的十万个为什么。。。。。
“纸搓的绳,用硝石水泡过的,燃烧速度非常快。你小心一点,别伤着手。”
唐轩之看得很仔细,竹筒顶端有个拳头大小用油纸包起来的圆柱体,闻着里面全是火。药,要是点燃绳子炸了怎么办?担心道:“枫儿,你拿在手上?”
“那我插在地里好了,如果上战场它还少个支撑架子,便于调整目标。”就是没有指针,只能凭手感和估算,要想击准,多半要浪费不少。
“那我点了?”
“点啊。”
话音一落,纸绳子迅速烧光,“啾——”一道橙光在空中划出条弧线,落入五百米外。夏枫死死盯着,计算着时间。。。。。。
“轰!”落地一秒钟后突然炸开,黑烟滚滚。
唐轩之低头一看,地上的竹筒还在摇晃,真真切切就是竹筒上射出去的。他高兴得快疯了,眼睛瞪得非大。。。。。。
夏枫嫌弃爆炸时间晚了点,决定回去再调节一下火。药比例。
“我们有炮啦!枫儿,你是天才,战争天才!”
“。。。。。。”夏枫真不想要这个称呼,“喂。。。”话没说完,他人就跑了。
唐轩之跑了几步又回来:“给我。”
“什么?”
“比例你所用的火药比例我马上拿去量产。”唐轩之兴奋得都不会断句。
。。。。。。
竹子不够就用木头,消耗一半火。药做了两百多根火箭出来,唐轩之马不停蹄在凌晨时分奔向中密滋镇。
夏枫赶紧回去睡了一会儿,睡醒继续。这种火箭的诞生简直等于开了个外挂。别说小镇,就连海得拉巴都抗不住。所用材料只有火炮的五分之一,威力却小不了多少。关键时,可以自产。
南密滋战势急转而下,“啾——”“啾——”一根根火箭飞过去,炸得敌人找不着北。
邺和尚给火箭逼得抱头鼠窜,他原本打算带兵过去捉夏枫呢,哪晓得叛军又回来了,还拿着神器。
“圣司祭大人,这火灭得没有人点火快,没法打了,赶紧逃吧。”衣衫褴褛的镇长父子使劲拖他。
邺急火攻心,仰天长啸,仿佛一只崩溃边缘的伤虎,“她真的要杀我!她真的要杀我!我的法器呀!”
接连三个感叹号,吼声震得镇长父子胸口生疼。赶紧招呼守卫过来一起帮忙把圣司祭拉出去,却被邺甩开,他又跃回城门上,两脚一蹬赴死般冲向敌营。
“圣司。。。”
这声凄惨的喊叫戛然而止,邺根本没有冲过去,而是落在城门外,正动手开城门。口中叫道:“不打了,不打了,这镇子给你的主人吧。”
镇子父子心说他果然是个疯怪,不再管他了,像被狗追一般扑向马车逃远。
“杀!”唐轩之一挥手,千军万马齐齐冲进镇子。他目光早已琐定那对父子,一箭射过去,马车夫倾刻间毙命。说道:“快,去人截住那几辆马车,车上有金子。”
“噫?”邺的胳膊被箭矢刮出几道血痕,他突地飞回城门上,藏在石柱后面骂道:“我都放你们进来了,为什么还要杀我!”
跑在前面的几个吠舍停住手,问唐轩之:“大人,圣司祭与我们并无仇怨。”
这是吠舍们第二次顶撞了,唐轩之喝道:“他与我有仇!如果你们只是来杀仇人,趁早离开,我不伺候。”
“大人,我们。。。。。。。”
一个稍年长的吠舍解释道:“大人,圣司祭是神主化身,咱们最好不要伤他。现在城里有很多势力反抗阿尔法,如果那些势力得知我们杀了圣司祭,就跟我们成死仇了。”
主动为阿尔法转移了矛盾?唐轩之细下一想,吠舍说得对。只觉憋气不已,思考良久,还真不能杀他,至少现在不能。那小怪物不走,敢留在这里,就是知道我不会动他?
唐轩之改口道:“他身上的怪味令人作呕,我必须杀他。”
邺的耳朵异于常人,听见他如此说,立即从下身扯出一个乌漆漆的,跟他肤色一样的软东西。
一股浓烈的香气窜出来,唐轩之在他伸手的时候就下意思屏住了呼吸。
那奇怪的东西让他扔进了火中,爆出一片紫色的浓烟。
“我扔了,那是圣神的怜悯之泪。我扔了不行吗?还杀不杀我?”邺说着站出来。不得不说,他是相当有胆识的。
下身少了一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