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希莎小心翼翼地问道:“您好点了吗?”暗自思忖:他痛得如此厉害,恐怕北部人就是冲着他来的啊,却偏偏要用我的名头!
韦希莎如临大敌,有些害怕中午的到来。
客人外衣被酒水和汗水浸湿,皱巴巴粘在身上,却一点也不见得狼狈。他气喘吁吁地回道:“好多了,这人我或许认识。”
果真是这样,韦希莎深吸一口气:“您要见吗?光是听名字您就痛得受不了,见到人。。。。。。”
“不,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我想尽早知晓我的身份。”客人出声打断韦希莎,急问:“夫人,她什么时候过来?”
“她会过来吃晚饭,您先休息。。。。。。”
阿米塔布正好进屋,听到这里纠正道:“韦希莎,你记错了。圣司祭大人是中午过来,不是晚上。”
韦希莎忙点头:“对对。”阿米塔布拿奇怪的眼神打量她,她也脸不红气不喘。
“恭迎圣司祭大人光临凡狄城堡!”凡狄老爷带领儿子们跪在大殿入口,迎接邺和尚和夏枫三人。精兵们没来,唐轩之自有安排,进城的拢共十个,不能随便浪费了。
唐轩之仔细记住城堡内里格局,暗暗摸了摸袖包里的“鬼欲之花”。
“你!”韦希莎看见唐轩之跟见了鬼一样,大明人!果然是来找她的客人。
“韦希莎,不得无礼!”凡狄老爷喝斥道。
第131章()
【某女的前世今生】
宴会结束以后,凡狄老爷又请大明客人去到主楼,照例要与他聊一会儿。凡狄太太叫来长子,跟他商量娶侧妻的事情。
韦希莎回房休息,凡狄城堡未来女主人身份并没让她兴奋,她有新的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以前是不确定大明人愿不愿意带她私奔,现在是不确定他喜不喜欢女人。如果没办法找个顺眼的华夏人,就只有跟阿米塔米过一辈子了。
她的丈夫阿米塔布跟他父亲一样,只要管理好现有的产业,永远就是统治阶级人上人。财产就像滚雪球,球越大滚得越多。哪像她娘家,十几个哥哥坐吃山空好逸恶劳,每月伸手要钱时都要看宗庙的脸色。听说家里漂亮的嫂嫂和弟妹,都让司祭者染指了,他们混得还不如吠舍。本打算培养的那个同胞弟弟,因为捉住她的把柄想敲诈她,最后让她给弄死了。总之,娘家就是糟心的代名词。
韦希莎侧过身子,又开始回忆初见阿米塔布的情景,那时他还是个中二少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长得极像宝莱坞影星约翰·亚伯拉罕。性感又野性,笑起来却带着些许稚气,瞬间就把她捕获了。阿米塔布血统高贵,又是能继承家业的长子,就跟华夏的公孙王候一般。他有上百的仆人服侍,还有成群奴隶供他使唤,不用涉足政治,就不担心王权更替所带来的危险,地位永远稳固,比东边的大明还好。
韦希莎为他痴迷得不行,陷入情网不能自拔,认为只要做了他的妻子,她的人生也就圆满了。
其实,前世的韦希莎非常漂亮,可以说美得夺目,尖脸葱鼻肌肤似雪,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可惜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咬牙把念书不上进的她送进了影视学院。又是卖房又是借钱的给她买了几个角色,加之她敢于牺牲极放得开,虽然风评不好,又没演技,但就是靠着那张脸一路睡啊睡,竟然睡成了前线明星。热播电视剧里演个女主,大荧幕里打打酱油露露脸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一个普通家庭又无背景的女人,能混成这样也算是人生赢家了。她的枕边客没有和千也有一百,圈内人送外号:石(时)张张。她姓石,张即张开腿的意思,意为她那双大长腿随时张着的,只要“价码”合适,随时为你宽衣解带。。。。。。
“时张张”老马失蹄,终于踢到了铁板,被人用一出拍摄事故给整死了。所以这位人生赢家穿越以后才那么不甘,又是疯又是傻的。适应以后,热带地区早熟的身体让阅尽人事的她哪里崩得住。刚过十二岁就把烦人的童。贞献给了十六岁的阿米塔布,比正妻阿妮娅还早两年,却屈居侧位。
侧妻在前世相当于二奶,什么二奶,韦希莎根本不在意;她在意的是阿米塔布,不愿跟人分享他的身体。历经沧海的娱乐明星,坚定地认为自己跨时空寻到了真爱。。。。。。她疯魔了,毒杀阿妮娅的计划,很小就开始筹谋;印度神油,圣庙秘药,用她“职场精英”的智慧搞到了手。
阿妮娅一灭,她依然无法独占阿米塔布,圣女、鲜嫩的女仆、只要有稍有姿色的,都逃不过她那头雄狮的眼睛。
更让人气愤的是,阿米塔布永远视她为玩物,待她跟身下的女人没有丝毫区别。聪慧与见识无法打动他,阿米塔布从没觉得她哪里与众不同。那个男人,是懒得走进女人内心的。
也不能全怪他,这里的男人哪个不这样?突然,一行清泪滴落枕边,韦希莎侧过身子拂掉眼泪。不知现在几点了,阿米塔布还没回屋。今天。。。。。。名义上可是她的好日子。
“又流眼泪了?”她自言自语,大力蹬开身上的绸段,两条长腿伸了伸,今晚好像很闷热。
韦希莎在凡狄城堡陷入彷徨,不甘心这样过一辈子。同样不甘心被邺和尚当法器的夏枫已经进了海得拉巴城,邺和尚不跟他们商量,把大部人安排在城郊的村子,只允许夏枫带十个人进城。
“请问圣司祭大人,您要我们跟你回圣庙?”夏枫问道。
“对,明天一早领你们进凡狄城堡。”
“大人,我决定住客栈。”
邺和尚怒目圆睁,问道:“这由你说了算?”
“奇怪,为什么我不能自己说了算?我父母都是穆斯。林,我当然也是,大师赐予我生命不是来受你管束的。”夏枫边说暗暗调动内力。
姜戈吓得腿肚子直抖,唐轩之一脸错愕:她在干什么?
“哈哈哈哈!”邺笑得直不起腰,过了好久,他道:“单纯,我管谁赐给你生命,我只知道现在你是我的人。只要乖乖做我的法器,在海得拉巴所有男人都会怕你。黄金、奴隶、土地、甚至女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他开始放甜头了,正等着给小辣椒描绘未来呢。
“我要女人作什么?”夏枫想慢慢跟他谈条件,左手指尖不着痕迹地动了动,安抚唐轩之,又悄悄泄掉了聚气的内力。
邺笑得怪怪的:“美丽柔软的女人,那可是好东西,试过你就知道。”
娘的,把我当成什么了?听起来真好,整个一女霸王。我这法器的地位也太高了。。。。。。
“我偏要住客栈。”她的语气透出小女人的倔强。
唐轩之头发麻,她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吗?
“好,依你,依你,我也住客栈陪你。”邺不耐烦地挥手,“继续说,你还要什么?我都提前满足你。”就像买东西一般,邺希望他看上的宝物多值点价。
夏枫眉头控制不住直颤,赶紧伸手按住,回道:“你能把韦希莎单独带到客栈来吗?”
“那怎么行!我波罗门贵族的妻子不能随便出门,这是教规。”
夏枫见他说得一本正经,便没再坚持。
到了客栈,她想找机会跟唐轩之商量对付邺和尚的办法,却不见他人。
姜戈说圣雄大人带着两个精兵出门了。
夏枫心说他也不笨,安心等着明天到来。这邺和尚连庞杜也不找了,一心守着她,真是让人喘不过气。既然利用他来到了海得拉巴,就继续利用他弄死韦希莎吧。强制给自己打气:如果邺和尚放弃捉自己当法器,或许就饶他一命。
唐轩之简简单单换了身装扮,先去邺和尚的神庙老窝打了一转,再去凡狄城堡。。。。。。
“什么?圣司祭带了一个北部刹帝利姑娘来见我,说是我的朋友?”韦希莎疑惑。她哪来的朋友,更别说在北部。
僧人肯定地点头:“是的。”
凡狄老爷笑得眼睛都睁不开,问道:“那姑娘叫什么?”
“师傅说她叫夏枫,跟你的长媳是昔日好友,专程带了北部美食千里迢迢来看她。”
阿米塔布接口道:“这名字倒是怪。什么时候过来,我们。。。我们好准备迎接圣司祭。”跟父亲一样,他也有些激动。
“会过来享用午食,你们开始准备吧。”
僧人说完甩袍往外走,屋内众人起身相送。
韦希莎还愣在原地,反应过来赶紧跟着出去。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对方没有认错人,恐怕来者不善。她自认从来没行过丁点善事,谁会千里迢迢送东西给她?
这个时候,她需要有人帮她分析利弊,所以匆匆赶往大明客人的小楼。阿米塔布灵机一动,暗道:莫非是来找大明人的?韦希莎有没有北部朋友,他当然也清楚。
“夏枫?”听到韦希莎仔细咬出这个音,俊美的客人仔细回忆,那好看的眉头拧成一团,看得韦希莎心里揪得紧紧的。突然,他双手抱头痛得大声嘶吼。
韦希莎慌忙高呼:“快拿酒来,快!”
“夫人酒来了。”一个手脚麻利的女仆赶紧递上酒,他颤抖着抢过来,咕噜咕噜猛灌下去。
韦希莎小心翼翼地问道:“您好点了吗?”暗自思忖:他痛得如此厉害,恐怕北部人就是冲着他来的啊,却偏偏要用我的名头!
韦希莎如临大敌,有些害怕中午的到来。
客人外衣被酒水和汗水浸湿,皱巴巴粘在身上,却一点也不见得狼狈。他气喘吁吁地回道:“好多了,这人我或许认识。”
果真是这样,韦希莎深吸一口气:“您要见吗?光是听名字您就痛得受不了,见到人。。。。。。”
“不,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我想尽早知晓我的身份。”客人出声打断韦希莎,急问:“夫人,她什么时候过来?”
“她会过来吃晚饭,您先休息。。。。。。”
阿米塔布正好进屋,听到这里纠正道:“韦希莎,你记错了。圣司祭大人是中午过来,不是晚上。”
韦希莎忙点头:“对对。”阿米塔布拿奇怪的眼神打量她,她也脸不红气不喘。
“恭迎圣司祭大人光临凡狄城堡!”凡狄老爷带领儿子们跪在大殿入口,迎接邺和尚和夏枫三人。精兵们没来,唐轩之自有安排,进城的拢共十个,不能随便浪费了。
唐轩之仔细记住城堡内里格局,暗暗摸了摸袖包里的“鬼欲之花”。
“你!”韦希莎看见唐轩之跟见了鬼一样,大明人!果然是来找她的客人。
“韦希莎,不得无礼!”凡狄老爷喝斥道。
第132章()
【老乡见老乡,背后给一枪(一)】
“韦希莎,不得无礼!”凡狄老爷喝斥道。
邺作怪式地插话:“没关系,这震旦男人只是我法器的护卫,没人介意他不识礼数,当然也不用视遇他。”
唐轩之装着听不懂,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第一次感受到这死僧人对他的敌视。。。。。。
凡狄家的人听得“法器”一词,再次跪下朝“法器”叩首,夏枫的嘴角直抽抽。
邺和尚指着韦希莎,问:“这个女人就是夏枫的朋友?人倒是高挑,就是满身浊气。”
听得夏枫苹果肌都开始抽搐,怀疑邺和尚真有几分灵性,居然可以看那女人污秽的本质。
韦希莎本能地看向场中除她之外唯一的女性夏枫,张口便道:“我不认识你。”
夏枫正想回答,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跑进来,和唐轩之同时吼道:“你还没死?”他俩又惊又怒,唐轩之差点冲过去掐死他;夏枫毛骨悚然,天生丽质难自弃,他又恢复了温润如玉的勾魂样。
姚敬隋下意识抖了下身子,惶恐地望向夏枫,又看向夏轩之,又看回夏枫,似在回忆什么。突然两眼一黑,白眼一翻倒了下去。
“救人,不,拿酒!”韦希莎慌乱不已,连蹦带跳,又不好伸手去扶,蹲在姚敬隋身边手足无措。全场最焦急的人莫过于她了。
阿米塔布恭敬地问夏枫:“姑娘,你们其实是为他而来?并不认识我的妻子?”不管是哪种可能,对凡狄家都是有好处的。圣司祭大人,一般家族想搭都搭不上。
这就是阿妮娅的渣男丈夫了,夏枫认真打量了一下他,莫名地觉得他有点熟悉,欧洲血统的痕迹很重啊。长得人模狗样,也改变不了渣男的本质。
阿米塔布让他看得心里毛毛的,觉得夏枫长得有些奇怪。转念一想,人家是法器,总有特别之处。她的眼神像个男人,而且还是不好惹的男人。三五秒间,额头居然渗出了细汗。
夏枫收回思绪,客气地回道:“他是我护卫的表弟,我们都以为他掉进河里死了,没想到还话着。真是苍天有眼,感谢你们救了他。”说着施合十礼。
邺和尚瞪了阿米塔布一眼,后者侧开身子,连忙回礼,说道:“那你们知道他的来历吗?他虽然失忆了,却非常聪明,帮了我们许多忙,应该我们凡狄家感谢他才对。”
夏枫眼皮频跳,失忆?失了忆就能逃过一死吗?这奸诈东西!
唐轩之跟她悄悄打了个眼色,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三步跨到姚敬隋面前,对韦希莎说:“夫人,让我来。”
韦希莎刚刚听到夏枫说,她客人的表兄竟然是一个护卫,心中说不出来的失望,乃至绝望,王爷皇子的妄想落空了。看见唐轩之伸手给姚敬隋搭脉,问道:“你懂医术?”绝望更甚,医者在古代属三教九流,贱业啊。。。。。。她演过古装剧,这个是知道的。
唐轩之没答她,装模作样地翻了翻姚敬隋的眼皮,“他只是太激动厥了过去,一会儿就好了。夫人,我能送他回房休息吗?”
韦希莎打起精神,站起来回道:“当然可以,韦尔,你送客人回房。”
一个男仆正端着酒罐小跑过来,唐轩之本想去接,却被韦尔抢了先。他随即用剑柄侧身不小心一下碰,“啪”一声,红色的酒汁洒了一地。
唐轩之还没开口说抱歉,凡狄老爷就道:“救人要紧,再去备酒。”
“多谢。”唐轩之抱拳行礼,走之前瞟了一眼夏枫。
夏枫接收到他的意思,他想一箭双雕。于是,她赶紧让姜戈把那个精美的陶罐递过来,笑道:“夫人,其实我不是你的朋友,但我的恩人认识你。知我要来南部,便托我把沙糖送给你品尝。”
韦希莎莫名其妙,“你朋友叫什么?”
“夫人,您若想知道我朋友的事,可否和您单独聊聊?”
韦希莎想说不要,但有圣司祭杵在这里,她敢吗?纠结半天,点头:“好。”
邺看着夏枫远去,心中不爽:可恶的女人,满口谎话,这毛病要改!很快又收回目光问凡狄老爷:“那个失忆的大明人是怎么回事?”
凡狄老爷把儿子叫上来,父子俩一起给他细细解释,希望抓紧机会跟圣司祭多聊聊,加深感情。
唐轩之扶着姚敬隋,走进一幢象牙白的小楼里。他想把这个叫韦尔的女仆打发走,可她却装着听不懂。冷瞥了她一眼,人家却不怕。唐轩之心里窝火,有其主必有其仆,后面一起收拾了。
把姚敬隋放在半米高的床榻上,观之他的住处豪华之极,狗。日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嘛。
唐轩之静了静心,撩开姚敬隋的头巾,发现其百会穴上有两指宽的大伤口,确定此人就是扔进河里的仇人没错。他准备痛下杀手了,心说这狗。日的命真大。
“头好痛,酒,酒。”姚敬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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