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嗙!”
明字没说出口,天灵盖上传来一声炸雷。立时便滑到地上,缩成一瘫烂泥,失去意识之前,他只有一个念头:不相信!
那头头收回砸人的大刀柄,心有余悸地说道:“听说这人是个大奸商,我真怕大家被他收买了。先断了源头,免得我们为了一点金子连累家人。”
听头头这样说,其他精兵下意识咽下口水,皆道:“是啊,他要再说下去,我们真怕受不了诱惑。老大你真威武,一招就送他去见了神主。”
有人上去探了探鼻息,没呼息啦,真不经打。
不可一世的商业奇才姚敬隋,竟这样死了?当夏枫与精兵们在路上相遇的时候,看见地上如死狗般的他,完全不敢相信:“这别是替身吧?以前可不长这样。”
“真的是他,我们差点被他收买了。”头头一慌,边确定边道。
夏枫凑进仔细辨认了一翻,确定果真是他。叹道:“怎么几天时间瘦成副德性?”
唐轩之也觉得面前这坨玩意儿不像,至少不符合他的想象:“你可看仔细了,别真的是替身。”
“没看错,就是他。唉,终于把这妖孽收了。”夏枫大松一口气,问姚敬隋:“怎么弄?”
“尸体?”唐轩之用脚踢了踢,万分恶心,离这么近,没有探到一丝呼吸,不是尸体还是啥?直接道:“扔河里,难不成还要给他垒座坟?我不分他尸就不错了。”
夏枫跟着头头来到恒河边,黑漆漆的河水在火把映照之下显得有些狰狞,“扑通!”姚敬隋滚下水中,被河浪一荡一荡渐沉渐远。。。。。。
她幽幽说道:“畜生,干了这碗恒河水,愿你来世也做印度人。”
。。。。。。
阿克巴希望唐轩之继续做他的将军,带领帝军南下贝拿勒斯收复失地。唐轩之拒绝了,他最大的隐患已经解除,圣雄称号也拿到了,闲得长草才帮你打仗。
唐轩之要回德里,要说谁最舍不得他,就属他的亲兵。夏枫也跟他混熟了,把古普德太太的事情拜托给他。当然,还有卡布尔的事情。
亲兵嚷嚷道:“夏枫大人您多想了,所有归顺过亚格拉斯的官员全部都会被处以火刑。圣君不会允许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有这句话,夏枫就放心了。也等于给卡布尔太太母女俩免去了后患,但她可不是为了这个,还是因为卡布尔曾经想过屠村的原因,她是非常记仇的。
高高兴兴回德里,准备放手运作她的糖厂去了。
这次坐船有人作伴,不那么难挨。因为过了生死关头,两人反而都变得矜持了些。夏枫的作坊唐轩之不感兴趣,唐轩之的大明之行夏枫也不想听。所以他俩心照不宣地讨论一个共同的话题——武术。
“你太过心急,桩基还不够稳走不远呐。但是,你的体格与常人不同,内力运转比我还快上几分,好有灵气。”唐轩之倒是有几分艳羡,她就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女人的骨骼比男人软,突破了韧性的桎梏,可以达到男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啊。
听他如此说,夏枫便道:“有没有专练下盘的功法?”
“有是有,我舍不得你练,太辛苦,甚至有些残忍。”
“残忍,你可知道我是怎么练出来的?我两年前就这么高,像六岁小孩,不到四十斤重。”夏枫用手比划着高度。
唐轩之看着她呆呆出神,良久:“以后有我保护你,你不用再。。。。。。”
“拳兰,我对武术的热爱跟你不相上下。站在我的角度为我想想,别藏私了行吗?”
唐轩之无语:“我哪是藏私,我。。。。。。好吧,回到德里我就教你。”
时间过得很快,德里到了。码头上聚积起很多身着盛装迎接他们的人,打头的就是总督阿比盖尔。他身边站的却不是莎莎夫人,而一个表情严肃一脸凶相的妇人。妇人身着白棉长袍,头纱也是同样的面料,夏枫感觉这装束有点熟悉,好像皇宫里女官的宫装。有钱的印度教可不会披棉制头巾。
“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
“欢迎我们的圣雄归来!”
长长的花环套在他俩的脖子上,祭司为他们一路唱诵。。。。。。如此繁复的欢迎仪式让唐轩之忍耐不住。夏枫这是第二次跟男人一起戴花环了吧,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与新郎巴利。只是现在的花环可精致多了,是用丝绸扎的假花,在圣庙里经过了大祭司们的熏香,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比贵族婚义上所用的真花,还要珍贵。
圣雄嘛,肯定不是年年有的,当然要万分珍视。夏枫低声劝唐轩之,再忍忍吧,一生就这么一次。
好不容易折腾进城,夏枫却不能回家,因为皇太后要邀请她进宫觐见。唐轩之想跟着来,却不被允许,他悻悻然先回内河街了。总督大人跟夏枫道别之际,好像有很多话要说,碍于她旁边的女人,始终没敢把意思表达清楚。
夏枫脖子上浓烈的熏香弄得她头昏脑胀,以为他是急着商量作坊的事情,估计是有矿石采回来了。
那位严肃的女官大人,一直行在夏枫的右手边,到现也没有说一个字。夏枫浑身不舒服,都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女官的眼睛像审视货物一般,不着痕迹地审视自己。以夏枫如今的身份,敢这样对她的,或许应该只有一个人——皇帝的奶母。也就是那个将来在死前会朝阿克巴叫嚣,跟他同样有通天本事的倒霉货的母亲。
夏枫想到这里,就开始不爽了,莫卧儿贵族人家有些有奶母,但这奶母的地位赶明朝差远了。皇帝再尊敬她,她也只是个奶母罢了。夏枫气不过,就开口打破沉默:“大人,请问我身上有哪里不合规矩吗?”
姬卡一愣,那下撇的嘴角慢慢扯平,却没说话,而是摇了摇头,示意她看路。那神态,好像她现在说话就是在做上不了台面的事情。
算了,先忍下。
前方趴着装扮一新的两头大象,夏枫看得出神,这大象还没成年吧,干干净净的好萌。突然,右边的女官抢走两步,率先走向第一头大象,姿态优雅地坐了上去。夏枫模仿她的动作,在宫仆的搀扶下坐上另一头大象。
呼,上面的空气好新鲜啦。夏枫可是第一次坐大象,扶着两边精致的木栏,不由感慨。
两头大象一路摇摇晃晃迎接着市民们的“观赏”和欢呼,朝皇宫而去。
皇城长街非常宽广,姬卡不会在规矩上给世人落下话柄,不好行在夏枫前面,也不愿落在她后面。于是,两头大象并排而行,把街道填得满当当的。所到之处,人流像水一样被大象推开,好多看热闹的老百姓被挤倒。
第112章()
“需得着,因为你必须保证每次都是同一个频率,久了就知道非常吃力,可不轻松。”夏枫提醒道。她刚才好像看见阿克巴努嘴了,跟他的身份非常违合,竟有些萌态。
阿克巴问:“什么是频率?”他还非常好学。
“就是。。。这么说吧,在唐大人的敲击下,布料每次轻微煽起的风都要一样大,就像。。。。。。就像榨甘蔗的碎杆机一样,落下的力度相同。”
阿克巴根本没见过碎杆机是什么样子,假装点头表示他明白了。反正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就让她试试吧。
唐轩之起初不用内力真的不行,夏枫直喊,不对,不对,大了,小了。
他深吸一口气,调出内力后,手法趋于平稳,夏枫喊话的间隔越来越长。大概一刻钟后,唐轩之慢慢掌握了技巧,渐入佳境。
“成了!就是这样,你应该能做到”夏枫兴奋不已,又道:“下午接着练,要试试不同的力度,每种力度敲打两三个时辰。现在把刚刚用过的频率在心中作个记号,找准了频率,只要你能坚持。。。。。。。坚持十个时辰,我们必会成功。”
唐轩之看着自己的手,琢磨自己到底能不能坚持那么久,这坚持真有意义吗?阿克巴可是啼笑皆非啦,他问道:“我们坐在营帐中,戏耍这把利剑,就可以把他们全部埋了?”说完,他真想笑。
“不,并非靠这把啸风剑,还需要其他工具。如果我们掌握了规律,不出一天,脚下的地就会发生震动。之前,我们的人最好。。。能够撤离,只留下我跟唐公子。”
阿克巴听到撤离两字,眼神刮了她一眼,没有吭声。
“枫儿,你说的是真的?”唐轩之也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夏枫没理他,只问阿克巴,“圣君,坎普尔我非常熟悉,知道我们占据的地方有铁匠作坊,连夜赶工两天就能打造出我需要的东西。前后最多耽误四天时间,圣君愿意一试吗?”
“愿意。”阿克巴笑道,对唐轩之说,“这事你去安排吧。”不提撤离的事情。
夏枫装听不懂他的敷衍,“圣君,如果我做到了,希望送您送我一支皇家船队,允许我自由出海。”
阿克巴想都没想:同意!
你同意了就好,我的要求并不过份,你不会后悔的。
。。。。。。
“轰——”
一声炸雷,惊得营中动物的嘶叫声此起彼伏。
这场暴雨降下凉意,也让士兵们乱成一团。
两个头头在雨中大声交谈:
“这雨太大,要注意河边的工事。”
“那些女人都上来领钱了吗?”
“正在上,别担心那些女人了,我们的码头抗不住暴雨。”
“你快派人过去抢筑!”
姚敬隋也让雷声吵醒了,他踢开趴在身上的美姬来到窗前,把茉莉花搬进屋,喃喃自语:“可不能给糟蹋了,以后放在她的坟头多应景。”
夏枫不知道有人想着给她置墓呢,望着雨叹气:“这雨下得太不时候了,这七万多人怎么撤退?”
唐轩之没答这话,拉着她回营帐,“我信你,但你要告诉我有几成把握?”
“我这里是十成,关键点在你,不在我,就看你不能达到地震的条件。”夏枫说着拿来一个做工算精致的茶杯,又用他的剑轻轻敲了一下,茶杯发出清脆的声音。
“记住这个音了吗?再听听,然后看我怎么做。”
唐轩之听了五六遍,自言自语:“此音在宫角之间。”
夏枫微愣,“想不到你还懂音律。”
唐轩之比她更吃惊:“你竟然知道我们的宫商角徵羽?”想问夏枫的身世,话到了嘴巴生生咽了回去。
“印度也有。”唐轩觉得这么个疙瘩一直不解,总不是个事儿,他迟早会问的。如果真告诉他实情,等于“骗”他一样。那就继续编。
“拳兰,其实我就是跟大明人学的,但是他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却搞得这么复杂。”
唐轩之心说你东一句西一句,没一句对得上,是你自己把事情搞复杂了。他所求不多,只要夏枫能主动向他解释就够了。“还是那句话,我信你,因为你信我。”
“那我们就互相信任一次,渡过这次难关。你听着,我发出与这茶杯同样的音律,就可以震破它。”说完,夏枫使出内力扯脖高吼,“嘭”茶杯从腹部炸开。
“小心!”唐轩之很是无奈,“你有时候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蠢得像驴。用声音震破瓷器,还用你告诉我吗?我用内力也能做到,可是瓷破跟你震动大地是一回事吗?”
。。。。。。
雨下了一夜也没见停,要让部队撤离的要求,夏枫再说不出口,只能等到她要的长铁管来了之后,先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再说。自古君王皆多疑,要是把她当成奸细就麻烦了。
一天之后的中午,士兵从山下拉回一根巨长的空心铁棒,怎么插。入地中又成了一个难题。
夏枫放眼四周,唯一满足条件的地方只有河滩。特斯拉效应,灵魂就是共震,泥土不能有缝隙,显而易见,看似松软的沙地比普通泥地效果更好。
夏枫对唐轩之说,“你别逞能,这必须要以我二人之力才能插。下去,钻地越深见效越快。”
“行!”唐轩之一看见奇怪的空心铁管,终于认真对待了。
阿克巴戴着雨具站在岸边,远远地看着他俩,问一旁的臣子:“阿德拉姆的援兵什么时候到?”
“回圣君,还没有消息。”
阿克巴手心奇痒无比,他重重捏住,转身上山,说道:“给客人安排上等吃食。”她要两天时间而已,他等得起。
夏枫把时间估计得过余乐观了,他俩调出全身内力把铁管插。进地里后,都给累瘫了。
她气喘吁吁,“唉,我没力了,还有一米,弄不去就这样算了。”
唐轩之比她更累,没功夫说废话,听她说不用了,赶紧打座调息筋脉。一个时辰之后,他道:“他开始吧,就按最早用过的那什么频?”
“频率。现在不行,你必须休息好好睡一觉,如果频率准了,得连续不停地保持六七个时辰,甚至更长。”
唐轩之反对,“先试试。如果真能震起来,就能让你们的皇帝先撤军。”
两个人考虑事情就是比一个人完善,夏枫赶紧把小铁珠递给他。唐轩之小心翼翼地把之放进铁管中。铁珠一端有长长的铁丝栓着,他需要敲击的就是顶端的绳索结,让珠子在铁管深处左右摆动。
夏枫并不知道三百年后特斯拉用的震荡器具体是什么形状,但她知道这样比单独的一根实芯棍子更有威力。人力与机器终究是有区别的,哪怕唐轩之内力深厚。
。。。。。。
下了两天两夜的雨终于在天亮时停了,河岸线上升了一米,沿岸的防御工事只留下一半。夏枫这边有四五十个士兵陪着他们,士兵们从最初远远的看稀奇,变成了哈欠连天瞌睡兮兮。
唐轩之告诉自己,试完最后这个力度还不行,他就休息,先再坚持两刻。
夏枫觉得自己他还累,一动不敢动,就怕呼息稍重一点都会让他分神。但唐轩之偏偏不让她离开,就要她陪着。
“叮叮叮。。。。”跟河水流动混在一起的声音真的催人入睡啊,夏枫抵不住困意,不知不觉合上了眼睛。
坐着睡和躺着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根本分辨不出你睡了多久,有时候五分钟,就让你以为睡了两个小时。夏枫就是这样,迷迷糊糊的还做起梦来,好像坐在前世武馆里的秋千上摇荡,哥哥在轻轻推她。
她开始梦吟:“太好玩了。”
“哥哥,你再摇大一些。”
“哈哈,真好玩啊。”
唐轩之控制住自己极度想要分神的冲动,加了一倍的内力到指尖上,短短几息时间,他已浑身湿透。额头的汗水跟瀑布似的往下淌,早已将他视线掩盖。他紧紧闭眼,不知道是用意识在敲击,还是惯性。在脚下越来越大的震动中,他纯粹靠咬着舌尖才让自己保持住这种“惯性”。
这是非常残忍的折磨,极度考验人的耐性。唐轩之明白自己倘若过了一这关,功夫又将大大提升。支撑他意志力的人,就坐在他身边。信任,我要她的信任!
“哥哥,别再摇拉,太大力了。”
“夏柊,你信不信我下来扁你!”
“哎呀!”夏枫还是梦中的语气,突然裁倒在地,紧接着又让她滚了半圈。猛地惊醒,用耳欲聋的声音喊道:“动了,快停!”
“叮!”最后一下敲完,唐轩之就地躺在地上,“水。。。你刚刚。。。好像说梦话了?”
“水,我们要水!”夏枫只听到一个水字,根本没听他后面说的什么,慌不择路中差点把拿水冲过来的士兵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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