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之神啊,你最终抛弃了我,也罢也罢,我也不想看到共和国彻底灭亡的那一天。”拉宾努斯居然苦笑起来,“当啷”一声,将短剑抛在了地上,而后艰难往后挪动着,靠在了垂死的坐骑身上,就那样静静坐着,等待死亡来临。
这会儿,从丘陵伸出的一块高地上,李乌斯军团单独的一个射击大队,整齐跑步到了其上,而后迅捷架起了铜管,开始居高临下,对着继续坚持在图姆尔河里当着马筏的拉宾努斯骑兵,“扭头,射!”,也来了一轮雷霆般的齐射,很快被密集的霰弹打死的人马尸体,都栽入了河流里,被浊流带着,漂浮拥堵到了下游的“马筏”处。
拉宾努斯的后继,大约还有两三千名步骑,才终于发觉了前面发生了什么,他们的主帅和精锐先锋,非但没有突破敌人的营寨,反倒都横七竖八地倒毙在壕沟火墙和对方步兵阵线之间的地方,这时候还有少量骑兵,不管是出于勇敢,还是无法回头的缘故,只能绕开火墙,从两翼的方向迂回进攻,结果被起身的新军团兵士,用刺矛挨个扎死。
“这次的击发技术改进还是很完满的,但是枪管的材料还是不行,铜管得适当降低火药的比重,下次还得用铁管来承受。”看着满地硝烟和尸体,李必达已经游刃有余地退回到了营地里,开始思索总结得失了。
先前,许多炼金术士和工匠都在信函里称,采取什么方式,来点燃那些火药。李必达就批复了三点:使用绳索不安全不方便,直接摸索簧片和燧石击发;另外,从尸体和厕所里积累足够量的硝石,摸索更优良更安全的火药制作;最后,采取霰弹发射的方式,争取将面杀伤发挥到极致。
最后,李必达几乎倾尽了三分一的财力,才装备了大约一千挺管铳,用在步行的新李乌斯军团射击大队上,所以其余大队主要还是要依靠弓箭和投石。
大约三轮剧烈的射击后,几名扈从毕恭毕敬地来到了他的面前,牵住了他的缰绳,称“您应该命令所有的军团上前,因为当面的敌人已经完全溃败,去接受伟大的胜利吧,大祭司阁下!”
军号和喇叭声里,李必达再度在扈从和卫队的欢呼声里,走出了营寨们,所有的新军团都起身,脱下举起帽盔,向大祭司致敬,“英佩拉托”的喊声响彻天际,“去左翼,告诉帕鲁玛、安冈第努斯、卡勒努斯和赛尔哈,我已击溃正面之敌,希望他们的动作快些,如果日暮时分不是他们列队迎接我进入拉宾努斯陷落的营地的话,那我就带着新军团,自己攻上去,不劳烦他们了。”李必达握着镀金指挥棒,对眼前的传令官淡然说到。
接着,李乌斯新军团高呼三声,起立,将刺矛、叉架和铜管扛在肩上,浑身挂满了袋子和火镰,一排排在鼓点笛子的指导下,迈过敌人累累人马的躯体,开始朝河对岸步去。
第13章大祭司的处决(中)
前方的军奴跑动得最快,他们将四周许多尸体抬起,随后将砂土倾入了还在燃烧的壕沟里灭火,给己方军团的出击铺平道路。在军团队列的后面,是手持圆盾和长利剑的“李乌斯军团”的新轻步兵,他们全装备着阿狄安娜从科尔基斯国度俘虏或引进工匠锻冶出来的精良铠甲,配有锋利便于刺击的剑,负责在阵列的间隔和两翼担当袭扰突击的职责,现在他们的任务是收割——拔出剑来,将还在呻吟的重伤敌人一一刺毙。
李必达的扈从,将大祭司和他的坐骑牵引到了丘陵下方最中心的一处,在那里他们发觉了敌人倒下的旗标,枕籍死亡的人马尸体垒成了一座小山,而受到恐怖伤害的拉宾努斯,叉开了双腿,坐下全是血,靠在了上面,眼珠挂在脸颊,但还是将脑袋仰起来,微微喘着气,不知道他是否还能看到骑着马的胜利者,正居高临下望着自己。
“拉宾努斯,你还能听得见吗?”李必达大声问到。
而后,拉宾努斯点点头,就好像企盼李必达很久的样子,慢慢抓起了断掉的佩剑,展示给李必达看。
“你在渴求着死亡,是不是,你不愿意再战斗下去了,是不是拉宾努斯?”李必达的声音居然有些颤抖。
好像是得到了解脱般,拉宾努斯嘶哑着说了两下意义不明的词汇,接着又重重颔首。
于是李必达对身后的阿尔普做了一个眼神,对方便拔出了佩戴的哈百失剑,走上前去。“住手阿尔普。你没有资格夺取这位敌人的头颅——让我来好了。”接着。李必达慢慢伸出手来,阿尔普觉得大祭司阁下是不擅长使用那种弯曲的埃及剑的,就从一名路过兵士的腰带上解下了长剑,交到了李必达的手中。
“听着拉宾努斯,今天杀死你的,是我埃米利乌斯。李必达,并非任何普通的兵士或百夫长。”
听到了李必达这句话后,拉宾努斯满意地抬起了头。好像是在笑,将咽喉完全给露出来,接着李必达在马鞍上猛地俯身,将手里的剑送入了他的脖子。
“把尸体送回到后面营寨的医师那里去,将拉宾努斯的头颅给取下来,而后将身躯与其余战死者一起焚化掉,心脏取出来,将来就送回他的家乡金古卢姆安葬吧。”李必达对阿尔普吩咐说,接着他凝视着拉宾努斯的尸体,便下马将自己的蓝色披风脱下。细心而庄重地盖在了他的尸体之上,随口吟出了诗句。“母亲啊,我明智或不明智地来到了敌人的中间,但所有人都是爱着他的祖国的,说不爱的也是嘴上说说而已,心中想的却是另外一个样——拉宾努斯,是不是这样?”
这时候,在得知己方主帅战死后,拉宾努斯的部众再也无法坚守下去了,一部分人在前线跪地求饶,一部分人逃入了营寨里不知前途的死守,更多的人则逃入了图姆尔河旁边的山脉当中,在听到了大祭司“如果日暮时分还攻陷不了敌人营寨的话,我就自己上,不劳烦所有将军”的话语后,六、十二和十五军团充满了惭愧,他们顶着疲累、伤亡和干渴,许多兵士和军奴一起,将抛石机和弩砲退往了敌人营寨下,奋力叠成了龟甲阵来掩护器械,在把敌人的棒投器砸碎后,又使用挠钩将土垒木栅拉塌,终于在规定的时间前,全线攻入了其中的三间营寨,将里面的辎重和军奴全部俘虏——而后,拉宾努斯的其余营寨也瞬间相继崩溃。
战斗终于在日暮前结束了,在战场上拉宾努斯军丢弃了六千具尸体,一万人逃亡,其余的全部投降;而李必达则丧失了十五名百夫长,九名骑兵队长,还有九百名兵士。
当所有人都列队站在敌人陷落的营寨里,将缴获的军旗与战利品于广场处堆积如山,欢呼李必达的卫队进入检阅时,大祭司却发觉排在最前面的小鸽子在哭泣,“哭什么?难道是因为战胜强敌的喜悦?”
“不是,范伦玎娜的父亲伤重,医师正在给他做开颅放血的手术。”
听到这话后,李必达也是默然了一会儿,他对这个年代的医术是无能为力的,医师是大胆的,工具是齐全的,就好像喀提林的祖先也曾被他们截肢并且安装了假铁手,他们使用种类似后世红酒开瓶器的东西给人们做这个手术,但是十病九死,怕是前景极为不乐观,“尽力而为吧,小鸽子,你马上在医神祭坛前献上一只公鸡和一只兔子。”
接着,就是收拾伤员,掩埋尸体的时候了,篝火通明的夜晚,所有的军团就在拉宾努斯的营寨里休整。第二天,头上绑着烛火的医师和助手们,战战兢兢地走入了营帐,对着侧躺在床榻上的大祭司报告:“关于昨晚的手术,我们可以向尊贵的阁下您汇报了。”
“这个是当然的,因为是我的要求。”李必达有些疲乏地起身,问到。
“手术很成功,我们成功地揭开了头盖骨,取出了血肿块。”医师搓着手,说到,“不过,病人估计永远不能开口说话,并且他的神智也会永远被睡神和冥神给带走。”
李必达叹了口气,接着对身边的马提亚吩咐说,“这不是能力所能强求的,赏赐给医师三百第纳尔。还有,给海布里达家庭送去四十万塞斯退斯,给他本人除役,让他回去颐养天年。”
接着,李必达起身,走出帐外,对所有等待在彼的传令官下达命令,“派遣帕鲁玛为先锋,带着新骑兵军沿着图姆尔河游走,捕捉敌人的别动军动向,得到确切情报后,我军全线出击,再去歼灭之!”
大约一个集市日后,扎马城下尸横遍野,帕鲁玛的骑兵军团慢慢搜索着整个战场——古代的通讯条件是如此的落后,注定了莱利阿斯的别动军,没有能力和已惨遭歼灭的拉宾努斯军团紧密配合行动——在拉宾努斯覆灭后四日,莱利阿斯才带着三个军团,以半死的状态出现在扎马城外三十罗马里的街道里,他们没有粮秣缺乏饮水,驮兽战马大批死亡,尚未战斗就减员严重,所以帕鲁玛养精蓄锐的骑兵军团,在养父主力赶赴来之前,就很轻松地击垮了所有敌人,打了一场教科书般的击溃战。
第13章大祭司的处决(下)
一切就如同曾经的扎马大会战,先是扎马城里的警备部队出城,依托城墙和塔楼和莱利阿斯的三个军团拼战,准备阻滞住莱利阿斯的急攻——他缺乏必要的物资和器械。
而后,在漫天飞舞的尘土里,帕鲁玛的数千骑兵就于天际线边,像狼群般出现了,让莱利阿斯后部的兵士就好像听到了脚底下传过了一片无坚不摧的雷火,他们的侧卫骑兵被瞬间击垮,随后就是步兵的阵列被践踏,敌人的骑兵就稳稳当当骑乘在高高马鞍上,挟着举着长矛和刺枪,瞬间就扎穿了所有左翼的部队,接着他们的第二轮骑兵交替上来,挥舞着钉锤、砍剑,大肆毁灭屠杀着惊慌乱窜的两只脚可怜的步兵——为今,莱利阿斯也只能用这个词汇来形容他们,而百年间罗马的线列重装肉搏步兵,从来都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代名词,但谁想到在遭遇了这群强大骑兵的侧袭后,原本坚整的阵势居然如此孱弱,如此不堪一击。
决定性的攻势里,莱利阿斯军大约两千人瞬间被屠杀,其余的人扔下武器和盾牌,都伏倒在滚烫的砂地上求饶,这些兵士实在是没有了抵御下去的勇气和能力了,他们现在只是想喝口水吃点粗小麦粉面包,哪怕是以战俘的身份。
莱利阿斯的军队就如此土崩瓦解了,仅仅比拉宾努斯方多存在了数日。
至于独眼将军本人,他连李必达的面都没有照到,甚至都没有与敌人的骑兵正面交手——他骑着马。在斥骂阻拦逃兵时。一位被吓得精神有些失常的旗标手。眼看莱利阿斯不让他们遁逃,就对着本应效死的统帅就是一下子:旗标的顶端,本身就是矛尖。
将军的卫队将那个旗手顿时砍死,但是莱利阿斯坠下了马鞍,他的腹部被刺穿,表情看起来异常痛苦,连肠子都流出来了,卫队扈从急忙将他抬上了担架。又在上面用木杆支起了个皮革帐篷,防备他没走多远就被阳光给炙烤死。
随后,扈从们拿出所有的随军金钱,贿赂了部分盖图利亚战士,因为这群人对沙漠是熟悉的,他们不愿意和敌人骑兵战斗,但对逃走还是有信心感兴趣的,就这样仅剩一千三百名盖图利亚人,还有十来名莱利阿斯的扈从,保护着将军的担架。步行急速朝他们来的路线——荒芜的沙漠边缘跑去,只要能疾行三日三夜。就能找到处河源,那样的话身受重伤的莱利阿斯也许还有救。
这样,莱利阿斯就痛苦不堪地躺在了坚硬的藤草担架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遮盖在上面的皮革,阳光和热气不断从左右渗入进来,汗水浸染了他的伤口,很快就发生了可怕的感染,莱利阿斯的眼圈开始发青,呼吸也困难起来,他腹部开始长出了蛆虫,但是忠心的扈从还是不愿意丢弃他,即便沿途不断有盖图利亚人逃窜。
“敌人已经遁逃到了沙漠深处里去,我们不熟悉那里的情形,没必要追击下去,列队进入扎马城,收容俘虏掩埋尸体,准备迎接并庆贺我父亲伟大的第二次胜利,敌人十个军团已全被他殄灭。”帕鲁玛在狼藉一片的战场上,看着成群结队的俘虏,挥手下令说。
结果,这时候一支骑兵顺着河川跑了过来,带头的正是汉斯克,他朝帕鲁玛匆匆行了个军礼,便急忙询问说,“大祭司阁下已经得到了您的捷报,但他急速派遣我来,就是要求你深入追击。”
“可是,敌人已经。。。。。。”
还没等帕鲁玛说完,汉斯克便将手令卷轴送了过来,大有无可辩驳的气势,于是小鸽子接过来打开,里面父亲并没有写任何文字,可见是真的是针对他来的,上面画了画:一只鸽子踩在颗独眼胡须将军的人头上。
这下帕鲁玛什么都明白了,他不断地朝汉斯克回礼,接着就重新戴上了黑色羽翎的头盔,朝着前方排成一列候命的传令骑兵奔去。
距离扎马城南三十罗马里,沙漠边缘的一座大地母神庙里,扈从们低低欢呼声,将莱利阿斯的担架从台阶上抬了进去,这是座被荒废的庙宇,似乎是很早很早以前,利比亚人来修建的,还带着古风希腊的风格,伊西斯的雕像带着夸张而多彩的面容与神态,祭坛上全是蝙蝠和老鼠的粪便,斑驳无法辨清的墙壁和廊柱间,满满地连结着蛛网,莱利阿斯的担架就被放在阴暗的角落里,黑暗里重伤的独眼将军嘶哑地喘息着。
外面还愿意留下来保护的盖图利亚人,拾取了一些马粪,燃起了火焰,并且匀给了扈从部分,“暂时休息一个步哨时,而后趁着深夜,点着松明走。”
“我们的将军会被冻死的。”
“那也可以,就等着敌人的追兵赶上来,砍下他的脑袋,那样才是适合他的死亡方式。”盖图利亚人挖苦说。
“不要把这些蛆虫给取走!”当旁边的侍从官帮独眼将军清理伤口时,莱利阿斯忽然说到,“因为它是会帮我清理肮脏的东西的。”
接着,莱利阿斯依旧仰躺着,根本看不清楚他的容貌,“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我马上就要死了,真是种凄惨而无奈的死亡方式啊!我羡慕拉宾努斯,他一定是在敌人的刀剑下阵亡的,或者他又逃走了,还准备在西班牙继续抵御敌人,而我呢?”说完,莱利阿斯苦笑起来,接着他的眼睛微微侧过来,一个瞳孔还在发出光芒,“那个头发卷曲的侍从,你是我新近提拔上来的对不对?”
“是的,我叫高乃留斯。屋大维。西庇阿。”那侍从官回答说。
莱利阿斯哈的一声笑出来,“是的是的,当然,你本来就是个军奴,是我恶作剧,给你起了这个名字。预言书里说高乃留斯会成为第三个王,而屋大维是凯撒的继承者,西庇阿则从来没有在非洲失败过,希望你这名字能够给军队带来个好彩头,没想到今天居然如此。”顿了顿后,莱利阿斯继续说到,“那就请这位了不起的侍从,把我刺死吧,而后带着我的头颅去见李必达的军队,就说我请求他保全你们的生命。”
第14章索求头颅(上)
“作为女人最大的光荣就是不被男人评论,不管是赞扬还是批评。”——伯里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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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晃动的火光里,那位带着了不得名字的侍从官用双手握着剑柄,汗水只顾顺着鼻尖往下滴,慢慢将剑尖移动到了莱利阿斯的胸口前。
“下手吧,我已经是个救治不了的人物了——我只是不想死在这片无边无际,让人生厌的沙漠里,我的头颅渴望回到罗马城里去,哪怕是曝晒示众,哪怕共和国已经灭亡。快点吧!”说到最后,莱利阿斯暴喝一声,那个名叫“西庇阿”的侍从,大叫声,将剑刃刺入了莱利阿斯的胸口,接着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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