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
自从华胥怀孕后,这族长之位,便暂时移交给了其他人,毕竟整个部落还须有个族长带领着大家出去打猎嘛。
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新上任的族长,能力上与华胥相比较而言,却是略逊一筹。管理不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经济效益不好,嗯,是狩猎不到足够的食物,族人经常饿肚子。加上最近一段时间,天灾**时有发生,于是乎,怀孕数年而不生产的异类华胥,理所当然地成了替罪羊。
在几个别有用心的邪恶份子挑唆下,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将矛头指向前族长华胥,声称华胥所怀的是妖物,须将之彻底铲除,方才能够换来部落的安宁。
所幸,华胥素有威望,手下尚有一票的死忠份子据理力争。连番争执之下,双方势均力敌,倒也没让女华胥受到什么非人的虐待。
只是,眼看着原本团结进取的族人,因为自己每日彼此攻讦、内杠不断,生产倒退,由此而导致广大族人经常食不果腹,华胥心中难受。
于是,为了维护部落的安定河蟹,华胥这个矛盾的焦点,不得不暂时搬出了部落,远离众人的视线。
华胥部发生的事情,自是被暗中保护的无当、天瑶两个小丫头看在眼里。
“那几个坏蛋该杀!”天瑶小老虎忿忿地挥动着小爪子,就要冲进华胥部行侠仗义、惩奸除恶。
“天瑶妹妹切莫冲动!”无当小麒麟一把抓住了小老虎的纤爪,“师父说了,我们不能直接干涉人族的事务。”
“呃……”小老虎神情一滞,“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看着那几个坏蛋耀武扬威、作威作福?”
“人族的事务,由人族自己去解决,我们只要保护好华胥部和那个女华胥首领就行了。”
“可是……”虽然很不甘心,可是无当师姐说得似乎又很有道理,这让小老虎心下颇为犹疑。
“好啦!走了”说着,无当也不待天瑶分辩,拉起天瑶,身形闪动之际,便自原地消失。
怀孕三年有余,可如今华胥不过是寻常孕妇四、五个月的样子,虽有异状,却也也能行动自如。
离开了华胥部,女华胥却并未走远。毕竟,生于斯、长于斯,华胥对这方土地还是极为热爱滴,况且,还有那些质朴的族人。
事实上,华胥对族人并没有什么恨意,煽风点火的毕竟只是少数,况且,自己所经历的事又颇为玄奇,委实难以按常理解释,有一少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蒙蔽也属人之常情。
华胥之所以离开,也并非是授人胁迫或者对族人失望之下的愤而离去。实际上,华胥只是不希望内斗之下徒耗国力,以至自己族人的生活愈发艰险,仅此而已。
安抚下自己的几个铁杆下属,嘱咐他们好好照顾族人,华胥离开了族地。凭着素来强健的体魄,半日之后,华胥来到了距族地有数十里的一个小山坳内。微感倦意之下,寻了处山洞,草草收拾了一下,华胥便就此住了下来。
休息了半晌,直到腹内咕噜噜乱响,华胥始觉饥饿难耐。
只是,这下华胥可有点儿犯愁了。要知道,野果、野菜都是有季节性的,如今正直初春时节,野果没有,野菜也只有零星的一点点可供采集。而且,由于此地距华胥部落较近,刚刚冒头的那点儿野菜也大都被采集一空。这会儿,凭华胥如今的状态,想要觅食却是难上加难。
坐在山洞门口,就在华胥愁肠百结、神思不属之际,“砰”的一声轻响传来。待华胥举目观瞧之际,却见一只不知从何而来的小兔子一头撞在了洞口的一块小石头上。这下碰撞,虽没将小兔子碰个头破血流,却也让小兔子头晕脑胀、口吐白沫,彻底晕了过去。
“呃,怎么会这样?”华胥微感诧异。
虽然神思不属,可凭着武者的直觉,华胥知道,这小兔子,绝对不是从林子跑出来撞石头的,而是,好像是“飞”过来,嗯,确切地说,应该是“被飞”过来滴!
虽然疑惑,可华胥手上却是不慢。起身、疾行、抓住兔子,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有如行云流水一般。
放血、剥皮,片刻过后,便传出了淡淡的烤肉香气。
“这兔子,难道是自己那几个忠心的手下送来的?”饱餐过后,收拾停当,华胥便有心情思索起这件事情的可能性,“也不对啊!那些手下,打猎倒是一把好手,可却没有哪个有如此细腻的心思。再说了,自己的部下,也没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的啊?”
思量了半晌,华胥也摸不清是何方高人相助,更不知道这位高人藏身何处,离开与否。最后,只得起身恭敬地对着四周作揖行礼道,“多谢前辈相助之恩!”
下意识地,华胥认为,这个隐在暗处的,应该是一位前辈高人。
一直隐在暗处的无当、天瑶二小见状,相视一笑。分出一缕神念在此地看护之后,便起身离去。
就这样,华胥便在这山洞住了下来。每当有饮食需要时,都会自动有食物送上门来,而且,品种日渐丰富,就连一些洪荒界不常见的珍惜灵果,也可以时常见到。
虽然心中觉得有些亏欠这位前辈高人,可华胥小腹日渐隆起,渐觉行动不便,所幸安心接受起了这份照顾,但只心中发誓,一俟有机会,必将重重报答这位前辈。
眨眼之间,华胥氏在这山坳里,已然居住五年有余。
直到华胥怀孕的第九个年头;终于产下一子。只是,这小孩人首蛇身,头上生角,周身布满鳞片,而且这鳞甲半青半黄,似龙非龙、像蛇非蛇。
“这是什么怪物?”华胥心中疑惑,并第一次对族人诽谤自己的话产生了怀疑,“难道,自己当真生了个妖怪出来?”
就在此时,这小屁孩也在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观察着华胥,那神色,极度纠结。
半晌,认清了周围的状况后,小屁孩终于喏喏地开口道,“母——亲?”
刚说完这两个字,小屁孩脸色腾地红了起来,而且一直红到了脖子根。
“嗯!”华胥下意识地回应着,旋即,一脸的惊愕地望着这个便宜儿子,“这个……”
太震撼了!哪有小孩一出生就会说话的?若非自己,亲历了九年怀胎,又亲眼见这小屁孩从自己体内生出来,就凭这小屁孩的长相,还有这诡异的说话能力,华胥绝对会把这小家伙当成妖怪,一把掐死。
做为一方族长,到底见多识广、神经坚韧。虽然扔处于产后虚弱的状态,可依旧很快便回过神来。
一双妙目在这小怪物周身上下打量,半晌方才开口道,“你到底是何方妖,嗯,神圣?”
毕竟是自己所生,而且,那点血脉相连的感觉是不会错滴。于是华胥把到了口边的“妖孽”二字硬生生地咽回去一半,改口为“神圣”。
“呃,这个……”小屁孩心中纠结,总不能告诉你说,老子其实就是妖怪吧!
那样的话,凭自己如今的状态,多半会被掐死,嗯,也有可能会被扔到河里淹死,那自己可就杯具了!
犹豫了半晌,小屁孩终于做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扯谎!
“我本是以先天神祗!”小屁孩脸色微红,心中暗道,嗯,沾其实是先天所孕,后天化形,因而沾染了一丝先天之气的,妖,那个,神!这也不算是撒谎吧!
“你是那个雷泽中的雷神?”潜意识里,华胥选择了相信这个便宜儿子那貌似不大靠谱的话,而且,心思急转之下,立即给这便宜儿子找了个光明正大的借口。
“算是吧!”小屁孩答道。
那雷泽里本没有神,不过是老子在里面练功,动静比较大,你们不了解,就以为是有神灵了。如此说来,自己倒当真是那些人类口中的雷神了。只不过,这雷神不大管事儿罢了!
“呼!”华胥长出了一口气。暗道,还好,这便宜儿子终于不用挂妖怪的名头了!
没有深究下去的意思,华胥立即转移话题道,“你娘亲我本姓风,嗯,实际上,我们华胥部落的人都姓风,你就跟着娘亲姓风吧!”
做为一番族长,华胥杀伐决断,言语之中自有着一股不容质疑的威仪。
闻听这便宜娘亲的话,小屁孩张了张嘴,却终于没能反驳。
“既然你前世本是神祗,想来也是有几分本领的。为娘希望你能够禀日月之圣德,带领族人走出艰辛,所以,你的名字就叫太昊。”
( )
第二百七十七章 龙的传人
自从产子后,华胥家门口掉落的食物就愈发的丰盛起来。食物充足,又有许多灵果滋补,加之本就身体倍儿棒,华胥康复得很快。
而那便宜儿子太昊,却是从出生便不吃奶,也不吃肉,而是以各式灵果为食。
起初,华胥还怕这小屁孩被灵果内那充裕的灵气撑爆,不过,几番观察后,华胥才发现,这便宜儿子,简直就是个无底洞。自己吃一个,就感觉灵力充沛精神饱满的果子,这小屁孩吃了一大筐,就连小肚皮都没有丝毫的变化。
值得庆幸的是,暗中帮助自己母子的那位前辈高人并未因自己生下个小怪物而就此断了自家的粮食供给。反而,见到自家小怪物如此能吃,便增加了水果供应,基本上,每天都会在自己洞口放上两大筐的水果。
连续吃了三个月的果子后,小怪物太昊终于发生了变化。大睡了三天后,太昊一身的麟角慢慢淡化,最终消失于体内。
眼见便宜儿子终于变成了正常人的模样,华胥心底自是高兴非常。
反复确认自己儿子终于没什么异常后,加上身体已然逐渐康复。华胥便领着儿子告别了这个小山坳还有那位不知是何方神圣的前辈高人。
回转华胥部的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因为,这几年来,部落人口哦渐多,那个新任的族长能力有限,每每带着族人出去围猎,所得尚不如华胥在时丰盛。不能满足广大族人的物质生活需求,直接结果就是,这位新任的族长声望日降,渐渐已经有点儿民怨沸腾之意。
在此关口,华胥领着一个貌似正常的儿子回转部落,自是获得了大部分族人的拥戴。妖怪不要怪的暂且不提,毕竟,吃饱肚子才是实惠。
于是,华胥很顺利地得回了族长之位。
一面打理族务,带领族人采集野果、捕鱼打猎,华胥一面教授便宜儿子太昊各种生活技能。
不愧是老妖怪一级的人物,太昊各种知识都是一点就通,而且,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连番观察之下,华胥发现,小太昊不但聪明,心性也比较淳朴,这让华胥更加坚定将之培养成华胥部未来族长的决心。
果然不负华胥的期望,太昊小怪物,不但智力发育奇快,就连身体哦发育也远非常人可比。出生之后不过九年之间,太昊便已经长到了成*人大小。
心中掐算了一下,怀孕期间九年,在加上现今的九年,算下来,自己这个便宜儿子也算是满十八岁了。这样算来,这小屁孩长的也不算很快啦!华胥很自觉地,就给太昊发育过快找了一个貌似充分的理由。
成年的太昊,不但博文广识、勇武非凡,貌似还会一些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修炼成功的仙术。而且,每次出去打猎,太昊所带的队伍都是收获最多的一个。更兼,太昊处事公允、尊老爱幼、团结同伴,因而,虽然年纪不大,耳孔太昊在华胥部的威望却是不小,于是,虽值壮年,年富力强之际,华胥依旧毅然把族长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太昊。
要说,太昊还当真是一个管理能手,纪念之间,华胥部落便被太昊打理得有声有色、欣欣向荣。
此时的人类,尚且依山傍水,穴洞而居,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一个部落的活动范围并不算宽广。
而随着部落的不断壮大,人口渐增之下,华胥部落周遭的猎物已然不能满足华胥部落的事务供应。虽然可以去更远处打猎,但是,耗时太久,加之运输不便,途中经常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暑热之时肉类发生腐烂变质,抑或血腥之气引来其它强大的妖兽的攻击,等等。
几经考察,太昊发现,这种情况已经是华胥部这种繁华部落的通病,太昊觉得,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制约人类发展的桎梏。
经过反复的观察和实践,太昊从蜘蛛结网的原理上悟出了以绳索结网之法,凭着新式的捕鱼工具,人们可以去更远更深的河道内捕鱼。要知道,太昊以前,人类虽会捕鱼,可那确切一点儿地讲,是叉鱼,就是用削尖的木棍将鱼从水里叉出来。
与叉鱼相比较而言,用渔网捕鱼,这效率可是提高了数倍的,而且,更加的容易操作。
另一方面,太昊还发明了畜牧之法,就是将一些不是很凶悍的野兽驯化后圈在部落喂养,通过让这些牲畜产子来获得肉食的方法。
渔业和牧业的发展,极大地加快了华胥部落的发展。
而因为教会了人们渔猎之法,太昊因此也被人们称为庖牺氏。
考虑到尚有许多其它部落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太昊决定将这两项技术发明无偿地捐献、推广给所有人类部落。在太昊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不过十余年的时间里,渔猎之术的推广工作几乎遍布了整个人类。而太昊,也理所当然地,被推为人类的共主。
登上了人类共主之位后,太昊愈发的勤勉。
太昊还发明了骨针,配以细线,这样,人们可以更容易地缝制兽皮、树叶,做成衣裳。
另外,太昊还发明了匏析成瓢之法。嗯,其实,就是把葫芦劈为两半,用来做水瓢汲水。这方法虽然简单,可却经济实用。即便是到了而是二十一世纪,人类已然进入信息时代,这种用葫芦做水瓢的方法在一些农村仍旧保留并使用着。
因此,太昊也被称为“匏析氏”。
当然了,这一说法似乎并不那么确切,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叫“匏系氏”。意思是说,太昊发明了把葫芦系在腰间,借此渡河的方法。所谓“中河失船,一壶千金”,“壶,瓠也。佩之可以济涉,南人谓之腰舟”。
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仅仅依靠挖洞穴居,已然难以满足各大部落的发展,毕竟,挖山洞是要有许多条件地,并非所有的山都适合挖洞。
为此,伏羲走访了各部,终于在南方的苍梧上有巢氏部落里寻到了构木为巢之法,并将之改进后面向所有人类推广。
原来,这有巢氏,也是也为大能。生于燧人氏之后,太昊之前,这四万年中的某一时间。有巢氏观察了苍梧山上各种小鸟编制鸟巢的方法,便学着小鸟在树顶上搭起了巢穴。
这一发明虽然颇具历史意义,但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推广开来。
此番正至人类高速扩张时期,山洞已然难以满足人类的需求,因而推广造巢之法适得其时。
不过,在树上搭巢难免有诸多不便,为了更好地适应人类的需求,太昊将之加以改进,成了在在平地筑房之法,由于此法简单实用,因而得以迅速普及推广。(注:有巢氏与燧人氏等谁先谁后已不可考,而将树巢改为平地建房,也不知是何年代。不过,半坡时代就已经有平地的房子了)
所谓“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
太昊在位的数十年里,整个人类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基本解决了人类的穿衣吃饭问题。衣食充沛之下,人类的人口数量激增了数倍。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