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提醒!大大们还记得何旭写的那本书吗?他已经写到第九章了,嗯,他的小说和我的不同,有点自传体的味道,不伦不类的东西他也敢写?!
(35)
《红菱劫》第九章
作者:何旭
记录完御红菱‘爱死爱慕’我那一段后,我真的觉得自己心力交瘁。他骂我白痴是有道理的,有谁会明知到那里是什么,却装傻充愣,任人摆布呢?我会!
自那之后,我有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过他,我想他是故意躲开我,其实我也在避着他,我想静一静理一理自己的心绪。可是我错了,我根本静不下来,我的整个大脑、小脑、脑干都被“御!红!菱!”三个字占得满满的。
寒大哥问过我,喜欢御红菱,是不是又是我的恶作剧。是吗?这要从我的成长经历来分析一下了。
从我有记忆起,我就生活在天下一家了,长老从小传我武功,大家视我如掌上明珠,我也确实无愧于此——四岁学武,寒暑不断;五岁起修内力,可以轻易的上树掏鸟蛋;六岁起练兵器,四老爷吃的‘薄翼猪肉片’都是我削制而成;七岁起已随着诸位老爷闯荡南北。长老常夸我是练武的奇才,是吗?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大家眼里的期望越来越深,我背上的压力越来越重。也许就是因此,我成就了自己泼皮的性格,我大大咧咧、傻傻呵呵,随时随处都带着阳光的笑容——无论周围的境况是好是坏,所以定五花主时,长老给我命名——和煦,就连寒大哥那样冷漠的人都说,待在我的身边,就像暖暖的晒了一个日光浴,让他觉得‘温暖’于他也是不可少的。
我是天下一家里的开心果,可是如果没有那几件大事的发生,我也只能算是一个开心果,不会留给大家我是‘大智若愚’这一根深蒂固的印象,打个比方:如果天下一家在正殿上开会,而此时我不小心放了个响屁,那么就会有人检讨自己是不是哪里说错了;如果大家在饭堂里用餐,而我此时又不小心放了个响屁,那么就会有某个厨师承认自己不小心将盐放成了糖。
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让大家觉得我傻傻的举动其实是智慧的表现呢,又是什么让我坐在了五花主之首的位子上。
第一件小事:我七岁那年偷跑出去玩,为了找一个借口,从集市上顺便买回了为救母而卖身的轩草,我无意中捡到的宝,让大家觉得我有慧眼识英的本领,正所谓千里马易得而伯乐难寻。
第二件不大不小的事:我九岁那年随镖队出发,在漠北山附近的酒店里全队人除了我之外都中了被人下在酒里的迷|药,在我庆幸于自己除了上等的女儿红之外其他的酒一滴不粘的怪癖时,一群黑压压的人围住了我,目露凶光,叫人不寒而栗。一个人的话给了我活的转机——“小样儿长得不错,穿的也好,不会是娈童吧?!”那时我还不知道何谓娈童,但我看得出凶光没有了,代替的是一种如饥似渴的急切,现在想想在那种连畜生都很难找到母的的境况下,他们也确实可怜。有了生机我怎会放过,我告送他们我是娈童,也是这次镖保的货物之一。为首的那个人,看着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他夹起我进了一间房,说是要尝尝鲜,之后再轮到他的兄弟。我躺在床上,等他褪下兵器,脱掉衣服,我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还好我练的是软剑,电光火石间,我取了那人的首辑,他的嘴角仍带着笑容。我从他的衣服里掏出一个药瓶,将它下在一坛酒中,拿给他的手下喝。就这样我救了镖队一十五人的性命,保住了一千万两的镖银,还要了三十人的性命——我以为那瓶药是迷|药,后来才知道它的名字叫鹤顶红。
第三件算是大事:我十二岁那年,一次天下一家和生死门在饿狼冈激战,生死门打不过被迫撤退,那时三老爷忘记了‘穷寇莫追’,致使天下一家三百多名兄弟遭到埋伏,伤亡惨重,情急之下,我点燃了几棵枯木,高喊着:“冲啊!杀啊!灭了生死门!”没想到这样弱智的办法竞能将生死门吓退。这次激战,三百名兄弟只剩下一百来人,且都重伤在身,我无法离开去天下一家调配援助,因为不多时就是饿狼冈群狼觅食的时间了,我不能扔下他们作为饿狼的晚餐。我不聪明,此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将一百来人一一背下山,在短短的三个时辰内。轻功、内力、连滚、带爬我一一使出,我像上了发条的机器,身体的行动似乎早不由己,以至于我已经将人全部背下了山还全然不知,继续上山寻找。最后一次上山时,我看到了一星一星无数的红色鬼火,在昏迷前,我才意识到,那是狼的眼睛。醒来时,我已躺在了天下一家舒服的软塌上,我没有被狼叼去胳膊、咬去腿,我竟然是完好的,只是屁股有些疼痛。原来,我昏迷时跌入了一个废弃的陷阱,因为陷阱中有它们同类死亡的气息,所以饿狼不敢善入。我因此捡了一条性命。但在天下一家人的眼中这是我高智慧的表现——竞能想到如此绝佳的藏身之所。
第四件天大的事:事虽大,但可简单的说,我十六岁那年天下一家危机重重,很像它现在的状况。不知何原因,天下一家竞和域外魔教教主冷面修罗结下了梁子。一次旷世空前的比武中,我的身体自然反映,为长老挡了一掌阴风刹,想是怎样也是死,豁出去了,与冷面修罗同归于尽,对峙中确是他犹豫了,所以结果是他丢了性命、我失了武功。
当我知道自己没了武功时,心里突然觉得无比轻松,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对我寄予厚望了吧?!其实我真的想过平凡的生活,做傻呵呵的何旭,怪不得有一个姓郑的老头会说——难得糊涂,就算你想糊涂,别人也由不得你。
絮絮叨叨的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有了御红菱的生活才是我一直想过的生活,之前的盛名是别人眼中的和煦。我喜欢他叫我矮冬瓜或是白痴;我喜欢他玩世不恭的态度;我喜欢他戏弄七老爷的样子(虽然着听起来有些不恭。);我喜欢他的妖媚;我喜欢……是的,我是喜欢他的,可以说出好多好多条,也可以一条都说不出。也许一个人的一生中注定要遇到一个人,他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没有他,围在你身边的人在多、对你再好,你都会感到孤独,没有什么原因好讲,只是我的另一半恰好是御红菱。
说到他,我已经有两个月零十五天又……三个时辰没有见过他了,听说他和别人的娈童好上了,真是不安分的孩子,我明天一定要见到他,好想和他说几句话,能抱一下、亲上一口最好。
……
长期的等待,是受罪的;(有吗?)
拖沓的文文,是无味的;(怎会?)
痴傻的卧卧,是妩媚的;(扁她!)
看文的大大,是钦佩的。(人话!)
(36)
天下一家的正殿中,七老爷眉头紧缩,来回踱步。
四老爷像只鸭子一扭一扭的紧跟在七老爷的身后,“菱儿平时是放纵了一些,但他总不会……”
七老爷突然停下来,致使四老爷碰的的一声撞在了七老爷的后背上,此时御红菱刚好迈进正殿的门槛,四目相对——七老爷急需他给自己一个交待,但“红孩儿”的眼中是不屑、是玩劣、是一个游戏的开始。
“啊!这就是御公子!真是名不虚传啊!哈哈!那个!七老爷,小的们可以带公子回衙门了吗?”一个捕头打扮的衙差小心的应付着七老爷,他心里清楚在天下一家抓人就如同火中取栗一般,弄不好要烫泡的。
“既然是知府大人的命令,我等平民又怎能不尊呢?!”七老爷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御红菱,他希望看到他惊讶的表情、他希望听到他的质疑、他希望他能求助于他,但是没有,一切都没有发生,正殿里乱糟糟的——贵子小哥满脸的惊讶、御飐缠住四老爷不停的问:“怎么了?怎么了?”、何旭央求七老爷:“不能让他们带走菱儿,在天下一家解决不行吗?”,只有他——御红菱,平静的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他由着衙差为他带上镣铐、他看着七老爷的眉头渐渐深锁、在他的眼中何旭就像个跳梁的小丑。
……
“威——!武——!”
“来人哪!给七老爷!四老爷!和五位花主看座!”
“大人不必了!此处是朝廷的公堂!在下等人不敢乱了法制!”
“七老爷能够如此申明大义,是本官之幸!”
啪!惊堂木震耳欲聋,“堂下所站何人?”
“不是大人找我来的吗?”
啪!“御红菱!你一界草民,为何见了本官不跪?!”
“嗯?!”御红菱上前走了几步,和知府老爷只隔了一张桌案,将对方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瞧了个通透“我认得你,上个月在‘宝哥馆’,你以高价从我手中抢走了……”
“咳咳!不跪就不跪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吗!”
“谈到江湖,知府大人!何旭有一事不明,可否请教!”
“何花主但讲无妨!”
“有句约定俗成的话——江湖事江湖了,御红菱身处江湖,有什么事用官府插手?!”
“江湖事确实是江湖了,但木家庄八十一人的血案却不是江湖事,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普通的庄稼人,没有一个是江湖中人。”
啪!“御红菱,木家庄的血案是否是你所为!”
“不是!”
“知道你不会轻易承认!来啊!带证人——木盛、许九。”
“木盛!死者们与你有何关系?”
“回禀老爷!木家庄都姓木,死者中除了小人的老母、妻儿外,都与小人有亲缘关系。请老爷为木家庄全庄的人伸冤啊!”老实本分的庄稼汉,此时已哭的泪流满面。
“木盛!老爷问你,XX年X月X日;也就是命案发生之时,你在何处?”
“小人因白日里与妻子拌了几句嘴,就出了庄到镇上喝酒去了!”
“你回庄之时看到了什么?”
“血!满屋满地的血!全庄的人都死在了庄主的宴席上!一个穿红衣拿剑的人,飞一般的就消失了。”
“为什么大家会聚在庄主的家里?”
“庄主的女儿与木家庄另一个大户木财家的儿子定娃娃亲,为的是给庄主的生病的老母亲冲喜,在庄主家大摆宴席。全庄的人都敬重庄主的为人,所以都去了,我也是突然想到庄主设宴的事,才急急忙忙赶回去的!没想到……”
“许九!木家庄八十一具尸首都是你带领检验的,你有何发现?”
“回禀老爷!八十一人全是被利剑穿透心脏而死,奇怪的是伤口四周都有一片荷叶大小的红晕!”
“御红菱!你可听到!老爷问你当今武林除了你的‘赤妖’宝剑,还有什么武器能留下这样的伤口?!”
“天下之大!红菱也不知道!”
“那好!现在你可以说说XX年X月X日晚,你到底都干了什么。”
“我不想说。”
啪!“不想说!铁证面前!容不得你狡辩!来人!抬具尸体上来!……御红菱!你自己瞧瞧这名男子的伤口!”
何旭首当其冲的围了上去,伸手摸了摸那片红晕,确定不是涂抹上去的,“一定是有人恶意陷害!”他走到御红菱身边轻声低语:“那晚你到底和谁在一起?都这个时候了,你不要再玩了?”
御红菱瞪了一眼何旭:“你就那么确定,人不是我杀的?!”
“我确定!”
何旭转身向知府行了一礼:“大人!作案要讲动机!御红菱与木家庄无怨无仇,他何故要下如此狠手?!”
“那也只有御公子一人知道了!正所谓人心隔肚皮!御红菱,证据面前,你招也不招!?”
“今天我乏了,先散了吧,改日再说,好吗?!”御红菱伸了一个超级无敌大懒腰——“啊!——嗯!”声音之诱人、曲线之优美、眼神之迷醉——惊艳了大堂上的所有人。
啪!啪!啪!“肃静肃静!成何体统!今日崭且收堂,将御红菱关押起来,五日后再审!退堂!”
“威——武——”
(37)
夜,微风,此时,监牢。
这里的看守,满脸的胡茬;这里的牢房,恶臭无比;但这里可以看见满月,银色的月光撒在御红菱的身上,他就像舞台上一名孤独的舞者——没有伴舞、没有音乐、没有掌声——但他依旧无视一切的舞动着,什么舞伴、音乐、掌声、他都不需要。他灼烧如火,自己一人足以;识相的最好,不做扑火的飞蛾。
“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望明月……”不是御红菱忘了诗句,只是那皎洁如银盘的月亮何故多了一片黑影,且越来越大!
那片黑影居然开口说话了,“望明月,思旭儿!是不是!”黑影攀在栏杆上看是非常辛苦,每个字吐出来都是十分艰难。
“矮冬瓜!”
“是我!你闷吗?我来陪你聊天!”
“不需要!”
“那你需要什么?我可以上门服务!”
……
“谁呀?吵吵什么呢?”何旭和御红菱的谈天惊动了看守。
“牢头大哥!这窗上趴了只马猴!”
“有这事?!我看看!……啊!”刚刚靠近牢门的看守,中了御红菱的‘一觉到黎明’,“职夜班多辛苦,好好睡一觉吧。”御红菱弹了弹身上沾的稻草,走出了监牢。
何旭的眼波闪动如明亮的繁星,“菱儿!你为了和我相聚,真是费尽心机!”
“少臭美!”御红菱在何旭的脑顶上狠狠的敲了一下,“我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天涯海角,愿随君往!君心所在,吾心所向!”
“说人话!”何旭的脑袋又狠狠的挨了一记。
“亲亲菱菱!我们去哪?”
“~~~~~”
……
“回来!你去哪?”御红菱一把抓住转身要逃的何旭。
“都是死人!我怕!”何旭在御红菱手中做着无用的挣扎。
“死人有什么好怕的?你难道没杀过人?!”
“那不一样!这么多具尸体,都蒙着白布,排列整齐的放在一间大房子里,这些加在一起就很可怕!”
“咯——吱——”一阵阴风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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