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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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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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好,不知诸位怎么称呼?”

    “在下崔锦荣,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程,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兴,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在下崔锦永,对郑公子向往久矣。”

    ,,,,,,

    在场大约二十多人,郑鹏也没记得那么多,对他们只有一个印象:衣着考究、谦虚有礼,给人一种谦谦君子的感觉,与普通的读书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他们眼中有种发自骨子里的骄傲和自信。

    郑鹏跟他们一一打招呼。

    崔锦荣笑着说:“今天公子的大喜之日,吾等也不好为难未来妹夫,反正都是自家人,以后有的是机会切蹉,这样吧,赋诗一首即可过关。”

    早就想到这一出了,郑鹏胸有成竹地说:“好,请赐题。”

    崔锦荣哈哈一笑:“简单,就以公子与姝儿为题,当场作一首诗,要有两人相识的经过,也要有两人之间的感情。”

    “就是,公子为林薰儿赋诗一首,让天下传诵,可不能冷落我妹妹。”

    “公子先别高兴得太早,作的诗一定要我们二十六位兄弟都满意方算过关,要是有其中一位认为不好,抱歉,那得重作。”

    “然也,公子可以努力哦。”

    一众崔氏子弟笑逐颜开地看着郑鹏,就等着郑鹏接招。

    “好,今天诸位说了算,写就写,不过容某先想一下。”郑鹏开口道。

    别的难说,让自己作诗,这是给机会自己出风头啊。

    这时前院挤满了人,就是高力士、姚崇、李成义、各名门望族的人也笑着站在一旁等着,等着郑鹏作诗。

    姚崇突然问道:“子寿,飞腾有些日子没有新作了吧。”

    “是啊”张九龄点点头说:“最近飞腾的心思都放在崔家小姐身上,要不就是给皇上作歌,的确很久没听说他有什么新作,呵呵,说不定被崔氏子弟这么一用强,今天有新佳作面世。”

    高力士在一旁插嘴说:“不行也要行,这些崔氏子弟,功底和品味皆不俗,一首诗要所有人都满意,这难度可不小。”

    几个老家伙,面上都出现幸灾乐祸的表情。

    前院里挤满了人,然而,现场没有什么烦扰声,所有人都有意识保持安静,生怕打扰了郑鹏的灵感。

    郑鹏一下子沉思起来。

    作诗是没难度的,因为郑鹏的水平只是作打油诗,上不了台面,难度是怎么剽窃一首应景的诗。

    只是想了一会,郑鹏眼前一亮,开口说道:“上文房四宝。”

    话音一落,所有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不用说,郑大才子已经想好了诗。

    崔锦荣大声说:“来人,笔墨伺候。”

    笔墨纸砚早就准备好了,崔锦荣一声令下,两个健仆抬着一张书桌上来,书桌上,纸已铺好,墨已磨浓,就是笔尖也舔好,只要提笔就能书写。

    郑鹏走到书桌上,拿起笔,稍稍思索一下,很快就在上面龙飞凤舞地写起来。

    当他写下“纤云弄巧”时,一旁伸长脖子的崔锦兴楞了一下,很快就明悟,郑鹏要写的,应该是一个词牌,因为就诗来说,要么五言,要么七律,很少用四个字。

    郑鹏没理会四周人的反应,在纸上刷刷地写了起来。

    “三弟,好眼力,看来你的孙女婿又有佳作面世了。”大堂里,站在窗前张望的崔羽拍着崔源的肩膀,有些羡慕地说。

    崔源心里有些得意,不过还是谦虚地说:“哪有那么多佳作,大哥你又没亲眼看到,怎么能判定是佳作呢?”

    “还用亲自去看吗,看看那些围观的子弟的反应就知道了。”

    郑鹏写诗时,那二十多个崔氏子弟把他团团围住,一个个屏气伸颈,不时发出一阵阵感叹声或欢呼声,不用说,肯定是郑鹏的诗打动了他们。

    能让这么多优秀的崔氏子弟惊讶,说明一件事,郑鹏作的诗词,质量肯定很高。

    “这事言之过早,一会就知道了。”崔源笑呵呵地说。

    崔源沉得住气,那些宾客早就沉不住,纷纷叫嚷道:

    “别顾着叫啊,新郎倌作了什么诗?”

    “就是,新郎倌可是大才子,作的诗肯定不错。”

    “快诵读出来吧,都有些等不及了。”

    崔大走上前请示:“姑爷,老奴嗓门大,让老奴来诵读吧。”

    郑鹏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崔锦荣一下把他推开:“不用,这题是某出的,替郑大才子诵读新作的殊荣,肯定也是某的,谁争我就跟谁急。”

    “是,老奴不敢”崔大不敢跟族里的小郎君争,闻言连忙退到一边。

    这时宾客又在催,崔锦荣也不敢怠慢,干咳二声,等众人都静了下来,这才大声说:“为了让大伙更体会到这首诗的精粹,请容许某先说几句与本诗相关的事情。”

    说罢,也不理众人的反应,崔锦荣有些深情地说:“新娘子是某的妹妹,因为某些原因,流落外面多年,她与郑公子识于微时,那时两人便互生好感,后来回到博陵,由于多种原因,二人很久不能相见,一度还要失之交臂,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算是好事多磨吧,妹夫这首诗,可以说把两人的感情描绘得淋漓尽致,不得不说,我这个作为男子汉的大舅子也感动了,好吧,言尽于此,请诸位欣赏郑鹏、郑大才子的新作。”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崔锦荣最后一个声音落下时,现场一片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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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连过两关() 
十句,五十六个字,用最简单的文字描绘了人世间至真、至纯的爱,语言精炼、感情丰满,瞬间就能引人内心的共鸣。

    崔锦荣的脸色发滞,神情有些呆,他想起了与自己订了亲的王小姐,那次在媒人的安排下,两人远远看了一眼,但王家小姐惊鸿一瞥却深深刻在崔锦荣脑中,经常在梦中了出现,这句'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好像为自己量身定造,多好的诗啊,都有一种马上抄录下,让人快马加鞭,送到王小姐手里的冲动;

    张九龄内心巨震,一句'两怀若是久长时,岂在又岂在朝朝暮暮',让他想起了与自己相濡多年的老妻,两人刚成亲时如漆似胶,可为了仕途,自己经常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枕,可无论怎么,两人心中的情意并没有减少,这句诗简直就是写出自己内心最深刻的想法,瞬间就得到灵魂的共鸣;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性子内向崔五娘嘴里喃喃地念着这句话,念着念着,眼神不有觉痴了,虽说现在崔五娘还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许配人家,但她也期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例如像绿姝一样,找到一个文武双全、风流倜傥的如意夫君;

    本想看郑鹏笑话的崔玉芳,先是有些吃惊,接着生出一种无力感,最后又是心生一种莫名的妒忌。

    写一首能让二十六个兄弟满意的诗,难度极大,崔玉芳串通了二个兄弟,让他们找机会挑刺,然而,郑鹏这首诗一出,就知这个计划要落空,因为没人敢说这首诗不好,要不然别人叫你做一首质量更好,做不出,那不是贻笑大方、自取其辱?

    郑鹏的才华让崔玉芳吃惊,因为崔玉芳很讨厌郑鹏,但对郑鹏写的诗挑不出半点毛病,相反,内心非常喜欢这首诗,有心给郑鹏找不痛快,望月亭打赌算是一次,进门喜钱算是一次,这次作诗也是一次,每次崔玉芳都信心满满,可郑鹏每次都轻松过关,让崔玉芳心生一种无力感。

    一种郑鹏是无可打败的无力感。

    至于妒忌,那是针对绿姝,两人同是姐妹,崔玉芳自问自己哪里不比绿姝差,凭什么她的夫君比自己的优秀那么多?

    崔玉芳心里还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像郑鹏这么优秀的男子结婚,为什么新娘不是自己。

    无论如何,自己还有一次机会,一次就让郑鹏和绿姝成为笑话的机会,崔玉芳咬紧牙关,心里暗暗发狠。

    其他人的脸色,不是折服就是震惊,一些胆大的妙龄少女,发花痴地盯着郑鹏,就差没抛媚眼了。

    这绝对是一首风靡大江南北的好诗,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要对爱情有美好期待的人,都能从这首诗中找到认同和共鸣。

    短时间的沉默后,等众人回过神,一时间好评如潮:

    姚崇抚着胡须感叹道:“不错,真是不错,这首诗已到化繁为间、反璞归真的境界,光是凭这首诗,飞腾已达到宗师的高度,真是年少有为,老夫怕是不认老也不行,对了,这首诗词兼备,莫非是新出的词牌?”

    “某也没有听过”张九龄开口道:“不过以飞腾的能力,什么事发生在他身上都不奇怪,忘了那首振奋人心的军歌吗?就是飞腾一个人创造出来的。”

    高力士摇头晃脑地说:“郑鹏这小子,近年因为事很多,没有新作品面世,很多人说他江郎才尽,呵呵,这首诗一出,看哪个还敢在背后嚼舌头。”

    “听说郑公子是大唐第一才子,一直以为是谣传,现在看来,盛名无虚。”

    “嘻嘻,郑公子为林薰儿作诗一首,让林薰儿的名动大唐,据说博陵崔氏的人有些不高兴,这首诗一出,应该再也挑不出理了吧。”

    “三房厉害啊,找到如此乘龙快婿。”

    “可不是,皇上眼前的红人,看看高公公的态度就知道了,有人为难郑公子,他第一时间就出声,光是这一点,郑公子的前程就不可限量。”

    郑鹏看着有点魂游天外的崔锦荣说:“锦荣兄,如何,这关我能过了吗?”

    崔锦荣回过神,很快一脸敬佩地说:“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要是哪位兄弟认为不好,只要作出一首比郑公子好的,某无话可说。”

    一众子弟哪有这种信心,提前知道诗题,有人抱着扬名的目的提前作了诗,想找机会踩着郑胸上位,可郑鹏这首质量太高,高到众人只能仰望,谁还敢这个时候强出头。

    郑鹏快要离开时,一旁的崔锦永突然问道:“郑公子,这首诗,你还没有起名呢。”

    起名?

    对啊,这一首这么好诗,怎么能没有名,崔锦永话音一落,众人再一次把目光放在郑鹏身上。

    “诗题就叫鹊桥仙之赠绿姝吧。”郑鹏开口道。

    这个答案早在众人的预料之内,一时间引得满堂喝采。

    “这,这。。。真是少。。。真是郑公子作的诗?”绣楼上的绿姝,听到小青背出郑鹏作的诗后,有点不敢相信地说。

    没想到有一天,郑鹏会为自己作诗,这诗还作得那么好,特别是最后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好像一把锤子敲在心坎上,整个人幸福到快要晕倒。

    少爷在诗时说是“久长时”,这是暗示要跟自己白头偕老吗?

    连过两关后,郑鹏顺利到达后院,这时已经远远看到绣楼,距离绿姝又近了一步。

    一走进后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郑鹏只是看了一下,忍不住轻轻皱了一下眉头:这关不好过啊。

    十五方桌连成一个长桌阵,桌子上放着一碗碗酒,那是能装小半斤酒的大海碗,少说也有上百碗之多。

    为着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看到郑鹏来了,哈哈一笑道:“妹夫真是好样的,这么快就到了这里,看来前二关不给力啊。”

    叫自己妹夫,不用说,眼前这个就是绿姝的堂兄。

    郑鹏笑着说:“都是姨子舅子们不忍为难我而己,对了,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姓崔,名锦辉,叫我大舅哥即可。”

    郑鹏知道崔锦辉是大房长孙,为人豪爽仗义,听绿姝说她刚回博陵时,这个大堂兄帮了她不少,闻言恭恭敬敬地说:“大舅哥好。”

    崔锦辉哈哈一笑:“叫得好听没用,某不吃这一套,要过某这一关,简单,闯过这个百酒阵即可。”

    “如何闯?”郑鹏有些为难地说:“不瞒大舅哥,我酒量很小,这么多酒,怕是吃不消,还请大舅哥看在姝儿的面上,高抬贵手。”

    一碗有半斤,这里上百碗,以郑鹏的酒量,十分之一都喝不完。

    崔锦辉哈哈一笑:“都说诗酒不分家,妹夫诗作得那么好,酒量必然不能差,这是某为妹夫精心准备的百酒阵,妹夫可以闻、浅尝,每碗酒只能猜一次,猜中,就算过一小关,要是猜不中,抱歉,要么把它喝干,要么留下三百贯买路钱,一共一百碗酒,也就是要过一百个小关,不过今天是妹夫的大喜之日,妹夫又把姝儿搬出来,行,允许你找一个帮手。”

    一百碗酒不同的酒,要自己一一分出,太有难度了,郑鹏估摸自己能认出十种八种已经很不错了。

    幸好,这个大舅哥还算厚道,一碗只要三百贯,算起来一百碗满打满算也就是三万贯。

    郑鹏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不就是三万贯吗,不如给他算了,反正自己有钱,可以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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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小白会赚钱了() 
郑鹏苦笑地说“大舅哥,要是一碗也闻不出,那岂不是要三万贯?太狠了吧。”

    “有点道理”崔锦辉点点头说。

    正当郑鹏以崔锦辉会网开一面时,没想到崔锦辉大方地说“要是妹夫全认出来,某就赠你三万贯,算是给姝儿添嫁妆,开始吧。”

    寒一个,名门望族的子弟,拨比汗毛都比别人的腰还粗,在崔锦辉口中,三万贯好像三百文那么随便。

    好吧,你能拿三万贯作嫁妆,我也能拿三万贯赞助给你。

    郑鹏呵呵一笑,正想说自己花钱买路过关时,一直在后面李白突然走出来说“公子,太白作为幕僚,至今寸功未立,这酒好比太白兄弟,一认一个准,这百酒阵交给我吧。”

    “小白,有把握吗?”郑鹏压低声音问道。

    “公子,拼一把吧,酒场如战场,总不能未战先认输吧。”

    郑鹏点点头说“好,看你的了。”

    差点忘了李白这个家伙喜欢喝酒,高兴时喝,失落时喝,无聊时也喝,经常满身酒气,要不郑鹏知道他的才华,早就把他赶走了。

    李白闻言大喜,说了一句定不负公子所望,然后对崔锦辉拱拱手说“崔公子,太白愿代公子闯百酒阵。”

    “好,请吧。”崔锦辉爽快地说。

    李白走近第一张桌,拿起第一碗酒,放在鼻子闻了一下,很快胸有成竹地说“这碗是荥阳土窟春。”

    酒碗下面压着一块小木板,当李白说出酒名时,马上有仆人拿起板,把压在下面的字给众人看,一边展示一边大声唱道“荥阳土窟春,中!”

    首战告捷,李白哈哈一笑,当场喝了一大口,喝完用衣袖一抹嘴,高兴地说“哈哈,好酒。”

    看到李白喝酒,马上有仆人送上银碗装的着清水说“公子,请漱口。”

    很讲究的做法,在品尝多种酒时,每喝一种都会漱口,清理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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