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任三公以后,袁安比当九卿时增加了许多特权,这点在服饰上表现得特别明显。东汉时期,三公、九卿、诸侯们不仅有五彩斑斓的华丽官服,到了皇帝举办重大祭祀时,他们还可以戴上一尺二寸长、七寸宽的冕旒,也就是在冠上加一块系有多串玉珠、前圆后方,象征天圆地方的木板。对于冕旒的功能,《大戴礼记》的解释是这样的:“冕前面安装旒,为的是遮蔽光明;用统絖塞住耳朵,为的是令听觉迟钝。因为河水太清澈了就没有鱼,人太精明了就没有支持者。”后来,被称为“统絖”的玉珠不再塞入耳朵,而只是象征性地挂在耳边,改名叫“充耳”,于是就有了成语“充耳不闻”。无论是冕旒还是统絖,都在提醒君主和贵族大臣们,要注意抓大放小,不必什么事都管,甚至应该适当地装聋作瞎。
东汉时期,皇帝戴的冕旒上挂有12串白玉珠,即所谓“十有二旒”。贵族、官员们戴的冕旒则不同,木版后端不系玉珠串,只有前端系,成色也较差:亲王应当戴系有9串赤玉珠的冕旒,即所谓“九旒”;三公与诸侯应当戴系有7串青玉珠的冕旒,即所谓“七旒”;九卿应当戴系有5串黑玉珠的冕旒,即所谓“五旒”。头戴冕旒、身着朝服的官员仪态非常高贵潇洒,望上去犹如神仙下凡一般。
除了制服有改善之外,升任三公以后,袁安还有权“开府”,也就是建立自己的独立衙门,其中包括48~71名幕僚,而三公之府合称“三府”。在府中幕僚里,周瑜的高祖父、庐江人周荣最得袁安的信任。在府外,袁安还有大批追随者,特别是他的“故吏”(老下级)鲁恭尤其得力。在袁安的大力提携下,一个官官相护的新政治团体正在隐然形成之中。
和抚匈奴的政治态度是一把双刃剑,它能让袁安平步青云,还能让袁家未来长期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支持,但也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袁安升任司空三年后,公元89年,外戚领袖、车骑将军窦宪发动了对北匈奴的战争,遭到袁安的激烈反对。甚至在窦宪凯旋归来之后,袁安的批评意见仍然不断,特别是他坚持让南匈奴返回漠北,而不是分而治之,与窦宪的意见相左。双方积怨难解,以至于窦宪多次威胁要派人刺杀袁安、周荣等人。而到了公元92年,袁安果然神秘地死去。两个月后,汉和帝便发动政变,彻底摧毁了窦宪集团。作为烈属,袁安的三个儿子:袁赏、袁京、袁敞都加官进爵。从此,这个后来被袁绍自诩为“世作辅弼,咸以文德尽忠”的家族步入了真正的政坛豪门行列。
袁京的儿子袁汤被公认为幸福的人,幸福得令人嫉妒。他沿着祖父袁安的宦途平稳前进,在汉顺¨w/é/n/ /r/é/n/ /s/h/ū/ w/ū¨帝在位时出任太仆,离三公只有一步之遥。袁汤前后共生育了12个儿子,但其中名字见诸史书的仅有四人:袁平、袁成、袁逢,以及开篇出场的那位新郎官袁隗。其中,袁平在少年时便夭折了,所以真正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只有袁成、袁逢、袁隗这三兄弟。
不难想象,像袁、马这种豪门联合举办的婚礼,如果放到隋唐以后,将会何等的热闹。但是,先秦与秦汉时期的婚礼文化与后世截然不同。按照儒家经典《礼记》和《仪礼》的规定,即便再显赫的家族联姻,婚礼也应当是安静和短暂的。作为一代儒宗,袁汤和马融当然不会容忍有违背《礼记》和《仪礼》的规定,也就是“失礼”的丢脸现象在自家子女的婚礼上发生。中国向来以“礼仪之邦”自居,“失礼”是莫大的丑闻。孔子曾经教育自己的儿子:“不学礼,无以立!”《诗经》甚至诅咒说:“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黄昏时分,新郎袁隗应当坐着漆成乌黑色的马车,与随从们乘坐的三辆马车一起,穿过洛阳城熙熙攘攘的街道,来到马家的门口迎接新娘。婚礼就从这时开始。汉字中的“婚”字,在古代与“昏”字通假,原本指的就是黄昏时分。如果在黄昏时因故无法举行婚礼,也可以改在清晨举行。总之,无论如何,都要避开日光充足的时间段。
婚礼之前,男方的父亲(也就是袁汤)应当先派媒人携带彩礼到女方家里去,询问女子的“名”,也就是她在姐妹中的排行序号(通常长女名“孟”、次女名“仲”、三女名“叔”、小女名“季”),这叫做“纳采”。汉朝女子和男子一样,除了“名”之外,还有“字”。男子应在他年满20虚岁的“冠礼”上取“字”,而女子则在纳采订婚之后,在象征成年的“笄礼”上取“字”,而女子的婚前人生因此也被称为“待‘字’闺中”。婚后,人们通常只称她的“字”,不再称“名”。马伦之“伦”,就是她在纳采之后取的“字”。按照蔡邕为马伦撰写的墓志铭,马伦于光和七年(公元184年)去世,享年63虚岁,所以她生于公元122年。汉代女子通常在15~20虚岁时出嫁,因此马伦与袁隗的婚礼应当举办于公元137~141年之间。
知晓女子的“名”以后,男方就可以到自家的祖庙内占卜吉凶。如果占卜结果吉利,男方便会再派使者携带礼物到女方家中报喜,这叫做“纳吉”。然后就可以正式送聘礼,这叫做“纳征”。“纳征”以后,才可以商议并确定婚期,这叫做“请期”。纳采、纳吉、纳征、请期这四个程序要花费男方家族大量的钱财,而女方家族也应准备相应数额的嫁妆。
婚期那一天黄昏,新郎之所以要亲自去迎接新娘,是因为中国古代奉行“男先于女”的社交原则。这次,他总算不用再带礼物了,只需要备好至少四辆马车。他将首先见到未来的岳父和岳母,岳母将亲自进屋去把女儿领出来。但是,新娘如果不同意这门婚事,也有不出屋的权力,这样婚事就只好取消。如果新娘顺从地出门,新郎就带着她、保姆和随嫁为妾者(通常是新娘的妹妹和侄女,如果有的话),以及女方准备好的嫁妆,登上自家的马车,即所谓“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一起来嫁给我。”新娘头上不罩面纱,而是戴着假发。新娘一行都必须身着黑衣,以示庄重。
在新郎和新娘登车时,还会出现有趣的场面:新郎得亲自坐上驾车人的位置,为新娘驾一次车。这肯定是女方家族成员最喜闻乐见的场面,因为驾车人的地位总比乘车人低贱。墨家等儒家的反对者经常就此指责说,儒家居然要求新郎给新娘驾车,违反男尊女卑的社交原则,“颠覆上下,悖逆父母”,简直大不孝。其实,这种驾驶只是象征性的,仅以车轮旋转满三周为限。如果新郎不肯照办,就是“非礼”,女方便有权以此为由,取消婚礼。孔子曾经为此大发感慨说:“即便礼法要求新郎表现得这么恭谨,新娘还有不肯出嫁的啊!”可见先秦时期中国女权势力之强大。
车轮旋转满了三周以后,新郎就会迫不及待地跳下车,登上仆人驾驶的另一辆马车,快马加鞭往回赶,力争在新娘到来之前抵达自己的家门。
在前往丈夫宅邸的路上,新娘不会看到欢迎祝福的人群,也不会听到任何欢快的乐曲,因为这些在当时都是“非礼”的。《礼记》中明确规定:“昏礼不用乐,昏礼不贺。”就连公公和公婆都无影无踪,在门口向新娘作揖的,只有气喘吁吁的新郎及其随从。这时,天色已经要黑了,新娘家应点起蜡烛,而且三天不熄,以示对出嫁女儿的思念(如果他们买得起这么多蜡烛的话)。
进入男方家门以后,在仆人们的协助下,疲惫的新郎和新娘卸下行装,略作休息,随即共进晚餐。按照《礼记》和《仪礼》的规定,这顿晚餐很丰盛,而且全是荤菜,必须有煮熟的猪肉、兔肉、鲫鱼和肉汤,以及黄米饭和米酒,蔬菜和水果则不宜摆上桌面。新郎和新娘同碗吃饭,同杯喝酒,以示亲热,正所谓“爱从口入,情由胃生”。
酒足饭饱以后,天色已晚,新人准备就寝。新房的卧室里设有大帐,帐内的榻上铺着席子,女仆把枕头摆在榻的南侧,新郎应躺在东侧,新娘应躺在西侧,头冲南,脚冲北,正所谓“男左女右”。
据《后汉书·列女传》记载,新郎袁隗和新娘马伦躺进大帐内的被窝里之后,在帐外听众的密切关注之下,展开了这样一场严肃的对话:
袁隗首先开口:“女人啊,出嫁的时候,准备好打扫卫生用的笤帚和簸箕,不就可以了嘛,何必带这么多金银珠宝来呢?”
马伦回答:“父母过爱,送来如许多的嫁妆,我不敢拒绝。先生如果仰慕高士鲍宣和梁鸿的风格,那么我也乐意向古代的贤女少君和孟光学习。”
袁隗又问道:“南郡太守先生的学问比泰山还高,比东海还深,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据我所闻,凡是他老人家为官之地,都盛传他有些经济问题,这又是什么缘故呀?”
马伦回答:“孔子身为大圣人,不免受到武叔的诋毁;子路本是贤士,依然遭遇伯寮的诬告。家父在社会上名誉不佳,也在情理之中。”
袁隗仍旧不依不饶:“我们男人娶妻有规矩,只要兄长尚未结婚,弟弟就不能定亲,否则便会沦为笑柄。但是我听说,你姐姐尚未出嫁,今天这交杯酒,你喝起来滋味如何啊?”
马伦回答:“我姐姐品性高洁,对配偶的要求比较高。不像我,随便找个男人混日子,也就知足了。”
终于,帐内安静下来,而在帐外旁听的袁家成员个个都羞惭得涨红了脸。
原来,马家送来了大笔嫁妆,远远超过袁家的聘礼,袁汤听说后感到很不快。又听到社会上关于马融贪污腐败的传言,他更加担心袁家通过联姻参予分赃,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于是,他让儿子在新婚之夜质问新娘,也好给马家来一个下马威。
作为名门之女,马伦对此早有准备。马融的老师班昭著有七篇《女诫》,提出七条新婚妇女守则,是后世中国大家闺秀的必读书。书中,班昭提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条“妇行”,更是影响深远。作为班昭的得意门生,马融在第一时间接触到这部里程碑式的名著,并用以教授自己的妻子和女儿。马伦天性聪颖,将《女诫》背得滚瓜烂熟,深明对待丈夫要不卑不亢的妻道,被蔡邕誉为“幼从师氏四礼之教,早达窈窕德象之仪……聪明达乎中外,隐括及乎无方”,应对袁隗的提问自然胸有成竹。
婚礼的次日清晨,新娘要准备好包括红枣和栗子(这在现代人的婚礼上肯定难得一见)在内的一篮子水果,到东厢房去拜见昨天未曾谋面的公公和公婆,正所谓“丑媳妇总得见公婆”。袁汤夫妇接受新娘的水果,大家一同吃早饭,也就等于宣布承认新娘为此家庭的临时成员。之所以作这样的安排,恐怕是为了避免出现公婆对此前尚未谋面的儿媳不满意,在婚礼上要求退婚的尴尬情况出现。等到新婚之夜过去,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再加上吃了儿媳带来的水果,公婆嘴里甜丝丝的,也就不得不表现得和蔼一些。
全家人共进早餐以后,婚礼就此暂时告一段落,为期三个月的试婚生活也就此开始。三天之内,男方家庭内不会奏乐,以示期待新娘早日怀孕。三个月试婚期内,如果新娘与夫家成员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件,或是突然死亡,甚至只是没有怀孕,试婚都可能算作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新娘不能进夫家的祖庙参加“庙见”仪式,不能入家谱,也就不能“转正”为夫家的正式成员。反之,她便可以成为丈夫的正式妻子了。毕竟,在古典时期,生育能力被认为是妇女首要的职责和最大的美德。
显然,马伦成功地通过了袁家成员在三个月试婚期内对自己的种种考察。从此以后,袁隗、马伦这对夫妇将会度过近半个世纪和谐美满的模范家庭生活,并生育有二个儿子,取名袁懿达和袁仁达。此外,袁隗还有一个儿子叫袁满来,15虚岁时病逝。公元190年,董卓处死袁隗及其三个儿子,可见袁隗前后共生有至少4个儿子。
按照袁隗在新婚之夜的说法,他的两个哥哥——袁成和袁逢——都已经先他结婚。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婚礼过程也应与此相似。所以至此为止,袁汤的三个儿子都已经完成了终身大事,他理应心满意足,只等着孙子们的降生了。此外,袁汤还想在官场上更上一层楼,完成袁家“三世三公”的伟业。他能够在这两方面都如愿以偿吗?
第二节帝国危机:2世纪中叶的东汉政局
汉和帝是个雄才大略的君主,在打垮北匈奴、征服西域、肃清岭南、兼并羌氐等一系列光辉业绩之后,东汉帝国拥有了空前辽阔的版图。也许是老子过于利害,和帝的后人一代不如一代,不仅外患频仍,而且几乎都是短命鬼。于是,在“尊尊亲亲”的儒家思想指导下,外戚开始掌握政坛主导权,由此开始了外戚与宦官轮流执政的肥皂剧。袁汤父子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从强盛走向衰败的时代,从光明走向黑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
“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谴怒,大变仍见。春夏连旱,寇贼弥繁,元元被害,朕甚愍之。”——汉顺帝刘保(《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
袁汤父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从强盛走向衰败的时代,是一个从光明走向黑暗的时代,也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在打垮北匈奴,征服西域,肃清岭南,兼并羌氐这一系列光辉业绩之后,汉和帝时期的东汉帝国已经拥有了唐太宗之前无与伦比的广阔版图。然而,它也必须为自己的过度扩张付出惨痛的代价。因为遭到东汉官吏的欺侮,原本主动请求亲附的羌人群起暴动。羌人的武器极为落后,人数也居明显劣势,但依靠自商朝以来便享誉东亚的勇气,屡次打败前来镇压的汉军。战端一起就是几十年,每年都消耗着东汉国库数以亿计的巨额军费,而且毫无停息的迹象。北方的鲜卑人在兼并了北匈奴的人民和土地之后,也开始日益频繁地骚扰东汉帝国的边境。
与边患频仍同时,东汉帝国的内部矛盾同样迅速激化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外朝与中朝(又称内朝)之争、外戚与宦官之争,和农民的大量破产。
按照与皇帝关系的不同,东汉帝国政府被划分为外朝与中朝两部分。外朝由层层筛选、任期有限的官吏组成,中朝则主要由世袭的皇亲国戚和任职终身的宦官组成。西汉初期,皇帝的权利受到诸多限制,除了散布于帝国各地的诸侯王国之外,外朝的相权也十分巨大,常能够决定皇位的归属。汉武帝大力架空丞相,设立超越相权的大将军职位,赐予自己的外戚卫青,并加强以尚书台为主的皇帝私人幕僚集团,组成了足以与外朝抗衡的中朝系统。王莽为进一步削弱外朝,按照他奉若圭臬的周代古经《周礼》,将西汉外朝的最高职务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改名为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又增设位在三公之上、号称“上公”的太师、太傅、太保,从礼法上限制三公的实权。这类举措显然有利于皇权的巩固,所以刘秀即位之后,废除了王莽颁行的所有法律制度,但保留太傅和新“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只是后来把大司徒改名为司徒,大司马改名为太尉,大司空改名为司空而已。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丧失了“大”字头衔的东汉“三公”,权力较以往更受限制。原本,司徒掌管民政,司空掌管经济和监察,而如今行政权、财务权与监察权已被尚书台与御史台瓜分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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