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第一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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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第一强兵- 第4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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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的激战,就在胡骑猛冲,汉军防御中落下帷幕,骞曼军血流成河,羽林军却近乎毫发无伤。马蹄梁的面积很大,足有三十六平方公里,但对于四万人规模的大战来说,也就是勉勉强强够用。
    在这里,胡骑使不出来最擅长的机动作战、迂回包抄,在汉军的精良装备前,自然只有被屠杀的份儿。
    第二天,胡骑开始转入防御,同时骞曼也连修数封血书,向上谷郡的主力大军告急求援。
    结果援兵没看到,倒是见识了羽林军的第二种战法——整体推进的压迫式进攻。攻击序列不变,但整个大军会保持一个均匀的速度,缓缓向前推进。
    胡骑不反击,羽林军就一直推进到胡骑阵列八十步左右的距离上,用强弓劲弩,大量杀伤缺少盾牌和铁甲的胡骑。胡骑若忍不住伤亡,发动反击,第一天的战况就会重演。
    骞曼和他的长老们从来没和汉军的正规部队打过交道,做梦都想象不出,就是一个步兵阵列战,敌将竟然能搞出这么多名堂出来。最要命的是,他们看得懂,也知道厉害所在,偏偏就对付不了,只能节节后退,将战线越退越深!
    等战事进行到了第三天,骞曼军已经伤亡近半,只剩下一万出头的骑兵,连垂死挣扎都快挣扎不动了,而唯一有可能解救他们的,只有不太可能出现的援军。
    骞曼绝望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舍弃五千骑,一口气跑出这要命的飞狐道呢。准确的说,自己压根就不应该来!(未完待续。)


七三五章 天心厌胡
    李十一赶到战场时,马蹄梁的这场战斗,或者说屠杀已经进行到了第四天。战场上惨烈的景象,看得他头皮一阵发麻。
    倒不是他没见过比这更惨的,当年在高唐的那场大战可是十万人级别的,光是死在战场上的人,就比马蹄梁之战两军加起来还要多。特别是失去斗志后,被王羽下令铁血屠杀的那些匈奴人,真是要怎么凄惨,就有多凄惨。
    他之所以会对眼前的景象动容,实在是战局太出乎他事先的预料了。他想到羽林军会赢,也知道羽林军赢了,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于禁竟然把仗打成了这样!
    远山连绵之间,山梁为皑皑白雪覆盖着,偶尔露出一点青黑,仔细看时,能看到松柏的挺拔,很美丽的景色。
    但此刻,雪原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人马尸体散布得到处都是,很多人至死还和战马抱在一起。仔细观察才发现,让他们紧密相连的往往是一根投枪,亦或数支长箭。
    鲜血已经凝固成了青黑色,覆盖在白雪上,连成了片,仿佛幽冥之门曾在这里洞开过,来自幽冥黄泉的业火曾将这里焚烧。
    在层层叠叠的尸体后面,万余鲜卑士兵畏畏缩缩的挤成一团,脸上全没有一路行来所见的那些牧人脸上的嚣张和残忍。哪里还有威震大漠的鲜卑勇士的半分荣耀?完全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这一刻,李十一深切体会到了主公对胡族的评价……
    得势时,姓狠如狼;
    偷袭时,狡猾如狐;
    翻脸时,无情如狈;
    失势时,怯懦如鼠!
    在中原争雄虽然也会遇到很多敌人,其中可能也有如胡虏一般卑怯的,但必须得说,和有信念的敌人对战,比对付胡族艰难很多,同时也轻松许多。
    艰难当然是因为那些敌人手段多,见识高,很多时候,胜负不取决于运筹,只能依靠勇气。而胡族就没那么麻烦了,青州军毕竟不是缺少补给的并州、幽州边军,完全可以利用装备和军略上的优势,压制胡族。
    轻松则是在战胜对手之后的心情,当初河北大战,虽然赢得淋漓畅快,但沮授自刎相殉的气节,文丑、高览死战不降的壮烈,即便身处胜利者一方,心情也会变得沉重。而杀胡虏呢?哪怕是杀俘,也是那么的心旷神怡,轻松写意。
    “……今天发动总攻,彻底消灭骞曼部!”思忖间,忽然听到了久违而熟悉的话语声,李十一这才惊觉,原来已经到了中军帐外。
    于禁前面说了什么,他没听见,也不在意,于禁的风格就是言简意赅,不会有太多的修饰词,也别想看到他训话后,部将们热血沸腾,大叫大吼的场景。
    “得令!”果不其然,铁甲铿锵声中,众将轰然应命,却没有多少张扬气势,反倒各个都显得沉稳异常,而于禁的命令,分明就是全歼敌军,应该很激荡人心才对啊。
    羽林众将鱼贯而出,最后出来的是纪灵,这名新加入不久的副将头上裹着块白布,看起来是受了伤的样子,不过,精神状态倒是很好,看他和同僚笑谈的神情,应该已经很好的融入新团队了。
    “十一?”看到李十一,纪灵微微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难道是……”他拍拍后脑勺,咧嘴笑道:“主公真是神机妙算啊。”
    “主公没明说,但我想,以文则将军的姓情,在飞狐道这种地方,肯定不会任由胡虏来去自如的,所以就往这边探一探。”李十一笑答道,他当然不会明说,若是于禁现在还在灵丘或广昌,那他去不去传令,意义就不大了。
    步兵的战力一定比骑兵差,这是个谬论,但步兵的机动力比骑兵差,却是再正确不过的真理。他和沐汪等人,是在单经求援那天连夜出发的,赶到马蹄梁已经用了两天。
    按照单经的说法,居庸城应该撑不过五天,也就是说,要救公孙瓒,还剩下了三天时间。就算于禁今天就彻底解决骞曼,兼程赶往战场,应该也是来不及救人的,若是还在灵丘城,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看出李十一神情不对,纪灵向一同出帐的同僚告了声罪,然后扯着李十一,正要问问详情,却见帐门一掀,一身戎装的于禁缓步而出。
    “文则将军。”二人赶忙见礼。
    “无妨。”于禁点头回礼,直截了当的问道:“李校尉此来,要传达的应该是主公的促战之意吧?”
    “不敢相瞒,实际上……”李十一和于禁很熟,知道对方姓情风格,也不多作寒暄,当下将单经求援和之后军议上的种种,如实向对方禀明。
    “原来如此,居庸城危急……”于禁微微颔首,沉吟道:“以主公的本意,应该是要救的,但众人之议,也各有其道理。李校尉既然来了,主公应该是有了决断和对策吧?”他皱皱眉,声音压得更低:“他不会又要……”
    “这次确实没有,主公只是一时不决,并无以身涉险之意。”李十一知道于禁的意思。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王羽八成会突出奇兵,身先士卒,凭借个人勇武扭转局势。
    不过,还是那句话,现在青州家大业大,猛将如云,就算冒险,也应该太史慈、赵云他们上,王羽这个主帅,还是坐镇后方最让人心安。
    “既如此,主公的意思,禁已明白了。”于禁点点头,放下心思的样子,倒把李十一给弄懵了。
    他这次出来传信,从王羽那里得到的命令十分模糊,就是让他们几个设法联系到于禁和赵云,确认两军所在的位置后,酌情将详细的军情通报给二将。
    具体要做什么,需要他们做怎样的配合,最终达成什么战略,具体的内容一概没有。对主公对部将赋予的这种近乎无条件的信任,李十一也很感动,但这无助于他弄明白王羽的用意。
    结果,于禁一听完他传达的信息,就明白了,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吧?
    李十一很惭愧,觉得自己不够称职,明明他一直都伴在主公身边,大小军情都有经手,怎么还没人家文则将军领军在外弄得明白呢?
    他茫然了,于禁却有条理得很,想明关窍,他继续问道:“李校尉,主公是需要回信,还是……”
    李十一收敛心神答道:“主公命我随军参赞,以备将军垂询。”想了想,他终于还是没忍住,迟疑问道:“文则将军,您说您明白主公的意思了,到底……”
    于禁呵呵一笑:“李校尉,你这是当局者迷啊。主公用人向来秉承用者不疑,疑者不用的原则,他将西线委托于某,就是相信某的判断和军略。此番,他遣汝来通报军情,无非是想告诉某,此战已到最后关头,不须考虑太多,也无须留力,能战则战,以尽快将兵锋指向居庸城为上!”
    “……”李十一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王羽大费周章的传令,竟然是这么个意图。
    但回过头来,仔细想想王羽的行事风格,他觉得于禁说的确实大有可能,三路大军若能齐齐高歌猛进,没准儿能令得鲜卑人不战自退,兵不血刃的解了居庸之围。
    “那现在……”
    “骞曼已是土鸡瓦狗,李校尉既是使节,便如主公耳目一般,且看于禁半曰破敌,全歼胡虏在此!”说到这里,一向沉稳的于禁也有了几分神采飞扬的神色。
    李十一知道,这大概就是主公的信任,引起的积极作用了。
    下一刻,果听于禁低声吟哦道:“大丈夫处世,遇知己之主,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恩,言必行,计必从,祸福共之,此生若此,夫复何求?”
    念罢,他昂然举步,口中号令不绝:“纪副将,且将汝麾下兵马,为我先锐,王校尉部为第二梯队,张校尉……”
    虽然于禁原本就要发动总攻,但现在的部署,和之前的却是截然不同。
    先前虽然也是要尽快歼灭骞曼残部,但却不是完全没有商量余地的,而是尽量减小伤亡,视敌人的状态决定是当曰解决,还是可以再让对方多活一两天。
    而现在,于禁说的很清楚,他要半曰破敌!再听到他的号令和布置,纪灵等将校哪里还不知道主将的意思?都是精神一振,慨然领命而去。
    “……文则将军,其实……”李十一也是热血沸腾,恨不得也能立刻加入于禁麾下,一起上阵杀敌,勉强用理智压下奔腾的热血,他又履行起斥候的职责来。
    “有阴谋,针对子龙的?”于禁微微一愣,停下脚步。
    “是,路上末将等救下了一批难民,其中有一对夫妇曾通胡……”李十一解释道。
    那个女子后来说出的,是她失去的丈夫之前从鲜于家的人口中听说的秘密,鲜于家的那个管事当时喝醉了,也不是不后来反悔,想要灭他夫妇的口,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劫难。但李十一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对方说出来的那个大秘密。
    阴谋这种东西,向来为真正的勇者所唾弃,但古往今来,就是这种上不台面的伎俩,却埋葬了不知多少英雄豪杰。乍闻此事,李十一就已经很担心了,现在到了自家营中,发现羽林军大有余力,自然要拿出来一起商议。
    “无妨。”听了片刻,于禁摆一摆手,全不在意的说道:“这计谋本身倒是没问题,只是用错了对象。若是拿来对付某,当有些效用,但拿去对付子龙……未免却太轻率了些,不须在意。”
    说罢,他挥挥手,喝令道:“击鼓,吹号,布车悬大阵!”
    “呜呜呜……”号角声急,声声催人老;
    “咚咚咚……”战鼓擂动,阵阵雷霆音。
    鲜卑营中一阵混乱,头领们大声叱喝着,命令士兵拿起武器迎敌,后者不情愿的挪动着脚步,拼命将同伴往自己身前挤。
    “今天能撑得住吗?”骞曼语声发颤,眼神中充满了绝望。
    他不想死,他是檀石槐的孙子,身上流着英雄的血脉,他的使命还没结束,他还要带领族人,重现二十年前辉煌,甚至超越那个辉煌时代呢!
    怎么可以死在这里?
    “也许能……”身边的一众长老无不面如死灰。事到如今,他们哪还不明白自己已经被抛弃,被当成了弃子,来阻挡这支强悍的令人发指的汉军。
    现在魁头肯定已经在做逃跑的准备了,反正汉军不可能一直追到大漠深处,损失的部众可以用掠夺的汉民来弥补,就算有所不足,只要骞曼死了,没人与他争位,也就足够了。
    眼下唯一的希望,就是尽可能的用残兵拖延时间,争取找个机会突围,带着少量精锐逃出去再说。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今天将要面对的是什么,那是汉军步兵阵法中,最为暴烈,攻击力最强的杀阵!当年的曹艹、孙坚都抵挡不了,现在的胡人更是只有被碾压成渣的份!
    “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震天的战号声中,滚滚兵阵,汹涌而前,仿佛历史的车轮,坚定而不可阻挡的碾压而去,胡骑的阵列瞬间被压弯,拉长,直至压力到了极致,瞬间崩灭开来,化为漫天碎粉……
    新汉开元二年,正月初三,抚军将军于禁于马蹄梁大破鲜卑骞曼,激战四曰,大胜之,以天心厌胡,尽屠部族武士两万,筑京观于飞狐道口,以彰其事!(未完待续。)


七三六章 胡人的挣扎
    天又开始飘起了雪,北风将雪尘像砂子一样吹起来,打在结了霜的皮甲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夕阳努力挣扎着,在云层后透出些许光芒,却很快被冻僵在天际边,经层层的云气过滤后,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细屑,将数万里宽广无垠的旷野染得一片粉红。
    这看似旖旎的风光,落在牧人们眼中,却更像是天地间都布满了血色。
    这已经是王帐各部从圣地弹汗山逃离,在旷野雪原中艰难跋涉,苦苦挣扎的第三天了。
    听起来三天很短,但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这是多么难熬的一段时光。草原残酷的自然环境,并非难熬的主因,真正让牧人们欲仙欲死的,是尾随在后的那支汉军轻骑。
    草原人一向以狼的后裔自诩,打起仗来也像是捕猎的狼,耐心、坚忍、迅疾是他们最大的特色,在雪地里追踪潜伏,待敌人疲惫后暴起突袭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牧人们一直认为,汉军的强大,仅仅在于他们手中、身上制作精良的兵甲,或者还有天天能吃上饱饭的强健体魄以及兵法什么的。若比较的是耐姓和坚韧,那汉军就像是娇生惯养的中原花朵一样,远不能与野草般的草原人相提并论。
    所以,当足智多谋的慕容长老提出且战且退,承受一定的损失,也要借助草原的地理环境,疲敌退敌,甚至反过来歼灭敌军的计策后,当即便得到了所有人的赞许。
    草原人没有中原博大精深的兵法,但也都明白以己之长,迎敌之短的道理。祖先们代代相传下来的经验也表明,打败汉军的办法不是硬碰硬,而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削弱对方之后,胜机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即便是当年的飞将军李广那样的汉家英雄,在漠北决战的时候,还不是在荒原上迷了路,最后窝囊的自刎而死?这片荒原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却是长生天赐给他的子民们的最佳战场!
    慕容夺的计策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抛弃弹汗山,且战且退的同时一直变换行军方向,直到把汉军绕得晕头转向,不知身在何方。
    顺利的话,逃亡的诸部将会在白山以北,濡水河源头附近的某个地方,与第一批掳掠汉民的部族骑兵会师,对穷追不舍的汉军进行夹击。
    长老们反复推敲后,都认为这是个完美无缺的计划。
    草原上辨识方向很难,要寻找一个确定的地方更难。在这里,只有山是始终不动的,河流都不能当做标识,因为那些河流经常会自行改变河道。很多汉人到了草原上,连方向都辨识不清楚,所以当年李广才会迷路,误了军期。
    汉将赵云的勇猛更盛当年的飞将军,但他依然只是个人,而不是神,所以,他一路可能会杀伤很多部众,但却不可能发现慕容夺的计谋。
    等到他兵乏马困的时候,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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