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号码存在你手机里了。也许将来用得着。”她将手机递还给他。
“谢谢!”秦天点头。
“好了,只能送你这么一段路了。”又走了几分钟后,何雨婷停下了脚步,手指着远处,“来抓你的人,可不只我一个。”
百米外,一辆勇士停在雨中。
一个兵撑着雨伞,伞下站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兵。
(来吧,召唤推荐、打赏、评价、书评评论,各种各样的支持!我需要知道你们在!给布衣激情,我还你们一个精彩!)
第二十二章 纨绔变身()
十月,秋意渐浓,但海城的气温仍然很高,空气里有一股令人烦躁的潮湿和闷热。
在这种鬼天气里西装革履的参加枯燥乏味的会议,黄宇的心情像便秘一样难受,即使坐在摩天大楼顶层吹着中央空调喝着南山咖啡也无法缓解。
“今年前三季度,黄氏远洋集团在海外实现了30%的营收增长。在经济下行时期,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与各位同仁的努力密不可分……”
集团执行总裁站在led屏幕前涛涛不绝地做着报告,黄宇的目光却悄然落在了董事长秘书唐小宁紧致的包裙上。
猥琐的目光,让女郎心中厌恶。唐小宁扭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脸上怒气隐然的她,看上去竟是美艳不可方物。
“丁字?”黄宇挤眉弄眼地笑着,用嘴型无声吐出两个字。
唐小宁的脸,刷地红透了。她的手本能地拽紧了咖啡杯。
如果现在开的不是董事会,她绝对一杯子砸死那个不要脸的纨绔。
呃,又猜中了,真没劲……美女被他挑逗得满脸羞意娇艳欲滴,黄宇却觉得百无聊赖。
唐小宁朝他做了个口型——很干脆的一个呸!
黄宇帅气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轻轻耸了耸肩膀,目光转向了窗外。
蔚蓝的大海一望无垠,有海鸟在海面振翅高飞。那是一个自由的世界,鸟儿们在海天找到了属于它们的自由和快乐。
我的自由与快乐,又在哪里?想起一个地方,想起一群人,黄宇的心情莫名失落。
“黄宇董事,你什么时候才能懂事一点?”执行总裁汇报完后,会议的主持人黄天总裁终于忍不住了,皱眉看着心不在焉的弟弟,轻斥道。
“要把鸭子赶上架,你总得有点耐心吧……”黄宇扭头,在众人的注视下,懒洋洋地说道。
“如果你想做鸭子,我会如实向董事长汇报!”唐小宁冷冷盯着他,觉得脸上很没面子。
她是代表董事长参会的,黄董事的培养工作,董事长也交由她在负责。可是这混球除了插科打诨猜她内裤的款式和颜色外,似乎没有别的特长。即便她是哈佛和牛津的双料mba,她也没信心把这个只有高中毕业学历的烂泥给扶上墙。
“每次都被我猜中……你不觉得我真有这方面的潜质?”黄宇没有她的威胁,色迷迷的眼光在她身上逡巡游移,差点就要流口水了。父亲又能把他怎样?大不了经济制裁呗,反正老妈的小金库随时对他敞开。
“够了!”黄天喝道。这个弟弟他着实管不了,他决定向父亲建议,让他换个地方呆着,眼不见心不烦。
“烂泥,终是扶不上墙的。你准备烂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唐小宁看着他,嘴角浮现出一抹苦涩的笑容。
黄氏集团的高层们默默地看着这出闹剧,没有一个人出面打圆场。董事长执意让不学无术的黄宇担任董事,他们心里是有意见的,因为这是对集团的未来和对他们的利益不负责。他们就想看他作看他闹,最后自己离开董事会。
“滴哒哒滴滴滴——答答滴滴滴滴!”一个怪异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会议室里顿时一片寂静。
“谁的电话在响?”黄天怒喝。
还能有谁呢,当然是你的宝贝弟弟……众人默然无语,目光落到了黄宇身上。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们不禁目瞪口呆。
那个一直斜躺在沙发里的纨绔,在电话铃响的那一刻,像超级塞亚人一样变身了。他猛地弹身而起,身子站得笔挺。流里流气的笑容从他的脸上消失了,玩世不恭的神情被庄严和凝重代替。他的眼神,变得明亮而又充满生机,他的身上,洋溢着一股令人战栗的力量。
烂泥,在一瞬间变成了千锤百炼的钢铁,变成了充满野性的猛兽。
唐小宁看得心中一颤。这个,才是真正的黄宇吧?她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帅气——不只是帅啊,简直是酷到了极致。
黄宇昂首阔步走到落地窗前,接通了电话。接完电话后,他径直地走到了唐小宁的身前。
“跟我走!”他一把拉起她,朝着会议室外走去。
“老哥,照顾好老头子,我带小宁去旅行了。”抛下一句话后,他的身影已消失在会议室外。
一辆敞篷保时捷在公路上飞驰。
唐小宁几度想要张口说话,都被呼啸的风憋了回去。这头驴又发疯了,她盯着像打了鸡血一样神采飞扬的某人,心里哀叹着。姐求你了,你小子正常一点,不要像女人一样每个月总抽上几天疯成不成?
跑车风驰电掣地消失在了海城西南一处豪华庄园内。
“你到底要干什么?”被黄宇拉着进了他的房间后,唐小宁一屁股坐到床上,怒气冲冲地问道。
愤怒,是为了掩饰不安。黄宇身上发生的变化,让她觉得心惊胆战的。那个诡异的电话,似乎唤醒了他体内沉睡的力量,让他一瞬间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令她感到陌生的男人。
这种变化,让她无所适从,却也有一丝隐隐的惊喜。毕竟,从他们生下来的那一刻起,也许就注定了今生都要纠缠不清。
“起来,让我一下!”黄宇没回答,走到床边摸索着,同时让她起身。
“我在床上,你不摸我去摸床,你有恋物癖啊?”唐小宁斜着眼打量着他,觉得他的脑袋有问题。
“这世上,有一些东西对我的吸引力,甩你几百条街。让开!”黄宇嘲讽着,目光却从她的大腿一直瞄到胸口。菜是道好菜,可惜有毒啊,吃了这辈子就完蛋了,唉!他心中叹息。
“就不让!”唐小宁冷哼大刺刺地躺倒在床上。凹凸有致的身体像不设防的城市,形成了惊人的诱惑。
“这可是你自找的,嘿嘿,出啥事可别怨我!”黄宇看着她,一脸邪魅的笑容。
“来呀!有本事,让我下不了床呗……”唐小宁妩媚一笑,眼神春意荡漾。鬼才相信你敢碰老娘,你要有那胆子有那心的话,我撒腿就跑……
唐小宁没有想到,一语成谶,她真下不了床了。
华丽的大床嘎嘎响着,飞快朝着天花板升高。
黄宇的床上竟然有机关!这个家伙是变态啊?惊人的变化,让哈佛牛津双料mba女神的脑袋一下蒙了。
“黄宇,你在干什么,放我下来!”可怜地趴在床沿,看着一脸兴奋站在床前的可恶纨绔,唐小宁都快哭出声了。
“队长,头儿,我等了三年,终于等来了你的召唤!激情的人生,我来啦,哈哈!”他喃喃念着,突然两眼放光哈哈大笑起来,浑然忘了头顶还有个美丽的姑娘……
(二更,求虐。各种砸我吧!)
第二十三章 刀名妖月()
锦城西面,江岸区,水云街。
青石板铺成的街面,带着古朴的气息。街道两旁的建筑年代已很久远,在高楼林立的大都市里,像一个个矮小沧桑的老人,在安静的一隅里默默注视着城市的变迁。
数十年里,水云街周围的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条街道却依然保持着旧日的风情。没人知道,在一座拆了又拆的城市里,在房地产商饥渴的目光注视下,这片地理位置极好的老街区为何能完整地保存下来。
这个问题,坊间有各色传言。有人说,曾经有过背景深厚的开发商想动这里,但他们的强迁队还没有开进水云街就被人彻底打残。也有人说,水云街里走出过一些大人物,他们的权势让锦城的官员们不敢打这条街的主意。还有一种传言,更加不靠谱——一些人相信,有一股古老而又神秘的力量在暗中守护着水云街。
传言众说纷纭,但存在就是合理。水云街离奇的保存了下来,成为钢筋混凝土包夹中的一道靓丽风景。人们在这里平静地生活着,宛如置身于都市的桃花源。不过,和大多数地方一样,这里的年青人总是迫不急等奔向外面广阔的天地,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在疲惫、受伤或者年华老去的时候,他们总会回到这里,寻求心灵的放松与情感的庇护。
秦天回到了水云街。
他不是来放松心灵,也不是寻求情感的庇护,他只是没其他地方好去,他在锦城唯一的一处产业就是这条街上的一处老宅。
“二叔,几年过去了,你也应该回来了吧?”远远望着老宅,秦天想起了在他从军后突然不知所踪再无联系的二叔秦昊然,心中隐隐有一份期盼。自从父母在空难中双双遇难后,秦昊然就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的童年记忆几乎全是二叔的影子。
只是,那份记忆并不美好。
从父母遇难的那天开始,原本儒雅亲切的二叔,变成了一个嗜酒如命的疯子。他不仅没有担负起作为一个长辈照料和培养秦天的重任,还败光了秦天父母留下的家产。好在,水云街的街坊们,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格外关照,没有让他流落街头忍饥挨饿。
所以,对这里的人们,秦天始终有一份深沉的感情。
院门,铁将军把守,灰尘厚厚的一层。
还是没有回来……秦天心中轻叹,心中满是担忧。推开门走进房内,入眼处,那幢两层高的小楼早已被藤蔓覆盖。因为久无人居,没了生气的小楼显得越发的破败了。
楼下是客厅,客厅里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而且都堆满了灰尘。
“这得收拾到什么时候啊!”秦天轻叹,放下行李,朝着客厅里的沙发走去。
轻轻拍了拍沙发,待灰尘落定,秦天一屁股坐了下去,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当他重新坐直身子时,身前茶几上的一样东西像磁石般吸引了他的目光。
一封信,赫然摆在几上,一块黑色的石头压在信封上。
秦天清楚记得,上一次回来的时候,茶几上是没有任何东西的。
是谁来过?又是谁留下了这封信?
他急忙俯身拿起了信。
“天儿阅。”信封上,写着三个熟悉的苍劲大字。
二叔!是他留的信,他竟然回来过!秦天心头一热,惊喜万分地拆开信看了起来。
“天儿:你杀了两个人,我已知晓并感欣慰!世间有太多该杀之辈,秦家男儿大可提刀诛之,这样的人生才叫痛快!你既归来,我仍要远行,留一把刀赠你!刀在,可保你平安,你要好生珍惜!”
看完信,秦天像尊雕塑一样愣在了原地。信里的内容和内容里透露出的惊人信息,让他的脑袋像短路的电脑一样瞬间当机。
良久,他才恢复了思考能力,开始琢磨起这封信来,心中升起了一团团疑云。
从字迹和称呼上看,这封信确实是二叔留下的,没有任何疑问。
那么,二叔是从什么渠道知晓自己在战场杀俘的事呢?难道说他一直暗中关注着自己?
留信的时间,应该是在自己回家前不久,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让二叔连见他一面都来不及就走了?要知道,他们已经整整八年时间没见过面了!
还有,这留言充满了杀伐气息,今日的二叔和记忆里的那个酒鬼,真的是一个人吗?如果是,是什么改变了他?
……秦天越想越迷糊,越想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记忆里那个清楚的身影,渐渐变得模糊、生疏和遥远了。
“刀,刀呢,刀在哪里?”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桌上,没有。找遍整个客厅,也没有。
在楼下转了一圈后,秦天噔噔噔地爬上了楼,朝着自己的房间跑去。不管二叔说的这把刀能不能保他平安,但他现在必须找到它,因为有太多的疑问,眼下的他压根就不太相信二叔在信里说的话……因为除了他杀了两个俘虏这事外,其他的,他好像都可以当成一个酒鬼在胡说八道,发泄内心的郁闷。
冲进房间,秦天大概搜索了一圈仍然一无所获后,便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你在找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找一把刀。”秦天随口回道。话一出口,他便呆住了,心中震骇到了极致,全身冰寒无比。
这是他的房间,进来时空无一人。
这个无声无息出现在房间里的人,绝对要比他强大许多倍!否则的话,身经百战的他不可能毫无觉察。这样的一个强者,如果是敌人的话,他恐怕已经变成了地上的一具冰冷尸体。
蓦地抬头循声望去,眼前的一幕,让秦天在怀疑自己的眼睛的同时,开始怀疑人生。
窗户开着,窗外阳光明媚。
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留着一头银色长发的邪魅女郎斜坐在窗户上懒洋洋地看着他。一把黑色的短刃在她修长白皙的指间不可思议地旋转飞舞,绽放出朵朵绚丽的刀花。一股森寒阴冷的气息,瞬间将秦天笼罩,那感觉就像被毒蛇缠绕。
“不用找了,我就是信中的那把刀。你可以叫我妖月,也可以叫我黑刀。”她看着秦天微笑道,眼神中有淡淡的嘲讽。
(好吧,我承认我邪恶了,我把一把冰冷的刀,写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你们可以用推荐、打赏、点赞、评论等方式,对我进行无情的吐槽,表达内心的鄙夷。)
第二十四章 对战妖月()
妖月,人如其名,妖艳中带着一抹月色的冷寂。
她站在那里,就像一把从黑暗中劈来的刀,狠狠地砍在了秦天的心上。
曾经的自信和镇定,这一刻荡然无存,百战生还的精英,面对叔叔留下的这把刀,一时竟有些恍惚。
东南亚的战场让他懂得,世间确实有他无法想象的力量。只是他没想到,在退伍回乡的第一天,他便在自己的家中再次遇到了类似的力量。
放眼黑鹰特战大队,甚至在整个西南战区,恐怕都极少有人能悄无声息地靠近他而不被发现。可是,眼前这个女子做到了,她手中的刀散发出的凌厉杀气,让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秦天回应威胁的方式只有一种——战!二叔留下的这把刀锋利不锋利,打了便知道!
铁拳,挟风雷之势,袭向了坐在窗棂上的女郎。千百次训练,这一拳中蕴含的力量足以断砖裂石。
妖月似乎早就料到了他会这样做。她冷冷一笑,身子一动不动,手中转动的短刀蓦地停了。
刀柄入掌,纤臂轻扬,刀刃随意刺下。
秦天面色微变。他生出一种幻觉:不论他的拳头从哪个角度攻击妖月,那一刀必然会刺在他的拳上,绝没有第二种可能。
化拳为掌,秦天步伐连变,在妖月身前左右游移。他决意空手入白刃。这个决定很冒险,但对方有刀在手,且实力非凡,他别无选择。要么不攻,攻就只能近身缠斗!
你他么可以看不起我,但是你不能坐在我家窗户上看不起我啊!
击败对方,几乎不可能。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拼着一身伤,也要把这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