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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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魂镜-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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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了解这个词的时候,钱半城的眼皮一跳,他似乎把“了解”这两个字念得特别的重,倒像是别有居心似得,前半程暗道自己多心,转而也就没有太在意。

游览了一个下午,大家都有些乏了,船也渐渐向着岸边码头的方向驶去,今天“貌合心离、各怀心思”的游湖估计是可以告一段落了。钱本城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把这半天的日头熬过来了。靠了岸,各自回了自己的家,也就安心了。

驳了船,大家各自上了岸。九爷眼疾手快地拦住了前半程,故作诚挚道:“半城妹妹,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先生正好和我同路,有他和我一起回去就可以了。”钱半城想也不想就拒绝道,她觉得这一天已经有够漫长的了,可不想要再在回家的路途中煎熬一次。

九爷显然不会这么容易地放了钱半城走。笑话!他好不容易部署好了一切,岂能让上钩的鱼儿重新溜了,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九爷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来空手而回的时候。

于是他再接再厉道:“半城妹妹,怎么说,你今天也是我从钱府里面接出来的。怎么的,也要我把你送回去才好不是?这样也算给我们第一次的相处,画下一个完美的落幕,不是吗?”

这话说得也不无道理,只是奇怪这些话语,竟然是出自她向来嫌恶,黑白颠倒,连大字都还没有认全的九爷,这也算是稀奇了。

要是别人,钱半城姑且也就认为那人浪子回头,改头换面了。如果是那人是九爷,以她对九爷的了解,他的劣根恐怕是根深蒂固了,如今这样,顶多也只会认为九爷吃错了药。

或者今天出门的时候,脑袋被门夹了,才会这么一反常态。总知,不论是相信九爷失忆了,中邪了、撞鬼了,都比他改邪归正了,让人觉得有说服力。

只是让他送送也没有什么,反正光天化日的,他九爷真要有什么不轨,她钱半城也不是吃软饭的,还怕他不成。真要是撕破了脸面,她就和他死磕到底。大不了说服贪财老爹连夜就搬出江南。在江南,他夏侯爷和九爷算个人物,一手遮天,她就不信,这手还真的连整个天下都揽了!

“那就有劳了。”做了一番思量,钱半城答应了下来,一边打眼看了眼书生,示意他也跟上。

九爷当然没有错过钱半城的这一眼,心里呕得要死,他哪里比不上这个穷秀才了。九爷心里愤愤难平,一时激起千层浪,却隐而不发,愣是端平了,深吸一口气,故作镇静与善解人意:“先生不是答应了给人裱画的吗?应该不和我们一路吧?”

至于身后的纤阿和玄冥,那自然是不必说,该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他才懒得接送。

最好他们三个一路,这样他正好可以安排人,一次性把人灭了,神不知,鬼不觉,也省了麻烦。

在场的人都还没有说话呢,九爷就自行定了下来:“就这么说定了,半城妹妹,咱们上马车吧,呵呵,眼看着天色也不早了,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尽快回去的好。”

钱半城越看越觉得今天的九爷奇怪,不会被鬼上身了吧?

还没有怎么开口,九爷就伸手来推她了。她后退了几步,避开了九爷的碰触,推脱不了的上了马车。

车轮压着脚下的沙子,嗦嗦作响,九爷的一个家丁架着马车,载着九爷和钱半城出发了。

“钴公子,我们现在是跟你一起过去裱画吗?”眼看着钱大小姐在九爷的盛情难却下上了马车,三人都没有上前阻止,毕竟,九爷摆明了是不想要送他们回去。纤阿上前对正看着马车背影一脸深思的钴夕照说道。

“纤阿姑娘,画的事情恐怕是要耽误一些时间了,如果姑娘信得过小生,不防给小生一个住的地址,他日,小生特地给姑娘送过去。”

看着今天一天都举止怪异的九爷,钴夕照的心里闪过一丝不安。

就连纤阿这样忘记人情世故,不懂七情六欲的主,都看出来了,钴夕照明显心不在焉,也不好勉强,反正现在也算是混了一个脸熟,将来要继续接近他也方便了,纤阿笑了笑,善解人意道:“钴公子若是有事,尽管去忙便是了。纤阿和我家少爷初来贵城,目前住在云来客栈,天字号楼,钴公子要是有事,尽管找来便是。”

“如此,小生就先告辞了。”钴夕照说完,就朝着马车的方向前去。

纤阿看着钴夕照远去的背影,觉得他的背影丝毫没有文弱书生的脆弱,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印象淡去了不少,主要还是因为,他行走间的,那种步履轻盈的感觉。

他绝对不是一个卖字画的先生这么简单!

看着钴夕照走远,纤阿突然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江南的气候宜人,吹面不寒,却也不会让人觉得闷热。纤阿扯了扯衣领,突然觉得自己被阳光照射得有点燥热。她稍微侧了侧身子,躲在玄冥背后的阴影里。

玄冥这家伙一脸的神清气爽,好像全然没有影响似得。“这又是法力高超的好处了。”纤阿心想,“这家伙,无论是刮风下雨,霜降打雷,都是一副德行。清醒寡欲地像个大神!”事实上,他本来就是大神!

纤阿做着鬼脸,本想着接近他躲着些太阳,寻求一丝阴凉,闻着他身上特有的冷梅馥香,身体反而更加燥热了几分。她情不自禁地动了动身体,却好似没有力气。

要是神志不清,她想,她一定会蹭到他身上去了,他月白色的衣衫闪着清冷的微光,丝丝凉凉的,好像很舒服。

这么想着,下一刻,纤阿已经身不由己地蹭了上去……

背后温软的触感让玄冥一顿,愣是谁也没有想到活得比狐狸还精的玄冥,却在刚才纤阿和钴夕照谈话的时候愣神了。

说来,今日的玄冥又何尝不奇怪,他平日里的话虽然不多,但想来句句珠玑,想法设法,变着方法地捉弄她。不抓准时机都像是对不起菩提老祖、开山祖师似得。

玄冥向来不信命,他从馄炖初开就来到了这个世上,看尽了世态变迁。他觉得命这种东西向来是弱者才会算的。如果天命一定,纵然算了如何?逃过一劫。谁知道,原本就命不该绝呢?或是正因为逃过了一个小劫,才迎来了一个大劫。

强者,向来不是算命的,而是给人订命运的!

他认识了纤阿很久,久到他忘记了正确的时间。

但是,看到纤阿刚才对着钴夕照的反应的时候,玄冥还是忍不住掐指算了算?结果……是无果。

算不出结果,要么是高人发现了有人揭示天机,所以从中捣乱,让他看不清结果。要么,他掐指所算的事情,最终会和自己有关。

玄冥反应过来的时候,却看见纤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躲在了他背后,她的身子热得惊人,酡红的脸红得滴出血来,毫无意识地任凭本能蹭着他的身体,寻求一丝清凉。

此刻,她已经卸去了伪装,恢复了原本的样子,云似衣裳花像容,远山眉,冰雪肤,樱桃唇,就连美女如云的仙界都很难见到这样的姿容。霓裳羽衣裹着盈盈一握的纤腰,曼妙得惹人遐想。

丹唇轻启,极其口渴地渴望着什么……

这副祸国妖姬、蛊惑人心的样子,就连千万年来清醒寡欲过来的玄冥都险些把持不住!

他用法力定住了水蛇般乱蹭的她,打横将她抱了起来。该死!他一个不察,竟然让她中了人间下作的招数。

那个九爷竟然在酒里下了女子喝了才会发作的春药。

十三 钱半城中春药

钴夕照正沿着马车的车辙痕迹往钱府赶去,不知为何,从刚才开始,他就觉得自己心绪不宁。他是个孤儿,自小一个人行乞长大,后来因缘际会经历了一些事,遇到了一些人,才会变成如今的样子。十几年来,他走南闯北,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漠,已经习惯了。遇到再大的难关,他依靠着自己,经历了生死的磨难,一次次的逛荡过来,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心神错乱。

焦急地走了几步,心中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催促,让他快一点,再快一点……钴夕照心神一动,竟然用了轻功。这几年来,他一直把自己有武功这件事隐藏的很好,江湖上几乎听不到那个一命千金的夺命书生的称号了。

他还是一个乞丐的时候,天天饱一顿,饿一顿,却有一个小小姐总是从家里的厨房里偷馒头冷菜给他饱肚。久而久之,他就时常会在同一个时间在同一个地方等她。有的时候,他明明已经要到了吃的,但是,他还是会去同一个地方等她。

对于深陷泥沼的他来说,那个小女孩就是如同观音一般的存在,善良美貌。虽然,知道她这样的女子,他是万万赶不上万一的,他们之间何止是云泥之别,但是,自从见到她皓白的手腕伸向他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了她的影子。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候的场景,小女孩纤细小巧的手掌白生生的,像是一块刚蒸出来的发面馍馍,他从来没有要到过这么好的食物。他咽了咽了一口口水,不知道是为了白馍馍,还是为了她雪白的肌肤,那一次,他已经有四天没有吃过东西了。他竟然不敢伸手,怕自己满身满手的肮脏玷污了她。她却来扯的胳膊,硬是把馍馍塞进了他的手里,然后看着白白的馍馍上面黑漆漆的小手印哈哈的直笑。

那是他最悲惨的人生,却也是最幸福的时刻。他从记事起,就是一个乞丐,被一个老乞丐养大,然后,老乞丐死了。他一个人,他本以为一生就这样了。他没有亲人,甚至年龄太小,都不能去做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他太瘦,太小,别人都不要他,她能做的不过是博取路人的同情,然后混口饭吃。但是,那个时候他遇见了她,那个唯一让他温暖的人。他觉得这一辈子,有了她就是美好!

他每天在同一个地方等她。fqxSW。CoM但是,终于有一天他没有等到她。不是因为他们之中有人爽约了没有来。他被打晕带走了,然后关进了笼子里和一群同样大大小小的孩子中间。之后,他才知道,他被人抓进了杀手组织。那些杀手为了寻找新鲜的血液,培养更出色的杀手,到处收揽、甚至抓捕人,而身为乞丐的他,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那帮杀手竟然不给他们饭吃,还逼着他们像是野兽一样的互相厮杀,成功杀死对方的人,才能靠着极少的食物勉强活下来,然后迎接下一场的厮杀。笼子里的日子没有日夜,就没有了年年岁岁。为了活下去,笼子里的孩子们互相防备着,一个闭眼迎来的就是杀机。不能熟睡,不能放松警惕,不然就是死。

众人本以为他是最好对付的,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年龄最小,最瘦弱,根本没有什么力气反抗。但是,他不想要死,他想,要是小女孩给他送馒头的时候没有看见他,该是多么的失落啊。每次看他狼吞虎咽地吃东西的时候,她总是笑得很开心。她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人!为了再次见到她,他就不能死!

他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活下来的。最后,笼子里的饲养的孩子,饿死的饿死,冻死的冻死,被杀死的杀死,打开笼子门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从一顿腐烂的尸体中爬了出来,满身血污脓水和尸臭,瘦骨嶙嶙。但是,他做到了,他活了下来,尽管他活得已经不像是一个人!

他被逼着去接任务杀人,尽管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他不是想过要逃,但是,他能力有限,那时候的他毕竟是一个孩子,怎么和一个尽是武功高手的杀手组织较量!他决定等待时机。

这个时机,他等了将近整整十年。他在一次出任务的时候,故意出错,然后用一具相似的死尸伪装成了他的样子,成功的移花接木,摆脱了夺命书生的称号!这个世界上,夺命书生已死,只剩下钴夕照。他喜欢他的名字,因为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他就能见到她甜美的笑靥。然后,他终于回到了当初的地方,见到了当初的那个小女孩子。

他极尽一切得扮演着一个迂腐书生的形象,只要远远地守护者她,暗中为她解决掉麻烦,看着她就好!

看着她坐上了九爷的马车,他的心就开始狂跳,似乎预示着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从第一次杀人后,他的心就没有这么剧烈地跳动过了。

钴夕照的身影飞快地在房屋瓦梁上疾走,快如闪电,几乎只是一闪而过,底下人偶尔有察觉瓦片声音的,抬头一看,一眨呀,人就不见了,摸不着头脑,理所当然地认为房顶有野猫罢了。

钴夕照的心里越来越急迫,正怀疑九爷没有带钱大小姐回去,却看见一处巷子里挺着一辆马车,正是九爷的马车。钴夕照足尖轻点,凌空几步,一个大鹏展翅,从屋檐上飞下来,稳稳地落在了地上,掀开马车的帘子,已经人走镂空,心下一动,就已经断定,钱大小姐必然是出事了。

正焦急,却看见马车停着的方向正好是靠近一处后门,向周围看了几眼,像是花街的后院。钴夕照的心一沉,翻身就进了高墙,才落在墙内,脚下就踩到一件硬物,低头一看却是一只发簪。若是他没有看错,这只发簪正是钱大小姐早上出门时发髻上绾的。钴夕照拽紧了手中的簪子,神色一凝,已经不见丝毫书生迂腐的气质,冰冷的眸光像是野兽一般狠辣。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钱半城的朱唇已经被自己咬出血来,水嫩的唇更加的嫣红,血腥弥漫,把她的唇点缀得更加靡丽了几分,有一种嗜血的妖媚。浑身无力,嗓子干渴得已经冒烟了,想要狠狠地骂着眼前的地痞人渣,首先出口的却是嘶哑的呜咽,钱半城更加紧地咬了唇,只能用恨意地眼神看着正宽衣解带的九爷。

若是能够动,以钱半城的脾气早就把九爷打得连他爹都不认识了。这死猪头,竟然敢打她的主意。

九爷已经脱得只剩下乳白色的内衣,一撩头发,对着床上的钱半城走来,他的脸上一脸尽是邪恶的笑意,只让人觉得猥琐:“半城妹妹,半城宝贝,你这个样子更加的销魂啊!哈哈哈!”他看着钱半城的眼神,仿佛她现在是一只煮熟的鸭子,待宰的肥鹅,等着被他揉虐着吞进肚子里。

反正钱半城也插翅难飞了,九爷并不着急,附身吻上钱半城血淋淋的唇,一寸寸研磨,细细品尝。

钱半城的手牢牢地抓着身下的被单,使不出一点把身上人撂飞的力气,想到接下来的种种,此时此刻,终于有了害怕。“不要——她不要这么被这个人糟蹋!”钱半城脸上的泪水滑落。此时此刻,却是连泪水都是滚烫的,丝毫减少不了胸口横冲直撞得热意。

终于,在九爷再一次留恋到她唇得时候,她发狠地咬住了他的上唇,血腥味满口。“啪”的一声清脆,九爷抡起右手狠狠地打偏了钱半城的脸:“贱人!你属狗的呢?竟然敢咬我!行,爷我就在一旁等着,看你春药发作的时候,如何淫荡地要求我好好疼爱你!”

被打了一巴掌,钱半城烧的乱哄哄的脑子,一瞬间清明了不少。都怪自己太疏忽了,明知道九爷并不是他所装出来的那么正人君子,甚至,她在江南生活了这么久,早就了解了他的为人的,怎么会还会着了他的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更何况像是九爷这样窥伺她已久的小人!她疏忽了!

一瞬间的清醒过后,身上的燥热又像是火烧火燎似得爬起,折磨着她的理智,她只觉得自己的意识正在被吞没,全身像是百万只蚂蚁再爬似得,她难耐地蹭着床单,却发现是徒劳的。

宽松的衣摆随着她摆动的动作,更加地散了开来,一屋子的春色,钱半城极力忍住不让自己出声。就算是死,她也不会在他面前发出如此羞人的声音,就算是死,她也不会让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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