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从镜子中安安静静地端详我,那种目光让我不寒而栗。
最后,她一句话都没有说,甩了甩手上的水,拉开门出去了。
在餐桌上,你第一筷子就把扇贝夹给了我,然后笑笑说:“你最喜欢吃的。”回头你又夹了一筷子小鲍鱼放到安宁的碗里。
我们谁也没想到,安宁沉默地把鲍鱼从碗里夹出来丢到了面前的碟子里。
你怔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愉快,又夹出了一只虾给她,她依然板着脸从碗里夹出来丢了,三次之后,你忍无可忍地把筷子一摔,问她:“你怎么了?”
安宁看着我,再看看你,过了很久,她吐出一句话:“我不要你给别人夹过菜的筷子来给我夹菜。”
那一刻,空气仿佛都结了冰,周围有些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几秒钟之后,安宁提起她送给你的生日礼物,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她说:“我受够了每次三个人的约会,我受够了另外一个人比我更了解我男朋友的喜恶,我受够了你们把我当傻瓜。”
她最后丢了一句话:“林逸舟,你知道苏瑾喜欢吃扇贝,那你知不知道我对海鲜过敏?”
她走了之后,我们面面相觑了很久。
最后你无奈地笑了,你说:“她太敏感了,她非要说你喜欢我。”
“这样啊……”我低下头,看着盘子里的扇贝,“没错啊,我是喜欢你啊。”
'五'
过了很久我都不愿意去回想你生日那天,你听完我那句话之后,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说:“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类型啊。”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这是我唯一不了解你的盲区,我看见过很多跟你谈过恋爱的女孩子,她们像是夏天里的花朵,每一朵都很美丽,而每一朵的美丽又各有不同。
或许,你不喜欢的是我的坚硬吧,安宁眼底的那些仓皇和无助永远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你握住我的手,用前所未有的诚恳态度,你说:“苏瑾,做朋友长久得多。”
我不动声色地抽回手,笑一笑:“那就做朋友好了。”
说得是这样云淡风轻,可是回去之后我蒙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很难说清楚我是为什么哭,是为了自己高傲的自尊心,还是为了我跟你之间名不副实的友谊,还是为了刚刚说出口就被判了死刑的爱情。
那天凌晨三点,我接到安宁的电话,她的声音那么冷静决绝,她说:“你必须出来跟我见一面。”
凌晨三点,在空旷无人的马路上,拥有一张巴掌脸的安宁哭得歇斯底里,她一遍一遍地问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第一次,心里有那么那么浓烈的哀愁。
我还没有崩溃,她倒先崩溃了,我拿她没有办法,只能打通你的电话,你睡意朦胧的声音传到我的耳中来,我只觉得无限羞愧。
深夜的你,穿着白衬衣,开着你的车,停在我和安宁的脚边。
你把安宁从地上抱起来,她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就妥协了,她依靠在你的怀抱里,半闭着眼睛,其实她已经赢了。
我咬着嘴唇看着你,我不知道我的目光中是期待还是失望,我只知道,你转过头去没有看我。
你离开之后,我蹲下来抱着自己,我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冷,我觉得我的心里空荡荡的,能听见寂寞的回声。
过了一个小时,安宁的电话又来了,这次她仍然在哭,她说:“苏瑾,对不起。”
我木然地握着手机,我知道肯定是你逼她来向我道歉的,柔弱的她自然什么都听你的,我问自己,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你逼着我去向另外一个女生道歉,我做不做得到?
过了一会儿,答案清晰地浮了出来。
我做不到。
安宁在最后跟我说:“苏瑾,我是个小气鬼,我舍不得把林逸舟让给你。”
我呵呵地笑,挂掉电话,眼泪流下来了,原来我也可以哭得这么含蓄,这么唯美,这么斯文,这么秀气,只是你那双微蓝的眼睛没有看到。
'六'
你跟安宁到底还是没有维持多久,你是天生注定就停不下来的人,后来我在程落薰的日志中看到她说你像传说中没有脚的鸟时,忽然之间,由衷地觉得她比我更懂你。
你吸取了教训,不让我跟程落薰见面,最开始我不知道你是在保护我还是保护她,渐渐地,你同我说起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笑起来。
我从来没有看见你的脸上露出过那么柔软的表情,好像掐一下就会流出水来。
你从不当着我的面接她的电话,每当她的名字在你的手机上亮起来,你总是走出去,避开所有人,你那双澄净的眼睛骗不了人。
这次,你是真的在爱了。
我站在墙角看着你的影子,黑暗之中你手中的烟明明灭灭,一瞬间时光倒流,回到宴洲岛那个晚上,那个有风穿堂而过的走廊,你看向我的那双眼睛,泛着微微的蓝色光芒。
你多么像我在苍白青春里一抹清新的蓝色,这抹蓝色,我称它为少年蓝。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你挂掉电话之后回头看见了我,一时之间我羞愧得不知如何面对你,只好踉踉跄跄地转身就跑。
你追上来,抓住我的手,你皱着眉头问我:“苏瑾,你怎么了?”
我仰起面孔看着你,像濒临溺水的人看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说:“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办。”
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喝很多酒,但是我借着那一点点酒意发了疯,我死死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开,最后你只好带我回你家,
算是家吗?那个小小的公寓,没有一点人间烟火的痕迹,你说:“我十八岁的时候爸爸送我车,妈妈送我房子。”
我躺在沙发上,脸埋在抱枕里,这个晚上,我已经没有自尊可言了。
你坐在地板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万家灯火,你说:“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苏瑾,我其实很珍惜你,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你说,我不想亵渎这种关系。”
我沙哑着嗓子问:“那程落薰呢?”
你顿了顿,沉默了很久之后,轻声说:“她不一样。”
只是这四个字就让我溃不成军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我原本可以优雅一点,追回好朋友的位置,做你最贴心的那个人,可是我非要把局面搞得这么混乱不堪。
那天晚上我睡你的床,你睡客厅的沙发,半夜我听到你的手机响起来,我靠在门上听见你笑着说:“你真是千里眼,居然知道我身边睡了人。”
紧接着你又说:“是男生。”
我的手握成了一只拳头,脸上不自知地露出了苦笑。
我身后的这扇门彻底隔开了我和你,等你熟睡了之后我悄悄地离开了你家。在卧室的书桌上有一个摊开来的本子。
上面是我写的四句话。
问我何所有,山中唯白云,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
'七'
我无声地离开了你的生活,不知道是不是那四句话的原因,你也很默契地不再联系我。
我有些失落,失落之余我也为你高兴,你终于遇到你的同类,跟你一样孤独的那个人,名字那么好听的程落薰。
我希望你们好好相爱,这样我才可以放心,只要你肯停下来,不管是为谁停下来,我都觉得欣慰。
又是西瓜成熟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一次宴洲岛,这次我自己备好了晕车药,感冒药,一路上没有人跟我说话,也没有人再往我的耳朵里塞一只耳机。
我闭着眼睛,往事像黑白默片一样在回放。
林逸舟,此时此刻的你,快乐吗?
我到岛上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岛小了许多,那个旅店的老板娘还记得我,她问我:“你男朋友呢?”我笑一笑,我说:“分手了呢。”
如果你知道我这样回答会不会笑我呢?
夜间老板娘跟我聊天,她说,宴洲岛总有一天会消失的,它的命运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就开始转折了,那是听说有人在宴洲岛附近挖沙的时候挖到了一块金砖。
其实没有人见过这块金砖,但是在传说中,它是存在的,正是因为有它,这个小岛虽然屡次受到洪水冲击,但从未遭遇灭顶之灾。
但它被挖走之后,宴洲岛失去了冥冥中的庇佑。
挖沙船越来越多,越来越靠近这座小小的岛,它正一点点被蚕食着。
我打开钱包,静静地凝视着那张照片,过了很久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你那头很吵很吵,我根本听不见你说什么,索性就挂掉了。
后来你发了一条短信给我,你说: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好不好?
我想了一下,回了你一句答非所问的话:“岛上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然而你那么聪明,你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是,我们真的回不去了。
我要出国了,你早就知道我是那种活得很清醒的女孩子,我的人生是一步一步井井有条的,我唯一冲动的一次就是那次跟着你一起来到了宴洲岛,我唯一的失态就是那个夜晚紧紧地抓着你的手不肯放,我的青春中,你是唯一的意外。
两天之后我离开了宴洲岛,我坐在巴士上看着它在我的视野中一点一点变小,忽然忍不住号啕大哭,车上的人都看着我,谁也不明白我哭什么。
我曾看过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一双眼睛,它干净,清澈,它是我生命中最洁净的一抹少年蓝。
再见,宴洲岛。
再见,林逸舟。
庆幸是在它消失之前,我总算去看过它;庆幸是在你离开之前,我总算爱过你。
残酷世界里有场美梦
《星星》历时大半年,终于从我电脑里的WORD文档成为了你们面前这本厚重的实体书,我不知道此时此刻你们是什么心情,但我,着实觉得感悟很多。
三月拟大纲,通宵赶稿,第一次的那三万字基本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过了很久,若若梨才敢跟我说当初她看到那三万字时,只觉得这本书没救了。
那被枪毙的三万字如今依然在我电脑的某个文件夹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我想我应该不会删除它,尽管它不那么好,不那么美,甚至有些矫情做作,但它是我写出来的字,我不忍心将它干脆利落地扔进回收站去。
但是,我不打算让你们看到它,任何地方我都不会把它贴出来。
我要让你们看到我尽我所能写得最好的文字,就像现在你们在读的这本书一样,从三月到八月定稿,这五个月,不停地修改,不停地推翻重来,最无力的时候,我会关上我房间的门,关上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剧烈而无声地哭一场。
哭过之后,还是要继续,就像生活一样,跌倒了,还是要爬起来。
在写《星星》的这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大学毕业了,领毕业证的那天看着昔日熟悉的教学楼,食堂,女生公寓,还有公寓门口的樱花树,烈日当头,阳光让我盲。
我一直不知道我住的那个公寓门口的树是樱花树,在之前的几年我从未意识到每年三四月那些纷飞的花瓣居然是樱花。
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那天我坐在公车上,公车走的是我烂熟于心的线路,我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鼻腔里蹿起强烈的酸涩,我很难说清楚到底我是为什么难过,是为了如鸟兽散的同学,是为了不知道前路去向何方的自己,还是仅仅只为了那些曾经明亮璀璨而已再也回不去的大好青春。
那个时候的我,差不多已经到了失恋的边缘。
陪我走了一段时光的那个人,我们终于还是说了再见。
我想,我或者只适合一个人的生活,我是一个多么缺乏安全感的人,永远是在用利刃刺伤别人以求自己的安全,我不在意自己的决绝,尽管这会伤害很多人。
劫后余生的野兽终身都竖起耳朵时刻提防着猎人的脚步,我想我亦是如此。
在我的贴吧里,我经常看到有女孩子写情书给许至君,她们称他为”许公子“,但整本书,我最最喜欢的,是林逸舟。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那样的男孩子,英俊,邪气,花心,当然还多金,嘿嘿。
后来他死了,一直到死,他才弄明白程落薰在他人生当中的意义,而在此之前,他用近乎迷惑的语气对程落薰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爱。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迄今为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爱我的读者。
这些年,没有你们,我或许早就已经远遁了。
谢谢你们,在这么长这么长的时光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陪着莽撞叛逆的我,做了一场美梦,我把《星星》送给你们,我把我最好的青春,送给你们。
——独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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