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娃娃
那条长长的甬道,一直斜伸下去,通向山庄外面,一片漫漫荒草,茫茫大漠。
等到松香泡菜送到,还有十四天;等到她自己过来,还有三个月;等到优昙仙花再度开放,冷艳的红与白盖满这片荒凉的山岗,还有五十二年。
六十年一轮回,不是所有人都能活到的,尤其在这个充满血腥杀戮的地方。所以说我幸运,上次优昙花开,正是我进入山庄的时候。
“若不能被留下,也别回来见我。”她躲在马车里,向我做最后的交代。
真不愿看她那张脸,尽管画得不错,终究是人皮面具,虚情假意。好好的花容月貌,这是何苦来!我摸了摸腰中的紫青剑,头也不回的跨进了优昙山庄。
花开并蒂,如火如冰,状同海碗,灿若明霞。这是从慕士塔格峰上移植下来的神奇植物,据说能让苦命女子的白发一夜成青丝。
然而,满院子的人,没有一个在欣赏优昙花。大家都盯着优昙山庄里那一字排开的十个紫色座椅。优昙山庄是什么?远处玉门关外的戈壁深处,是不过三年前才崛起的江湖新贵,神神秘秘的。他们可能有很多钱,可能有很厉害的武功,可能什么也没有。放出消息,说优昙花开的时候,他们要比武,招十个新的杀手。于是一下子来了三千人。人心都是这样,更容易迷信不确定的东西,包括精明过人、一向以眼光准确自居的她。
“小姑娘,这里大人打架,很吓人的。上别处去玩儿吧?”一个丁香色的长衫的少年看起来满和蔼。
我仰起脸,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他愣了愣,看见了我的佩剑,便不言语了。紫电青霜,人间神器,那是她亲自给我系上的。
“山庄会留下前十名优胜者。现在大家可以开始了。”
南边的青苗人有一种玩儿法,把一大群不同种族、不同形色的毒虫赶进一只罐子,让他们你咬我我咬你。咬到最后剩一只最毒的命名为“蛊”,选拔赛就结束了。
有的人很坚强直到被砍的七零八落,有人很识时务半路就悄悄溜掉,有人临终前还惦记着交待儿子报仇,有人死也拉个垫背的四脚朝天好难看。这是我踏入江湖之前,精彩异常的一堂启蒙课。她很会安排,知道后来我的整个一生,都将从这一幕中受益匪浅。
那时我挥动着紫青剑,施展相思阁的全部绝技,心里却想:她让我到这里来,就是要“朝闻道夕可死矣”不成?
直到最后,我面前只剩了一片丁香色的云霞。我的手臂累得发抖,神思也不知不觉乱了。丁香的快剑,也渐渐慢下来。
“好了,可以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声音。
那时我还是一头披肩长发,全都打湿了。发稍上一滴一滴的淌下来红红的东西,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优昙庄主眼光落在我身上,威仪又不乏慈祥:“叫什么名字?”
“倩伶。”小鸟儿一样的声音。
“几岁了?”
“九岁。”
庄主哈哈大笑,用手抹去了我满脸的红红白白,仔细端详这张天真无邪的脸:“真是一个血娃娃呢!”
大家都跟着笑了。血娃娃,这个名字很好听么?
优昙花开得很精神。满院的斜阳,与流淌成河的血交相辉映。
“我留下了,第二名。”我把庄主赐的山庄令牌伸到她面前。
“自己戴好别丢了,”她连瞧都懒得瞧,“绿意我带走,红情留下来服侍你。”
马车渐渐催动了,我张了张嘴,却喊不出那个字。
她忽然回了头,不住的打量我。我满身是血,样子可怕。
“长头发练武不方便,叫红情给你剪了罢!”
车轮碾过,两道长长的血印。
丁香在我背后轻轻叹息:“小小年纪离开母亲,真是不易呢!”
血娃娃从此成为优昙山庄排名第二的杀手,丁香是第一。优昙庄主是个有抱负的中年人,他苦心经营着关外这个险要的堡垒,窥视中原,雄心勃勃。我们这帮初生牛犊,在他的精心调教下,一天一天成长为最出色的江湖杀手。
“相思阁已经不行了,所以我不留你。将来优昙山庄一定是最强大的,你若能在里面出人头地,就是江湖中的人上之人。给我记清楚了。”
大家都说血娃娃是个不简单的孩子,年纪最小,却最努力。每天早上闻鸡而起,看见大漠边上漫天的青光紫血,就知道是我的剑舞。每次庄主诛杀令一出,我顶着风沙血刃而归,没有一点犹疑害怕。
他们不知道,我五岁的时候就杀过人了。
那个月儿很倒霉,只是打碎了一只小瓷碗而已。我知道她是要我练手,只好拼命的想,那不是月儿,不是早上给我喂饭的月儿,然后闭上眼把紫青剑递了过去。
“杀人的时候,当对手不是人,是猪是狗,那不过是最懦弱的剑客。永远要记住,你杀的,就是——人。”
红情按照她的旨意,一丝不苟的剪去了那一头如水的长发,只齐齐到肩膀。镜中的我,星沉海底的一对秋瞳,凉风水莲的羞涩笑靥,短发飘飘真是一个可人的娃娃。
连比我大十岁的丁香也这么说。
按照她的安排,到每个月初九,绿意就会水远山长的从青城山过来一趟,看看我的头发是不是太长,又向红情传达关于小姐吃饭穿衣的的种种指示。她自己是一年才来一次,赶在黄河冰封以前到达,唠叨一些陈词滥调,还不忘记向红情垂问我的情况。这种探视本来超乎山庄的许可,但自从十岁那年,我成功的诛杀了塞外排名第六的剑客辛阳,庄住就格外开了恩。她化妆得象任何一个普通的小康之家的主妇,因为思念爱女而远赴关外。谁又能想到,这是曾经不可一世的青城山相思阁阁主——“蝶舞妖风”唐小蝶呢?
每次看见她谦卑的向庄主打招呼,我就想笑。她的娘家是唐门,十六岁嫁给了相思阁主张无梦,不久张无梦就死了,蝶舞妖风入主相思阁,名噪一时。所以,我是一个和母亲相依为命的遗腹女。有一回媚儿跟我说,“四川唐家的女人个个心如蛇蝎”,我瞪着一双大眼睛天真的说:“将来可别让我碰上呢!”
蛇蝎的血,也流淌在我的身上吧?
初九,绿意来了,竟带来了松香泡菜,装在蓝花白瓷的美人肩瓶子里,揭开淡绿的封纸,扑面清香。
“夫人上次来看小姐,小姐说起过家里的泡菜。”
说过么?自己倒忘了。菜叶很薄,能透过大漠里的阳光,咬了一片含着,又咸又酸的滋味,慢慢的渗到了喉咙里,呛得厉害。
私传物品当然也触犯了山庄的规矩。松香泡菜被他们收了去,兜底倒出细细翻查。我很紧张,因为猜不透她心里,究竟打了什么主意。蝶舞妖风,不是随便说说的,从她蒙着脸把我送到优昙山庄来,我就知道她别有想头,只是不知道一步一步的棋子,她会怎么走。
幸好泡菜只是泡菜,没夹带什么别的。我把瓶子领回来,挖了一个沙坑埋了。做松香泡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小时候见过她翻山越岭,搜集青城山独有的十八味香料,一味一味的晒干,数着时辰投入坛子里。
相思阁后面的小院中,那些轻薄的菜叶在竹竿上飘荡,吸饱了青城山绿油油的山岚雾气。翠竹竿之间,是她的踽踽只影。
想着想着,一滴眼泪,就不知不觉落下来,渗进沙子里。
“以后不要查了。”庄主对我这个小孩,真是很照顾。宠爱的程度仅仅次于他的外甥辛夷。有人凭借盖世的武功称雄天下,有人凭借家世与财产叱诧风云。庄主呢?两样都没有。但他是个很有运气也很有能耐的人。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凭着一点点慈爱,居然招致了一群年轻人为他死心塌地的拼命,打出优昙山庄的大好天下来。
而血娃娃,因为童稚未琢,殷勤向上,又成为他心腹中的心腹。
“妈——”北风初起时,那个苗条的身影萧萧瑟瑟的,又出现在甬道的尽头。我欢呼着冲了过去,又在离她三尺远处急速煞住。我两岁以后,就没和她抱过,还是别破例了。
她依然带着精致的人皮面具,只有眼睛里透着不尽不实的笑意:“泡菜好吃么?”
我笑眯眯的点头。
“这地方荒凉透了,比不得家里。——叫你受苦了。”
心里莫名的涌起来一丝暖意,我做出很大无畏的样子:“没事的,妈。昨天我又被庄主派出去了——”
紫青剑甩了一串亮晶晶的剑花,做出横刀一抹的样子。
“这次是谁?”
“金刀寨的少寨主周云山,上手还没十招就完了。”
“哦,”她似乎不太满足,“庄主应该给你一些难一点儿的活。周云山这种小角色……”
小角色?周少爷在塞外排名第三啊!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将来优昙山庄,会向中原扩展的,你那一点小玩意儿还需好好练。倩伶,上次绿意回来,我和她聊天,倒想起一桩往事。你有一个姐姐,是双胞胎的。”
姐姐?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你自然不记得了。三岁时我就把她送进了移花宫,那也是一个栽培人的地方。可惜呀,你姐姐不求上进,去年跑了回来。
“我关了她两天两夜,她才肯说,原来她竟然是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才私自出逃的。
“倩伶,你想她才十岁呀!十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真是气死我了。人要自己成全自己。小小年纪就这个样子,一身的才华都埋没了,将来哪里还想成为什么剑客什么杀手!你说是不是呀?”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是红情!红情!她安插在我身边的红情!
“倩伶?”
知道她什么意思。我每天和那个丁香色的少年在草地上练剑,都成了红情绿意传播的资料。我好委屈,好恨!什么姐姐?,拐弯抹角,哪里来的姐姐!长到十一岁,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猜疑和指责。
“我只是在想,”我很会在她面前掩饰情绪的,“我姐姐现在怎么了?”
“死了。”唐门出身的她,淡淡说道。
山庄又要比武了,我很轻易的把丁香挑了下去,坐到了第一的位置上。大家来向聪颖勤奋的血娃娃道贺。丁香笑道:“小家伙,看来还得和你好好切磋。”
“我已经成为第一,”我冷笑道,“不用再和你练了。”
丁香温和的眼睛里,破天荒燃起了不屑。
那是我到优昙山庄的第三年。
练剑,杀人,杀人,练剑。
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就只有这些了。最大的快乐就是跟着庄主出去杀人,看看人头落地,血流成河。最后连征服者的快感也变得稀松平常。那几年里,优昙山庄是塞上唯一可以说话的帮派。中原黄河以北的土地,也已经被拉了几道血腥的口子,从来自关外的风沙之中,人人都感觉得到刀剑之气。优昙山庄一统江湖的血战,只是早晚的事情。
每次杀戮过后,血娃娃的名头便更响一层。优昙庄主最倚赖的助手,娇小伶俐的黄毛丫头,总是甜甜的笑着,杀人不眨眼。十四岁的时候,江湖杀手排名榜上,血娃娃已经进了前十了,大有功成名就的意思。
红情把这些事情告诉绿意,绿意又告诉她,她很满意我的表现。
剩下的时间里,我会守在那长长的甬道口上计算日子。因为没什么可以排遣我的空虚。甬道通向山庄的后门,每次绿意都从那头过来,到了黄河冰封之前,来的就是母亲。
简单而辉煌的生活。
秋风又起了,她自己过来带着松香泡菜。再好的东西也会吃腻,从前的美味变成了嚼蜡,我已经到了每个月看着泡菜就发呆的地步。难道她想不到?她想不到,我也不会说。那张人皮面具也看得腻了,可惜不敢让她每次来都换一个。好像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她的真脸了呢!那天还是说了些老话,要如何如何用功之类,然后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在甬道尽头越来越淡,忽然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错觉之间,那是一只沧桑的蝴蝶在飞起。
仿佛是冥冥里,唯一与之相守的一段场景,所以分外的依恋。天涯芳草,极目伤心。
于是又莫名其妙的想到,自己实际上一无所有。如果有一天当蝴蝶也不再飞的时候,茫茫天地,何处归依?
没想到,她回过头来又瞧了我一眼。
我慌忙忍住即将涌出的泪水。
“好好练剑!”她又强调了一遍。
后来我也就没再胡思乱想过,认真等候着母亲的每一个吩咐。
“倩伶十五岁了呢!”她笑得很慈和,每一个皱纹都透着暖暖的阳光,“长成漂亮姑娘了!”
我漂亮么?镜子里眉目的轮廓,是在一天天的分明,但头发依然是短短齐肩,银色的抹额齐眉束着。在山庄所有人眼里,血娃娃是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那个杀人不眨眼,转身甩甩头发,笑眯眯抽出白手巾,轻轻擦去剑上的血迹。一尘不染,犹如她的纯洁。
倒底还是自己母亲有心。但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并没有到约定的日子,她就赶过来了。难道她盘算多年的事情,就要付诸行动了?
“上个月去河洛了?”
河洛的风雷堂,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破了他们,优昙山庄从此长驱南下;否则,我们大家的命运都很难说。庄主很有决断,派出了山庄所有的精干杀手。我和丁香兵分两路,让黄河泛起了赤潮。那天我流血了。正在吩咐手下们将俘虏一个一个牵出去砍头或者沉河,冷不防风雷堂主的老夫人,嚎叫着扑了过来,用金钗划了我一道长长的伤口。我反手一剑,毫不犹豫的剜出了白发老人的心脏。
“好歹留个活口啊,正好这老太太没什么功夫,容易打理的。”媚儿轻轻拧起了勾得细细的眉毛。
说得好啊,优昙山庄的血娃娃,居然被不会功夫的老太太伤了。我恶狠狠的跟媚儿吵了起来。媚儿吵不过我,却是我最先停了嘴。因为丁香站到了媚儿身边,不以为然的瞪着我。
还是她说的对,十来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啊!
“倒是包扎得挺好的,不容易看出伤痕来。”她轻轻抚着我的手腕,“辛夷对你很不错啊?”
那天的确是辛夷把我拉到了一边,用自己的汗巾一圈一圈的给我裹上。因为是庄主的外甥,优昙山庄理所当然的继承人,辛夷从小就和我们不一样。他不用那么辛苦,日日在血海中厮杀。山庄每一次扩展,他都参与在内,但多数时候,是在背后注视着我,那个武功卓绝又有着甜美笑容的血娃娃。
我想庄主是想让他做领袖吧,却不知不觉把他变成了一个过于细腻的甚至有些柔弱的人。这一点,他给我裹伤口时,每一根手指的动作都表露了出来。
可笑红情,她居然也看得清清楚楚!
“倩伶,辛夷是庄主的亲外甥吧?”她盯着我,目光烁烁生怕有什么闪失似的,“你确定不是他的别的什么人,比如说——私生子?”
“你想到哪里去了,妈!”我嘻嘻的笑起来,“辛夷的爹娘死得早,是庄主抱过来养大的。我们庄主,从来没有结过婚呢!”
辛夷会做庄主的,你放心好了。我已经完全领会了她的意思。我们母女俩个,隔了千山万水,但一见面总能如此心照不宣。妈,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那就好啊!”她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