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宗扬握着凝羽另一隻手,她的手掌时而冰凉,时而火热,程宗扬心头也时起时落。
过了一会儿,乐明珠讶然抬起眼睛,“她的伤势没有发作啊?”
程宗扬沉默片刻,“也许不是因为受伤。”
乐明珠偏着头想了一会儿,又试了试凝羽额头的温度,“体热意烦,肌僵而颤,呼吸急促……有点像是惊风呢。可脸色没有发赤……”
乐明珠郁闷地收回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解开凝羽的襟领,将她翻过来,又把一枚丹药化在水里,用巾帕在凝羽颈後仔细抹拭一遍。接着取出一隻木制的小匣,从里面挑出一枚细针。
乐明珠小心辨认着穴道,然後将毫针刺入凝羽颈後半寸,手指轻轻点动。以针点刺大椎穴是治疗惊风的常见手法,但乐明珠扎针时,银针上却有淡淡的光芒闪动,盘旋着流入凝羽大椎穴中。
凝羽咬紧牙关,随着雪白的颈中渐渐渗出血痕,身体的战慄也渐渐减弱。忽然她紧绷的皮肤一鬆,收敛的汗水猛地涌了出来,几乎是一瞬间,肌肤就布满了晶莹的汗珠。
乐明珠刚鬆了口气,一直配合她的凝羽身体忽然一扬,蛟龙般从她手底下脱出,旋身扼住乐明珠的脖颈,将她推到一边,发红的眼睛失神般望着程宗扬,颤声道:“给我……”
程宗扬喉头滚动了一下,片刻後,慢慢张开手臂。凝羽露出苍白而妩媚的笑容,温柔地拥住他的腰身,将脸颊埋在他胸口,双臂越来越紧。
“给我……”凝羽呢哝着说。
“呯”的一声,一隻小手切在凝羽颈後。凝羽僵硬的身体挣扎了一下,然後昏迷过去,软软伏在程宗扬怀中。
乐明珠一掌击晕凝羽,然後“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一手捂着喉咙,抽咽着说道:“她抓得我好痛……”
程宗扬喉中又苦又涩,半晌才说道:“我知道她的病。”
第九十六章 :白夷湖()
“这就是你说的药吗?”
乐明珠有些怀疑地拨弄着掌心红绿两色的药丸,又好奇地嗅了嗅,“好奇怪的香味。”
麻古特殊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开来。程宗扬呼了口气,右侧的太阳穴又开始隐隐作痛。
这是段强身上的药物,与摇/头丸混在一处。凝羽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再服用过。除了最初两天,凝羽并没有表现出太多不适,让程宗扬以为她已经能抗拒药物的成瘾性——毕竟她以前服用的剂量并不多,服用的时间也不是很长。
直到这时程宗扬才发现,麻古这样成瘾性极强的毒品,对于这个世界完全没有经历过现代工业化污染的人们来说,有着怎样的杀伤力。
受伤之前,凝羽每天都会离开队伍一段时间,程宗扬以为这只是她的怪癖。现在想来,也许凝羽是有意回避他们的视线,免得被人看到她毒瘾发作时失态的样子。
在离开熊耳铺的时候,凝羽很可能已经逐渐摆脱了毒瘾。但紧接着,她在与鬼王峒武士交手中受伤。这一路上,凝羽不但承受着身体的伤势,还每天承受着毒瘾的折磨。在她平静的表面下,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痛苦。山洞这段路程连程宗扬都走得气喘吁吁,更耗费了凝羽大量精力,纵使如此,凝羽仍竭力压制住**的痛楚,直到再无法支撑。
程宗扬嘴唇紧紧闭着,“是我的错。”这句话已经到了嘴边,他却没有说出来。如果认错有用的话,他可以认一万个错。
乐明珠反复看着那两粒药丸,“做得好精致……这是什么东西?”
程宗扬犹豫了一下,“毒品。”
乐明珠拔下髪上的钗子试了试,“好像没有毒啊?”
“它不是毒药,但比毒药更厉害。”程宗扬发现很难向这个时代的人解释毒品究竟是什么,只好思索着道:“你知道有人喜欢喝酒吗?”
乐明珠笑得眼睛弯了起来,“我师伯就最喜欢喝酒,和你们商队那个瘦子一样,整天都拿个酒葫芦。什么时候酒葫芦干了,就偷偷溜出去打酒。师傅总说,要配付药治治师伯的酒瘾。咦,你是说这种药也会让人上瘾吗?”
“很像,但比酒瘾更厉害。”程宗扬道:“帮我想个办法,把凝羽体内的毒性清除掉。”
乐明珠为难地说道:“这种毒药我从来都没见过。而且……”乐明珠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学的是医术,不太擅长解毒。”
程宗扬道:“光明观堂医术天下无双,有什么毒药能难住光明观堂门下呢?我相信你。”
武二郎中的蜜罗汁,差点儿连命都丢掉,结果潘金莲只用了一枚丹药就化解无余,让程宗扬平添了许多信心。现在同行的只有乐明珠一名医生,无论能不能成功,至少比他们这些人强些。
被程宗扬一夸,乐明珠得意地叉住腰,“你也知道我们光明观堂的医术天下无双?世上没有什么毒药能难倒我们光明观堂!你就放心吧!”
她这么说,程宗扬反而有些担心起来。
乐明珠扶起昏迷的凝羽,讶道:“凝姊姊身子好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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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雾气在山林的枝叶间浮动着,无数密叶交织在一起。那些叶片又大又薄,仿佛一幅翠绿而透明的碧纱,笼罩在头顶的天空上。清晨的阳光透过这层纱幕,变得柔和而富有生机。往下,生长着木瓜和菠萝的灌木,枝叶浓密的厥类,茂盛的草蔓……一层层错综杂陈,形成一片满目葱茏的植物世界。
在黑暗而冰冷的山洞里行走了几个时辰之後,猛然看到满眼的绿色,每个人心里都生出一丝喜悦。连苏荔都忍不住弯下腰,从花丛中采下一朵鲜艳的红花,戴在鬓侧,转头朝武二郎笑吟吟一瞥,让武二呆头鹅一样一阵傻笑。
程宗扬懒得理他们两个眉来眼去,他挥刀砍下一片扇状的蕨叶,然後就瞪大了眼睛。
商队正行走在一座大山的山脚,在他们面前是一个长长的峡谷。四面群山流下的溪水在谷中形成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湖泊,犹如散落着无数晶莹的珍珠。在山谷中央,一个巨大的月牙状湖泊仿佛一块被切断的玉璧,嵌在群山之间。
白雾渐渐散开,那座月牙状湖泊的弯拱中,现出一座奇异的山峰。那山峰峻秀之极,形状宛如一个屈侧而坐的女子。她两手扶在脑後,扬起头,身躯向一侧微微倾斜,弯曲的双腿半浸在湖水中,就像刚从碧波中出浴一样,随意梳理着长髪,慵懒而曼妙地展露出身体美好的曲线。
远远能看到崖上石屋竹楼,但这一切并没有破坏山峰的美态,而是使她平添了许多生机,显得温柔而多情,不再是冰冷的岩石。
那种维妙维俏的妙态,让程宗扬怀疑这是有人故意雕琢出来的艺术品。但如此巨大的规模远远超出了人力的范围。山峰上密布着苍翠的松柏和美丽的花草,看不到任何斧凿的痕迹,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程宗扬扭头道:“朱老头,这就是你说的破山?破水池子?”
朱老头山羊鬍一翘,“可不是吗!你别瞧那水绿莹莹的好看,尽是些坑人的玩意儿!那绿的都是水草,水就两尺多深一层,下面全是烂泥。人陷进去,想捞都捞不出来!”
雲苍峰沉默移时,良久才低声道:“原来这山洞真的可以直通白夷。我年轻时,曾数次派遣人手到洞里勘探,结果都有去无回。”说着摇头叹息不已。
朱老头“嘿嘿”笑了两声,“别看是刚走出来,俺朱八八敢打保票!这会儿让你们回头,没一个能走回去的!这洞里大洞上百,小洞上千,大洞套小洞,前洞连後/洞,一个洞口放一隻蚂蚁,能把蚂蚁窝搬空,就是神仙进去也出不来。”
谢艺仰起脸,望着谷中那座形如美人出浴的山峰,仿佛沉浸在这难得的美景中,久久没有作声。
祁远也凑过来,“雲老哥,传说中的白夷珠是不是出自这里?”
雲苍峰点头道:“不错。白夷珠是湖珠,就出自此湖,每年可产珠数斗,有赤白二色,小者如米粒,大者逾寸,其中最珍贵的,莫过于夜明珠。”
众人都露出向往的神情,只有程宗扬不以为然。
在他曾生活过的世界里,由于大规模的人工养殖,珍珠早已不是什么珍贵物品。类似的还有珊瑚,都从曾经的珍宝变成廉价的工艺品。白夷族的湖珠,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
谢艺从山上移开视线,笑道:“程兄不想寻一隻夜明珠带回去么?”
程宗扬笑道:“谢了,那东西我消受不了。”
传说中的异宝,往往会提到夜明珠,但对于穿越来的程宗扬而言,再好的夜明珠,也比不上一隻普通灯泡。况且他知道,大多数天然发出萤光的物体都具有放射性,戴在身上,要冒着患癌症的风险。
雲苍峰是这里的熟客,略微一看就辨出方位,领着众人绕过湖群,蜿蜒朝那座美人出浴的山峰行去。
靠近时,程宗扬看到,那些湖泊真如朱老头所言,水底都生满水草,浓绿草叶在水中微微飘浮,柔软得让人忍不住想躺上去。
水草间不时能看到几隻蚌壳,灰黑色毫不起眼。石刚和几个奴隶一边走一边说笑,“那蚌壳里面都有珍珠,最小的也能卖好几个银铢呢。”
一名年轻的奴隶睁大眼睛,“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问祁四哥!”
那奴隶一边走一边看着湖里,湖水清澈见底,那些蚌壳仿佛就放在脚边,触手可及。他忍不住蹚进湖里,弯腰捞起一隻蚌壳,在耳边摇了摇,“没有啊?”
石刚哈哈大笑,“你摇能摇出个屁啊,砸开不就知道了!”
雲苍峰听到笑声,回头一看,顿时变了脸色,叫道:“别动!”
那奴隶抱着蚌壳,转身想上岸找块石头砸开,却发现两脚陷在淤泥里拔不出来。他不由得慌了神,用力想把脚拔出来。可他一用力,另一隻脚就陷得越深。
奴隶刚踏进湖里还不明显,这时一开始挣扎,下陷的速度徒然加快,起初淤泥只没过脚背,一转眼就陷到小腿的位置。
岸边的石刚伸手去拉,却差了几寸没有够到,急的石刚大喊,“快把手伸过来!”
那奴隶离岸边只有两步,可这短短两步,却成为无法逾越的距离。就在雲苍峰开口的同时,祁远也发现情形不对,他丢开马缰飞奔过来,这时淤泥已经淹到那奴隶大腿间,只剩下半截身体还在湖面上。
“接着!”吴战威把一卷绳索扔了过来。
石刚跃起身,一把接住绳索,抖开抛过去,扔在那奴隶身上,吼道:“快拉住!你傻啊!还不快扔掉!”
那奴隶两手捧着蚌壳,不知所措地站在湖中,被他一吼才慌忙扔下,一边拣起绳索试图缠到腋下。可他一隻手有残疾,几次都没有缠住。就这一会儿时间,他又往下陷了尺许,已经陷到胸口。
第九十七章 :白夷族()
石刚瞪着眼,叫道:“谁带着长兵刃!套马杆也成!快!”
“呼”的一声,队伍後面的易彪掷来一根长矛。
石刚接住往湖中递去,却被祁远拦住,低声道:“晚了。”
石刚急道:“晚什么!用把力就把他拉上来了!”
“淤泥吸力大得很。陷到腰间,人就拉不动了。”祁远低声道:“你用力,只会把他拉成两段。”
石刚怔住了。
淤泥渐渐陷到奴隶颈下,浓绿的水草在水中舒展着,仿佛一张柔软的绿毯,温暖地裹住他的身体。那奴隶拼命拽紧绳索,吃力地说道:“救救我……”
那个渺小的身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清澈的湖水中,最後只剩下一串细碎的气泡从水草间升起。湖水依然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众人沉默地望着湖面。最後祁远一刀割断绳索,低声道:“走吧。”
“意外之财莫要贪。”朱老头语重心长地说道:“一个不小心,把命搭上去就亏大了。”
石刚低着头一言不发。
谢艺见程宗扬皱着眉,一手揉着太阳穴,问道:“怎么?头痛吗?”
程宗扬摇了摇头。那奴隶他还记得,很瘦弱的一个年轻人,因为扶钎,一隻手被铁锤砸伤。自己把他挑来走这趟南荒。本来想自己开溜时方便一点,没想到却送了他的性命。
“行商都怕出事。可生生死死总也免不了。”雲苍峰缓缓道:“我们走南荒的,总是一句话: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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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绕过月牙状的湖泊,从後面接近山峰。正面看时,这山峰也不是很险,那美女并在一起的双腿伸入湖中,坡度平缓。後面却陡峭之极,比起他们曾经走过的天藤也不遑多让,只有一条之字形的小路沿着山壁盘旋而上。
一直走在前面的花苗人,此时落到了队伍最後面。苏荔一手扶着刀柄,面色凝重,後面的花苗女子都沉静下来,紧紧拥住队伍中间那个娇小的身影。
花苗人的热情与开朗,给程宗扬留下深刻印象。但这些大度的花苗人,在某些事情上,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倔犟。直到现在,她们也没有表露自己的目的,向商队求助。
虽然她们得到确凿的消息,表明鬼巫王身边没有任何侍从和护卫,但只凭她们这些人,想除掉这位南荒的王者,无异是一个巨大的冒险。可这些花苗人不仅没有一个人退缩,并且总是那么欢乐,似乎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
戴着面纱的乐明珠像羞涩的新娘一样,微微低着头,乌溜溜的眼珠却一个劲的乱转,好奇地看着眼前的风光。
凝羽也在花苗人的队伍中,在山洞里,乐明珠用一种特异的手法按摩过凝羽的穴道,凝羽便陷入沉睡。那些花苗女子用藤条和树叶编织成一个精巧的担架,抬着她一路行走。好在凝羽身体轻盈,并不是很吃力。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白夷是南荒最富饶的部族之一。在这座外人难以靠近的山谷中,不仅出产珍贵的白夷湖珠,还盛产黄金和美玉。每年,雲氏商会都要耗费大量人力贩来货物,交易白夷人的金珠珍宝。
从山脚往上看去,能看到半山腰间一座石堡,石堡并不高大,所处的地势却险峻之极,正拦在那条唯一的山路尽头,只有越过它,才能进入白夷族的领地。
祁远对白夷族好奇已久,此时亲眼目睹,不禁啧啧赞叹。和南荒那些简陋的村寨相比,这里简直是都市了。
小魏眼尖,指着山上道:“那里好像有个穿白衣服的女人,在看咱们!”
吴战威拍了他一把,“不是你眼花了吧?这些天你跟那个花苗姑娘拉拉扯扯的事可没少做,还有心看别的女人?”
小魏嘀咕道:“真有!怎么一晃眼就不见了。”
“深山出俊鸟,”吴战威取笑道:“都说南荒最俏的女子,除了花苗就是白夷。白夷的风俗跟花苗差不多,说不定你还能再找个中意的。”
小魏笑了一声,没有接口。祁远却上了心。低声道:“小魏,你不会是动了心吧?我跟你说,这种事可当不得真,除非你想一辈子住在南荒的大山里头。”
小魏低头摆弄着弩机,过了会儿道:“那也没什么不好。”
祁远乾巴巴笑了一声,“南荒邪气重,平常人在这里呆上半年就到头了,住得久了,也会变成半人半妖的怪物。”
小魏闷了一会儿,有些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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