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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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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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情义,我们兄弟绝不敢忘。」

    程宗扬连忙道:「千万别这么说。如果不是谢兄,我们早就死几趟了,怎么能活著从南荒出来?」

    孟非卿沉默片刻,「小狐狸。」

    「在。」萧遥逸这会儿把尾巴都夹起来,老老实实听老大说话。

    「通知老四、老五,让他们去查那间生药铺。」

    「是!」萧遥逸毫不迟疑地答应下来,然後道:「如果真是黑魔海的人怎么处置?」

    「杀。」孟非卿森然道:「敢把手伸到我们头上,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告诉老四、老五,这次我不管他们用什么手段,无论如何都要给我找到幕後的主谋!谁敢动我兄弟,我杀他全家!」

    「是!」

    孟非卿虎目忽然迸出泪花。他拿起微凉的茶水,一口喝完,神情随即平静下来,声音低沉地说道:「告诉兄弟们,咱们的龙骥死了。让他们摸著良心问问,还记不记得谢老三骂咱们的话。问问老二和老四,他们闹到这步田地够不够!」

    这事儿萧遥逸也有份,见老大发怒,他低著头一声也不敢吭。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孟非卿道:「岳帅即便不在了。咱们八兄弟在一起又怕过谁来!偏生你们几个分成两帮,一见面就吵个不休。逼得老三在中间左右为难,只好一走了之。若不是他落了单,被仇家盯上,只需老二、老四,甚至你这不成器的小子去一个,谢老三又怎么会死?」

    萧遥逸颓然道:「大哥,我知道错了。我这就给四哥磕头赔不是去。」

    「你赔不是有什么用?」孟非卿放缓语调,「老四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除了军令,他还理睬过什么?」

    说著孟非卿抬起眼,「承蒙程兄援手——我听说与程兄一同回来的,还有岳帅的遗孤?」

    孟非卿在说他们兄弟之间的事,程宗扬不好插口,这时问到小紫,才说道:「紫姑娘现在鄙处居住。萧兄知道,那丫头有点怕生,这次没有一同来。」

    「程兄,」孟非卿道:「黑魔海既然盯上我们兄弟,紫姑娘在你那里,只怕会引来麻烦。程兄虽然不怕,但事情因我们兄弟而起,心里未免难安。」

    程宗扬很想把小紫这个包袱丢给星月湖,能让自己喘口气。但那死丫头说什么都不肯见他们,又不好对他们说明:那死丫头根本就不认岳帅这个父亲,只好道:「紫姑娘一直在南荒居住,对生人多少有些害怕,不如先在我这里住一段,等熟悉了再说。」

    程宗扬一边说,心里一边哀叹,什么麻烦能大得过那死丫头?可怜自己替她圆谎,出了力还不落好。

    孟非卿道:「不瞒程兄说,我们这些人都在军中生活惯了,真要照料岳帅的千金,也不知道怎么去做。既然如此,就有劳程兄了。」

    「孟大哥太客气了。」程宗扬笑容比他还苦,这个烫手的小香芋到底还扔在自己手里了。

    孟非卿微一示意,萧遥逸连忙点头,「都准备好了。」

    孟非卿行事雷厉风行,当即起身道:「程兄,我要去临安先安葬了谢兄弟,不能在此久留。就由小狐狸替我招待程兄。」

    说著他对萧遥逸道:「你就不用去了。在你三哥骨灰前磕了头,便留在建康吧。」

    萧遥逸小声道:「大哥,我也想去……」

    孟非卿瞪了他一眼,「你三哥就是为了紫姑娘才送的命,你若念著三哥的好处,就在这里守护好紫姑娘。」

    萧遥逸双脚一并,一手横在胸前,挺胸应道:「是!」

    孟非卿朝程宗扬一抱拳,「告辞!」

第二百四十章 :爱江山更爱美人() 
程宗扬舒服地靠在沙发上,拍了拍坐垫,「坐下吧。瞧你吓得,汗都快出来了。」

    「你不知道,」萧遥逸唉声叹气地说道:「我这辈子没挨过别人的打,连我老爸都没打过我,就我这大哥,下手那是真狠。不打也就算了,一动手打肯定打得我鬼哭狼嚎。我都快作下病了,他眼一瞪,我就屁股痛。」

    程宗扬大笑起来。那个孟非卿言语不多,交谈时间也不是很长,但能看出他与谢艺等人之间的兄弟之情不是一般的深厚。不过他情绪控制一流,无论何时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样的人才,不受情绪左右,对局势判断准确快速。可以想像,他在岳帅麾下时,必定是独当一面的大将。而谢艺更像是擅长冲锋陷阵的猛将。

    程宗扬笑道:「我刚才听他叫你小狐狸?」

    萧遥逸道:「兄弟们都这么叫,谁让我姓萧呢?八骏里铁骊、天驷、龙骥、幻驹、云骖、青骓、朱骅,其实我是玄骐。」

    「怎么听著像小母马?」

    「什么小母马!」萧遥逸叫道:「玄是黑色,又有玄奇玄秘的意思,骐是青黑色的千里马,玄骐就是神骏无比的青黑色的天神之马!」

    「原来萧兄是一匹小黑马。」程宗扬说笑几句,然後道:「孟老大准备把谢艺葬在临安?」

    「是啊。」萧遥逸懊恼地说:「这是我们兄弟六年来头一次聚会,到时大家都会在亭外会合,偏偏我去不了。」

    「什么亭外?」

    「风波亭。」

    程宗扬明白过来,他们要把谢艺葬在风波亭外,与岳帅作伴。对谢艺来说,这也许是他最好的归宿了。

    萧遥逸把一只薄薄的木匣放在桌上,推到程宗扬面前。

    程宗扬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文契,上面盖著鲜红的印章,显得十分正规。

    「这是什么?」

    「地契。这别墅连同沙洲都是岳帅的遗产,程兄收好。」

    「这份礼可太大了吧?」

    程宗扬知道星月湖肯定有礼物,但没想到会是一座沙洲。这处别墅自己还没有仔细看过,但看规模就小不了,住上几百人也不嫌挤。

    「你可别会错意了,这是给紫姑娘的。至於给程兄的报酬,」萧遥逸挤了挤眼,「走,咱们先去找芝娘!程兄只要在建康,所有花酒都是我的,包你夜夜笙歌!乐不思蜀!」

    「不行!」程宗扬叫道:「这可太便宜你了!」

    「这只是利息。」萧遥逸扯著程宗扬,边走边道:「程兄帮我们兄弟送回三哥的骨灰,带回紫姑娘,又送了支龙牙锥。大恩大德,小弟没齿难忘。我想来想去,只能以身相报了。咦?程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胃里难受,想吐吗?」

    孟非卿一走,萧遥逸就像开锁的活猴,几个起落,跳到舟上,意气风发地说道:「去青溪!」

    程宗扬眼尖,看出舟子已经换了萧遥逸手下的随从。这小子看似荒唐,其实心细如发,难怪建康人都把他当成声色犬马的纨裤子弟,对他与星月湖的关系浑然不觉。

    月出东山,玄武湖一望无际的水面波光潋滟。清凉夜风拂过湖水,浅浅的沙洲畔,青色的芦苇随风摇曳,苇尖洒满水银般的月色。

    萧遥逸扔下玉带,解开袍服,大笑道:「如此月色,岂能无歌!」

    他从舟中取出一张古琴,就那样坐在船头,把琴横在膝上,「淙淙」拨了几下,接著一串流水般的琴声从他指下淌出。

    「月没参横,北斗阑干!亲交在门,饥不及餐!」萧遥逸扬声唱道:「欢日尚少,戚日苦多,以何忘忧?弹筝酒歌!」

    萧遥逸的放浪形骸感染了程宗扬,他也解开外衣,一边挤开萧遥逸,「让我来给你唱一个!」

    萧遥逸怪叫道:「我这琴可是价值千金,你会弹吗?」

    「一张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知道我是麦霸啊!」

    「什么麦霸?」

    「这你就别管了。」

    萧遥逸也不在意,随手把那张价值不菲的古琴扔过来。程宗扬的麦霸水准仅限於把歌词嚎出来,古琴这种高科技对他属於传说。他把琴往旁边一丢,坐在船头想了片刻,然後拍著船板唱道:「道不尽红尘舍恋,诉不完人间恩怨……」

    萧遥逸「哈」的大笑一声,「这是什么曲子?」

    程宗扬也不理他,扯开嗓子迎风放声高歌,当他唱道:「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萧遥逸的嘻笑变成惊笑,等程宗扬接著嚎道:「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萧遥逸也扯开嗓子,跟著嚎道:「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啊!西边黄河流!」

    这小子聪明绝顶,对音律更是别有灵犀,虽然是头一次听到这首歌,但程宗扬每句开个头,他就能跟著把曲调哼出来。等程宗扬唱第二遍,萧遥逸无论曲调还是歌词都已经滚瓜烂熟,唱起来音准意昂,活像自己的老师。

    一群野鸭被这两个打狼一样的歌声惊扰,嘎嘎叫著从芦苇丛中飞起,在月色下渐渐变成黑色的小点。

    歌声渐止,萧遥逸意犹未尽地哼著曲调,叹道:「下里巴人未必不能动听,这曲子虽然俚俗,但别有风致。爱江山更爱美人,哈哈!程兄好胸怀!」

    这么狂嚎可是桩费神费力的大活,以前自己嚎完,总要喘几口气,喝点水润润嗓子,但这会儿程宗扬只觉胸口气满满的,再嚎上两小时也不会累。他笑道:「你的『月没参横,北斗阑干』也不错。就是没有美人儿。」

    「美人儿有的是!」萧遥逸长声吟道:「野有蔓草,零露潯狻S忻酪蝗耍逖锿褓狻

    轻舟像贴在镜面上一样,滑过玄武湖宽广的水面。远处,晋宫台城的城墙隐约在望,湖上连绵的芦苇一直延伸到城墙下。忽然,芦苇中荡出一条小舟。乌黑的船篷前,一盏纱灯并未点亮,但仍能看出是秦淮河花灯的式样。

    发现这边的小舟,那条乌篷船犹豫了一下,想退回芦苇荡中。萧遥逸一眼看见,笑道:「美人儿来了。」说著他放开喉咙,喊道:「那边的花船!还躲个什么?过来吧!」

    船後的舟子摇动舟楫,乌篷船慢慢靠近。两船并在一起,萧遥逸一足勾著船栏,毫不客气地探过身体,一把掀开布帘。

    帘後露出一张姣美的面孔,那女子嫣然一笑,柔声道:「公子。」

    萧遥逸怔了一下,然後笑道:「人生何处不相逢!程兄,竟然是你的老相好来了!」

    丽娘穿著一条薄薄的翠绿夏衫,一手扶著帘子,翠袖滑到肘下,露出雪藕般的玉臂,一张姣美的面孔如花似玉,夜色中令人怦然心动。

    程宗扬对这个绝色美妓印象极深,看著她白玉般的耳垂,笑道:「你又忘了带耳环了。」

    丽娘羞赧地低下头,「奴家粗心,让公子见笑了。」

    萧遥逸笑道:「却是巧,正要去寻芝娘,却在这里撞上!我这位兄弟与美人儿你春风一度,可是相思成病,今日湖上偶遇,果然有缘!」

    丽娘朝舟後看了一眼,向程宗扬歉然道:「奴家要往河里去见客人,只怕今晚服侍不了公子。」

    程宗扬被小紫几次捉弄,宅里放著几个漂亮侍女,却又无福消受。一看到丽娘,顿时见猎心喜,笑道:「那边是客人,我也是客人。丽娘何必厚此薄彼呢?咦,你後面是不是还有个姑娘?」

    舱内传来衣衫悉悉索索的轻响。舟内狭窄,那女子跪在丽娘身後,夜色中看不清面容,只有一朵火红的凤仙花颤微微簪在鬓脚,她俯下身,低声道:「奴家见过公子。」声音又细又柔。

    萧遥逸抚掌笑道:「正好!咱们一人一个!」

    丽娘还待开口,萧遥逸道:「左右不过是银钱,上次你服侍这位程公子,花资是五个银铢,算上芝娘的抽头,到手也不剩几个。今晚你们两个我都包了!萧五,拿五十个银铢过去!」

    五十个银铢不算小数,平常人一年也未必能赚下这个数额。两个美妇对视一眼,然後俯身道:「多谢公子。」

    萧五拿著银铢跃过船去,萧遥逸拉著两女扶她们过来,一边对萧五道:「你就滚那边去,滚得越远越好。让我看到,就打发你到山里砍一辈子柴!」

    萧五叉手应道:「是!奴才知道了,滚得越远越好!」说著他抬起眼,一脸为难地小声道:「爷,你还是少喝点儿吧。」

    「哪儿来那么多废话!」萧遥逸挥手道:「快滚快滚!」

    两女来到舟上,程宗扬才发现那新来的妇人似乎比丽娘年纪还大些,风韵更显成熟,眼角微现皱纹,不过皮肤白润,也是一等一的容貌。她脸容呈鹅蛋形,姿容端丽,脸上涂著细腻的脂粉,肌肤白滑柔软,低垂著眼睛,似乎羞得不敢抬头。这美妓与丽娘容貌相异,但气质颇为相似,只不过神情间显得有几分紧张,好像还不惯於这样卖笑的生涯。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丽娘() 
萧遥逸把那妇人拥在怀中,随手从船舱中捞出一只酒瓮,拍开泥封,笑道:「这是我从宋国得来方子,自己酿的酒,酒性极烈,遇火即燃。若非程兄量宏,寻常酒水灌不倒你,我还不舍得拿出来呢。」

    能点燃的应该是高度酒了。到这个世界之後,一直没有喝到烈酒,程宗扬也有些心动。在舟上,萧遥逸没用酒樽酒爵酒觞之类的东西,直接拿出几只一文钱一个的黑陶碗。程宗扬拿过来,舀了一碗,灌进喉中,只觉一条火线沿著食道一路烧下去,浑身的血液都彷佛被点燃,脸上顿时热了起来。

    「好酒!」程宗扬喝了声彩,长长呼了口气。

    再看萧遥逸,那家伙还是喝淡酒的习惯,直接举碗一口气灌了下去,然後丝丝吸著气,从肺里把酒气用力呼出,应道:「好酒!」神采飞扬,快意非常。

    丽娘来时的乌篷船划入芦苇荡,远远避开。湖上只剩下他们这条小舟,在水上随意漂流。萧遥逸豪兴大发,一把将那美妇抱在膝头,把碗递到她唇边,让她也尝了一口。那美妇咽了少许,顿时捂著樱唇连声咳嗽,引得萧遥逸放声大笑。

    萧遥逸说的没错,那天与丽娘过了一夜,程宗扬就不时想起这个柔媚入骨的美妇。今晚能在湖上偶遇,更是心动。他坐在船尾,一手把丽娘拥在怀里,笑吟吟道:「那个姊姊叫什么名字?」

    丽娘替他剥开一只柑桔,笑道:「是芸娘。」

    「看起来年纪似乎不轻呢。」

    丽娘把柑桔送到程宗扬口中,柔声道:「比奴家略大了些。」说著她掩口轻笑道:「不过在榻上最柔顺听话,客人们最喜欢她呢。」

    程宗扬带著一丝微笑道:「看你们的样子,似乎不是做这个的——对吗?」

    丽娘笑容一僵,有些慌乱地垂下头。

    程宗扬托起她的下巴,入手的滑腻感,使他心中不禁微微一荡。他注视著丽娘美艳的面孔,微笑道:「你的耳环是送到当铺了吧?那家伙从小生活在绮罗堆里,没有留意。但我正好贩过丝绸,像你这件衫子,虽然旧了些,但一尺的布料就要两个银铢。你接一个客,也未必能挣下一尺。」

    丽娘有些畏惧地避开眼睛,小声道:「奴家接客不久,哪里服侍不周,还请公子见谅。」

    程宗扬见她姿色非凡,容貌举止都不是寻常舟妓可比,才动了好奇心,听她这样说,不由更觉好奇,笑道:「我最喜欢听故事了,说来听听吧。」

    丽娘有些为难地咬住红唇,最後才慢慢道:「奴家家里本来薄有资财,可是天时不好,奴家丈夫沉疴在身,每月吃药都要几十吊钱,家里的资财这些年陆续都用完了。奴家又没有子息,为了过活,才不得不……」

    坐吃山空就是这个意思了。本来是好端端的大户人家,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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