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不知道,凤莘和老神棍说了什么,可是潜意识地,叶凌月就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话。
叶凌月情急之下,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凤莘这时的姿势有多亲密。她几乎是半悬着,躺在了凤莘的怀里。
“他说,我们的八字相克。”凤莘淡淡的说道。
叶凌月的心中一沉,她忽然有些烦躁,恼火地不去看凤莘。
“所以,你反悔了?你到雇佣兵城来,是想告诉我,你早前说的话不算数了。你选择相信那个老神棍?”
她这番话,说的有些赌气的成分在。
叶凌月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生气了。
她知道,她不该生气,在与凤莘的关系中,她一直处于主动的地位,凤莘把一切的选择权都给了她。
他给了她太多自由和温柔,这一切,叶凌月早前都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
可是直到今日,听凤莘忽然说他们八字不合,叶凌月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习惯了凤莘,习惯了他编织的那张温柔的大网。
可笑的是,凤莘却要放弃了。
叶凌月觉得自己的心中堵堵的,她恼火着想要推开凤莘。
凤莘却不肯松手,他紧紧抱着她,气力大的惊人。
“你还不松手,都说了八字相克,你就不怕我克死你,找你的雪翩然去,她是丹宫天女,命中助你。”叶凌月胡言乱语着,推攘着凤莘。
“凌月,你冷静点。我不怕你克我,我怕的是,我害了你。”叶凌月的手挣扎着,凤莘不得空出一只手,制住了她不安分的手,另一只手,擒起了叶凌月的下巴,强迫着她看着他。
“从我爹娘过世以后,我就知道,我活不过二十。那时,我没有害怕,因为对于我而言,活着与死,并没有什么差别。可我遇到了你之后,我突然怕死了起来。我怕我真的活不过二十,我告诉自己,既是给不了你一生一世的幸福,就不该去招惹你。可是,谁能告诉我,怎么控制自己的心,控制自己的眼,控制自己的思念。所以,我自私地告诉自己,只要你答应,我就放纵一次。”凤莘的声音,低低沉沉地落到了叶凌月的耳里。
此时,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北青风王,他只是个卑微的男子,低如尘芥。
“凤莘,谁让你控制了,谁阻止你招惹我了,我愿意被你招惹,去它的八字相克,我喜欢你凤莘。”叶凌月眼眶红了,她倏的抱紧了凤莘。
心中,某根绷了许久的弦,断裂开了。
睡梦中,那一声“不可动情”,崩分离析。
凤莘身子一震,他的呼吸,骤然急了起来。
“凌月,你说的可是真的?”
“凤莘,你个笨蛋,我答应你了。不管什么八字,不管什么疾病,我陪你一起走过去。”叶凌月红着眼,软软地说道。
凤莘听罢,欣喜若狂,他忍不住将叶凌月抱了起来,抱着她转了几圈。
“所以,你答应嫁给我?做我的妻?”凤莘定定地望着叶凌月。
叶凌月凝视着眼前的男子,点了点头。
他的眸里,倒映出了她的脸,一瞬间,叶凌月仿佛看到了一抹琥珀般的光色,在凤莘的眼中一闪而过。
叶凌月怔了怔,脑中闪过了什么,可不等她回味过来那一抹异光,凤莘的唇,已经欺上了她。
当男人的气息,弥漫满了她的口腔时,她的思绪一片混乱,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她忘掉了。
第二日,当得知叶凌月已经答应了凤莘的求亲时,蓝彩儿一脸的痴呆,阎九却是一副早就料到了死德性。
“若是巫重知道,被你捷足先登,只怕要气死。”阎九哪壶不开提哪壶,意味深长地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
听到了巫重的名字时,叶凌月的神态,微微变了变。
她以为阎九说的是告诉巫重。
“我自有分寸。”凤莘望了眼叶凌月,见她出神着,心中稍稍有些郁闷,可想到了她即将嫁给自己,凤莘的心又飞扬了起来。
来日方长,既然巫重已经答应了,和他合作,他又何必计较那么多。
到了北青后,他和凌月要共同的面对还有很多,有巫重在,他才能放心,带着叶凌月,一起前往北青皇宫。
又过了两日,夏都方面,派了专门的礼官和礼车,却是夏侯颀为了这一次北青帝的登基纪念大典,准备的贺礼。
礼车的到达,意味着叶凌月也需启程前往北青了。
交代了雇佣兵城的事后,叶凌月既启程,和凤莘、礼车一起前往北青。
只是在出发到城门时,叶凌月意外地遇到了通天阁的天尊。
让叶凌月诧异的是,天尊身后,还站着一名黑衣人,看着形貌,像是一名女子。
“凤王、月侯,我们又见面了,看两位的模样,应该也是要去北青吧。可否能顺带捎上我和地尊。”天尊看到叶凌月和凤莘走在一起时,没有半分意外,反倒是一副熟络的样子,主动上前打招呼。
第688章 婆婆和儿媳妇()
看到天尊,叶凌月没什么好脸色,可凤莘和天尊终究是旧识。
那一晚之后,凤莘也告诉叶凌月,天尊和他娘亲青枫公主,差一点就成了师兄妹,而且当年青枫和凤澜最终能成为夫妻,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天尊。
事情的具体经过,凤莘答应日后有机会再告诉叶凌月。
天尊也一副和蔼的模样,似乎早就忘记了那一日,叶凌月算计他的事情。
经过了天尊的介绍,叶凌月才知道,原来和天尊一起的那名黑衣人,竟是通天阁的另外一位尊者,地尊。
想不到通天阁的这一次问讯,来的并非是天尊一个人,而是天地尊同行。
至于同行的原因,则是因为北青帝的登基纪念大典。
天尊好告诉凤莘,很不凑巧的是,通天阁原本雇佣的那位马车夫,感染了重病。
他和地尊无奈之下,只好到城门口,打算再雇佣一辆马车,哪知道就遇上了凤莘和叶凌月。
叶凌月顿时觉得有些无语。
她怀疑,在城门口相遇,根本就不是什么巧合,天尊摆明了,就是来棒打鸳鸯的。
天尊是个老神棍,虽说占卦的技术不怎么样,但是想算出叶凌月等人,什么时候启程,还是轻而易举的。
他是来蹭车的。
天尊都亲自开了口,叶凌月和凤莘自然不好拒绝。
除去礼车外,凤府有一辆马车,城主府也有一辆马车,分配起来,刚好是叶凌月、小吱哟和地尊一辆马车,凤莘和老神棍一辆马车。
与天尊不同,通天阁的这位地尊,性格似乎很孤僻。
从见面到上马车,她一句话都没说过。
叶凌月甚至怀疑她是哑巴。
由于对天尊没什么好感,叶凌月也没多搭理地尊,只是抱着怀里的小吱哟,半路打起了盹来。
半路上,遇上了一段颠簸的路,叶凌月被震醒了过来,她张开眼时,正对上了一道探究的视线。
那位黑衣地尊,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是个活人,被这样盯着,都会觉得尴尬。
黑衣地尊却没有半点避开的意思,她忽然开了口。
“你手上的灵宠很可爱。”
虽说在夸奖,可地尊的脸上没有半分多余的表情,她的声音,沙哑无比,就好像声带破损了般,落在耳里,听着很是难受。
说罢,地尊的耳根子就有些发红。
很显然,她是想找叶凌月搭话,所以选了最生硬的搭讪法子。
本以为,叶凌月不会搭理自己,哪知道,叶凌月忽然将小吱哟递了过去。
“你也喜欢小动物?”
地尊有些受宠若惊,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想要摸一下小吱哟。
可她的手才一伸出来,就瑟缩了下,迅速缩了回去。
虽然她的速度极快,可是叶凌月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露出衣袖的那只手,以及手臂。
那是怎样的一只手,那几乎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手,上面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伤口狰狞地包裹在了干巴巴的骨头上。
地尊愈发沉默,她小心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袖,指间忽然感到了一股湿漉漉的温暖。
地尊一怔,低头看去,发现叶凌月的那只小灵宠已经跳到了自己的膝盖上,正友好地用舌头,舔着她的手。
那么丑陋的手,连她自己都要嫌弃,可小家伙却没有半分厌恶之色。
婴儿蓝色的眼中,带着几分讨好。
叶凌月也很意外。
小吱哟这家伙,傲娇又好美色,能得到它喜欢的,说白了也就三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凤莘,还有一个就是龙包包。
这位脾气古怪,相貌丑陋的地尊,居然一下子赢得了小吱哟的好感,倒也是怪事。
小吱哟舔了几下后,脑子晕乎乎的,有些晕车,索性就趴在了地尊的膝盖上,打起了瞌睡。
它的示好,无意中拉近了叶凌月和地尊的距离。
马车里的气氛也缓和了许多。
“前几天,多有冒犯,我很抱歉,我并非有意冒犯通天阁。”叶凌月忽然说道。
“你知道我在场?”地尊愕然。
“我隐约知道,营帐里有个人,只是当时不确定,今日见了你,就猜出,营帐里的另外一个人就是你。”叶凌月那一日,也是万不得已,才会将天尊困在混沌天地阵内。
叶凌月也是在离开时,才发现了一股精神力波动,和地尊身上的能量波动,是一样的。
如今想来,若是地尊当时出手,她的计谋早已失败,这么算来,她还该感谢地尊当时没有插手她和天尊的事。
叶凌月竟然能发现自己的存在,地尊不免有些意外。
“那你可知道,你走后没多久,凤王也来了。”地尊的膝上,小吱哟睡得正香,她的手,无意识地抚着小吱哟的软毛,在看到小吱哟身上的那件软甲时,地尊的手顿了顿。
小吱哟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
那一日,凤莘将北青帝所赐的那件天阶背心脱下来,转手“送”给了小吱哟。
这小家伙,就立马缠着叶凌月,将新背心改小了,穿在了身上。
叶凌月则是有些诧然地留意了下地尊的动作。
地尊抚摸小吱哟的动作,几乎和凤莘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已经把那事告诉我了,天尊说我们俩八字相克,他还说,若是凤莘执意和我在一起,会害了彼此。”叶凌月撇嘴。
“你难道不怕?”地尊没想到,凤莘会把这件事,也告诉叶凌月。
这愈发证明,凤莘很在意叶凌月。
“怕,怎么能不怕。只是,我是个很现实的人,比起惧怕虚无缥缈的八字相克,我更怕的是,失去凤莘。这些年,他独自经历过很多事。那时,我都不在他身边。我只希望,将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他身边,都有我。”叶凌月笑着说道。
她说这话时,马车已经停顿了下来,准备休整,凤莘恰好走到了马车旁,在准备掀开门帘的一瞬,凤莘听到了叶凌月的这番话。
“所以,凤王对你而言,很重要?”地尊的眼尾扫过了车帘。
“很重要。”叶凌月笃定的点了点头。
第689章 肉麻当有趣()
马车旁,凤莘的手,悬在那里。
他只是静静地站着,慢慢放下了自己的手。
“她倒是个有心人,凤王,她待你如此,你还要和她在一起?你会害了她。”天尊的声音从身后飘来。
“天尊,你一定没爱过人。若是爱过,你会发现,在爱一个人时,你会变得很自私,你会舍不得,把她交给其他人,那个人只能是我。”凤莘回过头来,淡然一笑。
马车里的对话还在继续着。
天尊那双看破了世事的眼中,第一次有了波动。
他又怎会没爱过,若是不爱,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守着她十余年。
有一种爱,叫做执子之手。
还有一种爱,叫做两两相望。
凤莘是自私的,所以他宁死也要拉着叶凌月的手。
而天尊自认也是自私的,所以在知道青枫和凤澜没有好结果时,他假装松开了手,却最后,用他自己的法子,将青枫留在了他视线所及的地方。
从雇佣兵城到帝阙城,叶凌月和地尊的关系相处得很是融洽。
叶凌月也认识到了地尊不同的一面,她心思细腻,总觉得地尊对凤莘似乎很关心。
可在面对凤莘时,地尊又恢复了哑巴模样,一语不发。
辗转了十几天,叶凌月和凤莘抵达了帝阙城。
这是叶凌月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第二次到帝阙城。
因为上一次的不愉快经历,叶凌月对帝阙城的印象很一般,更不用说,这座古老而又强大的城池里,有着很多她不喜欢的人,和不喜欢的记忆。
上一次来时,北青还是金秋,依稀可见满大街的秋色,这次来,却已经是岁末隆冬。
北青比大夏冷许多,北方常见的高大乔木,叶已经落得寂寥寥的,光秃秃的。
衬上马车后闪动着寒光的青石堆砌而成的巍峨城墙,更让人肌骨生寒。
北青帝的这一次登基纪念大典召开的日子,只有数日了,城门口,各国来的使节的马车,络绎不绝,愈发显得叶凌月和凤莘的马车不起眼。
才到帝阙城城门外,天尊就来辞行了,他们是北青帝的贵客,城门外,已经有宫廷内侍前来迎接了。
看得出,北青帝和天尊的交情很是不错。
叶凌月不知道,天尊是否会将自己的事,告诉北青帝。
不过即便是告诉了,她也不怕。
天尊辞别之前,意味深长地望了眼叶凌月。
“月侯,你是个聪明人,希望你在北青这一趟,能有所收获。”
说罢天尊就一副前辈高人的模样,扬长而去,倒是地尊看了眼叶凌月,将这阵子一直被她抱在了怀里的小吱哟递给了叶凌月,什么也没说,也登上了皇宫的车辇。
“老神棍。”叶凌月愤愤着。
一旁的凤莘,侧头看着叶凌月的模样,取过了一件银白色的狐裘,拢在了叶凌月的身上,细细地替她整理好了。
蓬松的狐毛,衬得叶凌月的小脸愈发生动。
随即,凤莘才慢腾腾地穿上了刀奴给他递上的黑色裘披,再将叶凌月那双被手冻得指尖发凉的手,塞进了自己的怀里。
两人男俊女靓,站在街头,本就是一道极醒目的风景线。
已经有人认出了凤莘来,见他身边站着名漂亮的不似凡人的美貌女子,都止不住轻声议论了起来。
见了凤莘判若无人的亲昵动作,叶凌月有些不好意思了,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可摸到了凤莘怀里暖融融的触感时,叶凌月轻咦了声。
“你的身子怎么这么暖?可别是路上发烧了?”
凤莘因为寒症的缘故,体温一直比常人低,即便是穿了再多,也是如此。
可他今日,身上却暖融融的,像是塞了个暖炉似的。
“咳咳,月侯,少爷见你不喜欢用手炉,就自己抱了手炉一两个时辰了,硬生生捂热的。”一旁的刀奴插嘴道。
叶凌月是女子,虽然练过武,可体质终究比不上男人。
尤其是到了北青境内,气候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少爷就命人准备了的暖手炉,可偏叶凌月嫌抱着手炉不方便,死活不肯用。
凤莘只能是自己抱着,捂热了,再给叶凌月当“人肉暖手炉”了。
叶凌月心中一暖,却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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