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弱女子,先是父亲早逝,而后她十岁时卖身葬母,被乙家用十两银子的“高价”买回去当丫头,因为生得伶俐可爱,手脚又勤快干净,一年后被选为小姐的侍女,又在一年后升为小姐的贴身侍女,算起来,她已经服侍了小姐六年。
但她也不全是弱女子。
幼时,她看尽世态炎凉和悲欢离合,少时,她看尽了尔虞我诈和荣辱贵贱,在她十八岁的生命里,她比绝大多数人都看透和看懂了人心险恶与世事复杂。
所以,她并不天真,更不单纯。
她不断的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她以为她紧紧攀住小姐这棵大树,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再尽量与别人好好相处,尽量不得罪人,就能撑到嫁给可靠人家的那一天。
但她现在才知道她错了,错得厉害。
只是,她不会让自己陷入自艾自怜、自暴自弃的绝境之内。
她仍然想要活下去,想要为自己已经悲惨至此的人生争取一点尊严与未来。
所以,她的身体和心灵在痛苦和哭泣的时候,她的脑子却无比清醒。
是谁在背后策划了这一切?
是谁非要摧毁她不可?
毫无疑问,一定是宫里的主子,很可能是太子的嫔妃们,因为不能容忍她被太子看上,才想通过这种方式毁了她,还要让太子看到那种丑陋的场面。
是谁呢?她一一筛过所有的嫌疑人。
就这样,长夜结束。
天色泛白了,但她的黑夜却始终没有结束。
做下丑事的她当然不能再呆在宫里,她很快被送出皇宫,然后被送回小姐身边。
乙家在准备乙央兰的婚事,乙央兰也忙得很。
看到她回来,乙央兰淡淡的道:“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本该严惩你的,但看到你受了伤,知了错,后了悔,我就看在你侍候我多年的份上,饶了你一条小命。你下去休息,好好反省,过几日与你一同进王府。”
她说得平淡,眼里却满是冷酷与恼怒。
她听说了她从“王妃”降为“侧妃”的缘由,心里恨透了胡儿这个自作聪明的贱人。
她本来可以当王妃的——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却因为胡儿,而丧失了这么好的机会,她能不恨吗,不怨吗?
她本想直接让男人将胡儿玩死算了,但太子妃劝她,说胡儿这丫头生得有几分狐媚,人也机灵勤快,算得上是奴才中的人才,不如狠狠的教训她后继续留在身边,利用她争宠和争权。
她仔细想了想,确实觉得她身边的奴才里,真没有比胡儿更伶俐更能办事的,而且她嫁入王府以后,又少不了跟王爷的女人们斗智斗狠,有胡儿这样的奴才在身边,会方便许多。
于是她收起弄死胡儿的念头,决定继续留用胡儿。
反正胡儿清白已毁,名声已坏,以后都别想再勾搭王爷或权贵什么的,她不用担心胡儿会成为自己的隐患。
胡儿感激得痛哭流涕,不断冲她磕头:“胡儿谢小姐开恩!小姐对胡儿有大恩,胡儿这辈子做牛做马,一定报答小姐的恩情……”
她哭得这么真诚,说得这么真诚,眼神和动作也都那么真诚,乙央兰心里这才舒坦了一点:“好啦,你下去吧,以后别再犯糊涂了,知道吗?”
“是,奴婢知错,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了。”胡儿又磕了几个响头,退下去了。
她充满感激的话语里,有几分是真诚的呢?
只有她知道,半分都没有。
她回到房间以后,麻木的洗了澡,给自己上了药,然后就悄悄的走出去,像条虫子一样,蜷缩在路边茂密的草丛里的一个小坑里,静静的听着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和议论声。
这条路的前面就是小姐的院子,小姐准备出嫁了,来往出入的人自然不少,议论的人也不少。
她听了很多议论,终于听到了她想听到的东西。
“呆会儿见到小姐,你可别笑得太厉害,也别说得太多,免得惹小姐不高兴……”
“小姐终于可以嫁给王爷了,这可是小姐盼了好久的好事,我还想着跟小姐讨喜钱呢,怎么不可以说和笑啦……”
!!
518 奇怪的嗜好
“唉,你傻啊,小姐这次嫁过去是当侧室,又不是当王妃,连拜堂和宴席都没有,你说小姐能高兴吗?我就告诉你实话吧,听说小姐知道王爷要娶她当侧室时简直要气疯了,当场把屋里的东西都砸了……”
“原来这样啊。小姐这么骄傲,只当一个侧室,确实会不高兴喔……”
“我还听说啊,太子妃走了以后,小姐连太子妃都骂上了,说太子妃没本事什么的,还说要杀了胡儿之类的,谁叫胡儿当时也跟太子妃去见王爷了,事情没能办好……”
“难怪啊,我就说小姐正在准备嫁妆,怎么没有胡儿帮忙呢……”
“嘻嘻,你还不知道啊,胡儿耐不住寂寞,在宫里跟男人们搞上了……”
……
胡儿一动不动,身体仍然留着撕裂般的疼痛,但她的心,也已经不再痛了。
因为,再痛也没有人会在意。
她将这种痛苦表现出来,只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她只想确认,是不是小姐和太子妃对她下的毒手,而现在,她已经能确认了。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小姐是如何的想嫁给王爷、想当隼王妃,以及乙家又是如何的想攀上隼王这棵参天大树。
包括小姐上吊自尽、她跑去通报太子妃娘娘这回事,都是小姐和太子妃的计划。
她在隼王爷面前做的事情,是她为小姐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她以为她为小姐立了大功,其实,太子妃和小姐根本就不是这么看。
小姐甚至认为是她毁了她的前途。
她昨天晚上的遭遇,就是小姐和太子妃对她的惩罚。
真是可笑之至,真是可悲之至。
她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
她继续像一条可悲的虫子,一直蜷缩在草丛里,直到天黑,直到路上没有人。
然后她才慢慢慢慢的从草丛里爬出来,慢慢慢慢的回到房间里,带着一身的肮脏躺下来。
她本就不天真,本就不单纯,现在,她更不天真,更不单纯了。
五天以后的傍晚,她还是平时那个机灵忠诚的丫环,跟随出阁的小姐进了隼王府。
巴信没什么热情的跟乙家人一起用过膳后,离开了宴厅。
但他没有去新房,而是进了书房。
他在书房里研究情报研究到午夜,才回到新房,跟乙央兰洞房去了。
乙央兰终于盼到了这一刻,却紧张得像个清纯害羞的淑女,抱着胸口:“王爷,把灯熄了好不好?”
“不好。”巴信皱眉,不耐烦的道,“本王要看你的身体,把衣服都脱了。”
“不要……”乙央兰眼睛泛红,“我的身体上有伤疤,还没有消呢,我不想让王爷看到这么丑的身体……”
她请了瑶京最好的外伤大夫看诊,大夫说她的伤口并不深,又治疗及时,只要用最好的药,慢慢调理,是可以不留疤的,但是,最快也要一年。
也就是说,这一年时间里,她的身上都会刻着一百道难看的伤疤。
连她自己都受不了这样的伤疤,何况王爷?
“不让看的话,这洞房也就不用过了。”巴信没有耐心陪她,坐起来,捡起衣服,准备离开。
他不缺女人,更不需要去迁就女人,乙央兰也没有让他征服的价值,他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王爷——”乙央兰看到巴信真的就要这么走了,急得扑上去,从后面抱住他,“你别走,我、我让你看还不成么……”
巴信转头:“那就快点,本王忙着呢。”
乙央兰一脸委屈。
今晚可是她的新婚之夜,可王爷呢,对她没有半点柔情蜜意,也没有半点耐心,哪里有半点新郎官的样子?
就算她是侧室,却也是才貌双全的名门千金,王爷这样对待她,也太过分了。
但她什么都不敢说,谁叫王爷这么受女人欢迎,不缺她这一个呢。
她安慰着自己,挤出妩媚的笑容,开始一件一件的脱衣服。
巴信没看她的脸,只盯着她逐渐展露的身体,目光落在她身上的伤疤上。
当衣裳褪尽,乙央兰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王爷的疼爱。
巴信的眼里流露出痴迷的神色,抚摸她身上那一道道浅红色的、显眼的伤疤。
一道都不放过。
抚过之后,他又一道道的吻,就像吻着什么甜蜜的东西。
乙央兰被他的举动弄得浑然忘我,无法自持。
这才是她想要的新婚之夜,热情如火,**无边。
可是,为什么王爷这么迷恋她身上的这些伤疤呢?
她从来没听过、见过这世上有男人喜欢女人身上的伤疤,难道是因为王爷天生好战,视伤疤为荣耀,所以才连女人身上的伤疤都喜欢吗?
可是她从没听说过王爷有这样的嗜好。
不过算了……她沉湎在王爷的狂野与激情里,也无暇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只要王爷喜欢就好。
她应该是王爷的女人中唯一一个身上有众多伤疤的,而这,就是她吸引王爷的秘密武器。
她得意的想,得意的笑,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委屈和不安。
一连数天,巴信都在乙央兰的房间里度过,似乎对她显得极为迷恋。
但同时,他也没有放松对凤惊华一伙的调查与研究。
他房间里的情报,已经有小山这么高,如果用马车来装,绝对可以装满整个马车。
沙晋许久没有凤翔空的消息,憋不住了,从铁旗镇跑来找他,问他找到凤惊华一伙的下落了没有。
巴信从卷宗里抬头:“快了。”
沙晋一喜:“你说,凤惊华现在在哪里,我现在就带人去抓她。”
巴信摇头:“还不能确定。”
沙晋道:“为什么还不能确定?”
巴信从手边拿起一叠厚厚的卷宗,甩在他的面前:“这是重点监控的十八条街的情报,凤惊华一伙很有可能就隐藏在这十八条街的其中一条或几条。如果我们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也一一搜查,定会打草惊蛇,再次让凤惊华一伙逃走。”
“这样啊,”沙晋看着那叠几乎有半条腿那么高的卷宗,一点想去翻阅的念头都没有,“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巴信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突然问到:“你觉得凤惊华一伙要如何带着凤翔空离开费国?”
沙晋想都不想就道:“那还用说,当然是南下虞国,然后穿过万渊之山回去喽。”
所以啊,南边的城门一直查得很严,但凡是缺眼睛断腿的或者是不能自由行走的人,一律被查得彻头彻尾。
而且在南下的路线上,也有他们的探子在暗中监视着,如果凤翔空这个残废兼病人真的南下了,不可能一点行踪都不被发现。
巴信道:“你觉得他们能做到吗?”
!!
519 花椒的花,凤女的影
沙晋很认真的想了想,摇头:“做不到。不说咱们派出这么多探子盯着,城门又查得很严,就说咱们正在跟虞国打仗,眼下谁都进不了虞国这点,他们就不可能逃得掉。”
巴信道:“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办法离开费国?”
沙晋挠了挠头:“我想啊,他们还是只能等待机会吧?等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或者等到咱们跟虞国不再打仗的时候。”
巴信道:“那他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沙晋不得不继续开动脑子:“至少得等到明年开春吧?天气都冷了,他们敢大冬天的带凤翔空那个废人出远门啊?”
这里可是极北之地,这个时期已经很冷了,出门都要穿棉袄了。
再过不久就会下雪,以凤翔空的身体,哪里熬得住这样的寒冷?
他呆在屋里还能熬得住,真出去了,就算不会被冻死,也会残上加残,凤惊华舍得让千辛万苦救出来的父亲受这种苦?
再说了,凤翔空不能行走,想出远门必须要乘车,速度还不能快,还不能颠簸,还要被人细心照顾才行,凤惊华带着这样的他出远门,太容易被发现了。
不管怎么想,凤惊华都不能冒这种险,再疯狂也不能。
“的确不敢。”巴信慢慢道,“所以,他们只能留在瑶京过冬,而他们要留在瑶京过冬,就要做好各种取暖措施,保证凤翔空能熬过这个冬天。”
瑶京的冬天有多冷?没有去过的人绝对不能体会,靠着想象也无法理解。
这么说吧,真的可以冷到滴水成冰,呼气成霜。
在寒冬里,再健壮的男人穿得再多再暖,也不敢在户外久留,在屋里也必须得点上火塘或火炉,才能熬得过去。
而凤翔空年纪大了,又一身伤病,如果没有足够的保暖措施,绝对撑不下去。
沙晋深以为然:“王爷说的没错,他们是得留在瑶京过冬了,过冬的时候肯定不会露面的,咱们要等到春天的时候再去找他们吗?”
冬天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他们想找到凤惊华一伙,更难了。
可是要等到明年春天,他就觉得忍无可忍。
明知奸细就在自己的地盘上,自己却怎么都抓不到,这算个什么事啊?
“到了那时,估计凤翔空的伤也养得差不多了。”巴信道,“要抓,必须就尽快抓。”
“是啊是啊,我就是急着这个事啊。”沙晋大声道,“可是,王爷,咱们到底要怎么找到他们啊?你到底有没有好办法啊?”
“我想过了。”巴信丝毫不受他的情绪影响,“凤惊华一定会用最好的办法给凤翔空的屋子保暖,而且这些保暖措施应该是早就办好或准备好了的,不可能到天气冷了再匆匆忙忙的去办。”
凤惊华一窝都是逃犯,不会轻易现身,她应该会提前把所需要的物资准备好。
天冷了再出来采购大量的取暖物资和保暖物资,这不是明智的做法。
沙晋眨了眨眼,觉得他不会平白说这样的话,于是认真了想了好一会儿,道:“难道你想从这个角度下手,找出凤惊华的藏身之处?”
巴信点头:“没错。”
沙晋对这样的思路不以为然,但还是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说到取暖措施,应该就是准备火炕或木碳吧?城里用炕的不多,去找那些有炕的屋子,这得费多少事啊?至于木碳,这城里得有多少卖木碳的地方啊?有店面的还好找,像那些挑着担子卖的,在路边摆个摊的,怎么查啊?”
到了冬天,哪家哪户不需要准备木碳木柴什么的?
所以卖碳卖柴的地方也多,多如牛毛,派人一一去守着这些点,然后去查买碳和买柴的人?
这根本就是大海捞针好吧?再多的人手也不够用啊。
“火炕和木碳应该也会用到,但我不认为那是凤惊华会用的办法。”巴信道,“火炕需要经常清理,而凤翔空是重伤病人,不宜搬来搬去。另外,清理火炕的时候会产生烟灰,污染室内环境,不利于凤翔空养伤。”
沙晋:“……”
王爷想得还真是细致啊。
巴信接着道:“至于木碳,同样也容易产生烟灰,不利于病人休养,而且还需要通风透气,若是一不小心,病人吸入过多的碳气,反会伤及自己。这也不是取暖的好办法。”
沙晋有点不服气:“凤惊华现在是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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