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长长的小街,大大小小二十多间窑子,全天营业。
昨天晚上没有客人的姑娘们,以及昨天晚上虽然有客人但还是想多赚点钱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甚至穿得跟穷到没衣服穿的穷人似的,沿街溜达,热情的招揽客人。
凤若星没嗅过这么热烈的胭脂香气,一时间被这样的香气感到好奇,就这样走了进来。
结果,在小街上闲逛的姑娘们全涌了上来,热情的招呼他。
“哥哥长得好帅,妹妹好喜欢,让妹妹陪你喝酒好不好……”
“官人,您看这天气这么热,就进咱们店里坐坐,让奴家给您洗澡消暑好不好……”
“公子如此斯文,定是有学之士,咱们姐妹也最喜欢琴棋书画的,公子若不嫌弃,可否进屋一坐,与咱们切磋才艺……”
……
不得不说,这些女人什么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见过,虽然凤若星穿着怪异,也不像有钱人,但她们仍能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出身良好、气质不凡的气息。
凤若星被女人围住,脚步却是巧妙的转换进退,避开一个个女子的身体接触。
“我只是路过,你们不要挡我的路好么?”他打量着她们,客气的道。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但他还是觉得对无害的姑娘们要客气,要有礼,不可以凶巴巴的。
众姑娘娇笑:“哎呀,咱们不是要挡您的路,咱们是想请你上门做客,让您享受**的滋味,您若是不领情,咱们姐妹可是要伤心的……”
“**的滋味?”凤若星疑惑,“怎么个**法?”
不要怪他问出这样的话。
他也就是这几年才能行动自如,而在此之前的很多年里,他先是长年昏迷,而后卧病在床,而后行动艰难,既是药罐子,又是魔医的试验品,还与世隔绝十几载,心理已经变得很是单纯。
可以说,现在的他,脑子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且是第一次踏进烟花之地。
当然,当他回到正常的生活后,也在飞快的学习与进步,只是,这么短的时间,不足以让他的心智跟上他的年纪。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一定会爱上这种感觉……”
凤若星听后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376 我叫全失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爱死这种感觉……”
凤若星又好奇的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姑娘们齐声答道:“那当然!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喜欢去我们家里做客,不喜欢去的绝对不正常!”
凤若星听了立刻对一个他看得比较顺眼的姑娘道:“那我就去你们家做客吧。”
他也知道自己与世隔绝太久,又经历了太多不正常的事情,自己因此也变得不太正常,跟普通人很不一样,说不定还是个怪物。
他不想当怪物。他想成为正常人。他想过正常的生活。所以,凡是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他都要尝试。
那个打扮得艳而不俗的姑娘立刻去挽他的手臂:“公子,这边请——”
凤若星皱眉,微微闪开:“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身体。”
在岛上的时候,他只见过魔医、魔医的几个徒弟和魔医的实验品们,就没见过半个正常人。
踏上陆地以后,他虽然见到了正常人,却很不习惯与陌生人有身体上的碰触。
那个姑娘娇笑:“正常男人都喜欢被女人这样挽着。”
“是吗?”凤若星半信半疑,想了想道,“那你挽我的左手吧,我的右手不好使。”
那个姑娘觉得他相当奇怪,却也不急着追问,转到他的左侧,挽起他的左手,笑吟吟的道:“公子这边请——”
这条街的竞争很厉害,但是,一旦客人确定了要去哪家消费,别家就绝对不能再出手,这是这条街的铁则,没有人会违背。
其他姑娘看到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走了,挤眼歪嘴的啐了几口,骂凤若星没眼光后,也扭着腰肢拉客去了。
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进了那间挂着“极乐殿”的牌匾的漂亮屋子。
屋子很漂亮,屋里的姑娘们也很漂亮。
凤若星打量四周,觉得竟然会有那么多漂亮姑娘住在一起,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那姑娘不断往他身上蹭,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姑娘还不断的问他:“奴家合欢,公子如何称呼?”
凤若星给自己起了一个临时称呼:“全失。”
“全失?”合欢愣了一下后,嫣然笑道,“好特别的名字,跟公子一样特别呢,奴家啊,最喜欢特别的男人了。”
“是么?”凤若星眼神有点怪异的瞅着她,“我倒比较喜欢普通的东西。”
在他仅存的最近几年的记忆里,他的身边全是怪人。
魔医不能算是人,魔医的徒弟也很怪异,魔医的那些实验品也不太正常——当然,他是回到陆地以后才知道魔鬼岛上的生物都不正常,包括他自己。
在他现在的认知里,“特别”就是“不正常”,他就不明白了,怎么有人喜欢“特别”的东西?
合欢:“……”
这男人怎么不会说话和**呢?他就听不出来她只是在刻意迎合他和讨好他?
咳,算了,只要他有钱就成。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跟凤若星说话套近乎,然而凤若星的一板一眼令她感到很是无趣。
走到后院的时候,她终于不耐烦了,直截了当的问:“公子,在我们家做客是要花钱的,您身上带钱吗?”
凤若星很诚实的回答:“带。带了好多钱。”
除了那包金子和银子,还有好多银票,锦国的人说这些钱够他舒舒服服的花上很久了,他现在也知道了物价水平,知道自己确实蛮有钱的。
不过,这些钱都是他跟玉芙蓉借的,将来都要还的。
合欢立刻喜上眉梢,恨不得整个身体都贴在他的身上:“全公子,你为何要将脸遮起来,可以让奴家看看你的脸么?”
其实做这种生意,完全不用看脸的,但是她对这男人很好奇,没事找事。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后,才道:“如果只是看看脸,那没有问题。”
说罢他从她的双臂间抽出左手,解开绕了两三圈的面纱,露出完整的脸庞。
瞬间,十几道惊艳的目光看过来。
连合欢都呆了一呆。
好白的脸!好俊俏的脸庞!
原来他会蒙上面纱,不是因为脸庞不好看或是脸上有问题,而是因为太好看的缘故!
合欢压下心跳,娇笑:“公子生得这么好看,为何要把脸遮起来?”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才道:“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认识我和记住我。”
他不是个正常人。他连自己的“真相”都不知道。所以,他认为自己是没有“真相”的,换种说法,其实他是没有所谓的“脸”的。
而且,他不愿意认识他的人见到这张脸。
别人认识他,知道他是谁,他却不认识别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别人就算告诉他想知道的一切,他也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他但愿自己去认识自己,自己去寻找丢失的过去,也不要任何人告诉他他的过去。
合欢愣了一下后,笑得胸部一阵汹涌澎湃:“公子这张俊脸,凡是见过的人大概都无法忘记呢……”
她这话是夸张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凤若星的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也就是比较端庄周正,但他的皮肤很白,白到就像这一生都没有晒过太阳,而且白得很好看,没有半丝杂色,也显得很健康。
所谓一白遮百丑,如此漂亮的白肤,便衬得他的脸庞特别好看。
凤若星摸摸自己的脸,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一笑,简直、简直就像初生婴儿的第一个微笑,世界都要为此心动。
合欢觉得自己就要心动了。
干她这行的,怎么能对客人心动?
“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紧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粗暴的声音:“还想要人救你呢?进了这种地上,上了小爷的床,还想逃走?你想死小爷成全你!”
然后是一阵隐隐的打人声。
女孩带着稚气的哭声响彻整个后院:“大爷您放过我吧,只要不让我接客,我为您做牛做马……”
“小爷的牛和马多的是,不差你这一个!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还敢嫌弃,还敢逃走,真是给脸不要脸!给我把她的衣服剥光,丢到大街上,看她怎么当烈女立牌坊……”
女孩的哭声这么凄惨,然而,后院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却没有人受到影响。
凤若星皱眉:“她们没有听到有人在哭吗?”
这么大声,就是在地下散步的蚯蚓都能听到,这么多人会没有听到?
合欢笑道:“听到了,但是听到又如何?这种事咱们见多了,看都不用看。公子,咱们别为此坏了心情,奴家的闺房马上就要到了,奴家给您……”
在这种地方,最招人讨厌的不是没钱的客人,而是贞节烈女。
377 脑袋被砸了
在这里,女人可以装贞节烈女,但不能当贞节烈女。
越是不从的女人,越是遭到所有人的讨厌和打压,而抵死不从的女人,更是所有人都想她死。
就像这个被打得嗷嗷叫、哭得惊天动地的女孩,她越是凄惨,众人越是开心,越是觉得活该。
合欢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手中一空,全公子不见了。
再一抬头,全公子已经走到了前方。
凤若星转了个弯,看到几个如狼似虎的男人正在强行剥一个女孩的衣服。
“住手!”他走过去,严肃的道,“你们不可以这样欺负弱女子,这样做是不对的。”
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人教过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他就是知道这样是错的。
男人们听到他的话后,就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
“这小子原来是傻的,居然跑到窑子里说教,难怪要把脑袋包起来,这脑袋是空的嘛……”
“小子,咱们就是要欺负她,你又如何?英雄救美?你救得了吗?”
说着,那打扮光鲜、满脸嚣张的公子哥儿还重重一脚踩在女孩刚刚发育的胸部上,痛得女孩又是一阵惨叫。
那女孩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脸上还带着稚气,这会儿已经是衣不蔽体,鼻青脸肿。
凤若星蹙眉,很认真的看着那纨绔公子:“你再不放人,我会打你哦。”
他的表情和口气,就像一个大孩子在教育其他男孩不可以欺负女孩一样。
这么“纯真”的表情,就连花魁都装不出来的。
众男俱是哈哈大笑,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纨绔公子哥一手往凤若星的脸上摸去,笑得很猥琐:“瞧你这张小白脸也不比女人差嘛,要不你换上女人的衣服代替这贱人侍候小爷,把小爷侍候爽了,小爷就放过这贱人,如何?”
他刚说完,凤若星就出手如电,抓住他的手腕骨一扳。
纨绔公子哥发出比那可怜女孩儿还悲惨的尖叫声:“啊——”
他叫得太凄厉,吓了凤若星一跳。
凤若星抖了抖肩膀,道:“喂,你是男人,不要叫这么大声啊,天都要塌下来了,这样很没有教养和礼貌的,你知不知道?”
“你你你你——”纨绔公子哥煞白着脸,痛得双眼含泪,声音发颤,目光和口气却更凶残了,“你你你弄折了我的手还敢嘲笑我!我我我要杀了你——”
他长这么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被如此嘲弄过?
而且他的手腕被折断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搞不好以后要成残废了。
“断了?”凤若星又吓了一跳,“我又不是特别用力,你的手怎么就断了呢?你是男人吧,怎么这么脆弱?”
他是魔医最喜欢的实验品,魔医说他救了自己,自己就该拿身体作为回报。
他觉得魔医说得有理,所以,随便魔医怎么折腾他,他都认了。
魔医经常在他身上进行各种手术实验、药物实验、设备实验等等,有时甚至连麻醉药都不用就直接剖开他的身体,他虽然也感到很疼,却从来没有熬不住的,更不会大喊大叫和掉眼泪。
像这种手腕被扳了一下的事情,在他看来真不算什么事,眼前这位公子为什么就断手了呢?
再想想一路以来经常有人欺负他,他只不过是稍加反击,对方就一副痛苦的样子,难道所谓的“正常人”,都是这么脆弱的么?
“你你你又还敢嘲笑我——”他说得越是真诚,纨绔公子就越是崩溃。
终于,纨绔公子像只被割喉咙却没割断的公鸡一般尖叫:“给我杀了他——你们统统给我杀了他!他若是不死,你们就死吧——”
他的手下面面相觑,有些犹豫。
他们也不是真的不敢杀人,但这里并非隐蔽地点,也不是少爷的地盘,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在这里杀人真的好吗?
其他人看到要发生凶杀案了,不敢再看戏了,赶紧过来劝纨绔公子。
然而来一个被踢一个。
纨绔公子咆哮:“这个人若是不死,极乐殿就别想存在于这世上!你们就得统统被卖去三钱巷当窑姐……”
三钱巷,南疆最低贱、最廉价、最肮脏的烟花街。
在那里,甚至只需要几文钱就能玩得尽兴。
那里的女人死了,尸体也会被拿去卖掉,喂狗也好,做包子也罢,哪怕只能赚一文钱都行。
没有任何女人会愿意去那种地方。
听了这话,所有的女人都打寒颤,再也不敢吭声,无声无息的退开,走远,消失。
只要她们什么都没看见,那么谁死人都与她们无关。
她们一走,纨绔公子的手下就不再客气了,纷纷亮出兵器,杀上去。
他们很了解自己的少爷,少爷这手腕都被扳得手背贴在手臂上了,不可能再修好了,少爷就这样废了一只手,不杀了这小子,少爷如何甘心?
搞不好还会将气发在他们身上,连他们也一起折磨,他们想活下去,就得以最残忍的手段折磨这小子,让少爷出够气。
凤若星看他们就这样杀上来,也不觉得害怕,只是身形不断闪避,右手不断抬起,不断挡驾,不断横扫过去。
只消片刻功夫,那些身手不凡的打手们就一个个被他的右手给打得晕头转向,纷纷栽在地上。
纨绔公子看到凤若星好像也没使出什么厉害的招数,就只是闪避和甩手就将自己的打手们给撂倒了,十分的震惊,也十分的愤怒。
这种愤怒令他暂且忘记了断手的痛苦和持续不断的哀嚎。
他恶从胆边生,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慢慢从凤若星的身后走过去。
凤若星正弯着腰,低头看躺在地上的打手:“喂,你们没事吧?我只是打了你们一下,又没有下重手,而且我也没有什么力气,你们不要这样装死好不好?”
他的确力气不大,身体也不是很好,毕竟大伤大病了那么多年嘛,所以说他是不太相信自己有把他们打伤的,他觉得他们就是故意在吓他。
躺在地上的打手看到了少爷的举动,赶紧配合少爷,哀哀惨叫:“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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