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铁骨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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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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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顿了顿脚,转头:“我不怕。”

    路人:“……”

    半晌,他看向年轻人远去的背影,喃喃:“就你这副打扮,晚上出现在鬼哭山谷,鬼见都要吓死,确实不用担心……”

    年轻人走出北城门,左右看看以后,慢慢往前走。

    他没有熟悉的感觉。

    他已经来谊州城大半个月了,几乎走遍了谊州城,可他找不到半点熟悉的感觉。

    所以他一直拖着没有去看看鬼哭山谷。

    这么大的谊州城没能唤起他的记忆。鬼哭山谷就能吗?他一点都不觉得。

    走了好长一段路以后,前面出现一条岔道,他顿了顿脚,往左边的岔道走。

    他的身影消失以后,一群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也往左边的岔道走。

    借着草丛和石头的掩护,他们不远不近的跟着年轻人。

    走着走着,他们觉得不对了。

    “老大,那人、那人该不会是去鬼哭山谷吧?”一条汉子小心翼翼的问。

    老大脸上的横肉抽了几抽:“我怎么知道是不是?要不你去瞅瞅,探探路?”

    虽然他们也是这谊州城的地头蛇之一,但是,也从来不曾靠近过鬼哭山谷。

    但凡有点常识的谊州人,绝对会对鬼哭山谷敬而远之,他们当然也是如此。

    “我、我不敢去。”平素打打杀杀惯了的流氓,这会儿也缩着脖子,“我怕鬼……”

    老大转头:“谁去?”

    众流氓集体摇头。

    老大:“……”

    他也不敢去啊。就算带着这么多小弟,他也还是不敢去啊。

    “操!”看到目标已经小到快看不见了,老大往地上吐了几口唾沫,骂道,“肥羊一个人都不怕,咱们这么多人怕个毛?走,咱们追上去,抢了就跑!”

    众流氓一听,是这个理儿啊,他们只要在目标踏进鬼哭山谷之前抢劫成功,不就啥事都没有了?

    之前是因为路上有行人,他们不好下手,但现在,这里没人,只有鬼。

    呸呸!在这种荒郊野岭,绝对不可以提那个字!

    众人纷纷提醒自己,跟着老大往前冲。

    他们跑得很快,但是,待他们跑到前头时,目标已经没了影儿,他们只看到旁边的木头上身上挂着块牌子:此处鬼哭山谷,闲人勿近,否则后果自负。

    众流氓一顿踉跄,都在心里骂,他们追不到人就算了,居然还怎么送到了鬼哭山谷嘴边?

    现在怎么办?要不要赶紧撤退?

    众流氓全都望向老大。

    老大又吐了几口唾沫,骂道:“你们看着我干嘛?找我喂奶啊?”

    一流氓道:“老大,天还没黑,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啪啪!他的脸上挨了两巴掌。

    老大骂道:“钱没抢到,咱们就这样回去,今晚吃你的肉啊?”

    众流氓都不吭声了。

    他们不是单独作案,他们是酒楼老板雇佣的劫匪,平时都是酒楼靠老板养着,遇到“肥羊”时就由他们暗中出动,劫人钱财,根据业绩拿提成,享受不同的待遇。

    他们近期的营业额下降得厉害,就指望着抢劫刚才那只肥羊翻身了,若是灰溜溜的回去,非得饿上几天不可,去花楼更没希望了。

    有一名特贪心,胆子也忒的流氓道:“老大,各位兄弟,咱们换个角度想,正因为这里很危险,平时没什么人来,莫说咱们在这里劫财,就算不小心杀了人,也没有人知道,更没有人追究,这对咱们来说岂不是也很安全?”

    众人一听,好像也是这个理儿。

374 相见不相识

    这流氓又道:“听说这肥羊身上带了很多现银,若是抢到手,咱们拿一半自己分了,另外一半上交,你们说……嘿嘿,还要我明说吗?”

    他一副“你们都懂的”的表情,众人纷纷露出猥琐的笑容,没错,他们不能再懂了。

    如果肥羊身上带的是银票,他们拿了也不便去兑现,因为老板跟各家银庄都熟得很,他们去兑现的话很容易露马脚,去外地兑现的话,最近的有钱庄的城市也要走几天,他们哪能走得开。

    所以,抢到携带大量现银的肥羊是最好的。

    只要有钱赚,他们连鬼都敢抢!

    于是他们不再害怕,不断的转动脑袋:“肥羊在哪里?”

    老大挥了挥手:“分头找!一定要找出那只肥羊!”

    他顿了顿:“环境特殊,大家不要太分散,一定要保持看得到、听得到、有事能快速相助的安全距离。”

    众流氓纷纷点头,四下散开,仔细的搜寻起来。

    找着找着,突然一阵剧烈的阴风从山谷那头吹过来,捎来隐约的、诡异的“呼呼——”声以及难闻的气味,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有一个小流氓大概是从小被大人在耳边叨着“不听话就丢你进鬼哭山谷喂鬼吃”长大的,听到传说中的“鬼哭”之声,心尖不由一颤,有点神经错乱的“咩——咩咩咩——”叫起来。

    而且叫得很像,活灵活现的,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小羔羊迷路了,在叫娘呢。

    “操!”一阵骂声响起来,几个大流氓冲过来就揍他。

    “你他娘的叫毛叫?想引来野狼是不是?野狼来了就丢你喂狼好了……”

    “几位大哥别打了,我知道错了,谁叫我小时候是放羊的呢,现在又在找一只大肥羊……”小流氓赶紧解释,“一时紧张,大人不记小人过啊……”

    “这里有肥羊吗?”突然,一个听起来有些含糊,却相当斯文的声音问。

    “当然有,还是好大一条肥羊呢……”众流氓想都不想就回答。

    “是吗,我怎么没看到?”那个声音咕哝。

    “没看到就找呗,你瞎啊?”说到这里,流氓们觉得不对了。

    这声音怎么这么陌生?而且一点都不粗鲁,明显不是一条道的。

    他们转头,看到插话的人以后,差点没摔倒。

    居然是他们正在找的肥羊?

    他们不用进鬼哭山谷,肥羊就主动冒出来,真是太好了!

    那么,他们现在就一拥而上,将肥羊给揍了,然后抢钱走人?

    一群流氓冷静下来,看着肥羊,手心有些冒汗,他们就这样冲上去,真的可以吗?

    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只肥羊在荒郊野岭遇到他们这种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的男人,应该会觉得害怕或者警惕吧,但他居然睁着漂亮的眼睛,略带纯洁的看着他们,感觉让他们有点毛毛的。

    这人是武艺高强,有恃无恐,还是脑子不好,天真无邪?

    还是流氓老大冷静,笑道:“这位小哥,你也是来这里找肥羊的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暗示手下行动。

    他们可是职业劫匪,专注打劫十几年,而且实行的是团队作战,各有所长又互相配合,经验丰富,高度默契,堪称完美团队,除非遇到最顶尖的高手,否则他们绝对不会输。

    年轻人似乎没看出他们的企图,摇头:“不,我是来散步的,不是来找肥羊的。”

    众流氓一听,又想倒了,他吖的来这里散步?

    还挑天快黑的时候?果然是脑子不好是吧?

    流氓老大确定他是个傻子,当下也从容了许多:“小哥,相见便是有缘,你看天快黑了,这里也没地方休息,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客栈,咱们吃肉喝酒,交个朋友如何?”

    年轻人摇头:“我喜欢吃肉喝酒,但我不想交朋友。”

    他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如何能交朋友?

    众流氓都在心里道,你需要在意的不是这个吧?

    流氓老大哈哈一笑,伸手想拍他的肩膀,但年轻人看出他的意图,肩膀微微一移,让他的手掌落空。

    流氓老大毫不尴尬的收回手:“不想交朋友也没关系,但好酒好肉嘛,要人多才更香,更好吃,咱们就一起好吃好喝,如何?”

    这小子有点本事,若是不必动刀动枪,用蒙汗药弄晕他,这就省事得多了。

    自从上次狩王前来谊州查案以后,谊州的官场风气变了许多,还有一些贪腐的官员被撤换过了,现在的谊州可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年轻人略微低头,认真的想了一想,抬头:“好。”

    他还没有经历过跟汉子们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但他一路行来,经常看到男人们三三两两的吃吃喝喝,看起来就是比单独吃喝的男人要痛快得多。

    他想尝试和经历不同的事情,想充实自己空虚的脑子与人生。

    “好极好极——”流氓头子豪迈的大笑,“咱们赶紧回去,要不然城门一关,咱们就进不了城喽。”

    年轻人走的时候,不断回头看鬼哭山谷。

    刚才,他沿着山崖边走,看着偌大的山谷,仍然没有任何感觉。

    他是在这里“被杀”的?他是在这里获救的?他是在这里被带走的?他没有任何感觉和记忆。

    他和流氓们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刚走没多远,就有一个人从石头夹缝里钻出来,默默的跟在他们身后,一直一直的看着他,不曾移开目光。

    现在是四月底,虽然未进入盛夏,但南疆已经到了天亮得早、天黑得晚的时节,他们到达城门时天还没黑,城门还开着。

    他们前脚刚进城,跟踪者后脚也进了城,城门随后关上。

    年轻人丝毫没有怀疑流氓们的用心,跟着流氓们进了一条偏僻小巷的一间小酒馆里。

    一起坐下来后,流氓老大只跟伙计说了一句:“老规矩,快上菜。”

    伙计立刻会意的退下,没过一会就接连端上几壶酒,十几盘菜。

    流氓老大很豪爽的道:“小哥,你别看这店小,但东西可是出了名的好吃,而且样样都是独家秘制的特色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你随便尝尝,包管不后悔走这一遭。”

    年轻人闻到酒肉的香味,眼睛也亮了一亮,随即抬起左手,将包住下半张脸的面纱揭开,露出完整的一张脸来。

    瞬间,众流氓都歪着嘴,呆了。

    这傻蛋居然还是个……美男子?

    虽然看他的身材和鼻子、眼睛、眉毛,就知道他长得不会差,但是,这张脸长得也太伤害同性的自尊了吧?

    尤其是那皮肤,啧啧,比有钱人家那从不晒太阳的千金小姐还白,实在是太过分了!

    把他抓去卖了,会不会赚的钱更多?

    他们盯着年轻人的脸,半晌无语。

    而坐在他们对面角落里,背对着灯光的灰衣客人,看着年轻人的脸,已经泪流满面。

    真的是哥哥!哥哥真的还活着!

    而且,他们真的相遇了!

    然而,她就坐在他的对面,他却不认识她,也没有多看她一眼。

375 童心无邪俊哥哥

    凤若星对周遭的一切置若罔闻,拿起筷子,挟菜就吃,才吃了一口就赞道:“好吃!”

    而后他就下筷不停,就像小孩子第一次吃没吃过的点心一样,看起来很是开心。

    不过,他虽然吃得快,动作却一点都不粗鲁,身材坐得很直,也没有发出声音,明显家教极好。

    流氓们终于从他的美颜里回过神来,互视几眼后流露出奸笑,纷纷道:“小哥喜欢的话就多吃点,来来来,别忘了喝酒。”

    “老哥我敬小兄弟一杯……”

    “一杯可不行,起码要五大杯才行……”

    这里的菜很好吃,这里的酒很好喝,但是,某壶酒里有蒙汗药,喝了可会睡死一夜的。

    流氓们就是想将他彻底灌醉,而后将他打劫一空。

    凤若星不明就里,女扮男装的凤惊华却是对流氓们的心思一目了然,她唇边泛起冷笑,也不急着出手,只是静观以变。

    哥哥连锦国的护送都予以拒绝,说明他已经立志要自己找出身份,她若是贸然冲出去,说自己是他的妹妹什么的,哥哥一下子也接受不了。

    现在的哥哥,眼里透着一种初入尘世的好奇与无邪,似乎颇为享受他所看到、吃到、听到的一切,并没有她所担忧的阴郁与沉重。

    她看着这样的哥哥,百感交集的同时也稍感欣慰。

    她只想在哥哥恢复记忆之前,就这样看着哥哥,陪着哥哥,护着哥哥。

    她慢慢的吃饭,慢慢的喝茶,慢得像只蜗牛,而斜对面,凤若星不知不觉间已经跟流氓们喝了好几壶酒。

    半个时辰后,终于醉了。

    只不过,醉的不是凤若星,而是那些流氓们。

    除了老大,所有流氓都醉了,要么醉倒,要么有气无力,已经无法战斗。

    老大看着东倒西歪的兄弟们,眼睛都直了,难道喝下蒙汗药的不是肥羊,而是他们不成?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他亲眼看着肥羊喝下了混有蒙汗药的酒,千真万确,所以,难道是肥羊看出了猫腻,瞒天过海,没有喝下蒙汗药?

    他盯着凤若星,想从凤若星的脸上看出端倪。

    然而凤若星还是神态自若,左看看,右看看,有点遗憾的问:“你们都醉了么?你们不能再吃了么?”

    老大呵呵一笑:“小哥好酒量,咱们不行了,不如就上楼歇息去吧?”

    他不信肥羊没事。他相信肥羊晚上会睡得很死,到时他就摸进房间里,将肥羊的包袱给抢走。

    凤若星打了一个斯文的呵欠:“我确实累了,要去睡了,这顿饭就由我请客。”

    他身体长期不好,很注意养生,饿了就一定要吃,累了就一定要休息,困了就一定要睡,绝不勉强自己和为难自己。

    他今天也走了不少路,虽然现在还不是很晚,但他已经泛困了,所以就该去睡了。

    说罢,他用左手拉上面纱,而后取下包袱,打开,又当众拿出那一包现银,结账。

    酒馆里的客人不多,不少,那么一包不大不小的现银露出来,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

    凤惊华也是半晌无语,哥哥还真是……返青还童了,连出门不可露财的常识都忘记了,难怪会被人盯上。

    不过,她喜欢这样的哥哥,如果哥哥能够永远保持这样的童心,其实也很不错。

    凤若星付完帐后,将包袱收好,礼貌的跟众位酒友打过招呼后,上二楼去休息了。

    虽然这里只是一间小酒馆,但为了服务宿醉或醉死的客人,酒馆也会准备房间供客人休息。

    洗澡,更衣,上床睡觉,凤若星样样不含糊。

    凤惊华就住在他的隔壁,很想往房间窥视,想看看哥哥衣服下的身体到底留了多少伤残。

    当然,她没有真的这么做。

    流氓们就住凤若星的对面,半夜的时候,流氓老大蹑手蹑脚的走出来,想摸进凤若星的房间,然而他刚摸到对面的房门,脑袋就被敲了一下,然后晕过去。

    待流氓老大从房间的地板上清醒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凤若星不见了影儿。

    而木地板上刻着一行字:再敢缠他,杀你老板全家。

    好凶的口气。

    流氓们看着这行字,都觉得寒意刻骨,觉得那只肥羊实在太邪门了。

    此时的凤若星,又游走在谊州城的大街小巷,走着走着,他走进了一条充满香气的小街。

    他不知道这里是谊州城有名的温柔乡。

    这条街的名字也叫“温柔乡”。

    一条长长的小街,大大小小二十多间窑子,全天营业。

    昨天晚上没有客人的姑娘们,以及昨天晚上虽然有客人但还是想多赚点钱的姑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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