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他们至少相信自己是曾经为美国战斗,因此,他们常常以挂国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如果两种观点的人各自“表达”,也就算了。问题是有一些州的法律可以找到一些类似的条文处罚“烧国旗”之类的举动。于是也引发了一些官司。在1989年和1990年美国最高法院分别作过裁决,推翻了禁止亵渎国旗的州法律和联邦法律,理由是这些法律违宪,侵犯了人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
此后,美国相继有49个州要求国会以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禁止亵渎国旗。结果,该项宪法修正案今年国庆之前在美国众议院以压倒多数通过。但是,却在参议院投票的时候受挫,没有被通过。反对的参议员说,国旗固然重要,但是言论自由更重要。
相信这样的争执并没有结束,还会一年一年争下去。我觉得重要的是这种争执所表现出来的美国人的思考方式以及对于宪法的谨慎态度。
今天就写到这儿吧。
祝
好!
林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历史深处的忧虑第八封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了。很高兴你对我的这些信始终保持兴趣。今天我想向你介绍牵涉到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即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一些情况。你一定还记得我在介绍奥克拉荷马大爆炸的时候,提到过美国右派的民兵组织。当时,为了配合奥克拉荷马的报导,不甘寂寞的新闻媒体马上明查暗访,收集证据,集中报导了大量右派民兵的情况。伴随着大幅的民兵穿着迷彩服,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训练照片,人们对国内恐怖组织的关注首先被吸引到右派民兵组织那里。从各种报导中看出,这类民兵组织多由心怀愤懑的白人男子组成,他们痛恨联邦政府,笃信上帝,反对管制武器,反对堕胎,反对课税,以及反犯罪。他们枕戈待旦,等待着应以挽救国家的日子来到。专家认为,他们通常会鼓吹仇视非洲裔,犹太裔,以及其他族裔的言论。以据说曾与奥克拉荷马爆炸嫌犯麦克维有来往的密西根民兵为例,他们在九个州十分活跃。专家指出,还有另一个全国性的半军事组织,可能在二十四个州活动……等等。那么他们都是非法的地下武装吗?不是。组织民兵是美国人民的合法权利。
你来信问过我,美国的民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也觉得非解释一下不可。在中国也有民兵,我就当过这样的民兵。记得当时只要是某个年龄段又没有“问题”的人,在工作单位里自然而然就都是“民兵”或是“基干民兵”,受到政府的武装部以及正规军的双重领导,有时由军队协助训练。“全民皆兵”的意思是指民兵是正规军的一种后备补充。可是,你可别给弄混了,美国的民兵却完完全全不同。
美国的民兵是民间的合法武装力量,与官方没有关系。它们由老百姓自发组成,拥有法律所许可的武器装备,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聚集在一起,成立民兵组织。因此,基于成员的成分不同,他们的宗旨,观点也各不相同。美国式民兵的存在正是依据了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保障了人民拥枪的自由及其保卫自由的能力。虽然在选择这份自由的同时,每个人都看到,它并不使人感觉轻松。
当然他们并不都是前面说的“右派民兵”。他们每年召开自己的大会,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最近两年,由于联邦政府为防范犯罪,试图制定一系列管制枪械的法律等原因,使不少人认为政府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以及人民持枪的权利,因此,在这两年里,所谓“民兵运动”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我在前面已经向你谈过到,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部分,是保障美国人民的权利,其目的是限制以及平衡美国政府的权力的。前面提到的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也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防备,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时候信心大增。可是,由于奥克拉荷马的爆炸案所引起的对美国右派民兵组织的种种报导,确实也引起了普遍的不安。
以前,美国人确实认为,此类爆炸只有中东的恐怖主义分子才有可能去干,但是现在,他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恐怖主义者不仅有可能在美国自己的的土地上培育出来,而且这些人不是带着各种问题的新移民,而只是普通的土生土长的右派激进主义者。也就是说,这不是一种特例,不是一种非常情况。这是在正常机制的运转中发生的宪法给了人民成立民兵和拥有武器的权利,人们知道他们必须为那些滥用武器滥用自由的人去支付代价,但是他们没有料到,这种滥用自由的状况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展,以至会走到发生恐怖活动的地步。民兵问题的提出,把个人滥用枪枝提升到了集团滥用武装的高度。尽管至今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某一民兵组织是爆炸案的后台,但是人们看到了一种可能性。更要命的是,谁也吃不准,那些一脸严肃宣称自己正在为种种不同的真理而战的极端分子们下一步还打算干些什么。
美国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复杂社会现状下,让它的人民享有这样的自由,这等于把这个国家变成一个风险巨大的世界自由实验室,走进去作一番观察,确实很长见识。但是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欣赏它的成功,或者只从另一个角度去嘲笑它的失败,都意义不大。
也许你会问,这种自由索取代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消除,至少,是否有可能减轻,难道自由就不能象人们在呼唤,梦想和歌颂她时,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洁白不沾染血污的圣洁女神吗?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成分复杂的世界里,永远会有一部分人滥用自由。整个社会也就不得不为这种滥用自由的情况承担后果。而枪枝和武装一旦被滥用的话,是非常惊心动魄的。
说到美国人为宪法第二修正案已经付出的代价,我想,不仅你很熟悉,所有的中国人大概都很熟悉。国内对此有大量的报导。但是,如果把枪犯罪问题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社会不安的层面上,似乎太简单了一点。
首先,枪在这里确实很普遍。但是,我希望你能够理解,在美国和在一个禁枪的国家相比,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美国朋友告诉我们,以前这个国家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惯,男孩成年的标志,就是在生日那天收到父亲送的一把枪。枪在这里从概念上的平常程度,大致就相当于中国少数民族猎区的猎刀。至于它的普遍程度,我举一个例子:当枪枝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一百万枝。我们和美国人聊到这种枪的时候,喜欢枪的人都对这条禁令大不以为然。
另外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今年美国能源部发现,原来属于他们的八辆装甲运兵车,竟被糊里糊涂地卖给了私人。其中有一个人付了一万四千五百美金,就把一辆完全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的装甲车给开回家去了。好在这些人都是所谓的民间收藏家,也就是看着好玩买回去作收藏,跟买了张稀罕邮票的意思差不多。事后我曾经想过,如果是我的邻居杰米老头儿买回了那辆装甲车,我的反应肯定也就是好奇,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们刚来时,从工作的地方举目望出去,总能看到在一根高高的杆子上,顶着一把用霓虹灯勾画的手枪。天一黑,就能看到枪口刷刷的地闪出光来,作射击状。后来才知道,这杆子下面就是一个枪店。克林顿上台时,扬言要立法实行严格的枪枝管理以抑制犯罪,结果遭到美国长枪协会和民权组织等的强烈反对。最后通过的枪枝管理法被大大削弱,作用极其有限。在这个问题上,以克林顿为首的政府应该说是受了重挫。该法的最后结果出来之后,就在这个枪店的门口,我们看到一条巨大的横幅:“克林顿输了,美国赢了”。
拥枪者有自己的协会,最大的是全国长枪协会,众多会员的选票使任何政治家都不敢掉以轻心。前总统乔治。布什当选时,全国长枪协会会员的选票帮了大忙,布什总统也成了长枪协会的会员。可是布什当了总统以后也想对枪枝有所控制,长枪协会很不乐意,据说第二次选举就不帮忙了。长枪协会在一封筹款信中毫不客气地大骂联邦官员是穿着皮靴的恶棍,还把这封信寄给了前总统。布什到底是当过总统的,当着他的面这样骂联邦官员,实在让他受不了,宣布退出长枪协会。
刚从一个禁枪的国家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走进枪店和军事用品商店的时候,真有点“触目惊心”的感觉,看到千百种的各色武器弹药,军用刀,军事装备,迷彩服,等等,都是掏出钱就可以拿回家去的商品,总觉得不可思议。枪的价钱并不贵,人人都买得起。我今年甚至从大量的邮购商品指南中,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枪枝弹药的目录本。
我来的时间长了,渐渐发现,对于不同背景中长大的人来讲,感觉和概念是不一样的。对于我们周围的美国人,他们逛这类商店的感觉跟逛百货商店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两样。男人爱逛枪店跟女人爱逛服装店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枪店的后面一般都有射击场,既供买枪的试枪,也供不买枪的打着玩。这样的枪店到处都是。每年,各地还举行大大小小的枪械展销会,爆炸案的主犯麦克维就是在枪械展上,认识了他的一批激进主义朋友的。
其实,很多女人也逛枪店。我们有个叫塞琳娜的好朋友,是个才二十多岁的大学毕业生。她听说中国人不允许携带武器,就给我们看了她的手枪,红木的手柄,小巧精致,真的很漂亮。这是我们到美国后看到的第一把枪。他的丈夫还有两把枪。此后,我们在美国朋友家里看到的枪就越来越多,也更多地理解了美国人的枪的概念。
枪从本质上改变了人民的自卫能力,也带来由于各种不负责任的人滥用枪枝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国内时,我们和你一样,也看到过大量的有关此类的案例报导,以及大量人们对于枪枝普遍而造成的不安全的指责。来到美国以后,我们相信所有的这些报导都是真实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美国生活就比在其他国家生活感觉明显地更不安全。在美国的大多数地区,是宁静和安详的。但是在几个大城市,如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的某些特定区域的夜晚,就相对不那么安全。所以,不同的人,居住的地方不同,谋生的方式不同,对于美国安全的体会都会不同。如果让这些不同的人谈美国,肯定让听的人无所适从。
按照法律规定,买了枪之后只能放在你自己的家里,不能带出自己领地的范围之内。如果要带出去,都必须申请许可证。许可证对于一般人并不是很难取得,但是对于有犯罪前科者另当别论。所以,越是有问题的人越是容易违法持枪。如果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的身边带一把枪,或是在自己的汽车里放一把枪,都是属于违法持枪的范围,给警察碰上了就可以拘捕。因此拘留所也多关了好多人。例如奥克拉荷马爆炸案的麦克维,当联邦调查局公布嫌疑犯的画像时,收到上万个检举电话,在他们对这些举报一一查询的时候,从电脑里发现麦克维已经被关在拘留所里了。实际上,他在爆炸后的几个小时里已经被拘留了,拘留的原因就是违法持枪。
从这件事你也可以看到,美国的管理实际上是很严的。当时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拦下麦克维的原因是超速行车和没有车牌。此后才发现他无证违法携枪,,立即就拘留了。我也有过一次无车牌驾驶的经验,那是因为刚买了一辆车,必须在另外一个州使用,就决定开到那里买牌照,按照我购车的那个州的法律,新买的车也可以有几天无照行驶。但是这次无照行驶确实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几乎每遇到一个警察都被拦下一次。
对于我们来说,到了美国之后,对于这里枪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身临其境的缘故,应该说比在国内看报导要感觉深切得多。
我们坐在家里,经常可以听到枪声,尤其是在周末。这里周围的人都拥有大片土地,喜欢打猎和喜欢枪的人很多,没事就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练着玩。每年到了秋天,就有一段时期允许猎鹿,因为在许多州,鹿的繁殖速度惊人,已经多得到了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地步。到了猎鹿季节,更是枪声不断。我们住的地方,森林里的大树旁也放着满是枪眼的空铁桶,看来以前的主人也是常在这里练枪法。
安全和不安全有时是很难说的。我们家只有一把钥匙,遇到都要出门又吃不准谁先回来的情况,就不锁门。锁门比不锁门总要多一道手续,人的习性又总是趋简,天长日久,锁门的日子是越来越少了。但是我们家的门玻璃是真真切切让不知哪一个开车路过的家伙用BB弹(直径非常小)给穿了个眼儿的。我们家你说是安全还是不安全呢?摸着自己家门上这个枪眼,和远在中国时看美国的枪械犯罪报导,对滥用枪枝问题的体会当然不一样,尽管我们现在仍然不锁门,也并不因此就认为这里不安全。
仅仅死于误伤的事例就很多。我们在电视中看过一个案例的整个审理过程。一对不负责任的爹妈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塞在床的软垫下,他们低估了小孩子的能力,结果一个三岁的儿子把它掏出来,对准他两岁的妹妹扣了扳机。他以为是一个玩笑,小女孩就这么给打死了。小男孩吓得大哭,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只是一边哭一边重复地说:我是一个坏孩子。母亲在一旁洗碗,听到枪声悲剧已定。当然,这一对夫妇尽管悲痛欲绝,仍然被起诉上了法庭。检察官指出,他们另有八杆真枪(都没有上子弹)和许多玩具枪,对于一个两三岁的孩子,他怎么明白无数次扣动的玩具枪是无害的,而这一次就有本质性的不同呢?既然家里有幼童,上了膛的手枪就应该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律师辩护主要指出他们已经藏匿了这把枪,不能算失职。但是法官最后还是判其有罪,理由是既然最后孩子还是拿到了枪,就说明不算妥善收藏。当然这样的情况判的是轻罪,但是这一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而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以及那个没有责任却确实打死了自己妹妹的男孩,他们此后的一生都很难再摆脱这件事所带来的痛苦和阴影。你也一定听说过,一个日本留学生几年前在美国被开枪打死的事件。那是一个夜晚,一个日本留学生和一个美国朋友一起去参加一个晚会。他们走错了,找不到地方。就进入一个私人住宅问路。新闻报导中没有非常细节的描写,我也不清楚触发这一切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不知是什么因素使作为主人的这一对夫妇感到如此紧张。是黑夜,是他们有过遭遇危险的经历,是这两个人本身精神控制能力差,还是什么其它因素?总之,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确实发生了。由于我不清楚的原因,使女主人认为,外面在黑夜中进入他们土地范围的汽车有可能是一种危险。她叫出门查看的丈夫带上枪。也许,这样的提醒也使他的丈夫变得更紧张。他出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