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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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源-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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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小伙子你还是老师啊!”大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很是尊敬,接着又有些落寞,长叹一声:“可惜啊,村子里的娃娃很多都没条件读书,也有的到镇上读书,却读不进去。这么多年了,村里还没出过大学生。”

    陈可逸这才想起来,自己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便开口问道:“对了,这是什么村子?”

    “我们这里是桃源村,偏僻的很。小伙子你以前肯定没听说过吧?”

    桃源村?确实没听说过。陈可逸在容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自认为还算是非常了解容城的八区五县,去过很多村子游玩。但桃源村的名字,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地图上,也没有显示。

    这得多偏僻的村落啊。

    “那这里是不是属于清水乡?”

    “算是吧,又不算是,在清水乡和磨子乡的边缘,三不管地带,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谁都把咱当成个包袱。”大叔叹道:“不过咱们这里,也确实够偏远,与世隔绝的。只有一条机耕道通向外面,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全是泥。”

    陈可逸挣扎着下了床,站了起来,把沈薇薇和大叔都吓了一跳:

    “小伙子,呃不不,小老师,受了这么重的伤,赶紧躺着,不要乱动。”

    “但是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伤痛啊?”陈可逸活动了一下身体,确保每一个部位都有知觉,全部正常,而他稍稍运动一下,除了一点点因久睡而造成的一点不适之外,并没有任何疼痛和不舒服的感觉。

    这个现实,甚至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瀑布,后脑勺还撞到了石块,昏迷了三天,居然现在一点不适都没有?就算是网络游戏里,牧师加血也没这么快吧,完全是满状态复活!

    如果非要说哪里有点不舒服,脑子里那个肿瘤的位置,有那么一点点的异样。就像在昏迷中曾经感受到的那样,有一滴水珠,融进了血液里,带来一点点清爽。

    “还是先躺着……”大叔还在摇头,倒是沈薇薇一把搀着陈可逸的胳膊:“多走走也好,老躺着,人都会发霉的。本姑娘就做点好人好事,当你的拐棍,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

    “拐棍个屁,你赶紧睡觉去。”陈可逸郑重其事地说道:“三天不睡觉,你想逆天啊?”

    “我喜欢,我愿意,我就是不困。”沈薇薇双眼圆瞪,使自己很有气势的样子,但紧接着就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呵欠,眼皮不断下沉……

    苦苦等了三天,一直煎熬着,也睡不着;现在一颗石头落了地,精神一放松,疲倦便加倍地袭来了。

    陈可逸小心翼翼地将沈薇薇放平在床上,看着她微翘的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不由得自己心中也扬起一点点的满足和喜悦。

    这喜悦,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劫后余生……

    “小老师……”大叔伸手扶着陈可逸。

    “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小陈,或者小逸都行。”陈可逸笑着问道:“对了,忘了问大叔怎么称呼,真是失礼了。”

    “咱们庄稼人,哪那么多过场,叫我老李就行。”

    “呃,还是叫李大叔吧。李大叔,真不用扶我,我这病号没那么脆弱。”

    陈可逸缓缓走出了小屋,随意转了转,这才发觉李大叔家里其实还挺宽敞的,厅堂和厨房都很大,还有个院子。村里人修房子,宅基地都挺大,单论面积的话,城里那些几百万的楼盘,只能算是鸽子笼。

    不过面积大归大,但却非常简陋。

    慢慢走出了院子,陈可逸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远处是起伏的青山,几里之外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抬头仰望,天空湛蓝,呼吸间,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最惹眼的,莫过于随处可见的红花绿草,还有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桃园。

    “哎,我们这里地贫,种不出什么庄稼,就种了点桃子,但是很难运出去,很多都烂在园子里了。”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娃们都不愿意做庄稼汉了,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现在整个村子,都空得很。哎,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自己的根?”

    这声音,显得很无奈,很落寞。

    陈可逸猛然间却是怦然心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梦中的世外桃源,不就这模样么!

    名字也这么巧:桃源村!

    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十一章 清香味

    一直在找一个能安心把自己葬了的地方,总觉得希望渺茫,但现在却突然出现了。

    呃,经过一次濒死的经历后,陈可逸真是不想死了,这个“葬了的地方”,就显得不太吉利了。

    换个说法,享受最后一段生活的地方!

    陈可逸此刻感触最深的,就是生命的无常,以及难以预料的结果:掉河,落崖……这么倒霉的开端,却引导出桃源村这么一个梦中的桃源。还真应了古人的老话:祸兮,福之所倚!

    陈可逸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在pm2。5严重超标的城市里,是花再多钱也买不来的奢侈品;在李大叔的向导下,花了一个多小时,绕着桃源村走了一圈,越看他就越是喜欢上了这里。

    不同于圣水寺后山,一砖一瓦都没动过的完全的原生态,纯粹的深山老林,风景是有,但是很难生活,要真是住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就像野人;村里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虽然条件艰苦,但毕竟该有的基础设施都有,人气也有点,不至于安静到寂寞的地步;村里的人虽然穷,但大多淳朴,也不存在勾心斗角。

    “李大叔,村里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出售的,实在不行,出租也可以。”主意定下后,陈可逸就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想在村里住一阵?那感情好啊!租房子干嘛啊,就住我家里!”李大叔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艰苦。”

    “李大叔的好意我明白,但我就想在这里有一所房子,也算是自己的家园。”陈可逸说道:“我平时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算是有一个自己的港湾。”

    “哎,真是搞不懂你们城里人咋想的,住我家又不收你的钱,何必要浪费,多可惜啊。”李大叔嘟哝了一句,接着说道:“不过你既然决定了,那也行。村子里别的没有,空闲的房子多得很,那么多年轻娃娃都到大山外去了。要不这么着吧,我表外甥进城好几年了,房子早就空了,都不敢想象有人会来买。放心,有我在,肯定把价格帮你压下来。”

    李大叔伸出五根手指,说道:“顶多五千!”

    话音刚落,立即改口:“不,四千!”

    “还是太贵了点,这是坑人嘛,我怎么着也得给你压一半!”

    什么,四千还叫坑人?天啦,这可是几百平米,还带院落的大房子啊。要是在城里,这点钱能买下的地盘,连一块地砖都铺不下。

    “价钱什么都好商量,不用往下压了。”陈可逸甚至能敏锐的感觉到,李大叔似乎有一种占了他便宜的愧疚感。这让他在无语的同时,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村民的淳朴。

    “老头子,带客人回来吃饭了!”这时,远远就听见李大婶的声音。村子里就这样,通讯基本靠吼。

    回到院子里,见到沈薇薇已经起床了,眼圈的浮肿下去了一些,但还是透着一丝疲惫,正坐在院中的石桌子旁。

    桌子上摆着几个土碗,有山药蛋,咸菜,萝卜,还有一个小盆,盛着白色的鱼汤。

    “村里条件差,招待不周。”李大叔拉着陈可逸坐下来,便扭头冲李大婶吼了一句:“婆娘你怎么搞的,让你多弄几个菜,你当耳边风啊。这么点东西,怎么招待客人啊?”

    “家里就这么点东西,有什么办法。”李大婶嘟哝了一句:“再说了,咱们就四个人,这点东西,也够吃了。这不有你前两天捞回来的鱼吗,平时都舍不得吃一口的,今天也算打牙祭了。”

    相比于李大叔,大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村民精明和吝啬的一面。这也可以理解,在这种穷地方,要是不掰着手指头,把一分钱撕成两半花,可能真就过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即便人家小气点,但确实让你白吃白住,没有收你一分钱。这就很不错了,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啊?

    要是在城里,你白吃白住试试?

    陈可逸偷偷对沈薇薇勾了勾手指头,两人到了院外,陈可逸轻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借点给我,我的钱在河里丢了,回头还你。”

    “我的也丢了啊。”沈薇薇摊摊手,指了指自己这一身粗布衣服。

    “那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点的东西没有?”陈可逸怕被里面的人听到,再度压低了声音:“你先给李大婶,回去后,我折现给你。”

    “谁要你折现啊?”沈薇薇从脖子上取下贴身的项链:“这条项链我戴了十年了,我才不要你的钱,你要是肯送我一根,我也不反对。”

    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李大叔的脸色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性很大的。”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色,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有点奇怪了!”

    沈薇薇凑近陈可逸,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使劲嗅了嗅:“大叔,你可真够臭美的,刚醒了没多久,还把香水给喷上了。”

    香水?哥什么时候喷过香水?

    陈可逸感觉到莫名其妙,凑近手臂,轻轻嗅了嗅:怪了,还真的有一股清香味。

    这香味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让人心旷神怡。

    并且还带有驱蚊效果……好强大!

    “这香水真不错,比我用过的所有香水都好,是什么牌子的啊?”沈薇薇兴奋地问道。女孩子对化妆品的追求,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看一眼就走不动路。

    “我从来不用香水啊。”陈可逸摊开手,实话实说。

    “我又不是白拿你的,我要给钱的好不好。”沈薇薇伸手揉着陈可逸的肩膀,腻歪歪地请求道。

    “给再多钱也没法啊。”陈可逸说道:“你也不想想,我要真带了香水瓶,在河里的时候,也早就掉了。”

    呃,好像是啊。沈薇薇嘟着嘴,百思不得其解。

    陈可逸倒是被自己这番话给提醒了:这股香味,是掉下瀑布后才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可抑制的,他联想起幻觉中的那滴水珠,从葫芦塞子的裂缝中,挤出来的那一滴水珠,融入血液中,带来的一丝清爽。

    恩,在那一刻,似乎就是这样的清香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滴水珠,不是幻觉,是真的?这是不是说明,我脑部的肿瘤,真的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葫芦?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以后,我不会死啊?

    陈可逸的脑子很乱,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天方夜谭的猜想,不要抱太大希望。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是能量葫芦,那又怎么样,就确定自己一年后不会死了?不,你要知道,能量总是守恒的,当你能够提取出比正常状态更多的能量时,那意味着你在透支,说不定会死得更早!

    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要是你透支的并不是自己的能量呢。就像大手大脚花别人的钱,再怎么挥霍,自己也不会破产。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一步一步看,现在先别急着高兴,也别急着忧伤。

    平常心。

    陈可逸想到这里,就尽力让自己保持平常心。但作为一个正常人,突然面临了这种状况,谁tmd能平常地下来,一个好奇的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这滴水究竟有什么用?不会单单就是驱蚊子吧……

第十二章 净化剂

    一个人猛然间得到一个超出了认知范围的东西,难免心潮澎湃。即使不至于想象着拯救地球的宏伟目标,至少得有个相对高远点的志向吧。

    仅仅用来驱蚊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物尽其用吧。一定还得有个出人意料的用途才对。否则老天跟我开的这个玩笑,就真的是个玩笑了。

    越想到这里,陈可逸就越好奇。

    不过好奇归好奇,一时之间还没法验证。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着瞧吧。

    “我不管,大叔,回去之后,你得给我带香水。”沈薇薇这会像是想通了。

    其实她什么都没想通,就认定一件事:这香水是陈可逸的,回去后大叔自己看着办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不能让本姑娘满意,哼哼,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就是抢也得抢几瓶过来!

    陈可逸也懒得解释了,跟女人据理力争?那是吃饱了没事做。

    哥现在还没吃呢!看看,耽搁了这么久,桌上的菜都快要凉了。

    陈可逸拿起筷子,开始对付这些农家的饭菜。由于调味品缺乏,这些菜都没什么味,不过这样的清淡也透出一股子纯天然的味道,没打农药,没用添加剂。虽然味道上差了些,但是健康。

    更何况陈可逸对吃的一向不怎么挑剔。

    陈可逸不挑剔,并不代表沈薇薇也是这样。

    眼见着陈可逸大口大口地吃着,沈薇薇却半天下不去筷子。其实她也不是要摆什么谱,但是这么多年的饮食习惯,让她对味道很看重。乡下的这些没油水的粗茶淡饭,她真的难以下咽。

    像山药蛋,咸菜这些,要色泽没色泽,要香味没香味,连一点点油星都没有,看着就没胃口。整个桌上,就鱼汤算是荤腥,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舀了一勺,结果只喝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

    没有辣椒,没有葱姜蒜,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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