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大人?也不对,按理说,如果是他的话,在得到我的投诚之后就该收手才对,没有理由费那么大劲只为了用我一次,更何况,他手里的证据已经足够我喝一壶的了,没必要下死手针对整个金家。
可不是他们,又会是谁呢?
一个又一个可能的人在脑海里浮现,又被金景山一个一个的否决掉,缺乏关键性的线索和证据,他根本没办法确定敌人到底是谁。
看看腕表,已经在办公室枯坐了三个小时,他疲惫的捏着鼻梁靠在椅背上,心中忽然涌出一抹悔意——如果当初答应了萧晋的要求去青山镇和谈,结果会不会完全不一样呢?
不会!绝对不会!对方的目的就是整死自己,一个有点臭钱的平头老百姓敢无礼的让从三品大员去见他,就足以证明对方压根儿就没有和谈的诚意,就算当时自己真去了,姓萧的那个小子也肯定会提出自己无法答应的要求,最后还是会来到现在这种局面。
古语有云:民不与士斗;其实应该说民不敢与士斗,因为不管斗输斗赢,代价都太大了。
金景山是这种理论的坚定拥趸,所以坚决不认为萧晋代表的是他自己。
叮铃铃……,桌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被吓了一跳,待看清来电显示是自己的妹夫时,他的心就开始一点点的往下沉。
果然,当电话接通,妹夫刚说了一句话,他就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心口绞痛,吃了一把速效救心丸才缓过劲来。
他的大哥、也就是金大业的父亲,他的妹妹和外甥,以及他的一个堂弟都被龙朔警方给带走了,罪名是涉嫌偷税漏税。
而这些人,也是他金家最核心、且知道他秘密最多的几个人,一旦完蛋,金家和他都将再无出头之日。
狠啊!好狠啊!敌人明显非常了解自己,知道怎么样会真正的打疼自己,而且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狠辣无比不留丝毫余地。
强忍着不适安抚了一下妹夫,他立刻就拨通了老领导、同时也是他老丈人的电话。
与此同时,萧晋又在钓鱼,只不过这次陪在他旁边的不是董雅洁那样养眼的大美女,而是一位不管手段还是阅历都能对他形成碾压之势的牛人——夏凝海。
美女也有,许久都没有见到他的夏愔愔也跟了来,只不过嫌太阳晒,跑去找鱼塘的老板租遮阳伞了。
“唉……”看着女儿跑走的背影,夏凝海萧索的叹了口气,说:“以前愔愔最喜欢太阳晒过的肤色,她认为只有那样才代表着健康和美,保持小麦色皮肤都七八年了,最近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开始想要美白,一天到晚的在身上抹东西,健身房也不去,改去美容院了,神经了似的。”
萧晋听得猛翻白眼,心说你闺女的改变是因为啥你会不知道?明明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牛魔王,在这儿装什么父爱如山呀!
当然,这话只能在心里说,因为让人家闺女改变的罪魁祸首就是他,他就算再没良心,也不能这么无耻的跟夏凝海说话。
“呃……我、我也觉得小麦色很好,夏叔叔您别担心,有机会我会劝劝她的。”
斜乜他一眼,夏凝海就冷哼一声,说:“小子,我发现你的胆子是真不小,关键是还有与之相匹配的智慧,现在我是真相信刚见面时你对我说的那句话不是单纯年轻人的狂妄了,假以时日,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还真有可能不被你放在眼里。”
自从邓睿明的绑架事件过后,再加上女儿的关系,夏凝海在萧晋面前就彻底摆正了长辈的位置,说话再也不客气了,教训讽刺也是随口就来,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
欠了人家的情,又欠了人家闺女的“情”,天下从来都没有免费的午餐,无耻总要付出代价,萧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能生受着。
第1163章 父爱如山()
“夏叔叔,抛开愔愔的关系不谈,咱们之间的关系也算很熟了,我想,您应该也不喜欢跟我客气,所以,您有什么话就直说,有什么想要的就吩咐,只要我能办到,就绝不会驳您的面子。”挠挠头,萧晋索性把话给挑明了。
夏凝海似乎很不习惯这么直来直去的跟人交流,愣怔的看了他片刻,便笑了起来。“还别说,你小子倒真挺合我的胃口,要不要考虑一下愔愔?我夏凝海虽然没有董家的权势,但董家小姐也没有愔愔的千亿身家,给我当女婿,不算辱没你吧?!”
萧晋吧嗒了一下嘴,说:“叔,大家都是男人,您应该很了解我这种渣男平日里会是个什么样子,作为愔愔的父亲,您不赶紧想办法打消她的念头,怎么还把她往火坑里推呀?您是她亲爹么?”
夏凝海闻言就瞪起了眼珠子:“怎么,我的财富还不值得让你放弃几个乡下女人?”
“刚才您也说过了,”萧晋摊开手道,“我有胆子也有脑子,假以时日,达到您现在的成就并不是没有可能,既然是凭我自己努力就能拥有的东西,干嘛还要拿女人去换?傻子也知道这有多愚蠢吧?!”
夏凝海被噎得够呛,却无言以对。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句话放在商人的身上,在很多时候都是正确的。
以他现在的身家和地位,遇到金景山这个级别的老爷也会首先选择退避三舍,可萧晋不但撸起袖子上去干了,还干的很好,眼看着在一两个月之间就能把一位从三品大员给掀翻,无论是手段还是魄力,都让他震惊和欣赏。
刚刚他说想让萧晋做女婿的话其实是有很大一部分真心的,只是他没想到这小子的心会有那么大,竟然真没将他辛苦半生创下的基业放在眼里。
转过脸,看着吃力的抱着遮阳伞远远走过来的女儿,他就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闺女最大的优势在这小子眼里什么都不是,想要有所回报,难啊!
萧晋也看见了夏愔愔,赶紧跑着迎上去,接过遮阳伞,用充满惊讶的表情看着满头大汗的女孩儿说:“咦?一段时间不见,你好像变白了许多。”
“是吗?”夏愔愔手捧住脸,双眼满是希冀的问,“好看吗?”
萧晋故作沉吟片刻,说:“好看是好看,但似乎没有以前感觉好,你是一个充满活力和热情的姑娘,让人一见就忍不住想要亲近,白白嫩嫩娇滴滴的弱女子形象,不大适合你。”
“啊?”夏愔愔顿时就懊恼起来,噘嘴道:“谁告诉你皮肤白的女孩子就一定弱不禁风的?你这是偏见!”
说完,女孩儿就跺跺脚向钓鱼的地方跑去。在她的印象里,董初瑶的皮肤是奶白色,苏巧沁是象牙色,陆熙柔和詹青雪的肌肤更是白的近乎于透明,所以她就想当然的以为萧晋喜欢白。
更何况,女人原本就有一白遮三丑的说法,原本引以为傲的小麦色皮肤顿时就让她再也喜欢不起来。
可是,自己的努力并没有换来心上人的赞美,还被说教了一通,没有委屈的哭出来已经算她坚强了。
萧晋扛着遮阳伞回到垂钓的鱼塘前时,夏愔愔正坐在夏凝海的另一边向水里甩鱼线,看都不看他一眼,明显还在赌气。
把伞支在这对父女身后,他坐回自己的小马扎,却没有去管鱼竿,而是从旁边的包里掏出一个平板打开递给夏凝海,说:“夏叔叔,这上面是我这次打算从金家手里抢出来的产业,加黑加粗的部分是我准备自己吃掉的,您看看剩下产业里面有没有感兴趣的,可以从里面随便挑走一半。”
夏凝海挑挑眉,一边看着屏幕一边问道:“另外那一半是给谁的?”
“詹家。”
夏凝海手一抖,险些把平板掉水里,惊讶道:“哪个詹家?”
“詹斯年呀!”萧晋一脸莫名其妙的瞅瞅夏愔愔,说,“我年后刚收了个徒弟,是詹斯年的小女儿,这事儿愔愔知道,她没告诉您么?”
“你收徒弟的破事儿,我为什么要告诉我爸?”夏愔愔立刻就怼了回来。
见闺女在跟萧晋怄气,夏凝海便也不再多问什么,目光继续看向平板,口气不善道:“我说你小子怎么看不上我们夏家呢,感情是已经傍上了首富啊,厉害厉害!佩服佩服!”
萧晋满头黑线,却不得不拍马屁说:“这不还是从您这儿得到的胆子嘛!”
夏凝海满意的笑了,不是因为被他的这个马屁拍的舒服,而是因为萧晋的态度。
有好东西先让他挑,而不是实力更加雄厚的詹家,这已经足以说明两者在萧晋心目中的地位。只是詹家的那个小女儿相貌似乎也很不俗,如此一来,闺女就更加的没有优势了。
想到这里,他就又叹了口气,随手将平板递给女儿,说:“你来挑吧!挑好了由你全权负责,我不插手,就当是你的私房,将来也可以不归入凝海实业旗下。”
萧晋见状,心里就不由一阵气闷。那些剩下的产业不是他不想要,而是以他如今的能力根本消化不了,可人家夏凝海却根本没放在眼里,随随便便就送给闺女当练手的了,这种建立在绝对实力上的底气,是他现在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然而,夏愔愔比他更了解自己的父亲。她从好几年前就开始正式接触父亲的生意,要说练手,早就练过了,几个小县城的产业顶多也只能算锦上添花,并不比呆在凝海实业这样的巨舰上更锻炼人。
因此,她几乎是瞬间就明白过来,鼻腔也开始微微的发酸。
夏凝海这是在给她创造机会。石竹县跟天石县相邻,而且萧晋也拿了几份金家的产业,她接手之后,自然而然的就会与萧晋产生更多的交集,两人之间也就有了更多的可能。
毕竟,不管她做好了多少不会有结果的心理准备,如果连一个经常接近交流的机会都没有的话,最后都是不可能会甘心的。
第1164章 不同的完美()
清明时节雨纷纷,这句诗在山里比天气预报都管用。天还没亮的时候,小雨就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吃过早饭虽然停了,但空气中充满了水分,走几步路就会湿了头发和衣衫。
囚龙村的梁氏祖坟在村西面背阴的山坡上,山林中零零散散堆着许多坟包,按照消防的说法,绝对充满了火灾隐患,问过周沛芹才知道,这里一直都有人看护和管理,而看护和管理的活计,则是由村里的孤寡老人担任,全村人轮流帮种他们的田地,也算是一种照顾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山外拼命宣扬和赞美的美德,在山里面却只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师者只教书不育人的时候,所谓的文明和进步不过是镜花水月,一戳破,就会露出肮脏污秽的本来面目。
跟着周沛芹来到她父亲的坟前,萧晋上了香,并磕了头,郑重的请求老爷子把女儿交给他,并发誓会一辈子都让周沛芹开心和快乐,惹得小寡妇很是哭了一鼻子。
苏巧沁昨天就回了龙朔,她父亲葬在那里,萧晋没办法陪着,便让巫飞鸾代替自己,也能让最喜欢孩子的苏巧沁不会感到寂寞。
詹青雪带着夏愔愔挑剩下的那些金家产业名录也走了,只有丁夏山留了下来。她亡夫的骨灰被她遵照遗愿洒在了全国的名山大川,没有坟墓,只有一块灵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上,所以今天只需要在家里祭奠就可以了。
至于沙夏,外国人,压根儿就没这个节日,所以就留在家里陪着贺兰艳敏看家。
周沛芹带着梁小月和宋小纯跪在坟前开始一边烧纸一边跟父亲絮絮叨叨,萧晋来到梁玉香父母的坟前也上了香,但为了避免村里人闲话,所以没有磕头,在偷偷握了握女人的小手之后,他又给郑云苓的父母也上了柱香,最后则来到了梁二丫身旁。
梁二丫面前的那座坟比别家的稍微大了一点,因为里面埋着她的父母和姐姐,也是她所有的血脉亲人。
灾难发生的时候,她只是个襁褓中的孩子,还没有记事,对于父母和姐姐自然也没有什么回忆可言,但她知道,那天她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们用身躯覆在了她的摇篮上。
她父亲在最上面,她母亲在中间,将她姐姐牢牢的护在怀里,而她则又在姐姐的身下。村民们挖开乱石和泥土的时候,三个人全都已经没了生息,只有她毫发无伤,哭声嘹亮。
墓碑前香烟袅袅,纸钱已经变成了一堆黑灰,她就那么直挺挺的跪在那里,表情依旧木然,没有任何情绪,只是愣愣的看着父母姐姐的名字,像是在发呆,也像是在想着什么。
摸摸小丫头的头顶,萧晋在她身旁蹲下,看着墓碑轻声说:“大哥大嫂,你们放心吧!二丫生活的很好,村里人都很照顾她,她也没有受到过欺负。
另外,我很喜欢这孩子,一直都想认她做女儿,如果你们信得过我的话,就托梦替我劝劝她,我保证会像亲生的孩子一样待她的。”
梁二丫转过脸看他,乌溜溜的大眼睛里似乎有了些烟火气,花瓣儿一样的薄唇轻启,说:“我不要当你的女儿,我要做你的妻子。”
什么叫于平地处响惊雷?这就是!萧晋被吓得魂儿都差点飞出去,一把捂住小丫头的嘴巴,心虚的四处看看,见附近没什么人,这才松了口气。
“二丫,小祖宗,你别闹了好不好?现在是雷雨季节,你乱说话,老师真的会被雷劈的。”
“我说的是实话。”
“所以老天爷不会劈你,只会劈我!”
萧晋郁闷的叹息一声,揽着她指指周沛芹的方向,接着说:“再跟你说一遍,那个才是老师的妻子,而且,除非老师死了,否则就绝不会改变。
如果你喜欢和老师在一起,那就待在老师的身边,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做不做女儿也都没关系,只是不要再有什么妻子的想法了,好么?那真的会死人的。”
“你亲过我,还经常抱我。”梁二丫固执的就像一头牛犊子。
萧晋满头黑线:“我还天天亲小月和小纯呢,至于抱就更不用说了,尤其是小纯,恨不得长我身上,你又不是不知道。”
梁二丫不吭声了,转过脸又开始盯着墓碑看,不知道是不是在心里说了什么,片刻后站起身,将墓前的供品一样样的放回带来的小篮子里,然后就走了。
山坡下的小路口站了两位老人,脚边都放了一个篮子,萧晋注意到,每一户祭奠完的人家下山走到那里,都会专门停下来跟两个老人说两句话,并将带回去的供品每样分出一些放进他们脚边的篮子。
香烛纸钱燃烧过的烟气飘荡在满山苍翠之中,偶尔会有树叶上残留的雨水滴下来,落在脸上,沁凉入心。
安静、祥和、美丽,一切都和萧晋理想中的世外桃源一模一样。如果其中那个瘦小的梳着俩麻花辫的背影不那么倔强的话,就更完美了。
一直以来,金景山也认为自己的人生是接近完美的。他今年才五十五岁就已经做到了从三品,不出意外的话,退休之前混到正二品、甚至从一品都问题不大。
家里的人也都很听话,几乎从来都没有给他找过什么麻烦,安安静静的做生意赚钱,经营金家在石竹县的口碑。如果儿时的生活不是贫穷困苦成那个样子,如果哥哥和弟妹不用为了成绩更好的自己而被迫辍学的话,那一切就真的完美了。
但是,这一次回家祭祖,他才发现,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或者说是在弟弟和妹妹强力压制下的虚假和谐罢了。
以往每次回家,房间里总是聚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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