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那两位门客一位会钻狗洞,一位会学鸡叫。钻狗洞进王宫偷东西这一点先不说,但学两声鸡叫就能骗开城关大门就太扯了,当时秦国法度森严为六国之首,怎么可能会出现这么无厘头的荒唐事?要真学学鸡叫就能把城门叫开,后面的嬴政统一六国就会成为笑话。
古代文人是喜欢夸张和浪漫的,什么飞流直下三千尺、一片孤城万仞山之类的修辞手法比比皆是,他们喜欢智慧,鄙薄血腥,因此,孟尝君的成功逃脱就变成了钻狗洞和学鸡叫,至于事实到底有多么的惨烈和艰难,就只有历代修炼鸡鸣狗盗之术的武人们才能略窥一二了。
鸡鸣狗盗,四个字看上去既简单又不好听,但它却代表着武人们通过磨练探索身体承受极限的精神所在,只要练成,飞檐走壁如履平地,杀人越货也是手到擒来,也因此,它的修炼过程极为艰难和辛苦,非大毅力者根本不可能。。。
老鬼显然还练的不到家,但光凭他起初缩骨脱逃的那一招,就值得让人钦佩,因为那必然要经过从小到大无数次的骨关节错位和拆断,其中的痛苦,根本没人能想象得到。
但是,不管鸡鸣狗盗之术有多么的神奇,它毕竟还没有冲破人体极限的桎梏,关节可以随心意改变紧合与方向,直接断骨的后果却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也因此,萧晋这话羞辱的不单单是老鬼,还调侃了他的功夫,这让他如何能忍?
目呲欲裂都不足以形容他此时的表情,不顾剧痛翻身俯卧,然后双手撑住地面,口中发出一声炸雷般的大吼,竟单腿站立了起来。
虽然脸上的汗水如雨,身体也摇摇晃晃的,但一双死盯着萧晋的双眼中却充满了战意。
萧晋轻浮的表情终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如水一般的凝重——不管这个人的品性如何,都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对手。
“我为我刚才对你功夫的轻视而道歉,但是,如果你真的还要继续的话,我是不会因为你的断腿而放水的。”
老鬼呲牙一笑,说:“多谢!”
萧晋不由撇了撇嘴,心道:他奶奶的,老子教训的可是一个歹毒之辈啊!怎么感觉又成了大反派?难不成这辈子就真跟伟光正无缘了吗?
“住手!”
马泰华终于接完了电话,冲过来扶住摇摇欲坠的老鬼,朝周围的小弟们吼道:“你们一个个全都死了吗?还不赶紧送鬼哥去医院!”
几个小弟慌忙跑过来,老鬼却不动,只是狠狠的盯着萧晋。
“萧先生,你现在就可以带着鹿少离开了!”马泰华阴沉着脸对萧晋说完,便又看着愕然的谭鸿鹿歉意道:“鹿少,很抱歉!萧先生的来头太大,华哥惹不起,所以只能委屈你了,希望你不要怪哥哥。”
谭鸿鹿不傻,一看马泰华对于亲信老鬼被废都一声不吭,就知道他肯定保不住自己。
于是,心里一边震惊着萧晋的背景,他一边站起身说:“华哥您千万不要这么说,小弟给您和鬼哥惹来了这么大的麻烦,您不怪我,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马泰华嘴角扯出一个笑容:“你是我兄弟,兄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从来没有麻不麻烦这一说,以后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哥哥的话,就不要再说这样的话。”
谭鸿鹿眼圈都红了,咬住嘴唇冲他深深鞠了一躬,然后看都不看萧晋就大踏步的向仓库大门走去。
第1136章 下次一定会杀死你()
萧晋神色一寒,脚尖在地上一点,便有一个酒瓶飞出去打在谭鸿鹿的膝弯。
谭鸿鹿扑倒在地,回过头来悲愤的大叫道:“姓萧的,你到底想怎样?”
萧晋的双眼眯起,冷声道:“叔忙活这么大半天,为的就是带你走,之前你还一副要死在这里的样子,现在别人说一句话就屁颠屁颠的滚蛋了,叔的面子往哪儿搁?
出来混,该有的眼力见儿不能少,现在这里说话算数的不是你华哥,是你叔叔我,知道吗?老实的在那儿趴着,敢乱动,我把你的腿也打折!”
谭鸿鹿很想硬气的爬起来继续走,但他真鼓不起那个胆子。在华哥的地盘上,省城道儿上传闻手上人命不下五条的鬼哥都被萧晋给说废就废了,他不认为这家伙会看在老妈的面子上饶过自己的腿。
“萧先生,”马泰华脸色黑如锅底,“你打断了我的人一条腿,我不但什么都没说,还同意了让鹿少离开,不管从哪方面来讲,你的面子我都给足了吧?!你还要做什么?难道真以为我马泰华能有今天的地位,是忍出来的吗?”
“我需要你给我面子么?”萧晋笑容里满是讥诮,“你今天的地位是怎么来的,小爷儿不知道,也没心情知道,因为它在小爷儿的眼里,连个屁都不算,有种你别给我面子,让你的人一起上,看小爷儿能不能凭自己的本事把谭鸿鹿带走!”
这话一出来,周围那些小弟就有不少表情变得忐忑起来,刚刚萧晋与老鬼对打的那一幕他们可是全程见证,就算再没眼力也能看得出来,其中只要有一招一式打在自己身上,能活着就算自己上辈子好事做多了。
虽说有句话叫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但如果实力达到了绝对的高度,人再多也只是送上去给人家刷经验啊!
小弟们的脸色马泰华全都看在了眼里,心中早已被屈辱给填得满满当当。曾几何时,就是因为这种屈辱太多,他才发誓要登上江湖顶峰,才有了今天的地位,本以为在省城除了几位官老爷和谭正信之外,没人再能给他这种感觉,可现实却结结实实的给了他当头一棒。
怪不得李善芳人前人后提及萧晋这个兄弟时从没有过丝毫的轻视,一个可以分分钟惊动省厅厅长、并让自己的大靠山专程打电话训斥的家伙,李善芳认他做兄弟是真正的高攀了。
这是一条名符其实的强龙,而省城的地头蛇却是谭家,自己还不够格,今时今日只能忍下这口恶气,至少也要等到计划完善、谭家覆灭之后,才能考虑要不要偿还这份耻辱的问题。
深呼吸口气,马泰华的神情平静下来,沉声对萧晋说:“萧先生,明人不说暗话,你背景深厚,我马泰华用命换来的地位自然不会被你放在眼里,只是,既然你说了无意江湖,那如此相逼又是什么意思?
今天是我的人把你给抓到这里来的,错在我,我可以向你道歉,你心里不爽要杀要剐也悉听尊便。所以,萧先生,不管你要干什么,还请划下道儿来,马泰华全都接着!
不过,在那之前,我要让人先送老鬼去医院,他已经流了不少的血,萧先生也不想平白无故的背上人命吧?!”
瞅瞅老鬼脚下的血迹,萧晋点点头,对他说:“我不知道你以前都干过什么事,但从你出手的习惯风格上来看,是不配被称为‘武人’的,好在你还有些武者的气节,所以,我给你一次机会,养好了伤随时可以来找我报仇。”
老鬼因为失血,脸色已经白的发青,形容更像是一个随时都会挂掉的病痨鬼,只有声音依然中气十足,还是那么难听。“你很强,但这不代表你就有资格教训我!下次,下次我一定会杀死你!”
萧晋无所谓的笑:“欢迎!”
老鬼被人抬着走了,马泰华稍稍松了口气。现在他的身边就只有这一个能进出谭家如入无人之境的手下,要是就这么被萧晋彻底废掉,他会心疼死。
“萧先生做事果然光棍,有什么要求就请现在开口吧!”
萧晋深深看了他一眼,心中就默叹了口气。。。
他现在身上的麻烦已经不少了,按照起初的本意是不打算再招惹一个江湖大佬的,但通过马泰华之前那些看似谦卑的话,他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不管他怎么表示自己不会搀和进省城的江湖事宜,对方都已经将他视为谭家的人。
除非他接受马泰华伸来的橄榄枝,与之交好。
马泰华生性多疑狡诈,且心思缜密,是那种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狠人。想要让这种人彻底放心,只有成为“他的人”这一条路可走。
萧晋不喜欢麻烦,但他却从未害怕过麻烦,更不知道什么是退让。
华夏豪门第一的易家继承人的卵蛋他都敢砸碎,当了丧家之犬也不曾在邓兴安和金景山那样的朝廷大员面前低头,马泰华算什么东西,也配让他折节下交?
这就是他突然没了耐心、并立刻就翻脸的原因。
反正是不可能避免麻烦了,倒不如先由着性子爽一把。
你觉得我是谭家的人,那我就当一下谭家人又如何?要拿走人家宝贵的“谭氏双骄”,总不好一点代价都不付吧?!
“我对省城江湖没兴趣,对马老板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要求,但作为谭鸿鹿的长辈,我想请马老板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他会跟你称兄道弟?你这么费尽心思的接近讨好一个还不到十八岁的蠢货,目的是什么?”
闻言,马泰华眼底闪过一丝意味难明的光芒,笑着回答说:“请恕我无礼,萧先生这个问题问的实在是太没道理了,难道我想和谁成为兄弟,也得需要萧先生的同意吗?”
“你爱和谁当兄弟就跟谁当,但找小爷儿的晚辈就是不行。”
“呸!你是个什么东……”
马泰华还没什么反应,谭鸿鹿又忍不住大骂起来,只是话都没能说完,又一个酒瓶飞过去碎在了他的脑袋上,他眼白一翻,干脆利落的昏了过去。
第1137章 不介意为你破一次例()
说实话,萧晋这会儿最想弄死的人不是马泰华,也不是老鬼,而是谭鸿鹿。要不是为了得到谭小钺,他早就走了。
当那么一个蠢货的叔叔,特么比给别人当孙子都丢人。
为了接近和忽悠谭鸿鹿,谋划加行动,马泰华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得到现在这个称兄道弟的结果,怎么可能因为萧晋的一句话就白白放弃?
能顶着谭正信的压力在残酷的江湖中脱颖而出,对人对己都必须足够狠辣才行,萧晋虽然背景神秘,但他也不是无根之萍,真对起来,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所以他决定赌一把,像往常每次一阶一阶往上爬的前夕一样。而且,他也相信自己最终一定还是赢家!
仰天哈哈一笑,他目光狠戾的看着萧晋说:“笑话,别说你不姓谭,就算你是鹿少的亲爹,老子也想怎样就怎样,有种你就杀了我,否则的话,他这个兄弟,老子是认定了!”
你妹的,幸亏谭鸿鹿晕过去了,要是被他听到这句话,还不得感动的哭死?
看看周围,那些小混混的表情已经从原本的胆怯忐忑变成了同仇敌忾,萧晋就有些头疼,这马泰华果然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
他奶奶的,老子这是什么命啊?蠢一点的女人碰不到也就罢了,怎么随便冒出来一个敌人都是高智商型的?再这么下去,老子光废脑细胞也够废死的了,哪里还有机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好吧!既然马老板这么有种,那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无精打采的摆摆手,他口气随意的说,“放心,你还不配让小爷儿沾上人命。
不过,从现在开始,最好让你身边的人出门多带几个小弟,因为他们会一个一个的步老鬼的后尘,从上到下,直到你手下最后一个大哥进医院为止。”
马泰华一怔,紧接着脸色就有些微微泛白。
他是混黑的,当然明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萧晋要是选择跟他真刀真枪的干,他肯定会在心里笑掉大牙,因为那样他会有一百种方法玩死这个家伙,其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就是“一不小心”死上几个无辜的平民,事情一闹大,除非姓萧的背景真的通了天,否则的话,谁都保不了他。
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口口声声说自己无意江湖的萧晋,一出手就是江湖人最擅长的那一套。
为什么人们一般都不敢惹混江湖的?毕竟,在如今这个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时代,他们也不会且不敢随随便便的打人杀人。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骚扰”经验,今天打碎你们家的玻璃,明天往你门上泼狗血,要不就是天天守在你孩子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什么都不干,光是吓也能吓得你神经衰弱。
一般人每天光工作生活就够忙碌的了,哪里还有精力去应付一帮无业流氓的骚扰?
说白了,不管影视或者文学作品把江湖描绘的有多么热血瑰丽,都改变不了江湖人其实就是一群不入流的下三滥的事实。
萧晋要能力有能力,要功夫有功夫,估计要人也有不少人,自己的手下们不可能天天都宅在家里,也不可能人人出门都前呼后拥,时间一长,总会有那么几个被打断腿。
如此一来,一个连手下“大哥团队”都不能保证安全的大佬,谁还愿意跟?人心一散,队伍可就不好带了呀!
马泰华也开始头疼。
新闻上不是说富二代和官二代们都是蠢货吗?怎么老子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就是人精?特么的难道连这种新闻都不能信了吗?
硬气话已经说出去了,现在再收回也于事无补,可若是萧晋真那么做了,最后自己就算赌赢也必然损失惨重。
他一时骑虎难下,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来回应萧晋的威胁才好。
“华哥!”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汽修厂工作服浑身油污的小弟跑了进来,在马泰华耳边低声道:“外面来了警察。”
马泰华大惊,心说那位老爷不是已经把事情压下去了吗?怎么还有警察来?
“来了多少?”他问。
小弟回答:“一个人,还是个女的。”
马泰华愣了愣,随即便明白过来,看着萧晋微微一笑,用他也能听见的声音说:“把人请进来吧!礼貌一点,要是有人敢嘴里胡乱喷粪,我就打断你的腿!”
那小弟神色一凛,慌忙一溜烟跑了出去。很明显,外面那些小混混是绝不会怕一个女警察的,说不定这会儿已经荤话满天飞了。
萧晋叹息了一声,听马泰华的话音,不用问,百分之百是田新桐来了。摇摇头,他转身就向仓库大门走去。
“萧先生这就要走了吗?”马泰华笑问。
萧晋头都不回:“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不走干什么?等你请吃饭么?”
“当然可以呀!之前我不是就邀请过萧先生共进晚餐的嘛!现在正好,外面有一位警官小姐马上就到,饭桌上多一位女士,气氛也能热烈一……”
话没说完,因为萧晋突然转身飞掠而回,马泰华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掐住脖子举了起来。
“找死吗?快放下华哥!”
周围的小混混鼓噪起来,有两位离得近的甚至都掏出手枪,对准了萧晋的后脑勺。
萧晋看都不看,只是用仿佛来自九幽地狱一般的声音对马泰华说:“死光头,你或许是个牛人狠人,但小爷儿通通都不在乎,哪怕你能干掉谭正信,在我眼里都只是一只泥地里的臭虫。。。
所以,我不杀你,是因为你没资格,但如果你一心求死的话,我也不介意为你破一次例,听明白了吗?”
马泰华的体重有一百八十多斤,全都缀在萧晋手中的脖子上,脸都快憋紫了,哪里还能说得出话?更何况,他从萧晋的话里听出的杀意,这种时候要是玩儿宁死不屈那一套,是真的会死的。
说不出话,点不了头,他只能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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