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小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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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小春医- 第4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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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的感情总是质朴而简单的,就像古代只要能吃饱饭辫子狗当皇帝都无所谓一样,一个让他们有活干有钱拿、时不时的还会做点慈善的家族,绝对会被他们当作是百年不遇的良善人家,至于在那些企业改制时的残酷和血腥,就没人知道了。

    窗外天桥下正在低头修鞋的何文山,就是其中的一位受害者。

    据陆熙柔的调查结果显示,他曾是石竹制鞋厂的厂长,制鞋学徒出身,能吃苦,肯实干,就是缺乏商业头脑,在国家经济还不怎么景气的时候自然没什么问题,但随着改革开放,在新经济思潮的冲击之下,他手底下的厂子就像是一艘小舢板一样,根本不堪一击。

    后来,鞋厂就被县衙门卖给了金家,金家引进了几条生产流水线,原来厂子里那些靠手艺吃饭的工人一大半都面临着下岗的命运,而且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小道消息说失业补偿比国家规定的标准少了一大截。

    何文山自觉身为厂长就要为自己的工人负责,于是便带着工人们向金家和衙门施压。

    当然,他也知道工人下岗是大势所趋,根本无力阻止,仅仅只是想让工人们拿到他们本应拿到的补偿款项而已。

    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小厂长的智慧,跟当时已经当上知县的金景山自然没什么可比性,仅仅只是几次交锋,何文山所带领的那些工人就被人家给分化的七零八落然后各个击破。

    这种手段说白了就是拉一批打一批,利用的是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普遍心理,那些拿到了足额补偿的工人都不愿意继续跟着何文山闹,而那些拿不到足额补偿的又都认为是他处事不公,矛盾越积越多,在有心人的挑拨之下,终于激化了。。。

    何文山被愤怒的工人们打断了腿,家也被砸了,老婆受不了天天被人戳脊梁骨,更受不了伺候一个没工作的瘸子,在一个早晨拿了家里所有的钱跑掉了,只剩下他和十岁的女儿相依为命。

    何文山是坚强的,他没有被一连串的挫折击倒,卖掉了家里的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之类非必须又还算值点钱的东西,然后就开了个修鞋摊子,靠着五毛一块的挣钱,愣是供到女儿高中毕业。

    但是,一个残疾的男人独自拉扯女儿,又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哪里有时间教育?于是理所当然的,他闺女不但没考上大学,还被一个社会上的混混把肚子搞大了,只能草草结婚。

    婚后,他女儿就跟着那个混混去了外地打工,最初几年过年的时候还会回家陪他吃顿饭,慢慢的就变成看一眼,到最后干脆来都不来了,一年到头连个电话都没主动打过。

    何文山今年才五十四岁,但佝偻的腰身,几乎花白的头发看上去就像是花甲老人一样。命运的天平在他这里似乎坏掉了,毫无公正可言。

    如果只是这样,他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倒霉蛋,但让萧晋万万没想到的是,十几年过去了,他仍然没有放弃。

    他几乎所有的闲暇时间都用在了搜集和调查金家所拥有的那些原国营企业上了,十几年踏遍了石竹县的各个角落,谩骂、威胁、毒打……无论怎样的艰难困苦都不曾让他屈服。

    年年给上面写信,回回石沉大海也矢志不渝,前两年还想坐着轮椅去上访,没到火车站就被抓了回来,一个寻衅滋事罪让他在拘留所被整整关了半年,出来后的第一句话却是只要我还没死,这事情就没完。

    老县城人都说他是个疯子,提起来时有的唏嘘,但更多的是戏谑或诅咒。万幸的是,金家一开始没将他放在眼里,直到他在县城出了名才后悔莫及,否则的话,说不定早就死在不知道哪个河沟里了。

    “这是个可敬的人!”听完陆熙柔的讲述,萧晋肃然道,“不管他是想报仇,还是别的什么,能把一件基本毫无希望的事情坚持这么多年,都值得尊敬。”

    陆熙柔叼着可乐吸管撇了撇嘴:“可敬是可敬,但也是个老顽固,我派人接触他,说愿意帮他完成心愿,他却用扫把把我的人给撵了出来,说什么他寻求的只是一个公道,不是要砸掉全县人的饭碗,更不会被我们这些别有用心的坏蛋利用。

    你听听,气死我了!这老头儿完全是个傻子,既要让罪孽深重的金家授首,又不能影响现在石竹县的大好局面,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嘛!别说上面本就官官相护,就是真有那么一个青天大老爷,也没办法满足他的要求呀!”

    萧晋笑了笑,说:“其实,要满足他的要求也不难,反正我们的目的也只是掐住金景山的脖子让他乖乖听话,没必要将整个金家连根拔起。

    再说了,血脉亲情这种东西很有意思,有时候它强大的可以面对世间一切艰难,但有的时候又会脆弱的轻轻一碰就断裂,尤其是牵扯到利益的时候。

    金景山就算再念旧,对自家人也会分个亲疏远近,他金家人当年对付何文山用了分化拉拢的手段,我们也可以学着用一用嘛,就不信他真能一碗水端平,让所有的族人都服气。”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陆熙柔将自己的平板放在他的面前,一脸快来夸我的表情说,“这些日子,我的人基本上已经将金家在石竹县的主事人都查了个底儿掉,这个人是我筛选出来的最佳突破口。”

    萧晋拿起平板,见上面是一个名叫金和顺的男人资料,就边看便问道:“这个人怎么了?”

    “他是金景山的堂弟,”陆熙柔早就把这人的资料记在心里,张嘴就介绍道,“没什么大本事,靠着金家这棵大树才开了一家饭店,因为开得早,这些年县城一扩大开发,原本狗都不尿的地段突然就成了香饽饽,地价蹭蹭的往上涨。

    他一个对家族没什么贡献的废物却占着那么好的一块地皮,金家的核心人物们自然心里非常不爽。这不,就在去年,金景山的侄子金大业就找了个由头把他的饭店给弄破产了。哦,金大业是石竹县所有大型娱乐场所的老板,说白了就是本地最大的流氓头子。”

第1107章 金景山的智慧() 
一听见“流氓头子”这四个字,萧晋的眼睛就亮了,放下平板问道:“既然是混江湖的,那手上就不可能干净,你为什么不从他身上找突破口?侄子也算是近亲了,只要抓住一件恶劣点的不法事,就够金景山喝一壶的。”

    陆熙柔叹了口气,说:“这个金大业手上确实不干净,但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他也不是混江湖出身,一开始不过是开了家小小的歌舞厅,后来金景山当了知县,这才慢慢扩大自己的产业。

    你也知道,声色场所跟江湖是没办法撇清关系的,因为他叔叔是县太爷,原来街面上的那些大小混混都不敢对他怎么样,这一来二去连消带打的,所有的地盘就成了他的,原来的那些混混们有的成了他手下,有的进了监狱,有的犯事儿跑的无影无踪。

    他很聪明,只要是带血的事情从来不自己出手,能用别人就用别人,你知道当年帮他摆平那些混混出力最大的是什么人嘛?”

    萧晋冷笑:“还能是什么人?肯定是县局嘛!亲叔叔是县太爷,打击流氓混混也能给县局带去功劳,两全其美的事情,傻子才不这么干。”

    陆熙柔点头:“就是这样,金大业兵不血刃就拿下了整个石竹县江湖,据下面人的调查结果显示,这十几年里,能跟他扯上关系的最大的案子,也就是何文山被打残的那件事儿了。

    当年带头打砸何文山家的工人中,有两个人现在就是金大业公司的高层,一个是本地最大商务会所的老板,一个是县郊度假山庄的经理,要说何文山的悲惨人生中没有金大业的影子,鬼都不信。”

    “不应该呀!”萧晋有些疑惑,“这里虽然只是一个县城,但也有几十万的人口,就算金大业御下再严、手段再高明,底层的那帮小混混也不可能都是乖乖的谦谦君子,欺行霸市,打架斗殴这种事是禁绝不了的。”

    “那当然不可能,别说欺行霸市了,就是打死人的情况都有。”陆熙柔白净净的小手捏起一根薯条,蘸了些番茄酱却不吃,而是伸出舌尖一点点的舔,像小猫一样,看的萧晋是又好气又好笑。

    这丫头现在已经将勾引他当成了每次见面都必不可少的游戏,玩儿的乐此不疲,连说很倒人胃口的事情时都不忘施展一下。自从身体里的毒接了之后,她就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妖精。

    “但是啊!金大业一点都不傻,他知道自己现在的一切都来自于叔叔金景山,所以做事儿非常的干脆大气,那个打死人的小混混转眼就去自首了,受害者家属也获得了不算少的赔偿,皆大欢喜,屁事儿没有。

    最最关键的是,他作为石竹县地下江湖的掌控者,却实实在在的干着维护江湖秩序的事情,但凡是敢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贩毒涉毒的,全都会被挑断手筋脚筋变成废物。

    那些开赌档的每个月都会给他一成的利润来换取他的不问不问,他也真就不闻不问,干拿钱还不沾因果,精的像猴一样。

    至于黄这一方面,那就不是事儿,别说全过了,全世界哪个地方没有?咱们就算是真捅出去,也肯定影响不了金景山的地位,除非有逼良为娼的事情发生,但目前为止,咱们的人还没有发现这方面的情况。

    所以啊,别看金大业是个江湖大佬,县城的百姓提起他来顶多也就是说他钱来得不正仇仇富而已,还真没有骂他黑心的。”

    听完这番话,萧晋就对金景山彻底无话可说了。

    所谓黑帮,一般人都认为那是一群无法无天杀人放火的王八蛋,其实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无法无天杀人放火的是强盗或者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真正的江湖帮派,在作奸犯科的同时,还肩负着维护自己地盘上秩序安定的重任。

    说白了,它们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官府的能力不足以掌控全局,而它们就是生存在夹缝中的一种补充。

    像西方的黑手党和东方的山口组都是这样,它们地盘上的老百姓也都知道,只要不招惹到他们,就都会活得好好的,甚至受了欺负还可以找他们主持公道,很多时候比衙门都管用。

    而金大业明显走的就是这种路子。华夏不允许有成规模的江湖组织出现,所以他的身份是一位商人,只是手底下养的闲人比较多而已。

    金景山聪明就聪明在这里了,这世界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情多如天上繁星,但能像他这样把自家亲人控制到这种地步的,却是少之又少,这说明他是个有智慧和传统野心的人,因为从古到今,除了从龙之功以外,其它的豪门都是这么出来的。。。

    一人得了道,只要那些跟着升天的鸡犬能够珍惜这样的机会,小心呵护自己的羽毛,家族壮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陆熙柔说的没错,要想对付金景山,何文山与那个被搞破产的金和顺是唯二的突破口,他们两个一外一内,双管齐下,才有可能撼动一位真正的高官。

    正说着话,外面明亮的天空忽然就变得阴沉下来,紧接着便有细密的雨丝落在了橱窗上。南方的春季就是这样,随时都有可能会有春雨降下,所谓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说的就是这种意境了。

    雨势不大,街面上许多没打伞的行人仅仅只是加快了一点脚步,并没有多少惶急之色。何文山也不打算收摊,身为土生土长的石竹人,他早已习惯了这种天气,手里的动作不停,细心地为一只高跟鞋断掉的鞋跟修整破裂的地方。

    一个年轻人小跑着钻到天桥下面,拍打起衣服上的雨水。何文山抬头瞅了一眼,便将身旁一个给顾客准备的小马扎推了过去,呵呵笑着问:“小伙子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一愣,道了谢坐下,好奇的反问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第1108章 个人有个人的活法() 
何文山原本就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要不然,在那样悲惨的打击之下,别说依然执著的寻求公道了,就是活都不一定能活到现在。

    乐观的人都喜欢聊天,他一天到晚除了修鞋的顾客之外几乎没人跟他说话,所以见到那年轻人在身边避雨,主动攀谈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

    年轻人自然就是萧晋,他过来就是想看看何文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原以为就算不是苦大仇深,也应该满口的不公和幽怨,谁知这半大老头儿竟然十分健谈,还始终都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哪里有一点凄苦大半生的样子?

    两人从南北方的差异聊到本地的风土人情,老头儿文化不高,但怪奇故事知道不少,讲起来是有鼻子有眼,活像个忽悠人的老神棍,讲完了自己却率先哈哈大笑,说不出的潇洒,让萧晋怎么都无法将眼前这位豁达快乐的老人与陆熙柔调查结果中那个怨气冲天的制鞋厂老厂长结合在一块。

    不知不觉间,那只高跟鞋就修好了。何文山随手放在一边,萧晋连同另外那只一起拿在手里看了两眼,就赞叹道:“老伯,您这手艺厉害啊!钉的严丝合缝不说,居然还看不出一点修补过的痕迹,两只一模一样,现在随便找个人来看,绝对看不出哪只坏过。”

    何文山一脸行家里手的骄傲,凑近了神秘的问:“想知道为什么吗?”。。

    萧晋心说不是吧?!难不成这老头已经豁达到可以随便向别人透露拿手绝活的地步了吗?

    “为什么?”

    “因为啊……另外那只鞋也坏了。”

    这话一说完,何文山就爆发出一阵快活的大笑,萧晋愣了愣,便也跟着笑了起来。

    聪明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但同时,他们最大的缺点却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萧晋做事喜欢虚虚实实扰人心神好浑水摸鱼,所以下意识的就把何文山的的神秘往不凡上面想,却忘记了一个最朴素简单的道理:一件东西损坏了,不管修复的手段有多么高明,都不可能跟完好的时候一样。

    既然两只鞋子没什么区别,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两只高跟鞋的鞋跟都断了。

    笑完,何文山又拿起一只前面张了嘴的劣质跑鞋开始缝补,口中说道:“玩笑归玩笑,咱的手艺那绝对是没话说的。

    当年我拜的那个师父,可是大城市下放到我们村生产队改造的名匠,解放前专门为高门大户订制鞋子的,听说连老蒋的儿子都专程登门请他为自己小妈做鞋呢!”

    “那您怎么不继续做鞋啊?”萧晋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

    何文山叹了口气,摇摇头说:“现在满大街都是卖鞋子的,做一双费工又费时,成本又高,像这种老手艺,跟很多老的东西一样,跟不上时代,就必然会被淘汰。”

    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当年的遭遇,老头儿话说的非常唏嘘。

    “您这话可说的不对,”萧晋反驳道,“满大街卖的东西那是给普通老百姓用的,有钱的人为了彰显自己有钱,自然不肯跟苦哈哈们穿戴一样,技艺高超的老手艺做出来的东西,在他们那里百分百能卖出天价,人家图的就是一个与众不同。”

    “你当我傻啊?”何文山翻个白眼,“你说的那都是大师,不光是有手艺,还会设计,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对了,时尚!人家是引领时尚的人,我算啥?拢共也就会做三种鞋,布鞋、皮鞋、高跟鞋,没了。”

    萧晋笑笑,道:“您讲的那是品牌设计师,他们确实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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