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by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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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by慕天-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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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传晖挥手赶他,“你用客房的浴室。” 
            “不要!”皓恩揽住传晖,殷勤地说,“今天我要伺候传晖做全套。” 

            传晖只看他的笑,就知道他的殷勤背后有阴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个家伙,憋了这些日子,恐怕早就蓄谋着要爬到自己身上。 
            也亏他忍得住。以他那种想做什么便做的性子,能忍到今天,也算是不容易了。 
            这样想着,传晖也就半闭着眼,任由皓恩把他抱到浴室,替他沐浴。 

            他过生日,人家吃蛋糕。 
            他就是骆皓恩一直惦记着的那块蛋糕。 
            若是今天他让这小子吃不上蛋糕,恐怕这小子整夜都睡不着觉。 
            唉,他过的这叫什么生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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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恩也看出传晖累了。他老老实实地帮传晖洗完澡,用浴巾擦干身子,再小心翼翼地抱到床上。 
            此刻他对传晖的心态,仿若是对着一件历尽千辛万难终于失而复得的珍宝,碰一碰也怕把他的传晖宝贝给碰碎了。可是,他禁欲大半个月,要他看着传晖的身体却不欲动,实在是做不到。全身的筋脉都激动得突突地狂跳,血液直往下半身急聚。他只得忍着,忍着,任欲火将五脏六腑燃个通透。 


            传晖见那家伙半天也没动静,抬起眼,看见那家伙正以兽类的目光直直地盯着自己,两只眼睛几乎没冒出绿光。然而,却又有种属于人类的痛苦的理智扼制住了那森森的绿光。 

            饥渴万分,又不敢妄动。忍得就要绷断弦的情势。 
            皓恩见传晖看他,连忙收回目光,欲盖弥彰地掩饰道,“传晖,你累了吧?我帮你按摩。” 
            传晖瞥他一眼,淡淡地说,“想做就直接说,何必绕弯子。” 
            其实传晖并不怎么在乎做 爱过程中谁在上谁在下这种事。 
            既然是两情相悦,此类问题就不应在计较的范畴内。再则,传晖也知道,皓恩是西方人的体质,又正是年轻血旺的当口,一味压制他的欲望,实在不人道。 


            传晖这一松口,皓恩反倒惶恐起来。 
            一定是他的眼神太露骨,让传晖识破了他的那点动物本能。 
            他想抱传晖想得要命,连做梦都梦见他把传晖弄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然后,他不吃不喝地对他的传晖从早爱到晚,再从晚爱到早……不行!不能让传晖知道他满脑子就只想着干这一件兽类的事。 

            为了不让传晖把自己归为只惦记着那件事的兽类,皓恩立时表示谦恭,“今天是传晖生日,还是,传晖抱我吧。”咽下口水,“我去冲个淋浴。”急急地往浴室奔去。 

            “不是去冲冷水吧?”传晖的声音里带了些调笑的意味。 
            “不,不是冲冷水。”现在皓恩听到冷水这两个字就全身战栗,一个不留神,他的右脚踩着左脚拖鞋的后跟,竟然自己把自己给绊了个与地毯接吻的俯卧姿势。 

            呜~呜呜~~皓恩在心里悲鸣。 
            他在哪里跌倒都没有关系。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在传晖面前摔成个趴趴熊啊?! 

            皓恩从地毯上爬起来,沮丧地坐在原地,将头埋在膝盖上。 
            过了一刻,皓恩感到有暖暖的气息慢慢围拢身体。是传晖,从后面圈住了他。 
            皓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隔着薄薄的衣物,他感觉到传晖的热度,由皮肤渗入心肺。温暖得使他想落泪。 
            感觉传晖在轻轻咬他的耳朵。 
            痒痒的。耳朵痒痒的,心里更痒。 
            传晖的声音,低低地飘入他的耳膜,“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请你吃蛋糕。” 

            皓恩听得分明,已经烧得沸腾的血液几乎就要喷薄四射,他却不敢相信传晖真会这么跟他说话。 
            传晖在性事上虽不保守,言语行为却极含蓄。 
            传晖怎么会突然把自己放开了? 
            是因为情到意到心也舒展开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让皓恩有无以承受之感。手指连着心,都不住地轻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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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个人单方面的爱恋,经过千折百回,终于得到对方的回应,成为两个人的倾心相爱,那份交融汇集了两个人全部情感的爱,才真正地放射出璀璨的光芒。 

            皓恩只觉得,整个人被笼罩包围在爱的光芒里。 
            那光,一丝丝,一缕缕,透过肌肤,渗入身体、灵魂。 
            光的温暖,令身心被荡涤得透明。 

            皓恩返身,抱住传晖,抱住与他弥合在一起的另一半灵魂。 
            两个人紧紧地拥住自己的所属,不再有一丝嫌隙。 

            皓恩将传晖抱到床上,慢慢俯下身,吻传晖的眉毛、眼睛、嘴唇、肩胛、颈窝……旖旎激荡的时间里,语言已成为多余。 
            第一次,在传晖的眼睛里,皓恩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像。 
            皓恩细细地,吻着传晖轻颤的睫毛,每一根,从根部到尾端。 

            传晖抬起手,抚摩皓恩的脸庞,嘴角溢出宠溺的笑。 
            这个家伙,生来就是为了让人爱的。女人为他癫狂,男人希望来世也能做他那样的人。 
            拥有一切,不懂烦恼,凡事不用与人争,世事尘埃自有人替他挡。这样的人,原就是用来捧,用来疼的。而捧得起他宠得住他的,只能是比他强的人。 
            其实,女人真是不适合他。有哪个女人捧得起他? 
            传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刚好那么碰巧,他得着了这块瑰宝。 

            当初传晖撇开沈家自立门户时,许多认为他不过是变相伸手向他老子要钱,名目立得比较漂亮罢了。 
            父亲也提议过给他的公司注资。 
            生意不顺利的时候,他也想过跟家里借钱。——沈家的家业,到底有他的一份。他拿他的那一份钱,也是名正言顺。 
            可终究他还是忍住了。不是他格外能捱苦,而是,一旦他拿了那份钱,就得尽相应的义务。对沈家的义务。 
            参看一下大哥的生活,传晖就觉得自己的强撑苦熬是值得的。 

            作为钦定的太子,大哥自四岁起就跟着父亲去公司,旁听董事开会,十一岁就被送到英国的名校受全日制的贵族教育。所谓的贵族学校,其实对孩子而言根本是冷冰冰的监狱。成|人之后,进家族公司,娶配得起沈家的女子,再为沈家生养后代。——不是为自己。 

            大哥是标准的继承人。不是他自己选的。 
            在英国的学校被鬼崽欺负后,大哥在电话里哭,说要回家。父亲只说一句,“玉不琢不成器。”传晖在旁边听到,只觉得手心沁凉。他最怕有一天他要重复大哥的经历。 


            到了传晖,他坚持不去英国,不去那种与监狱没有分别的寄宿学校。 
            因为上头有哥哥,他得到了比较大的自由。 
            传晖选择了去美国,寄养在一户中上等的家庭,念的虽是名校气氛却极为活泼。 
            那户人家,丈夫是医生,妻子是律师,有个上大学的儿子和一个做装潢设计师的女儿。 
            很长的时间里,传晖几乎把那里当作了自己的家。 

            在那个家里,他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因此快乐得纯粹。 
            随着年纪增长,传晖慢慢明白,没有责任,不用尽义务,是因为,他只是暂住的客人。 
            不止在那个家,在那个国家,他永远是暂住的客人。 
            认清这一点之后,传晖回到香港,但是没有住回沈家。 
            他只想做他自己,只肯承担他自己的生活。 

            与皓恩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传晖就更坚信他的抉择是对的。 
            为沈家传宗接代有大哥,支撑沈家的门户有大哥。 
            而他,他有他自己的房产,自己的公司,在瑞士银行有自己的私人帐户。经济的独立使他有选择权。 
            他不会使沈家难堪,但也不会为了沈家牺牲自己的生活。 
            让皓恩与家人见面,他就是在表明立场。 

            皓恩是怎么打算的他不知道,可是当皓恩身无分文地只身来到香港找他,当他让皓恩住进自己的房间时,他就准备了为这个人、为自己的这个选择付出相应代价。 

            他知道,他爱这个人。只爱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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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晖,传晖。”皓恩呓语般地轻唤着,象是要把这个名字融入自己的血液中。 
            传晖解开皓恩的衬衣,揉捏他胸前成块状的肌肉。 
            “小维尼熊。”看上去强壮有力,内心却永远长不大的小维尼熊。 
            “我比你大。”皓恩抗议。 
            因为智力超常,皓恩小小年纪就在大人堆里混,最忌讳别人说他小。在传晖面前,他就更忌讳这点。 
            传晖偏要逗他,“你哪里比我大?” 
            皓恩脸一红,却坚持,“哪里都比你大。” 
            传晖拉开皓恩的裤链,把他已经肿胀的宝贝拿出来,调笑道,“也就是这里比我大。” 
            皓恩有些挡不住了,“传晖你,你欺负我。” 
            “明明是你在上面,怎么是我欺负你?” 

            皓恩把脸埋在传晖胸口,手却伸到传晖下面的敏感地带。 
            “嘻嘻,传晖那里已经湿了耶。”他只知道女人动情了会分泌爱液,没想到男人也会。 
            皓恩伸手从床头柜上取了润滑剂蘸些在手指上,“我先帮传晖把那里弄松。”手指轻轻旋进去,一点点地深入。 
            “痒。”传晖直起腰抓住皓恩的手臂,“你直接进去就行了。” 
            “那样会把宝贝弄伤的。”他才舍不得让他的传晖疼呢。 
            “不要叫我宝贝!”每次都这么肉麻。 
            “不叫宝贝,那,我叫传晖小心肝。”传晖的肝,也就是他的肝。叫心肝应该没错吧。 
            “更肉麻!” 
            心肝宝贝之类的甜蜜称谓,是风流男子同时周旋于几个女子之间最安全的昵称。你心肝她宝贝,不怕床地间叫错了伴侣的名字。 
            每次听到皓恩心肝宝贝地地乱叫一气,传晖就觉得鸡皮疙瘩直往下掉。 

            趁着传晖与他说话,身体处于完全放松的状态,皓恩集中力量,身子往前一挺,出其不意地进入到传晖的体内。 
            听到传晖闷哼了一声,皓恩赶紧停下,“传晖疼不疼?疼就叫出来。” 
            “我又不是女人,没那么娇嫩。”嘴上是那么说,传晖抓着皓恩的手却是勒得皓恩的胳膊现了红痕。 
            传晖疼还是不疼,皓恩心里再清楚不过了。 
            他的传晖还真是块宝贝,老是怕委屈了别人,自己再疼也不肯出声。 

            皓恩顾不得自己的宝贝卡得难受,只想着减轻传晖的痛感。 
            他一面深吻着传晖,一面按揉传晖的臀部的肌肉帮传晖放松。 
            “你直接进去就是了。搞那么多花样做什么。”被皓恩吻得几乎缺氧的传晖喘着气说。 
            皓恩笑起来。他的传晖,还真不是一般的别扭。 
            这是做 爱,又不是强暴。怎么能“直接进去就行了”。 

            到皓恩逐渐深入,传晖也有了不能自持的快感。 
            “嗯……嗯……”传晖不成调的小声哼着。 
            皓恩知道这是他碰到了最能引发传晖快感的凸点。 
            皓恩略略地退出一些,再用力顶向那一点。 
            “啊!”因为快感实在太强烈,传晖再忍不住,失控地叫了出来。 
            皓恩贴在传晖耳畔说,“传晖,我喜欢听到你的声音。你叫出来好不好?” 
            传晖咬紧了牙关。他才不要象女人那样浪叫。 
            “一定是我做得不够卖力,没让传晖达到高潮。”皓恩一面深刻检讨,一面在传晖体内反复冲刺,每一次都狠狠顶向传晖最敏感的凸点。 
            “啊!啊!……别再顶那里。……叫你别再顶那里,你没听到吗?” 
            见皓恩一味地埋头苦干,对他的要求根本置之不理,传晖提高了嗓门,“啊!你这个疯子!混帐!……你给我停下!” 
            “你再不出去,我以后都不准你做了。” 
            听到这么严重的警告,皓恩做得越发努力,汗水大滴大滴的从额上、身上淌下。 
            以后都不准他做了?那他这次一定要做够本。 
            “死小熊,你再顶……我,我把你阉了……” 
            阉了?他的传晖怎么可能有这么残暴的想法呢? 
            皓恩转念一想,顿时回悟过来:传晖一定是达到高潮了。 
            听说达到高潮的时候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尽相同。有的人会激动得晕过去,有的人是又哭又叫,有的人则是喊自己的爹妈,总之,都是平常不会有的反应。 

            皓恩终于如愿以偿,听到了传晖激|情的声音。不过他的传晖在高潮的时候,喜欢骂人和叫停。 
            真的是与众不同呢。 

            到完毕的时候,皓恩大汗淋漓地抬起身,才发现传晖已没有了声气,脸色煞白,头侧向一边。 
            皓恩顿时着了慌,急忙跪爬着过去将传晖抱在怀里,声音已然变了调,“怎么啦传晖?我打电话叫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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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皓恩一手搂着传晖,另一只手伸向床头柜去抓电话。 
            手抖得厉害,抓住了电话,却抖得按不下去按键。 

            皓恩遇事从来没有这样仓皇失措过。 
            操纵股市,情势越紧张他越冷静,越是能急中生智,妙着连连。 

            金融投机本是险中求胜走钢丝的营生,风险越大,利润越高,而一不小心摔下去,粉身碎骨就是代价。 
            能在这一行混饭吃的,个个都有足够坚强的神经。而骆皓恩,是个中高手。 
            他站得比别人高,看得比别人远。 
            他脚底下垫着的,可与山比高的财富与门第,原是祖辈经年积累下来的。 
            不花分毫力气世袭来的的东西,失去了也不会觉得心痛遗憾。 
            因为天赋过人,他亲手赢来的财富与名声,一向来得轻松无阻,他也不在意失去。 

            他从来没有担忧过失去。—— 
            他拥有的,一种是他不在乎失去的,财富。一种是别人拿不走的,天赋。 
            他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再是巨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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