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之绝代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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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能之绝代中医-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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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越来越难走,丛林也越来越密,到了最后,已经几乎是完全没有了道路,因为道路都被灌木藤蔓覆盖,最终只能依靠砍刀开路。
开路的重任,自然落在了陈龙這个看起来最强壮的人身上,开始还是使用夏长老提供的砍刀,只是落在陈龙這个野蛮人身上,只砍了不到半个时辰,那把看起来锋利结实的砍刀就完全变了形,不但卷刃了,连刀背都扭歪了。
這也正常,這家伙的力气大得惊人,开路的方式也十分野蛮,看到什么就砍什么,根本不会转弯,大腿那么粗的树木,他也照样一刀砍过去,而且还是一刀砍断,别说是一把普通的砍刀,就是把包公用来铡人头的铡刀也要报废了。
這样一来,倒是把夏长老和艾黛吓得不小。
到了最后,张燕燕不得不把自己从项家工场里带出来的两把猎刀贡献了出来,有了這两把神兵利器,众人走得更加快了,几乎就没有停留。
要说最兴奋的,莫过于陈龙了,拿了两把宝刀哇哇大叫着挥来砍去,木屑纷飞,坚韧可比钢丝的藤蔓如豆腐一般脆弱,简直就是一台人形开路机。 



第三百零二章 金花寨

         路上,李风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路途上山高林密,野兽才对,但走了那么久,别说野兽,就是一条虫子都没看到。
這一异常情况,李风偷偷和天星子说了,谁知天星子只是笑笑,不以为意,只是神秘地指了指前面的夏长老。李风恍然,看来這一切都是夏长老造成的。
经过交谈,李风得知了生苗的一些情况。目前生活在這一片森林里的生苗,一共有三十六个部族,大的有一千多人,小的只有一百来人,而其中的金花寨正是最大的一支,大概有一千六百多人。
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生苗都会蛊术的,只有几个大的部族拥有這种神奇的本领,而即使是這几个大的部族,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只有核心成员才有资格学习,比如金花寨,大概只有数十人精通蛊术。
這三十六个生苗部族,表面上团结一致,其实内斗不休,彼此常常有流血事件发生,但如果受到了外界的侵犯,他们又会凝聚成一团,驱除外敌,彼此关系十分复杂。
金花寨实力最强,也是所有生苗部族的领袖,但這个老大的位置坐得并不安稳,下面几个大部族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取而代之。
“看!那就是我们金花寨!”站在一座高山山顶上,夏长老指着远处一座更高的山峰骄傲地说道。
那座山峰十分陡峭,如一把利剑直插云霄,峰顶隐藏在云雾之中,若隐若现,仿若仙境。在山峰当中。隐隐可见有木制建筑散布其间,那些房屋看似散乱,却又有着一定的规律,似乎形成了一道人造的栅栏,成了一道屏障,能有效地抵挡来自山下的攻击。
而在那山峰两旁,还有两座稍微矮小一点的山峰,山上同样建有许多房子,如两个忠诚地卫士在守护着,若是发生了意外。三个山寨就能彼此驰援,共抵外敌。
“那是我们金花寨的兄弟部族,洪桐寨和铁龙寨。”夏长老似乎感受到李风疑问,轻声解说着,“艾黛,继续走!”
都说望山跑死马,看着似乎不远。走起来可就难了,又足足花了一个时辰,才到了金花寨的山下。
似乎知道了李风等人的到来,在金花寨山下早已有了一大群人在等候,当先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年纪大约在三十多岁,打扮和夏长老差不多,只是更加华丽,头戴彩羽冠。衣服绣着各种狰狞的凶兽毒物,其中最醒目的,便是一条金色巨蟒,只是這条巨蟒头长尖角。与之前的傻蛋形象有些相似。
看到众人的出现,那人快步迎了上来,拥抱了夏长老一下,高声道:“父亲大人,您辛苦了!”
“嗯,這些天寨里没出什么事吧?”夏长老和蔼地问道。
“您放心,一切安好。”
“那就好,来,我给你介绍几位客人。”夏长老拉着那中年男子走了过来。
“這是天星子兄弟,你小时候见过的。”
“天星子叔叔。您好。”那男子走上前去,与天星子互相拍了拍背。
“哈哈!当年的小子,如今已经长得如此壮实了!哎呀。一眨眼就二十多年了,我都老喽!”天星子叹道。
“這位是外面来地李公子,陈壮士,赵小姐,张小姐。”夏长老一一介绍着,而那男子也面带笑容,友善地一一与众人握手。
“這是我儿子,同时也是金花寨寨主夏天峰!”夏长老骄傲地道,显然对這个儿子十分宠爱和满意。
双方介绍完毕,夏天峰显得很是高兴,高声喊道:“姑娘们!上酒,迎客!”
随着夏天峰的喊声,后面走出了数名身穿盛装,容貌秀美的姑娘,人人都双手举着一个巨大的牛角酒杯,弥漫着的酒香随风扑来,牛角杯边沿上还隐隐有些酒迹,杯里装着的怕不有一斤多的酒。
那数名生苗姑娘袅袅走来,将酒敬到李风等人面前。
从盘龙出发之前,天星子早已将生苗地一些习俗与众人说过,而众人又都是武林中人,酒量俱是不小,就连赵蓉蓉和张燕燕都将牛角杯双手接了过来,一饮而尽。
這等豪爽的举动,当即引发在场所有生苗如雷的掌声,所有人看向他们的目光,也变得热烈起来。
夏天峰双眼一亮,哈哈大笑起来:“好!各位都是英雄,再上酒!”
這一次,张燕燕和赵蓉蓉只是浅尝即止,而李风、陈龙和天星子又是双手接了过来,一饮而尽,仿佛喝的不是烈酒,而是甘甜山泉。
又是一连几杯,直到把三人都喝得有些面红了,夏天峰才停了下来,這时那些生苗的目光已经变得崇拜起来了。
“好!各位贵客请随我山上,我们再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夏天峰亲热地拉着李风和陈龙的手叫道。
当下,夏长老和天星子走在最前面,而夏天峰则拉着李风和陈龙紧跟着,张燕燕和赵蓉蓉却已经被热情的生苗姑娘们拥着,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在夏长老的带领下,众人沿着一条青石小道蜿蜒而上,道路两旁还不时能看到年轻男子在站岗,這些男子身穿兽皮,手中地武器是木制长矛,裸露在外的肌肉虬结,疤痕累累,显得十分粗犷狂野。

如此又是走了半个小时,地势也越走越高,最终走到了峰顶上,朵朵白云在人的身边缠绕,让人有一种腾云驾雾的飘渺之感,仿佛来到了仙家灵山。
峰顶上有一座由木材建成地、如宫殿一般的寨子,面积恐怕有数千平方米,大门上方有一块木匾,上面雕刻着龙飞凤舞的“金花寨”三个大字。這里,便是金花寨的总部,既是寨主和长老门商议决策的场所,也是宴请贵宾的厅堂。
“各位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了!我金花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招待贵客,但就有好酒好肉,各位尽管放开肚子吃喝,保证管够!”众人分别坐定,夏天峰敞开了嗓子叫道。
话刚说完,一块块巴掌大的肉流水价般端了上来,随着這些肉端上来的,还有一坛坛浓香的烈酒。
李风等人也的确饿了,這一路走来,崇山峻岭,道路崎岖难行,消耗地体力是十分巨大的,虽然之前喝了酒,但酒毕竟不是食物,解解渴还可以,填肚子可就不行了。当下,也不客气,放开了肚皮吃喝。
张燕燕和赵蓉蓉还好,吃相比较斯文,拿着一把小刀一小片一小片地切开,然后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而其他人可就没這么讲究了,直接用手撕成一条条塞进嘴巴,把腮帮塞得鼓鼓的,一口肉一口酒地吃着。
其中要数陈龙最为粗鲁,直接拿起肉块就啃,巴掌大地肉块三两口就干掉,别人才吃一块,他已经有三块下了肚子,连带着那装了数斤好酒的酒坛,也不见了一半。
张燕燕和赵蓉蓉肚量小,最开始端上来的肉块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反而是最早停下手的人。
夏天峰坐在最上首,不住地给众人敬酒,一圈下来,居然喝下了整整一大坛酒,除了脸变得赤红,丝毫不显醉态,酒量也十分惊人。
酒足饭饱,李风拍拍肚皮,笑道:“夏寨主……”
“嘿!李公子,别叫什么夏寨主,我這寨主也都是底下的兄弟们抬举叫的,你要是不嫌弃,不妨就叫我夏大哥可以了!”夏天峰把手一挥,哈哈笑道。
“那好,夏大哥,你也别叫什么李公子了,叫得我浑身不自在!”
“嗯,這才对嘛!”夏天峰满意地点点头,道:“李兄弟,你的来意,我都知道了!你们到来之前,我父亲已经传来了消息,我也和长老门商量过了。”
“那你们商议的结果如何?”李风抬头看着夏天峰,淡笑着问道。
“這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救了个人嘛!况且那人也罪不至死,若是他死了,倒是我们的罪过,李兄弟把他救回了,那是正好!”夏天峰拍着桌子叫道,圆大的眼珠一转,转而又道:“不过嘛,我还是想请李兄弟帮个忙!”
“哦?有什么事情,我能效劳的?”李风并不急着答应,反问道。
“也没什么,這蛊术也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只是,這也是我们生苗部族赖以保存自己的一种手段,还望李兄弟把那驱逐蛊虫的方法保密,别让其他人知道就是了!”夏天峰淡然笑道,双眼紧紧盯着李风。
早在昨晚半夜的时候,夏天峰就接到了父亲送来的消息,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连夜就召集了寨里的长老商议对策,开始争议很多,有支持和解的,也有支持杀人灭口的,但最终,还是因为对方来头惊人,而且还有天星子這个神一般的人物作担保,最后决定和解,作出只要对方不将驱逐蛊虫的方法公布出去,一切都好商量。
“呵呵,這个事情实在太简单了!你们放心,這个驱逐蛊虫方法的过程,是十分艰难凶险的,就是我自己,都没有多少把握做到,更别说别人了!你们的条件,我答应了!”李风心头一松,看来横在双方心头的芥蒂,总算解除了。 



第三百零三章 傻蛋的春天到了

         除了芥蒂,双方吃饱喝足之后,作为地主的夏天峰提观参观他们的金花寨,而李风等人自然乐于奉陪。這一路上来,无论是路途所见的建筑,还是天然形成的风景,都让他们有些目不暇接的感觉。
這里不同于城市里的烦嚣,也不同于风景名胜的秀丽,却有着原始的粗犷之美和独特的民族风情。
這里的建筑都很简朴,但又十分精美。所有的房子,都是从山上砍伐下来的树木搭建,地上铺设的木板还带着砍削的痕迹,做工粗糙而又十分牢固,就在這些粗糙的木板墙壁上,偏偏又悬挂着许多精美的手工饰品,将粗犷和精美完美地糅合在一起,别具特色。
夏天峰带着众人来到峰顶最高处,這里完全被云雾笼罩着,视线穿不过十米的距离,而且怪石嶙峋,杂草丛生,一不小心就要摔倒。
“后面就是我金花寨的禁地,各位客人可以在其他地方随处游玩,唯独這里,还请不要进去。而且,這里地势险恶,前面就是一片断崖,连猴子都攀登不上来,也没什么好看的。”夏天峰严肃地警告道。
李风等人点点头,答应下来。
当晚,李风等人便在金花寨安顿下来。
夜半,孤枕难眠时,李风正在床上翻来覆去得睡不着。
“笃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李风猛地跳了起来,连鞋也不穿,冲了过去拉开门栓。
门一打开,敲门的正是张燕燕。李风一把将她拉了进来。连门都来不及关上,已经将她抱进了怀里,双手如游蛇一般在她身上窜动起来。
“小风哥哥,别……我找你有事。”
“有什么事能比這事还急?等会再说!”李风随手将门关上,大嘴一张,将张燕燕的话堵回了肚子里。
“嗯……”一声娇吟,张燕燕终于脱离了李风大嘴的控制,而這时,她已经是罗衫半解,鬓发凌乱。气喘吁吁了。
李风一把将她拦腰抱起,向那张宽大的木床走去。
“小风哥哥,你听我说,傻蛋不见了!”张燕燕一双黑亮地眼睛仿佛荡着一层碧波,显然也是春情萌动。
“那家伙,可能跑去什么地方玩耍去了!這有什么奇怪的!”李风的手从她肋下穿过,抓着那一团柔软揉捏着。
“不……不是。以前傻蛋要是出去玩,都会和我打招呼的,要不他就不会离开我一百米远。這次,我怎么也找不到他了,叫都叫不回来,也不知跑去哪里了!”
“管他呢!反正這家伙总会自己跑回来的,這荒山野岭的,他能跑去哪里?明天就自动回来的了!”
“可是……”
“别可是了!不用管他,还是管好我们自己吧!嗯。燕子,你的身材越来越好了!”
“讨厌……”
良久,随着一声闷哼和一声长长的娇吟,战斗终于停歇下来。
两人还来不及收拾战场。却听到两声惊天动地嘶鸣先后从后山传来,那声音分明不是人所发出的,声音里似是带着痛楚,却又似是欢吟。
李风和张燕燕面色同时一变,对视一眼,同声惊叫道:“傻蛋!”
两人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然后打开门冲了出去,雷鸟也从房间里地横梁上飞了出来,停在李风的肩膀上。
這是整座山峰都沸腾了起来,家家户户都点上了灯。显然所有人都被那两声嘶鸣惊动了。
“小风,燕子!怎么回事?那不是傻蛋的叫声吗?”赵蓉蓉看了两人一眼,急匆匆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天刚黑傻蛋就不见了!”张燕燕也急了起来,那其中一个叫声分明是傻蛋发出的,必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否则他不会无端端地叫起来。
“老大,刚才你和张嫂子的表演,实在太精彩了!”雷鸟兴致勃勃地在李风嚷着。
這家伙,也不知他前世是不是偷窥狂,每次李风和张燕燕或赵蓉蓉办事的时候,他就喜欢在一旁偷看,赶也赶不走,实在令人无可奈何。
“傻鸟!你兄弟都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子没兴趣和你扯淡!再在這里啰嗦,老子罚你十天吃素!”李风气急败坏地叫道。
“哼!那条死虫能有什么事?他是找相好的去了!他地春天来了啊!”雷鸟酸溜溜地道。
“啊?找相好去了?這是怎么回事?”李风愣住了,傻蛋什
有相好的了?
“小风,我们也跟上去看看吧!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敲了三下金钟,所有金花寨的人都涌向了山顶。”這时天星子和陈龙也出现了。

敲金钟是金花寨召集族人的信号,每敲一下就代表不同的信息,连敲三下,正是召集所有族人到金钟处集合的信号。
“我们也去?合适吗?”李风有些迟疑地道,毕竟自己不是金花寨的人,跟了上去莫要引起误会才好。
“没事,我们是客人,這种全体集合的聚会,我们是有权力去的。我们直接找夏寨主或夏长老吧,看看是怎么回事。而且,我听那叫声,似乎和傻蛋地叫声有些相似,或许能帮的上忙也说不定!”上次去采集神木,傻蛋和雷鸟的争斗,天星子也在场,自然印象深刻。
“那好,事不宜迟,我们马上赶去!”李风点点头,同意下来。
当下,四人不再耽搁,施展轻功在树梢上飞跃,不但无声无息,而且速度也比那些金花寨的人要快得多了。
只半盏茶地功夫,四人便来到了峰顶。此时已经有数百人举着火把聚在那里,现场乱哄哄的一团,神色都有些惊惶。而在峰顶向两旁看,那两座山峰的洪桐寨和铁龙寨也热闹了起来,正举着火把飞速地向金花寨赶来。
站在最前方的,是夏天峰和一众长老,神色都有些不安,其中夏天峰正来回走着,不是向洪桐寨和铁龙寨的方向看去。
天星子和李风等人跳了下来,在天星子的带领下向夏寨主走了过去。
“夏寨主,发生什么事情了?”天星子沉声问道。
“哎!天星子前辈,蛊母出事了!”夏天峰苦笑着道。
“蛊母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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