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枫林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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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少年情怀
第一章少年情怀
在项毅的记忆中,这个城市是很难得有这样晴朗的夜晚的。
夜,令白日喧嚣的街道变得静谧而空旷起来,也让那些花花草草尽情地把自身的香气散发出来,再经那微微的、暖暖的风一渲染开去,春天的气息就更加的浓烈如酒了。尤其是那夜空,一如丝绒般纯粹的深蓝色上,竟然有一点又一点的星星在闪烁着,而不像平时那般黑气沉沉地令人感到压抑。
就在这样的夜晚里,项毅独自走在这空荡荡的街道上,想怎么走就可以怎么走,一点也不用像往常那样要顾忌车辆啊、行人啊、警察啊……此时此刻,这街道、这夜晚仿佛只是他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似的,他是完全可以恣意妄为的。或许,是因为有这样一个想法,又或许是体内酒精的作用,他就有些孩子气地开始在人行道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跳来跳去的,那个稳重内敛的项毅已经荡然无存了。但即便是这样,项毅心里还是体会不到什么自由的感觉,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温馨和惬意感,他心里除了旧有的疲惫、倦怠之外,更多了几分沮丧。近年来,他的心境大多是被这种情绪所笼罩着,而在今天晚上,这样的感受尤为强烈了,甚至到了一种即将要爆发的地步。
项毅知道,这都是刚才那场同学会惹的祸。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缘故,这些年很是流行同学会、同乡会之类的玩意儿,虽然那些文人、学者们把这样的现象称为是“怀旧情结”,都是一副非常欣赏,非常赞同的态度。但项毅对此却是很不以为然的,他总觉得那种人为地把那些几年、乃至几十年没有联系的旧识故交通过七拐八弯的曲折渠道挖了出来,又颇费周章地聚到了一起来的做法很是别扭,然后就在觥筹交错之间应酬一番,把各自最为光鲜的一面展现出来给人家评判、去羡慕,而窝囊的一面则讳莫如深。那简直就是很虚伪嘛!这样所谓的同学会不仅是很破坏了旧日的印象不说,也谈不上多少情谊可言,还被涂抹上了一层浓重的功利色彩,真的让项毅感觉很是不舒服。所以,他在参加了几次这样的聚会之后,就对于什么同学会采取了能避就避,能推就推的态度了。可是,这一次的同学会却是项毅自己主动来参加的。
因为,这次的主办者是颜立国,而参加的同学中还有———林晓露。
颜立国是项毅从小就玩到大的铁哥们。他们的父母就是中学时代的同学,后来插队又在同一个边远山区,并且都是在那里敲定了自己的终身大事的。又几乎是同时回城、同时结婚、同时有了小孩……虽然,交情也不是很好,但是,因为了他们有那么多的“同时”,也就有了一种特殊的、割不断的情愫,总是时不时地有着来往的。这样的感情倒延续到了他们的下一代身上,得到了更进一步地发展。所以,项毅虽然是直到了高中才与颜立国成为同班同学的,但他们的友情却是开始于穿开裆裤的年月。如果要说到“朋友”这个词儿的话,项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颜立国无疑了。尽管,项毅后来又认识了N个朋友,但颜立国始终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他们之间是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那感情就真的是犹如亲兄弟一般。
而林晓露呢,亦曾经是项毅心中的第一,甚至是唯一。但是,那又是另一种情形了。项毅和林晓露的缘分之深是与颜立国的完全不相上下的。不同的只是,两个人的性别迥异罢了。除了大学,林晓露就一直是项毅的同学。说穿了,这也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他们住在同一条街上,年龄又是相仿的,顺理成章地就该在同一个幼儿园、小学、中学读书了,至于他们总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也不是很稀奇的事情,项毅和其他的几个老同学也是如此的情况的。在有十几年的时间里,项毅是一点都没有留意到这个巧合的,自然也没有怎么注意到林晓露这个人,在初中三年级以前他唯一感兴趣的东西只有篮球,班上那些女生到底都长得什么样儿、谁又是谁,他都不是分得很清楚的,同学兼邻居的林晓露也不过是一个名字及模糊的影子而已。
可是,项毅这种对于异性的懵懂却在刚读初三的一个下午结束了。具体的日子项毅记不清楚了,但林晓露在阳光里那个恬静的微笑却特别清晰、特别悦目地留在了他的记忆里,从此就挥之不去了。那天放学后他们班和隔壁班有一场篮球赛,项毅作为主力队员从头至尾都在场上驰骋,他奋力地拼杀着,尽情地发挥着,完完全全地沉浸在一种男子汉的雄心壮志的满足感之中。终于,那场比赛以他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决定了胜负。项毅就成为了同学们眼中当之无愧的英雄,尤其是女生们,对他的崇拜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至。她们近乎狂热地叫着他的名字、向他投来爱慕的目光、围着他唧唧喳喳……对于这些,项毅只是觉得很麻烦,他一言不发地摆脱了那些女生想去教室里好好的休息一会儿。刚走到走廊上,他就看见了林晓露,她静静地站在那儿,一看到他就递上了一条大毛巾和一杯水,然后,她静静地微笑着说了一句:“快擦擦汗吧!”。本来,林晓露是班上的生活委员,做这些也是很理所当然的。可就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那么几秒钟,项毅的心却被深深地打动了,觉得她是刻意地等在那里,关心着自己的。而她那有如百合花般的笑颜竟然是那样的美,那样的动人!
自那以后,虽然在项毅的眼里,大部分的女生还是那种咄咄逼人、神经兮兮的奇怪动物,但有一个女生却开始变得不同起来。这个人就是林晓露!她闯进了项毅的心里面去了,而项毅也像中了某种魔法似的,一双眼睛就定在了她这个人身上。她的姓、她的名字,她那瓜子脸、大眼睛、长颈项,她那娇弱的性格、文静的谈吐、没有声音的微笑……在项毅看来无一不是美点了,就连她那并不是太优异的成绩都成为了她的一种优点,让他回味无穷。随着对她注意的增多,他就越是为她所吸引,也就越来越希望自己能够令她另眼相看了。因此,项毅除了在功课上力争优秀以外,在球场上也更加地起劲,只要是有林晓露的身影,项毅的表现就是加倍的好,进的球就特别的多了。反之,只要没有林晓露,他就会意兴索然,没有一丝一毫出风头的欲望了。尽管项毅对林晓露有着如此强烈的好感,但他并没有具体的分析清楚过,也没有具体的采取过什么行动,甚至于连一句带有感情色彩的话都没曾说过。初三那一年,就在项毅这种青涩的少年情怀中忽忽地过去了。
在中考那样紧张的时候,他兀自还在担心着,怕上了高中就不能再和林晓露分到一起了,可很巧、也很幸运的是他们又在同一个学校,甚至还是同一个班里了。他就不能不有些迷信地认为这是一种天赐的缘分了,这在无形中又增加了他对林晓露的特别感觉,他开始有了想向她告白的冲动。同时,又因为大了一岁,他的身体发育有了很大的不同,某些常识范围也扩展了许多;同性的同学又不免良莠不齐的,就常常有些猥亵的笑话、书籍和图片流传开来了,女生,成了私下里最让男生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项毅自然也是常常听到或看到了一些这类的“违禁品”,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颜立国又是个热衷于此的人,关于女生,甚至是女人的议论尤其的多,他所描述的那些景象让项毅既感到新奇,又觉得有些羞耻。但总的说来,是给他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使他突然地了解到了很多男女之间的奥妙,他的心态就不再像以前那么单纯了。他原来好端端的皮肤开始冒出许多小痘痘来了,晚上也老是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折腾,脑海中总是想着林晓露的种种样子,他的心就跳个不停,浑身的血液都沸腾得几乎要燃烧起来了。平时,他一看到林晓露,就会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像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这时候的林晓露就不仅仅是项毅喜欢的小女生了,更是他想要抚摸和亲吻的对象,是他那些各种各样春梦中唯一的女主角。好在,这种紊乱的情绪因为高考的压力而有所减轻。紧张的学习气氛几乎让所有的人都喘不过气来了,哪里还有闲功夫去想入非非呢?等到高考结束又开始担心结果了,在对前途未卜的恐慌中,林晓露在项毅心中出现的次数就不是那样的频繁了,但她依旧是他眼里的一颗晶莹的露珠,是他心中的最美。
后来,项毅拿到了北方某个大城市政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就连颜立国也可以进入一个二流美院去画抽象画了,偏偏林晓露却不幸落榜了,待业了一段时间才进了银行作了代办员,终结了项毅能够继续与她同窗的缘分。但他并没有如何失望,上大学以后就主动地和林晓露建立了通信联系。头两年,还你来我往地鱼雁不断的,在字里行间交流着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观点,在寒、暑假期间也会见上几次面,虽然彼此都没有说破什么,但心里的那种意思却都是心照不宣的,很有一点“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美妙意味。但渐渐地,信件就少了起来,项毅倒是坚持不懈地每周一封的写着,可林晓露也不知道是工作太忙呢,还是些别的什么原因常常是三、四封信才肯回复那么一封了,而且是越来越简短,泛泛地就像是新闻通讯稿似的,找不到一点个人的感情味道。这让他直觉非常不对劲,开始惶惑不安起来,待项毅好不容易地熬到放假回家,想和林晓露捅破那层窗户纸的时候,她却不见了!听那些老同学传言,她竟然是到澳洲留学去了!关于她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说法很多,有说是因为她有个表姨在那边的、又有人说她是傍了个大款的、更有人说她根本就是过去嫁人的……具体的情况谁也不清楚,项毅也就不得而知了。但那种被抛弃的打击却是份外沉重的,可以说是他平生最大的失败了。这令项毅在此后长达两、三年的时间里都很不是滋味,总是沉陷在“为什么”的疑问和不甘之中难以自拔。就连那向来有些大大咧咧的性格也起了变化,仿佛在一瞬间成长了似的,他多了些深沉和含蓄,少了很多的开朗。可是,不管项毅是怎么样地去猜度、怎么样的怅然,怎么样地无可奈何,总之,在一连好几年得不到林晓露丝毫消息的情况下,项毅的心思不淡也得淡了,林晓露就像是一个解不开的结似的,既然解不开,就只有放在心底的某一个地方不再去理会了。慢慢地,项毅偶尔想起她来,也可以做到水波不兴似的耸耸肩了,然后,就能从从容容地忙他自己的事情去了。林晓露这个人就和那些所有失去联络的老同学一样,在项毅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仿佛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一样。
正文 第二章 现实
第二章现实
但是,这也不过只是仿佛而已。“林晓露”这三个字分开来讲并没有让项毅感到怎么样,可每次经那些老同学们连起来一叫,虽然口吻是那样的不经意,还是会刺痛他的心。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初恋的失落,又或许是由于自尊心的受损。但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项毅的情绪都会因此相当的低落一段时间,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所以,这也是他不喜欢参加同学会的一个原因了。
颜立国倒是非常热衷于筹备同学的聚会的。
从美院毕业以后,颜立国靠着在市政府任职的父母,很容易地就进了市文教局,工作环境及薪水都很是不错的,只等着坐上几年办公室就按部就班的往上升了。可颜立国却是很不满意,认为这种工作束手束脚的毫无创意,纯粹是在浪费时间而已,区区一公务员哪里比得过一老总风光?于是,在心不在焉地干了两年多一点之后,他终于不顾家人和项毅的反对跳出来也开了一家小广告公司,自己当起了老板来了。生意当然并不是很好做,赢利也不如他想象的多,整天跑来跑去地瞎忙着。与其说他是个生意人,还不如说他是个地道的社会活动家了。但这似乎很对他的脾性,几年下来,颜立国倒也干得是模是样、有滋有味的了。
“自己好歹也是个老板了嘛!”他常常对项毅这样说:“人民当家做主人,意气风发得很啦!”
他又会游说项毅:“你也来跟我一起干吧!咱们哥儿俩共同致富不强过你老是窝在办公室里发霉吗?”
对他的这些话,项毅总是报以微笑,却从来不点头的。他虽然是已经考取了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资历尚浅,想在这个人材济济的行业里独当一面是根本办不到的,所以现在也只能是天天窝在别人的律师事务所里,做着些不大不小的事情,常常也感觉到很无聊亦很无奈,和自己的理想相去甚远,但他仍然没有过要跳槽或改行的打算。一则,他不是颜立国那种性情奔放的人。虽然他并不是那种沉闷的人,但也不擅长交际应酬那一套,要想混迹于生意场上是很为难的事情,又加之,他的父母都是那种四平八稳的知识分子,对他灌输的完全是相当传统的那种安身立命的观念,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压制了他本身的个性,迫使他非得脚踏实地不可;二来,他虽然是奉母命而学的法律,但时间长了倒也是真的有了兴趣,还充满了一种要以此来帮助、拯救别人的热情,小时候,《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那个格里高利·派克所扮演的律师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他也梦想着的不仅是可以成为大名鼎鼎的律师,还是那样一个能够伸张正义的化身。
颜立国曾经笑话他这是“理想主义的幼稚病”,说现在的人除了认得钱还是钱,一切东西,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都是可以用利益来换算的,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代价的高低罢了。那种所谓的无私,在这个世界上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听了这些论调,项毅觉得很是似是而非的,可一时之间他又难以找到有力的事实证据来反驳他,也只好沉默了。
“怎么样?我的大律师,你无话可说了吧!”颜立国见难住了他,不禁大为得意了。
“那———我们的感情呢?”项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也是可以换算的吗?”
颜立国愣了一下,“我们之间的交情,那又怎么能一样呢?”
“看!”项毅胜利地,“这说明并不是什么都是金钱主义啊!”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来往的确是出于便利的目的要多些的。”颜立国不以为然地,“这人啊!只要能够扯上了什么关系,办起事情来就真个是事半功倍了。”
“你不是常看小说吗?”他接着又问:“那个什么杰克·伦敦有一篇叫作《生火》的,你知道吗?”
项毅想了想,就记起那篇短篇小说来了,那个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旅人在寒冷的大雪天带着一只狗如何横越阿拉斯加,因为他拥有生火取暖的火柴,那只狗便心甘情愿地跟随在他的左右了,但当这位旅人不小心把火柴弄湿以后,狗就悄悄地离开了他,去寻找另外一个能给予它温暖的主人了。
“你也看过?”他不相信地。在他的记忆中颜立国除了黄色杂志以外,就不会看其他书籍似的,更别说是上上个世纪的小说了。
“你可不要小瞧人!”颜立国不满地嚷:“俺也是一文学青年呢!”
“那,我们的文学青年有何高见?”项毅调侃地。
颜立国却是一本正经。“你瞧,人的本性其实就是和那只狗是一回事儿,没有了利害关系准会一脚就踢开你的。所以啊,能利用的时候就别浪费了。”
项毅不得不承认他是领会到了杰克·伦敦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