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轩鬼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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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轩鬼事录-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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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从小娇生惯养,哪里受的了这样的创伤,顿时两眼一黑,哀嚎出声,整个人都疼的蜷缩了起来,不住的喘着粗气。

    小男孩白嫩的小手殷红一片,血肉沿着玉雕般的手背蜿蜒而下,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他举手至眉梢间,凝神欣赏鲜血从指间慢慢滑落的瞬间,神情沉醉,如鉴赏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片刻后,他轻巧的伸出舌尖将指尖的血迹舔了舔,随即又似不过瘾,复又重重的吮吸起来:“爸爸的血肉真美味。”

    不多时,满手的血肉就被他舔舐干净,如一头饿了几天的野狼。

    “爸爸,疼么?”食指小心翼翼的在王俊的伤口边缘摩挲,随后戏弄般的狠狠戳进伤口,搅动了几下,鲜血骤然间如泉水般喷涌而出,顿时疼的王俊龇牙裂齿,倒抽了几口冷气,“恐惧中的血肉最好吃,爸爸现在的味道正好。不过,恐惧中的魂魄也很鲜美,我是先吃血肉还是先吃灵魂呢,真的好难选择,爸爸,你说呢?”

    天真无邪的面容,凶狠歹毒的话语,这世上竟真有人能把两者如此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思索了片刻,小男孩似是最终打定了主意,声音略带遗憾:“哎,可万一爸爸疼死了,灵魂就不新鲜了,我还是更期待爸爸魂魄的味道。”

    话音刚落,他的肩膀处便凭空长出了两只手,一只洁白无瑕,一只干瘪粗糙。两只手缓缓的朝着王俊的脖颈伸去,像鸭子般的将他提了起来,王俊的两脚不停的挣扎,可惧怕和疼痛很快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不一会,他就耷拉着双手不再动弹。

    死了么?

    从小男孩吸食鲜血开始,我的肠胃就翻江倒海。我只有狠狠的咬着自己的手背,强忍着才能让自己不呕吐出来,连牙印间渗出的丝丝血迹都没有察觉。

    王俊死了,接下来就是一安,一安该怎么办?早知道那么危险,我就该拼命阻止他参与这件事。是我对他的能力盲目的自信,竟忘了小时候他也曾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事实。

    “斯”,小男孩对着王俊深吸了一口气,一团白色的雾气便缓缓的从王俊的身体中抽离,徐徐飘至他嘴边。电光火石见,王俊手腕上的佛珠金光一闪,一团黑气,赶在白色雾气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蹭的钻进了他的口中。

    “你做了什么?”小男孩的脸色霎时间变得极为难看,原本白皙的小脸弥漫着层层黑雾,他面容扭曲,脑袋以不可思议的180度扭转,怒视着一安。

    白色的雾气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重新扯回了王俊体内,他的胸口缓慢起伏,虽然气息微弱,但好在还有呼吸。

    一安从容的从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埃,恢复了以往一贯的淡漠:“怎么,母亲的魂魄融入体内的感觉不好么?”

    宋诗雨的魂魄?

    “怎么可能,我明明看到她魂飞魄散了?”小男孩,不,已经不能称之为男孩了。他双瞳灰白,愤怒的嘶吼,皮肤以肉眼看的见的速度发红、腐烂,有些位置甚至可以看到森森的头骨,仿若一个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你很聪明,懂得借用我的手除去妨碍你的宋诗雨,可惜,从你第一天找上我们,我就已经知道真凶是你。”许是太久没有说话,一安忍不住轻声咳嗽了起来,半晌才继续说道,“那天,你故意将自己的怨气与宋诗雨的魂魄纠缠在一起,让我们难辨谁是谁。事实上,在发动剑气之前,我就已经启动了收魂咒。你在剑气未到之时就急于抽身撤离,所以未曾发觉其实宋诗雨的魂魄在最后一刻被我封印在了菩提珠中。”

    原来如此,怪不得当时菩提珠闪了一下,似有了生命。

    “你骗我,你骗我。”小鬼匍匐在地,溃烂的血肉冒着青紫色的气泡,整块整块的脱落,两只小手只剩下骨架,“你对我妈妈的魂魄做了什么?”

    “若不骗你,你又怎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吞入宋诗雨的魂魄?”一安叹了口气,“她的体内已经植入了‘净天地神咒’。”

    “爸爸,救救我,爸爸,救救我。”小鬼凄惨的哀嚎。

    “莫老师。。。。。。”一句话似拼劲了王俊最后的力气,“能不能送他投胎?”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能理解王俊此时的心情。虽然前一分钟,眼前的那个孩子还在讨论先吃他的血肉还是先吃他的灵魂,可后一分钟,当他痛苦的叫着‘爸爸’,向自己求救时,任何一个父亲都无法无动于衷,毕竟他们血脉相连,他欠了这个孩子一条命。

    “来不及了,‘净天地神咒’属于道家八大真言之一,对世间一切凶秽之物都有极强的净化能力,宋诗雨与小鬼本就魂成一脉,一进入他体内,便与他的魂根融为一体,我已催动真言。对不起,我必须在小鬼修成罗刹真身之前除掉他,这也是宋诗雨的选择,她为了救你,甘愿灰飞烟灭。”

    “诗雨她。。。。。。”王俊双手捂着脸颊,指缝间眼泪滚滚而下,泣不成声。

    一安蹙着眉头,平静的脸上写满深深的无奈和不忍。我知道,此刻他的心里一定十分挣扎、难过,若非迫于无奈,他绝不会牺牲任何生命,哪怕是十恶不赦的冤鬼,他都愿意奋力拯救。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坚信这一定是目前除去小鬼的唯一方法。

第二十一章 我爱你,此生无悔() 
“诗雨,诗雨,我对不起你。。。。。。”

    “妈妈,为什么,为什么?”小鬼歇斯底里的恸哭震动了在场每个人的心,“爸爸,救救我。”

    渐渐的哀嚎声越来越小,身体气化分解,最终化为点点星光,消失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孩子,对不起。。。。。”王俊的头,深深的抵在地上,肩膀剧烈的耸动,这一刻,他再次失去了爱人和孩子,而且是彻底失去了。

    “俊,不要哭。”轻柔婉转的声音,使得王俊的身体猛然一颤。

    明亮的聚光灯下,一个模糊的窈窕身影在王俊的身前慢慢浮现。

    绸缎般的黑发如一帘瀑布,倾泻而下,美若柳叶,唇如朱丹,肌肤胜雪。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褶裙,使她的身段看起来更加的纤细柔弱。我终于明白那个夏日的午后,王俊为什么会对一个只见了一面的女孩一见倾心,如此我见犹怜的模样,连女人见了都会心生怜惜,何况是个男人。

    此时的宋诗雨,已不像我前几次看到的那样面无表情,她附身蹲在王俊的身边,细腻白皙的手轻轻抚摸着王俊因为失血而越发惨白的脸,一脸的柔情和担忧。我没有想到,这副较弱无骨的身躯里居然蕴含着如此强大的勇气和决心,敢以用魂飞魄散的代价保护一个曾经背叛自己的男人,这样的女人如何让人不心疼,如何让人不叹息?

    “诗雨。。。。。。”许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王俊张了张嘴巴,最终只吐出了两个字。

    “俊,不要哭,我不怪你,真的,不怪你。”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到宋诗雨的声音,可跟前几次唱歌的时候不同,她说话的声音更为温柔和煦,仿佛能融化千年的寒冰,“答应我,你要好好的活着。”

    说罢,她深深的看了王俊一眼,满目的依恋与不舍,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起身缓步走到一安身边:“谢谢。”

    “诗雨,不要走,对不起,诗雨,不要走。”好似终于缓过神来,王俊连滚带爬的朝着宋诗雨跑去,伤口的鲜血再一次喷射而出,滴滴答答的,在舞台上绘成了一条血路。

    “我爱你,此生不悔。”

    这是宋诗雨消失前最后的一句话,没有丝毫怨念与恨意,唯有深深的眷恋。

    再见即是永别,漫天的萤光点点下,王俊血迹斑斑的痴呆身影,我想此生是再也忘不了了。

    四人在石磊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开往医院,王俊失血过多,五道深深的伤口触目惊心,不知道会不会感染。

    他一路沉默,到了医院,也是任凭医生一阵忙碌折腾,不喊疼也不说话,连**都没有。呆滞的眼神,黯然无光,像极了脑震荡,差点就被医生拖进去做核磁共振。

    “一安,宋诗雨最后的现身,是你帮她的么?”一安虽然伤势不轻,但非药石可治,自己调养生息即可,可我还是坚持他住院。

    “嗯。”躺在白色的病床上,他的气色很差,疲惫乏力,“我用灵力帮她续命,但也只能坚持一会。”

    如此善良、细心,我自叹不如。

    当夜无话,一安需要休养,我便不再打扰他,随便在旁边空置的病床上和衣将就了一晚。

    事情到此结束,结局谈不上完美,可鬼怪存在的本身,就是世界残缺的产物,又何来完美可言呢。无论是爱是恨,背后的故事皆是徒劳的挣扎和沉重的无奈。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我进入了紧张忙碌的期末考复习阶段,一时顾不上一安。就连平日里贪图玩乐的莱娜,都窝在宿舍悬梁刺股,而我也再一次刷新了入学以来勤奋苦学的记录:整整一个考试周,总计睡眠不超过24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是靠咖啡刺激神经,勉强使自己保持清醒。

    考完最后一场,我整个人已经晕头转向,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严重衰退,脑袋嗡嗡作响。

    “小轩,剧组的事怎么样了?”经过一整天的睡眠,莱娜终于恢复了精力。

    “真傻。”听完我的故事,她忍不住双眼泛红,“都说爱情让人盲目,没想到真有人为爱做到这个程度,甘愿牺牲自己,无怨无悔,值得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答案,可我想,如果爱情可以用理性衡量,用值与不值计较,那或许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了。

    寒假很快到来,在爸妈的电话催促中,我依依不舍的收拾行李回了家。

    农历新年,小县城热闹非凡,沿街到处可见卖烟花爆竹、灯笼对联的小帐篷,极富年味。不可否认,一线城市繁华、璀璨,平日里像一团篝火,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人飞扑而去。可一到过年,情况就恰恰相反,无数外出务工的离乡游子,冒着严寒,坐着拥挤的火车、客车,拼着几十小时的车程,往回赶,这就是家的魅力。我们就像一只风筝,随风而去,可无论身在何方,线的那头永远系着一份无法割舍的记挂和思念。

    大年三十的午夜十二点,在漫天的烟火中,我和一安通了一次电话。

    “小轩,你那边好热闹啊。”

    “是啊,满城的烟花呢,估计一晚上都会响个不停。你那边呢,热闹不?”

    “谈不上热闹,就我和师傅两个人。”

    “其他和尚呢?”

    “五台山不止一间寺庙,这里就师傅一个人,他喜欢清静。”

    “你呢,喜欢清静还是热闹?”

    “我喜欢。。。。。。”

    “嘭!”一个巨大的烟花在我耳边爆炸,一安的后半句话顿时淹没在了绚烂的烟火声中。隐约间,我好像听到了一个“你”字,但是不确定,不知道是不是我出现了幻听。

    赶紧下楼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关上房门,心仿佛不受控制,“砰砰”跳个不停:“一安,刚才爆炸声太响,我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你喜欢什么?”

    “我没什么偏好,怎样都行。”

    心突然闷得慌,淡淡的失落令我再也融入不了全城的欢乐中,总觉得,刚才的自己好像错失了一件重要的东西。

第一章 八人同行() 
转眼又是两个月,一安在新学期照旧开了一门佛学课,选修课原本课时就少,只要上八个星期就行,今天是他本学期课程的最后一天。这段时间,我一直随他调查学校怨气的事,可自建校以来,除了近期两起灵异事件,学校几乎没有相关记载,也没有重大事件的发生。

    难道问题出在建校前?

    “静蕾,你回来了?”一开门,我就高兴的大叫。自开学以来,静蕾一直没有出现,辅导员找了我们很多次,可没有人能联系上她。静蕾面色不佳,原本略显苍白的脸如今更是没有丝毫血色,每个细胞都透着疲惫。

    “嗯,家里有点事,耽搁了,让大家担心了。”她笑笑,一如既往的温柔大方。

    可能是天生的性格使然,静蕾一向恬静优雅,喜欢一个人看书学习,平日里跟宿舍其他人玩的少,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姐妹情深。四个人当下决定出去海吃一顿,庆祝静蕾归来。

    小餐馆坐落于小北门的小食一条街中。下午六点不到,小街已是热闹非凡。

    古语有云,吃在广州。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活的,就没有老广人不敢吃的。广东本土有四大菜系,与举国闻名的鲁菜、淮扬菜、粤菜、川菜不分伯仲。他们分别是广州菜、潮州菜、客家菜、顺德菜。广州菜是粤菜的代表,自不必多说,早在清代初期就已经闻名遐迩。客家菜亦名东江菜,口感偏重,在广东菜中以“肥、咸、熟”独树一帜。连孙中山先生都曾对“客家酿豆腐”这道菜赞不绝口。顺德菜以做鱼见长,一条鱼能做出百般花样,烹、饪、煎、炒、?h,若没吃过顺德鱼就不算来过广东。

    我们宿舍今天选择的是一家典型的潮汕菜馆。潮州的特色菜很多,牛肉丸、冰冻海鲜是我的最爱。潮汕牛肉丸与我们平时超市所买的有很大的不同,是真正的全牛肉,手工制成,若来广州,此乃必尝。而海鲜,我就不再多言,曾贬官潮州的诗人韩愈著有《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其中早已对潮州海鲜有详细的记述。

    “小轩,过几天就五一了,有什么打算?最近老是看你和莫老师在一起,是不是有情况要向我们汇报汇报?”莱娜满嘴食物,说话含糊不清。

    我笑了笑,没有接话。并非我不想说,而是实在无话可说。这几个月的相处,一安对我不是不好,而是很好,可我们之间总是有一堵无形的墙,比朋友多一分亲近,比恋人少一分暧*昧,任凭我如何努力,都无法越雷池一步。

    见我沉默不语,方瑜连忙扯开话题:“五一长假,要不我们宿舍集体组织个出游怎么样?”方瑜的性格我很欣赏,比静蕾活泼,比莱娜细心,是宿舍里不可或缺的调和剂。

    “双手赞成。”莱娜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了起来。

    “不如去我老家吧?”在三个女人极不靠谱的把中国的天南地北都走了一遍之后,静蕾略带迟疑的声音打断了我们进一步的热议。

    见我们一时不回答,她赶忙挥挥手,笑道:“我也只是随便一说。你们要是不想去也没有关系。”

    “没有不想去。”三人异口同声。

    “静蕾,你老家在哪里呢?”说实话,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静蕾的家在哪,每次问她,她都含糊其辞的说在北方,这次居然主动邀请我们,着实令我吃惊不小。

    “山东淄博。”

    “齐国故都啊。”历史一直是方瑜的强项,“正好,我从来没有去过山东,顺便去趟青岛、泰山,你们说呢。”

    方瑜、莱娜、我三个人都是风风火火的性格,一旦有了目标就恨不得立刻实施,现下立马决定,翘课两天,后天出发,坐火车去淄博。因为有静蕾这个活地图,我们没花多余的精力查看旅游攻略,只是简单的收拾了行装。

    两天后的清晨,当全体人员集齐校门口的时候,静蕾讶异的瞪大了眼睛,原本说好的四人行居然变成了浩浩荡荡的八人行。

    一安自然是我叫上的,由于事先跟静蕾她们打过招呼,倒也不是太出乎意料。可另外三人,除了宇杰,与我们真是毫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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