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逸的晚年生活中消磨殆尽了,只要凯撒没有对他做出实质性威胁的举动,这个共和国的伟大将军或许一辈子也不会再和战争,军团打交道了。
然而,凯撒是那样的人吗?聪明一点的贵族,元老们都知道,总有一天,共和国将再次遭遇一场暴风雨般的洗礼……
。。。
81。登陆不列颠 3()
“我们应该向罗马投降,我们的联军无法攻克罗马人的防线,再这样苦耗下去,只会增加不必要的流血和死亡。”
“不,杜诺涅克斯,我们应该和罗马人决战,我们的战车还没派上用场,上一次,罗马人只不过是运气好,抢滩登陆了而已。只要部落给我一百辆战车,我发誓我将用罗马人的鲜血祭奠我们的亡魂。”
凯撒的军团在海岸边抓紧时间,建造巨型营地,而不列颠部落这边,也没有闲着,两天内,部族长老们召开了无数次会议,但是每次,会议上都有不同的声音,主战派和主和派几乎势力相当,每个部族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说话,都有着各自名正言顺的理由。而德米诺部族,虽然被推选为联盟的领导部族,却始终无法统一和妥协各方面的声音。
“就算出动战车,我们也没有获胜的把握,卡努莫克斯,你不要忘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也和罗马人打过仗,他们的盾墙阵几乎是无法攻克的,再优秀的弓箭手也无法穿透他们的盾牌,我们曾经牺牲了无数的族人,优秀的战士,事实告诉我,和罗马人作战,我们根本毫无获胜的希望。”
杜诺涅克斯首先站了起来,他的话得到了在场三分之一族长的认同,他们都是去年和罗马军团作战过的部落族长,对于罗马军团的战斗力,他们有着深刻的体会。同时,罗马军团那种近乎恶魔般的残忍,也让这些不列颠部落留下了恐怖的印象。很多时候,他们不单单是畏惧,而是对现实情况的妥协。
但是主战派首领卡努莫克斯也毫不退让,他就像一头公牛一样强壮,同时也是一头黑熊,森林里,没有任何生物能够让他害怕,畏惧。同样,他不会屈服于任何人的统治——
“你就是一个懦夫,杜诺涅克斯,你以为投降了罗马人就能结束流血与奴役吗?我告诉你,这些小矮子不会那么容易满足,他们来我们的地盘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和女人,都是他们掠夺的对象。投降了他们,交出了武器,到时候,如果这些罗马人反悔,撕破协议,那么我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而我,只需要一百辆战车,和一群忠实听指挥的勇士,便可以击败这群入侵者……”
“你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你是没有经验的,卡努莫克斯,看在诸神的面子上,请不要再说下去,我们的族人为这场战争已经流了足够多的血,死去的人已经足以堆成一座村庄。我不想再让我的族人流血送死了,如果你那么想和罗马人决战的话,那你大可以自己去尝试,我是不会奉陪的!”
卡努莫克斯话还没说完,巴布亚部族的族长德罗西便打断了他的话,显然,只要和罗马军团交战过的部落首领,他们的心里都有一道阴影,那是关于罗马军团的残酷杀戮。
“懦夫,你就带着你的人,躲在自己的村落里,等着罗马人对你的宽容大量吧,被拔了牙的野兽如何守卫自己的领地?到时候,你的女人在罗马人的胯下屈辱时,我看你要用什么去保护她们。”
德罗西的话让卡努莫克斯十分恼怒,他就像一头野兽一般,脾气随时会爆发,性情使然的时候,根本不管面前的人是谁,而这个蛮夫的话也瞬间让巴布亚部族的首领德罗西愤怒了。
卡努莫克斯嘲讽的话音刚落,德罗西便拔出了自己腰间的长剑,要砍死这个不知好歹的野兽。
现在的气氛趋于崩溃,两派之间甚至有引发群架的危险。直到部族联盟的首领鲁尔巴拉克大吼——“安静。”并将佩剑砍进桌角之后,现场的气氛才顿时平静了下来。
而场上所有的目光也顿时集中在了部落首领鲁尔巴拉克的身上。
“我们需要再来一战,出动所有的战车,和罗马人决一死战。德鲁伊已经发出了呼喊,森林之灵将响应我们的祈求。必须和罗马人再战斗一次,我相信,罗马人的鲜血必将流满这片土地。”
鲁尔巴拉克最终决定出战,尽管在之前所有的战役中,不列颠部落联盟都是实利的,部落甚至要用十个战士才能换一个罗马士兵的性命,但是即便这样,不列颠部落联盟的领袖鲁尔巴拉克仍然决定出战。
因为他们还有秘密武器——凯尔特战车。在之前的战斗中,虽然有出现过,但是那只是一些部落单独出动的特种部队,并没有集合在一起,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冲锋,所以鲁尔巴拉克有理由相信,部落还有取胜的希望,只要他们再次团结在一起。而且,受部落人民最敬仰的德鲁伊们已经得到了神的指示……
……
一周之后,不列颠海岸,一座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罗马要塞式军营拔地而起,只是和其他罗马军营不一样的是,这座规模庞大的罗马军营保护的不仅仅是军团士兵的安全,还保护着军团从高卢带来的一百多艘船只,战舰的安全。
从远处看,这座规模巨大的罗马军营甚至可以跟一座小型罗马城市的规模比肩。九千军团步兵将在这个夏天,在这片海岸驻守,直到凯撒征服了不列颠内陆,他们才随大部队返回高卢。
阿庇斯自己也参加了这座巨型军营的建造。同时,对凯撒的战术战略,也多了一分了解和切身的体会——
旁人几乎掌握不到他用兵的任何规律,不按常规出牌。在高卢北部森林,替萨比努斯复仇的一役中,凯撒的士兵比高卢联军少了很多很多,但是正是在那样危险的境地里,这个罗马军团统帅却采用了险招,不顾人数稀少,中路压力巨大的危险,用精锐老兵压边路,击溃日耳曼骑兵的办法,取得那场战役的胜利。而这一次,不列颠人的实力明显处于弱势,凯撒却谨慎了起来,他没有让军团乘胜追击,进攻不列颠的内陆地区,反倒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将大本营建起来,而最主要的目的仅仅是把船只圈起来,保护起来……
拉比埃努斯在这期间曾经问过凯撒,征服不列颠,最大的困难在哪?凯撒的回答是——在于粮食物资的补给。而这一周的时间,阿庇斯对这句话便有了深刻的了解。
事实上,凯撒早已料定,地域如此庞大的不列颠,如果想像上次那样,靠短时间的突进,征服他们,是不可能的。军团需要时间,凯撒自己也需要耐心,一两场战役的胜利并不能决定全部,征服不列颠这个海外“大陆”,可能需要漫长的几个月甚至一整年的时间,所以,在开战之前,将后路保证好,便成为了这场征服战争的关键。
。。。
82。狂热的音乐()
“这就是你发明的新武器?阿庇斯?”
拉比埃努斯走到阿庇斯的帐篷里,眼前是一台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腰鼓,它就是俘获的野蛮人的皮鼓,只不过阿庇斯将上面那层牛皮去掉,改换成一面铁质的金属鼓面。
“是的,音乐是促使人类搏斗的最好武器,将军。”
面对拉比埃努斯有些质疑的眼光,阿庇斯十分自信的回答了起来。其实阿庇斯本意是想设计出类似于后来现代乐器里的架子鼓,当士兵们听到热血澎湃的摇滚音乐时,便会热血杀敌。但是考虑到架子鼓太庞大,不利于战地使用,所以几经思考,阿庇斯还是决定,只是将蛮族的皮腰鼓做一个简单的改装,让鼓乐手可以随身佩戴,跟着百人队前进。那样,士兵们听到有节奏的音乐时,也会激发起一些动力和热血。
只不过拉比埃努斯似乎对这件乐器有着一些不满……
“他是野蛮人的工具,我们怎么可以将野蛮人的工具用到军团中?”
拉比埃努斯一回答,阿庇斯便知道自己这个上级在忧虑什么。这个时代的罗马人总以自己文明,蛮族落后自居,所以对于野蛮人使用的一切工具,罗马人都是带有鄙视的,拉比埃努斯虽然是将军级别的,但是也无法逃过这个年代特有的观念束缚,对阿庇斯的“创造发明”自然有不同意的地方。
“他是野蛮人的工具没错,但是我把他进行了改装,并且我所使用的音乐(如果这也算音乐的话……)也不是野蛮人的乱拍乱打,而是有特殊节奏的击鼓声。它是高雅音乐艺术的另一个形式的体现。能够激发战场上,士兵们的士气和激发他们内心搏斗的**。这是音乐所能达到的另一种高度。”
阿庇斯站在自己这架腰鼓旁,对着拉比埃努斯侃侃而谈。忽悠上级有时候也是一种本事,一架原来就是野蛮人工具的东西,在阿庇斯这里,却被提升到了人类文明的高度,罗马有专门的音乐厅,而阿庇斯便是利用了罗马人对音乐的崇敬,将这种战场工具推荐给了拉比埃努斯。当然,在让拉比埃努斯相信自己这套言论之前,阿庇斯必须亲自训练手下的士兵,让他们懂得如何有节奏的敲打这面奇怪的腰鼓。
“你说的要用音乐代替蛮族的乱吼乱拍?”
拉比埃努斯惊奇的看着阿庇斯。他有些不敢相信,但是又有些信任。毕竟之前在维尼蒂海战中,这个年轻的罗马军官曾经发明出隔水舱这种设计,让罗马军舰在海战中的存活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凯撒知道后大为欣喜。所以这一次,搞不好这个阿庇斯又真的能发明出什么新鲜玩意,拉比埃努斯不敢全盘否定,干脆坐下来,好好听阿庇斯手下的士兵“演奏”这件新奇的“乐器?”
“格拉斯,现在,将我教你的击打方式演练一遍给军团长听。”
看到拉比埃努斯耐心的坐下来,阿庇斯说着便叫来了自己手下第一个击鼓手。
随着鼓乐手手中的棍棒在金属铜鼓上有节奏而缓慢敲击着,摇滚乐,这种美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有的音乐,在两千年前的古罗马世界里,辉煌的诞生了!
“咚咚咚,咚咚咚。”
他没有歌词,没有其他乐器的伴奏,没有任何舞台灯光特效,只是如此简单的击打,两根就像罗马木剑般的短棍在鼓面上有节奏的敲打,便让在场的士兵,军官,和拉比埃努斯慢慢兴奋起来。
一开始木棍敲击鼓面的速度并不快,只是柔和的过渡,到中途,节奏越来越快,而且力度也越来越大,无论是敲打腰鼓的罗马士兵,还是坐在椅子上的拉比埃努斯,都渐渐兴奋起来,拉比埃努斯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脚掌随着音律,有节奏的踏动着。
鼓手越敲越兴奋,到最后,这支风暴进行曲被鼓乐手完美的演绎了,木棍像暴风雨般的砸下,带着固定而简单的节奏,却让在场的所有人再也矜持不住了,兴奋的手舞足蹈。拉比埃努斯是一个亲自上阵杀敌的老将军,他的热情就像凯撒一般,可以想象,如此富有热血的将军,在听到这种热血的旋律和节奏之后,会是怎样一种表现。最后一下木棍敲打在铜鼓上的时候,整个军帐里,所有人都畅快的嘶吼了一声。若是现在有一两个野蛮人在现场,恐怕会被这些狂热的罗马士兵围殴到爆……
“怎么样?将军,我说过这是音乐的另一种体现形式,我们只需要一面轻鼓,便可以让士兵们在战场上热血,无畏的杀敌。让这种文明形式在军团里传播,这种音乐,这种乐器,完全不是蛮族那种皮腰鼓所能达到的高度。”
演奏结束后,阿庇斯才自信满满的跟拉比埃努斯这样讲到。
同时,阿庇斯也看到了这个老军团长脸上那惊愕又带着喜悦的表情,显然,阿庇斯的这一次建议和发明,再次折服了这个罗马老将。
“阿庇斯,你简直就是一个全能人才,你的智慧已经超过了你这个年纪的同龄人,屋大维之前对你的评价,我们还以为那是一个小孩子在吹嘘,但是今天看来,你的确是一个天才。”
拉比埃努斯坐在椅子上,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对这种富有节奏又高昂的“敲击乐”可谓热情满满。对阿庇斯更是惊奇无比,甚至开始怀疑阿庇斯真的是众神庇护之子……
拉比埃努斯当场便带着阿庇斯这件样本,和那个训练好的击鼓手来到了凯撒的军帐。当着所有军团长和安东尼,雷必达的面,演示了这件“神器”。
演奏结束后,连看阿庇斯最不爽的马克安东尼,都不由得赞叹起这样的音乐,这样的节奏,太刺激了。
几天后,可以看到整个罗马军团营地,开始疯狂的仿制蛮族的皮腰鼓,只不过鼓面不是用牛皮来制造,而是用最清脆,最轻质的金属来制造。
整个罗马军团开始培养一种新的战地职业——击鼓手……
而阿庇斯的发明,甚至在军团中引发了一阵学习和聆听“摇滚乐”的狂潮,当然,打架事件也因此增加了不少……
83。血战部落联军()
军团在前进,几天来,虽然遇到的抵抗也不少,但是都是少部分的蛮族游击部队,除了骚扰以外,毫无威胁。直到两周后,凯撒的军团来到不列颠最大的市镇——伦卡姆郊外,野蛮人才聚起了大量的部队,与罗马军团再次血战……
蛮族选择的会战地点是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没有一棵高大的树木,没有丘陵和凹处,一马平川的平原,可能连罗马人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列颠的野蛮人选择这样一片平原会战。难道他们不知道罗马军团方阵的厉害吗?正面冲击罗马方阵,他们毫无优势,只会被军团碾压。
罗马军团步兵们穿着厚重的锁子甲,踏着整齐的步伐前进着,前方是大量的不列颠部族战士,他们出现在罗马人的视线中,依旧和往日一样,毫无组织,毫无纪律,身上没有穿戴一片装甲,手里只有一面简陋到不能再简陋的盾牌,一把打猎用的斧头或长矛,这便是双方装备上的差距。不列颠人唯一有优势的地方是他们人数众多,几乎是罗马军团的两倍人数。
第九军团,第十军团,首先在凯撒的命令下,朝不列颠人的阵地推进。留下第十一军团,第十三军团垫后,以防防线被突破,后方有才预备队可以顶上。
整片战场上,军团步兵的脚步将大地踩得尘土飞扬,头顶的黑鹰盘旋,仿佛即将见证这场不列颠征服战争中最大规模的会战。
一万多名军团步兵齐头并进,而野蛮人则哗啦啦的再次一拥而上。他们步伐纷乱,吼声震天,放弃了弓箭袭击,直接拿着斧子和长矛冲上来,因为几次会战都表明,对罗马军团使用弓箭,等于用蜂刺刺一头野牛,毫无伤害。
漫天尘土中,雄鹰也看不清两军锋线后方,到底还隐藏着多少士兵。只知道,这是一场野兽间的搏斗,双方甚至都放弃了远程袭击,一切只有血淋淋的刺杀,劈砍。
“稳住!准备。”
第一排的罗马军团步兵在军团长和百夫长的命令下停止了前进的脚步,他们将盾牌笔直的撑在胸前,巨大的罗马大盾有一米多高,几乎遮盖了军团步兵的全身,罗马人就是利用这种几乎全面防御的盾墙,抵挡各**队的。
漫天尘土中,罗马军团放弃了对冲,因为蛮族士兵的体魄和力量明显强过罗马士兵许多,军团必须运用方阵战术,叠盾墙,而不是和野蛮人对冲。
不列颠蛮族大军在咆哮,在怒吼,大地在上万名战士的踩踏下颤抖着……
军团步兵手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