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他们怎么会到地下来了呢?
正当春雨满腹狐疑时,老人们已经从她旁边走过,显然并没有发现黑暗中的她。 等他们过去十几米后,春雨又悄悄地尾随在后面,要看看他们究竟到哪里去。
没想到他们才走一会儿就停下了,有人好像按了墙边什么按钮,隧道内壁就打开了一扇门。当老人们全都走进去后,这扇门便自动关闭了。
她立刻走上去,但眼前还是堵坚实的墙壁,用力摸了几下,果然触到一个隐藏的按钮,门没有立即打开,只听到墙里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像是许多人的哭喊声,令人毛骨悚然。
难道那些老人走进了这扇门就惨遭毒手了?
春雨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墙壁却忽然自动打开了,里面露出个十几平米的小房间。
然而,老人们却全都不翼而飞了!
刚才明明亲眼看到他们走进去的啊,怎么不到一分钟就全都消失了呢?心跳更加厉害了,走到小房间门口仔细端详,这是个全密闭的密室,墙壁和地板都是金属的,上下左右并没有任何出口。而且地上也非常干净,就算他们全都已经死了,至少也会留下血迹什么的吧。
这令她联想到武侠小说里的“化骨销魂散”,人只要沾到这个东西,就会化成一团空气或水——这倒是符合了质量(能量)守恒的定律,任何物体都可以变成另外一种形态,而且质量(能量)总和不变。
不过,即便是变成另一种物质,春雨也要进去试一试。
她刚走进小房间,后面的门就关上了,回头用力拍门却毫无反应。现在,这里变成了一个真正完全封闭的密室空间,坚硬的四壁没有一丝缝隙,也没有任何按钮之类的,只有顶上透出白色的光。
突然,春雨脚下一沉,小房间动了起来——原来它在高速上升,这只是一部电梯!
嘘出一口长气,不用担心自己会变成一滩水了。刚才那些老人,显然是被电梯载到了上面,然后电梯又空着放了下来,仅此而已。只是这电梯设计很奇怪,既没有门缝,也没有按钮,让人以为是个地下室呢。
电梯速度很快,不知上升了多少米,便骤然停了下来。金属门打开,外面却是一片黑暗。
虽然外面依然是未知的世界,但她不想待在这可怕的电梯里,便大胆地跨了出来,随即身后的电梯门关闭了,恢复了金属的墙壁。眼前一团漆黑,她伸手向前推了推,不想竟轻而易举地推开了门。
外面是个大房间,各类装饰都异常华丽,明亮的灯光如同白昼。春雨轻轻的走进来,才发现身后是个大壁厨,原来电梯门竟安装在壁橱里,果然是非常隐蔽的所在。
春雨看到了一个陈列柜,里面摆放着许多中国的古卷,旁边还有红色和蓝色的瓷器,古老的留声机——她记起来了,那天她从三楼房间里掉下来,就落到了这个房间里,放着许多东方的古董——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也同样记载过这个房间的摆设。
这里就是旋转门饭店的二楼,也是地下电梯的出口,可以直接通到地底深处,那巨大的神秘隧道,直到迷宫中心的旋转门。
春雨还来不及多想,耳边又听到了什么声音,这才发现房间里还有个小房间,只是房门紧紧关着,里面传出了说话的声音。这下春雨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了,又得站到门外屏着呼吸,偷听里面的对话了。
“你不能这么做!”
门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女声,明显就是吉斯夫人的声音。
“不,我已经活不过两天了。”
听到这句话不用多想,便知道是饭店老板艾伯特了,那“盖博”式的微笑似乎又浮现于春雨面前。
“Ferguson已经死了,连Mann都已经死了,不能不能再——”
春雨知道老妇人口中的Ferguson就是弗格森教授,那么Mann又是谁呢?
“你已经疯了!”
艾伯特恶狠狠地打断了吉斯夫人的话,随后老妇人哭泣般地大声说话,而春雨竟完全听不懂了。她英语听力还是非常强的,就算是说得再快她也能听明白,除非对方说的不是英语。
没错,吉斯夫人竟然在说另外一种语言,但肯定不是英语,也不是德语,好像是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
艾伯特也用这种语言回答她,两个人似乎激烈的争吵了起来,而春雨却一个字都没听懂。
不能再听下去了,她刚准备离开的时候,这扇门却突然打开了。
吉斯夫人走了出来,她的头发乱如稻草,面色苍白如同僵尸,开门却看到了春雨。显然她也被吓坏了,双手抓住春雨不放,随即嘴里发出可怕的尖叫声。
整个旋转门都被她的尖叫声惊醒了。
春雨动弹不得了,只感到肩膀上有一双有力的手,老妇人的指甲甚至嵌入了她的肉里。
此刻,她完全无力抗拒,凄厉的尖叫折磨着她的耳膜,世界犹如那扇门一样旋转起来,眼前只剩下了吉斯夫人的脸。
春雨渐渐失去了知觉……
格林尼治时间2005年6月3日上午11点05分
伦敦又下起了雨。
旋转门饭店319房间,树叶被风吹得拍打着窗户,似乎要将沉睡中的美人唤醒。
眼皮终于跳了一下,春雨深深吸了口气,知道自己仍然活着。时间居然已近中午了,她爬起来使劲摇摇头,怎么睡了这么久?她仍然清楚地记得半夜里发生的一切,直到她在吉斯夫人的尖叫中昏过去。
她确信自己没有做梦,望着窗外的小树林,不知道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雨中的旋转门又是何种情形?
房间里放着早餐,咖啡杯摸着还有些热。春雨想出门去看看,却发现房门被反锁起来了,用力转了几下都没有动。她这才紧张起来,拿起房间里的电话,却听不到拨号音了——居然连电话都断了。幸好手机还在,但仍然亮不起来,不过是个漂亮的玩具罢了。
春雨看到房间里网线还在,刚想拿出笔记本电脑,却发现电脑也无影无踪了。究竟是谁干的,居然连她的电脑都拿走了。
此刻,她同外界的一切联系都中断了,就像秋后待决的囚犯,等待刽子手光临牢笼。
不想在此坐以待毙——打开窗户往下看了看,这里可是三层楼高啊,跳下去起码是粉碎性骨折。她摇摇头,宁愿现在就死掉,也不能想象自己在轮椅上的模样。
早餐还很丰盛,不像是给囚犯享用的。虽然精神上还在抗拒,但肚子却已经在抗议了。管他有没有毒呢,春雨端起来就吃,至少还能做个饱死鬼。
刚刚用完早餐,乔治?艾伯特走进了房间。
这里实在无处藏身,春雨撇着脸不想和他说话。
“你果然醒了。怎么样,早餐还合口味吗?”
“非常非常感谢你!”
春雨重重的发出着几个音,其实是在说反话。
“不用谢了。昨天半夜里,你到哪里去了?我看到二楼房间的壁橱打开着,你不是从电梯里进来的?”
她不想再隐瞒了,现在谁都吓唬不倒她:“是的,我就是从地下隧道上来的。”
“你又去旋转门了对吗?”
“对,我进入旋转门里,从一面镜子后走入地下,发现了那巨大的隧道。”春雨站起来逼向他的眼睛,“现在该你告诉我了,旋转门到底有什么魔力?而地下的隧道又通向哪里?你们究竟在干些什么?”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你也没有资格和我讨价还价。还有,你的地图在我手里。”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放在春雨的面前晃了晃。
她赶紧摸摸口袋,“迷宫线路图”已经没了。原来落到了艾伯特手里。一定是昨晚她晕倒以后,艾伯特从她身上搜出来的。想到他又一次摸过她的身体,春雨便用洋文骂了一句。
“哈,你的英文水平不错啊,不过这是美国人骂人的话,我们英国人通常说另一个词。”
春雨知道自己不该如此失态,尴尬地坐在角落里不再说话了。
“好了,你现在该告诉我,你是怎么得到这张图的?”
“不。”这回她摇了摇头,冷冷地说,“我不会告诉你的。”
“告诉我!否则你会铸成大错。”
“你不要再奢望从嘴里得到一个字。”
他的脸色终于阴沉了下来,就像这古老严肃的家族,嘴角的肌肉似乎在抽搐:“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见到了高玄,你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孩,到最后你一定会后悔的。”
“你知道我和高玄?”这句话让她彻底呆住了,天平终于倾斜向了艾伯特,“等一等,你也认识高玄是不是?”
艾伯特干净利落地回答:“没错!”
“那你知道高玄现在在哪里吗?”
“他在旋转门里。”
春雨点着头说:“我已经在旋转门里见到了他,在5月27日晚上10点多的大本钟下。”
然而,艾伯特的小胡子却抖了抖:“你真的见到他了?”
“千真万确!”
接着她把先后两次进入旋转门,又奇迹般地来到大本钟脚下,见到了高玄的经历,像说故事一样说给了他听。
当艾伯特听完后,面色已变得像个死人了,就这样停顿了片刻,忽然这个人都仿佛虚脱了,嘴里喃喃道:“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没等春雨反应过来,他竟然扑到在地,一手撑着墙壁浑身战栗,轻声地抽泣起来。
乔治?艾伯特哭得是那样悲伤,绝不像故意装出来的,春雨甚至看到了他的眼泪,不停地坠落到地板上。
这下她倒真的被吓住了,手足无措地低下头:“喂,你怎么了?”
还以为他已昏了过去,却不想突然跳了起来,双眼红肿,满面泪痕,似乎沉浸在巨大的伤悲之中,与那身贵族风范的西装,形成了强烈反差。
忽然,艾伯特的目光落到了写字台上,那本绿封面的《Borges Novels Collection》。
“那是弗格森教授在飞机上送给你的吗?”
春雨茫然地点点头。
他颇为尴尬地抹了抹眼泪,拿起这本书:“《博尔赫斯小说集》,他为什么要送给你这本书呢?”
“那只有教授自己才知道。”
“先借给我一天吧。”艾伯特忽然苦笑了一下,“反正我也许活不过两天了。”
春雨想他也不可能还了,况且艾伯特真的要拿走,她还能够反抗吗?
“好吧。”
他一手拿着书,一手端着餐盘,走到门口说:“我会给你送下一顿饭的,希望你喜欢我们这里的口味,也希望你能够回答迷宫图从哪里来的问题,否则——”
话没说完他就出去了,随后春雨听到了门被反锁的声音。
她飞快地冲到门后,但门把已经纹丝不动了。她倒在门后绝望地看着窗外,雨丝正淅淅沥沥地飘落下来。
北京时间2005年6月3日晚上11点05分
时间,时间才是最无情的。
时间已过去整整三十二个小时,这里是中国的上海,我家的台灯下,我几乎一天一夜都没合眼,中间只小憩了几次,时间就这样冷酷无情的离去了。
台子上摊着厚大的手稿,竖排的文字宛如蜜蜂飞了出来,在我的眼前翩翩起舞,似乎在高声诵读这篇千古奇文。
没错,这就是《迷宫梦》——昨天下午,我和叶萧来到高玄生前的住处,从一大堆旧稿纸里,发现了这本古老的手稿。
随后我将手稿带到孙子楚家,花几十分钟复印了一份给他,就带着原件回家了。
这本《迷宫梦》由清朝人手写而成,自然看起来很不方便,那时中文还没有标点符号,幸好作者自己做了断句,在每句话下面画了个圈,表示句话或逗号,否则就真成天书了。
手稿第二页有作者署名——西山崔鹏,看起来像日本人的名字,其实“西山”就是作者的籍贯:苏州西山;“崔鹏”就是作者的字了。余问天,字“崔鹏”,也就是《小径分岔的花园》里“Ts‘ Pen”。怪不得人家只知道“Ts‘i Pen”而不晓得余问天,原来他是用字来署名的。
《迷宫梦》采用中国传统的章回体,第一回便是“盘古开天生两仪,伏羲问地得八卦”,居然写了开天辟地的盘古氏,以及人类始祖伏羲氏。细细研读这第一章,倒与“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有诸多可比之处,就连语言都是半文半白, 比之《聊斋》更通俗易懂,比之《红楼梦》更不减一丝文雅。
小说第一回从盘古开天辟地说起,很久很久以前,天地一片混沌,形状和大小都像个鸡蛋,而盘古就生活在其中,不知沉睡了多久。盘古打了个大喷嚏,就把鸡蛋壳打破了,而蛋清和蛋黄爆炸似的冲了出来,转眼间就扩大了几万亿兆倍,于是蛋清就变成了天,蛋黄就变成了地——看来中国人真的很偏爱禽蛋类食品,就连创世纪的大爆炸都来自于鸡蛋。
盘古的身体也越来越大,分解成了无数部分,成为宇宙中的许多个星辰。他的头和四肢变成五岳,泪水变成河,眼睛成日月,毛发成草木;喘气为风雨,声音为雷霆,目光为闪电;他睁眼是白天,闭眼是晚上;开口是春夏,闭口为秋冬;高兴为晴天,生气为阴天……
有过了几万亿年,这片荒凉的大地上,有了第一个男人——伏羲氏,他孤独地在大地上游荡着,偶然遇到了一个叫女娲的女人。当时他们还长着人的脑袋和蛇的身体,便将蛇身紧紧缠绕在一起,结为夫妇,生儿育女。这便是中国人的亚当与夏娃,他们无须受到蛇的诱惑,因为他们本身就拥有蛇的外形和力量。
伏羲和女娲的子孙后代繁衍在东方的大陆,他们具有惊人的生命力与繁殖力,很快就成了大陆上的统治物种。他们在黄色的土地上种植五谷,饲养各种家畜,甚至将凶残的狼驯化为狗,让蛮横的野牛为他们耕田,当然也少不了创世纪的第一功臣——鸡。
他们中出现了君主与臣民,南方的君主喜爱一位美女,而美女却被北方君主抢走,于是他联合其他多位君主,率数万大军前往讨伐。战斗过程非常激烈,令我看的眼花缭乱,到了半夜丝毫不感到饥饿。《迷宫梦》给每段情节都安排三种以上可能性,即便最简单的故事,也会有复杂的变化。比如南军派出一支小分队进攻敌军要塞,结果一:不费吹灰之力消灭了敌人;结果二:南军天兵降临,敌人缴械投降;结果三:敌军奋勇抵抗,小分队全军覆没……
第三十回所有线索都归并在一起:北方君王的城池大得像个迷宫——事实上它就是个迷宫,并不需要多少兵力防守,敌人进入其中就会迷失方向,南方联军因此损失惨重。最终南军想出条妙计,全军在一夜之间撤离,只留下一个巨大的鸡蛋,以示对北方臣服——前面已经说过,《迷宫梦》的世界是由一个鸡蛋的大爆炸,开始的,所以他们异常崇拜鸡蛋。北方君主为庆祝胜利,下令将那巨大的鸡蛋拖到迷宫中心。这时蛋壳突然破裂,从里面冲出几千名南军敢死队员,终于杀死了北方君王,将整个迷宫捣毁,成功解救出了美女。(这不是特洛伊木马的故事吗?——人肉打字机嘟哝一句。)
后面的情节更加精彩……很抱歉限于本书的篇幅,也为了保护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本书暂不透露《迷宫梦》第三十回至第一百二十回的主要情节,请中外读者见谅。
我确信这是我一生中读过的最精彩的小说之一。为此我付出了一天半之内不吃不喝不睡的代价,认真阅读余问天的这部巨著。诚如当时文人们的记载,这是部牵涉到诸多哲学问题的小说,出场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