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霜抿着嘴笑了:“两位哥哥真是聪慧,想到了霜儿没想到的地方,那就派人搜府吧。小娇,你还从陈妈妈手里买了多少首饰,不如早早报上来,免得又说不清楚了。”
小娇被这话挤兑的心里发苦,两眼发怒,但却只能咬着牙吞了。
两个儿子的话,的确有理由,贼脏怎么能不起出来,可这样……。林简看看失魂落魄的小娇和林玉雪,心中叹一口气。心下暗想,毕竟是个侍婢,眼皮子浅了些,平日里好东西也给了不少,还这么贪心不足,眼下当众没脸。
“王大公子,你看这事。”,林简向王志求救。
“林大将军,小侄认为这事真应该按照两位表弟说的做。虽然是林家的家事,却关系到我二姑母的嫁妆,传了出去,大家脸上都不好看。”,王志一脸无奈,柔声附和道。
林简听了心里堵得慌,这又变成不只是林家的家事了,敢情王大公子不想沾边,就说是林家的家事,想插手,就不只是林家的家事。
这世家子弟们真是可恶,看起来个个温文尔雅,风度甚佳,说话也是文质彬彬。实际上心眼多多,还瞧不起自己这类新贵。
“那就搜吧,小娇,你将从陈妈妈那里买的首饰都拿出来吧。”,林简无力地说道。
林乐霜又上前一步说:“表哥,你明日能否派人送来母亲出嫁前的陪嫁册子?我看这管首饰的陈妈妈手脚如此不干净,不知道母亲其余的嫁妆还剩下多少。明日便当场对一对吧,说不定府中还有什么刁奴,趁着母亲生病,偷偷瞒下嫁妆。”
霜儿,你还有完没完……
林简觉得今夜真的太长了,这个女儿就是来讨债的。
第11章 梁上的朋友()
没有丝毫意外,王氏那里短缺的绝大部分首饰都是被小娇“买了”去的,有少数几样从其他的姬妾们那里搜了来,她们都咬定是娇姨娘赏的。
小娇拿着当家主母的首饰收买人心,想做什么?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林乐霜不相信在坐的各位看不出来,真不知道父亲给了小娇什么承诺,让她如此托大,居然还能赏给其他姬妾们首饰。
当着面色铁青的父亲,林乐霜命丁妈妈一样一样对着册子点了数收着,小娇便跪着陪着。
搜府只不过是一种恐吓,一种手段,让小娇不敢不全都吐出来,要不就会背上偷窃主母首饰的名声,更难看。
至于陈妈妈死不死,林乐霜压根不在意,身为奴婢既然选择了背叛主子,便应当有抓住就会死的觉悟。罗妈妈的下场,已经给了紧跟着小娇的奴婢们一个警告。陈妈妈若是再死,那么小娇那边的人心就散了,这对她更有利。
她所要做的便是让母亲身边的贴身妈妈的死,不要与她和哥哥们扯上关联。既然王大公子愿意帮这个忙,好好承情就是。
看热闹的人群,慢慢地散去,一路上还在意犹未尽地讨论着林大将军府的这场大戏。
小娇低着头不敢看林简,林玉雪头上的紫玉钗已经被收了起来。
林乐霜满脸歉意地说:“妹妹下次还是重新找只钗子,叫玄虚观的道长开光好了,也不必选那紫玉钗。小娇亲自去求,那道长没有不允的。”
众人脸上都是一抽,这话听了怎么拐了这么多道弯呢,含义很多,这林大将军府里的小娇和玄虚观的道长又有什么干系?
林山忍不住想笑,这个妹子,真真伶牙俐齿。
“好了。”,林简等到大女儿慢慢将首饰清点完毕,便发话说:“没有想到家里发生这么多事,劳烦王大公子一直陪着,都是小女不省事。”
“无妨,无妨,表妹和姑母的事,小侄是放在心上地,回去也好给父亲交代。”,王志拱拱手,便想告辞。
林简着了急,终于想出一个理由:“那个,小娇还是留下吧,她还要与大娘子交接府中事务。”
“嗯,也好。”,林乐霜出乎意料地同意了父亲的要求,让林大将军觉得心头一松,但是接下来的话,却不那么美妙了。
她接着说:“母亲的嫁妆还不知道少了多少,小娇留下来,也好协助着点对。难说又有那个背主的奴才,将母亲的嫁妆偷偷卖给小娇了,省的到时候再搜府这么麻烦。”
小娇的身子颤了颤。
王志忍住笑说:“那小侄就带着陈妈妈一家回去了。明早再来给大娘子送姑母的嫁妆单子。”
林简捏着胡须,点了点头。
林乐霜一脸殷勤说:“表哥,你这么晚回去,叫我三哥和四哥陪着你吧。兴许是老天被我的孝心感动了,自从将母亲身边的刁奴清出去两家,首饰追了回来,病也好了许多,不用哥哥们担心了。”,边说边对着三哥林山挤了挤眼。
林山会意,也说:“志郎,我和小四送你回去,免得路上黑,看不清。”
“对,表哥,就让两个哥哥和你一同住在王家吧,不必急着赶回来了。”,林乐霜接着三哥的话说,又转向林简:“父亲,你说呢?两个哥哥也好与表哥亲近亲近。”
抬头望了望天上明亮的月亮,林先挠了挠脑袋,三哥和妹妹这是打什么哑谜呢?
林简一愣,点了点头。女儿这又是怀着什么心思,难道在自己家中,还要提防什么不成。
知女莫若父,这句话真是不假。林乐霜就是在提防着父亲和小娇。
今晚小娇的罪行暴露的如此彻底,父亲依旧选择包庇。前世两个哥哥惨死,父亲也未做什么反应,而是忙不迭将小娇扶正。今晚上她和哥哥们让小娇吃了这么大的苦头,父亲的心痛溢于言表,若是小娇哭着嚷着让他们兄妹三个死,只怕父亲也会在一旁亲自递刀子。
必须要尽早将母亲身边的毒蛇都揪出来,而且还要造更大的声势,断了小娇前世的路,断了林大将军的执念,才能保障自家兄妹三人的安全。她并没有被今晚的胜利冲昏头脑,小娇只是没有防备,没有想到她会重生罢了。
小娇靠着身边的婆子,勉强站着,膝盖疼的厉害,却一声都不敢吭。今晚上吃了大娘子很大的亏,看着吐出来的首饰,一阵心痛。
明天……想到难熬的明天,小娇第一次有些害怕了。
王志无声地叹了口气,有些同情地望着林乐霜,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确实不易。
林乐霜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时,已是精疲力竭。
阿茶为她净了手,奉上一碗浓浓的米油。
她端起来,慢条斯理地喝着,这必然是厨房里的人被罗妈妈的死吓住了,立即升灶现做出来的。
奴才就是这般,谁有势便倒向谁,没有势,作为大将军府里的嫡女,连口热米汤都喝不上。经过今晚的折辱,小娇的势已经被毁了一半去。而另一半,就应在明天的部署了。
她边喝边想着以后的事,突然鼻子抽了抽,闻到卧室中有血腥味。
假作毫不在意,她的视线慢慢地溜过了卧室中各个能藏人的角落,最后在榻前的血迹处停住。
林乐霜朝屋顶上望了望。
只见一个黑衣蒙面人正伏在梁上,那身形和那双眼睛如此熟悉,她抿嘴一笑,原来竟是熟人。
怪不得前世十三叔总说,他很早就认识她了,原来她在病中之时,十三叔就曾在她的闺房里藏匿过。
“你们都退下吧,我先歇歇,若是有事,再唤你们。”
她淡淡地吩咐道。
待人全都出去,林乐霜仰头对着梁上的蒙面人说:“梁上的朋友,你还不下来?难道要等到血流尽了不成?”
元明在梁上伏了有半个时辰,这里是林府大娘子的闺房,想必那些人想不到他会藏匿在这里。本想等到她睡下了,再潜出,没料到这个小姑娘如此机警,竟然发现了他的存在。
摸摸鼻子,元明还是跳了下来,充满兴味地看着林乐霜。
第12章 我们做朋友吧()
林乐霜歪着头,瞧着十三叔元明,前世的老友来了,却要装作不相识。
心中默默算了算,自己重生到十三岁时,元明刚刚二十岁,及冠的成人礼好似就在下个月。
前世的元明和现在元明身形、气韵都相差不大。
看着比前世年轻了好几岁的元明,林乐霜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这下,我两是同时认识了。以前是你看着我蒙着面纱,现在是我看着你蒙着面,老天能让自己重生一回,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元明不知道为何,对林家大娘子提防不起来。他大大咧咧地挨着林乐霜身边的案几跪坐下,奇怪地问:“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的鼻子很灵啊,闻到了血腥味。”,林乐霜像前世一般卖弄地说,她不由自主地言行举止都很想迎合元明,希望能和前世一样得到他的认同和欣赏。
元明的眼睛闪了闪,嘟囔道:“和我的闪电一样灵呢。”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自大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种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皮毛,也咬不住骨肉。而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皮毛,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种好犬千金难求,元明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林乐霜听到自己被比作一只狗儿,心下有些不悦,瞪了他一眼。
难道她知道我的闪电是条狗儿?元明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这种熟悉的感觉虽然有些荒谬,但是直觉帮助元明了很多次。
他索性也不多想,笑着对林乐霜说:“你这小娘子胆子倒也大,就不怕我是歹人,会杀了你。”
歹人?真正的歹人都是像小娇那样的,杀人于无形,踩着别人的尸体堆成的山到天边摘月亮。十三叔元明前世宁愿冒着进入圈套的危险,也要执意来救出自己的魂魄。这样的歹人,林乐霜倒是愿意多认识几个。
她只是笑笑:“我们林府歹人多多,多你一个也不多了。”
元明的眼眯了眯,他躲进来时,在暗处看到了她是如何收拾小娇,也听到围观的宾客们是怎么评价林大将军的内宅。
这个小姑娘,有一颗心偏的没了边的父亲,有这么狡猾无耻的小妾,在这大将军府中生存的很不易。
林乐霜又抽了抽鼻子,狐疑地问:“你身上怎么有萱萱草的味道?难道你到城南的山顶去过?”
一股杀意从元明的身上升起,她感觉到了,却不紧张。
慢慢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你身上有上好的金仓药为何不用?”,她像是没有听到元明那冰冷的话,接着又问。
元明愣了愣,难道自己的威慑力降得这么低了?
“问你呢?为何不用?难道要血流尽了死在这里吗?”,林乐霜有些着急了,伸手朝元明身上探去。
他素来不喜人近身,连忙往后缩了缩,从怀里掏出金仓药。元明也不着急涂药,好奇地问:“这又是你的鼻子闻出来的?”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里面的药味。元明以前曾经给她说起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总是有伤,师傅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仅伤口愈合的快,而且连疤痕都不留,他总是随身带着。
“猜的,”,林乐霜淡淡地道。
她有些不悦,前世为人诊治惯了,见不得伤员拖延不治。见到元明迟迟不动弹,她伸出手道:“拿来。”
那声音有着自然而然的威严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过来。”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林乐霜用鼻子轻轻嗅了嗅,便判断出元明身上的几处伤的位置,她伸出手去,轻轻一扯,便将衣服拉开。元明一个激灵,连忙伸手将她的小手抓住。
“干什么?”,他惊恐地问。
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生人勿近,而且特别讨厌别人的触碰。林乐霜不满地翻了个白眼:“给你上药。”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好在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将水倒入盆中,用帕子沾了水,将元明身上的伤口处理干净。又找了块白布,扯成长条,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
这些动作,林乐霜做的熟练无比,速度很快,元明坐在一侧,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做着这一切,连试着反抗的想法都没有。
这林府中到底有多少秘密?一个该是被人簇拥着、侍候的无微不至的、娇滴滴的大将军嫡女,做这些事情像是做了无数遍那么熟练,处理伤口、上药和包扎的速度是那么的快,伤口包扎的很好,不紧不松。这需要练习很长时间,才能练得出来。
“你会医术?”,元明虽然是在发问,实际上是在判断。
“是,但请你保守秘密。”,林乐霜回答。
元明值得她的信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为什么要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元明实在没有办法理解今晚上的际遇。
林乐霜在心里默默答道:“因为你不是陌生人。”,但她知道,一切急不得。这个时候的元明才刚刚认识自己,还不能像前世那般敞开心怀,把她当作挚友。
她笑着说:“我相信我的直觉啊,你不是坏人。”
这句话很合元明的胃口,他也是个相信直觉的人。
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笑眯眯地弯着,他挠了挠发顶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很熟悉,就像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但是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林乐霜的眼睛湿润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元明答应的很爽快。
“作为朋友,应当礼尚往来,刚才你帮了我,现在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帮帮你呢?”,元明想帮帮这个看似较弱,但总出人意料的小娘子。
“好啊。”,林乐霜答应的很爽快:“你今晚就守在这里,等我安全了你再走。另外,你还要答应经常来看我,朋友要勤碰面,才会成为好朋友。”
第13章 喝了这鸡汤()
太阳升出来了,这是崭新的一天。
晨光撒进屋内,照着睡得香甜的两人。元旭在榻上伸了伸懒腰,慢慢打开眼帘。
很久没有在陌生的地方安稳地睡过,不知道为何,在林家大娘子的闺房里,他却睡的香甜。
身上的伤经过一夜的休整,好了许多。瞅了瞅对面檀木床上的林乐霜,元旭轻轻说了声:“我走了,会经常来看你的。”
对方长长卷卷的睫毛,像被风吹过一般,轻轻地动了动。
元旭等了等,她却没醒。
轻轻地笑了一声,从窗子掠出,片刻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乐霜睡的香甜,有元旭在身边,便很安全。她的身体虚亏的厉害,一旦睡着,便许久方能醒转。直睡到乳母丁妈妈唤她起床时,才恍恍惚惚地睁开双眼,先往对面榻上望了望。元明已经走了,昨晚累着了,没有和十三叔多说会话,这可是今生他俩第一次相见。
想到今早就要去母亲那里,打一场硬仗,林乐霜便迅速爬了起来。丁妈妈在一旁念叨着:“大娘子莫急,莫慌,慢些来,”
阿茶已将要穿的衣物准备好,阿桂捧着铜盆伺候着她梳洗,丁妈妈就去了厨房催早饭。
匆匆梳洗打扮了一下,林乐霜随意塞了几口稀饭,便要到母亲那里去请早安。
丁妈妈又将她拦下,扶着坐在铜镜前,要在脸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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