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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枚神奇的珠子()
夜深,万物都归于沉寂,隐入无际的黑暗中,等待黎明的曙光。但是,仍有一处地方依旧和白昼时那样喧嚣明亮,那便是“不夜城”,一座富得流油的城市。所谓不夜城,便是“没有夜晚”的城市,一到晚上,这里是富人的天堂。不夜城面积不大,但不影响它的滚滚财源。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高档的酒吧、舞厅、咖啡馆、俱乐部,没有一定财富和地位的人在这些霓虹闪的夜店前只能望门兴叹,且不说里面消费有多么奢侈,就连进个门槛都得付高昂的门票钱,即使如此,很多有钱有势的人仍趋之若鹜,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品味。
然而,在这座城市的中心却有一块“静地”,所谓“静地”,因为在这里相较于周围的灯红酒绿,显得宁静了许多。而这块“静地”便是一个庄园。庄园不大,却精致非常。里面开满了成簇成簇的郁金香,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只见粉色的如娇羞的少女,红色的如炙热的火焰,白色的如华美的瓷器…甚至还有如艳绝的妖姬般的“夜皇后”(也就是黑色郁金香),可见庄园的主人对郁金香的钟爱。而庄园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将这座不夜城治理得井井有条的城主莫涵,她是不夜城里女王般的存在。
“叮咚~叮咚~”,此时,在莫涵的书房内,墙上华丽的摆钟发出了洪亮的鸣声,提醒主人时间已至晚上的十点整,而书房的主人莫涵仍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她必须将这几天堆积成小山的公文进行批阅。平时坐守在这座颇为让自己感到自豪的城市里,谁敢生事端,欠收拾啊!没想到溜出去了几天,城内就给她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什么几个黑帮在城内干起了群架,某俱乐部里发生了抢劫事件,某赌场里有人输不起便开始砸场子闹事……“一堆破事儿!”某城主发出了如斯感慨。
但是,这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几天的外出使她收获了一样极其珍贵的宝贝——一枚珠子。(抱歉!小说简介我写错了,不是一串珠玉,而是一枚珠子。)莫涵小心翼翼地将拿在手里,仔细端详,越发觉得这枚珠子与自己有一定的联系。想起那天她端着协助考古研究的架子实则是为了盗…不,是淘宝贝,兴致冲冲地就溜去了城东凤翎山巅处的一座新发现的陵墓,陵墓堪比秦始皇陵也不为过,里面就是一座穹顶的宫殿,保存得也完好。只是奇怪的是,陵墓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金银珠宝,却唯独不见主人的枯骨,甚至连半颗牙齿都不曾被发现。只在一口檀木棺材里地躺着一个用纯金打造的首饰盒,而首饰盒里便只有这一枚如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珠子。很多学者都看不出这枚珠子是用什么材质的玉石打磨而成,只是这枚珠子看上起极其普通,却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打造这座陵墓的人对这枚珠子的珍视。
莫涵也正在陵墓里四处打量,当某考古学家戴着手套的手里捧着的这枚珠子映入她的眼帘时,她的内心瞬间荡漾出了一波不知名的柔软,似乎有着感应般,当莫涵伸手把这枚珠子从那位考古学家手里拿过来的时候,原本黯淡的珠子突然泛出莹莹的淡紫色的光芒,珠子本是乳白色,这由内而外的紫光使这枚珠子更显得圆润清透。然而这还不是最神奇的,在这枚珠子中间,莫涵看见了一只凤凰。那好似燃烧着的烈焰火凤在与珠內那狭小的空间内渐渐苏醒,一双如黑曜石般透亮的眸子在看到莫涵的刹那,如洪水般爆发出惊喜的神情,甚至想冲破珠玉的禁锢飞到莫涵的身边,然而无论它试了多少次,都只是徒劳,只能在圆球形的空间内盘旋飞舞,好似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它内心的喜悦,以及发泄它焦急的情绪。
看到这一幕,莫涵只觉得惊奇,不禁想将这枚珠子占为己有,而不是将它放在博物馆里。抬头看了下四周,却见那些考古学家和学者们有的拿着刷子清理着那些古董上的泥垢,有的拿着放大镜仔细研究者一些器皿上的花纹和文字,就连刚刚将这珠子递给莫涵的那位考古学家也只是匆匆瞥了眼她手上的珠子,便又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继续寻找可研究的地方。为此,莫涵反而更加郁闷了,难道这些眼尖得连根牛毛都不可能放过的老前辈都没有发现她手上这枚珠子的异常,只有她一个人才看到了这幅神奇的景象?亦或是她出现幻觉了?于是莫涵装作眼睛进沙子似的使劲揉了揉眼睛,又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才深呼吸后睁眼,然而她看到的景象还是和刚才一样,散发着淡紫色光芒的珠子里盘旋飞舞着一只烈焰火凤,那双如黑曜石般透亮的眸子欣喜而又殷切地看着莫涵。
莫涵被它看得莫名其妙,大眼瞪小眼对视了一会儿,莫涵只觉得对这枚珠子亦或是这只火凤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更想将这枚珠子带回去好好研究研究,实则就是想私藏了,于是脸不红心不跳甚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地宣布了一个事情:“各位前辈,本城主觉得这枚珠子虽然很普通,就算放在博物馆也没什么参观价值,但是本城主却很喜欢这玩意,于是就想收藏了它,我想大家也没什么意见吧?”
这句话说得也可算是无赖,既用自己的身份说话压过一切想反驳的人,又贬低了这枚珠子的价值,使大家信服这枚珠子的确是可有可无的,再而最后一句反问句,更显出她的话语是没什么好辩驳的,于是一片应和声。
“城主,拿去吧,反正这里这么多古董宝贝,我们老眼昏花的都看不过来呢!”
“是啊,博物馆的展览里也不差这枚小珠子了…”
……
“那我就不客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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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人新人一枚,第一次写文章,文笔会有点缺陷,希望谅解。不过这篇文章绝对精品,偶整整构思了一年啊~也因为偶是懒人一枚,所以一到码文就会拖拖拉拉,不过大家放心,偶做事绝对有始有终,竟然开始写了,就会一直写下去,猫崽子希望大家多多关照。
第二章 她的资格()
莫涵就像拿着自家的东西般自然而然地将珠子揣进了自己的怀里。那些考古学家,学者们谁敢站出来咳一声,指出这位城主的不是,除非他们觉得自个儿的生活太无聊、太安逸了。
虽然莫涵长着一张美丽温柔的脸蛋,两弯黛眉下有一双潋滟的水眸,眼角微提,典型的桃花眼,这双清澈透亮的明眸好似能将人的灵魂都吸附进去,夺人心魄,娇俏的鼻梁,增一分则显突兀,减一分则显弱势,就那么不多不少地俏挺在她的脸上,一抹朱唇如鲜红的樱桃,更衬出她肌肤的白皙,微微一笑,好似温暖的阳光下百花齐放,倾国倾城,只要看到她灿烂的笑脸就仿佛尝到了天下间最甜蜜的花蜜。然而,可别被她那张温柔可人的美人脸给迷惑了,只要了解她的人无不认为她是毒药般的女人,其性格的变态程度可丝毫不亚于不夜城的上一任城主——莫涵的老爸莫千羽,有人这样形容过莫涵“怒一下众人抖一抖,笑一下众人抖三抖”。如果你得罪了她,上一秒她会对你很温柔地微笑,下一秒她就能掐住你的致命点让你求饶,死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而莫涵就是那个能轻易让别人生不如死的人。对待敌人,她是残忍冷酷的,她是一城之主,她是一个嗜过血的人,没有两把刷子她怎么可能当上这一城之主?怎么将一座城市治理得愈加繁华?虽然是家族世袭,但也只是一小部分因素。
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强国欺弱国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刚何况家族之间的斗争。譬如在不夜城,哪个家族最强盛,便由哪个家族夺得这座城市的最高控制权,更由这个家族推选出一个最有能力的人来担起城主的重任,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只要谁能得到家族内部大部分长辈的支持与推荐,谁能将同自己挑战的对手一一击败,谁就能得到城主之位,一个至高无上的位置。
莫涵的老爸莫千羽也是个神话级别的存在,从小就比同一辈的孩子成熟,才智也早已让他脱颖而出,他是骄傲的,因此他也不允许她的孩子被别人打败,成为弱者。所以莫涵从小便被她变态级别的老爸灌输“强者为尊,强者为王,只有为王才能征服世界”的思想。因此,与其他娇生惯养在温室里长大的贵族小姐不同,莫涵“从小就饱受到了风吹雨打的折磨”,受到了家族内部残酷甚至残忍级别的训练,虽说不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却也能够一个人秒杀十个高手。莫涵的老妈安雅曾是一个名动天下的绝世魔…咳!才女,若不是与莫涵的老爸莫千羽擦出了火花才安于相夫教女的状态,二十年前的这个红颜祸水也必将搅得天下大乱。而她也将她的技能音杀和布阵悉数传授给了她的宝贝疙瘩莫涵。
若说为何莫涵为何年纪轻轻就坐上了这一城之主的位置?她虽然继承了她老爸的才智,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她的老爸莫千羽也正当壮年,何需如此之早就退位?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只有这个理由:他想偷懒了。说出来别不相信,还真是如此呢。
至今回忆起来,莫涵都觉得有些欲哭无泪,那是两年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莫涵同往常一样去餐厅吃早饭,然而突然觉得家里有些不同寻常的冷清,应该会在厨房里泡咖啡的老妈不在,应该会在餐桌旁看报纸的老爸也不在。只留一封信和一纸她老爸亲笔签名的传位书安静的躺在餐桌中央,好似怕被风吹走,上面还压着一个烛台,桌边还有一份他老妈每天都会帮她做好的早餐。当时莫涵只觉得自己被那个狡猾的老爸算计了,愤怒地拿过那封信看了起来:
致我亲爱的女儿,
涵儿,看着你长大,颇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为父劳累半世(有半世吗?),也该休息了,我和你的老妈也想出去透透气,没个三五载也不想回来了。给你一个孝顺我和你老妈的机会,我决定将城主之位提早传给你,也好让你练练手(练手?),你的实力老爸我看在眼里,家族里的那些长老也早已默认你对城主之位的继承权,老爸相信你,你能将这个城市治理好。谨记:强者为尊,强者为王,你既为强者,就该有强者的担当。
你最亲爱的老爸留
莫涵一向尊敬她的老爸,可此时也忍不住咒骂。虽然她清楚这是自己迟早都要接受的使命,通过家族的层层考核和筛选,她的实力早已被家族的那些长老认同,她有这个资格担任这一城之主,可是她没想到这一切来得这么快。她承认自己有这个理想,但也知道这个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尤其是这治理一个城市的担子也不是那么好挑的,本想再历练几年的,没想到她的老爸来了这么无赖的一招,她能如何,只能认栽。后来她干了什么呢?当然是眼泪汪汪、仔仔细细地吃起了她老妈为她准备的最后一顿早餐……
如今,两年过去了,莫涵也不负他老爸和家族的期望,将不夜城治理得很好,虽然刚接手的时候会有些慌乱、不知所措,但她是谁?她从小就接受的这方面的教育量和训练量就是常人数倍,她是惊才绝艳的莫涵,不出一个月,她就调整好心态适应了这种忙碌的生活,每天都有上百项文件要进行查阅批注,身份显赫的外宾光临不夜城,她需要亲自去接待,甚至得去军队训练基地亲自监督训练士兵,不夜城内一旦发生下级无法解决的事端,她需要亲自去摆平……这些事项早已经成为了她的家常便饭,如今的她已经能够将所有的事项处理得得心应手,也因此,不夜城在她的治理下变得越来越繁华,呈现出了本书开头的那一番景象。不夜城本来不叫不夜城,而叫冠城,只在莫涵做了城主后,便把这座城市的名字改为不夜城,因为两年前她曾发誓要将这座城市治理得“夜如白昼”,结果她做到了,在不夜城,人们都喜她爱她,尊她敬她,也惧她怕她,因为她倾国倾城的脸蛋?因为她令人惊艳的才能?因为她雷厉风行的手段?因为她变态冷酷的性格?也许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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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穿越文一开始就写女主角穿越了,偶有点奇葩和另类,会先写段女主角穿越前的故事,希望大家耐心看一下下~因为有些东西必须先交代,如果不写的话,后面偶会不知道怎么铺垫。
第三章 青梅竹马()
将镜头拉回到莫涵的书房,墙上那华丽的摆钟正在昭示时间将近11点,莫涵放下了笔,揉了揉脑袋两端的太阳穴,嘴里还抱怨道:
“终于把这些玩意搞定了,也没人帮我分担分担。”
“叮咚!叮咚!”摆钟又发出了洪亮的鸣声,莫涵只觉得眼前一黑,只感觉一双如玉雕般的手覆在了她的眼上,凉凉的。
“猜猜我是谁?”头顶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