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院,置谏官。谏官不仅任谏职,而是常常与台官一道,弹劾宰执、大臣,使相权进一步受到牵制。在地方上,宋初将全国分为十道,太宗时,又改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还有增加。各路大体有四司:安抚使司,掌一路兵民之事,简称“帅司”;转运使司,掌一路财赋,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一路刑狱,简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一路常平仓、义仓、赈灾事,简称“仓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还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②;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设立州通判一职,用以监视知州,所发文书要知州与通判同时签署才生效。县的长官称知县或县令,还有管户口钱粮的主簿和管军事、治安的尉。这样,宋朝中央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另外,宋朝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节度使兼管其他州、军(称为支郡)的作法,一般节度使除管所在的大藩府外,不再兼领支郡。并规定州的长官必须用文臣。这就大大减少了地方武装割据的可能。宋朝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职、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中央集权。军事制度 靠军队起家的赵匡胤深知军权的重要,因此,他首先解决这一问题。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去掉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不久,又在一次酒会上迫使原禁军高级将领交出兵权,并顺势取消了殿前副都点检一职。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另外,遇有军事行动,统兵将领大多临时委派,平时军队实行“更戍法”,驻地几年一变,统兵将领也随之更换,“兵无常帅,帅无常师”,①目的是防止武将拥兵自重,形成个人势力,策动兵变。
宋朝还按“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原则部署兵力。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诸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①财政与司法制度 唐末五代时期,财政制度混乱,各地藩镇的财赋收入多自己留充军费,很少上交朝廷。宋太祖有鉴于此,接受了赵普的建议,建立起了由中央控制的财政制度,“令诸州自今每岁受民租及管榷之课,除支度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送京师。”其后,又逐步建立健全了转运使、通判、主薄这样一套地方财政管理机制,地方支用“悉出于三司”。这样,“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②,地方政府的财权大大削弱。五代时期谈不到有司法制度,藩镇跋扈,任意杀伐滥刑,视人命如草芥,刑部形同虚设。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总之,宋朝初年,通过上述各种措施,达到了“以大系小,丝牵绳联,总合于上”,③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消除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弊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从另一方面看,北宋过分集权,也带来了严重的恶果:政权过分集中,使机构重叠,官员冗滥,职责不清,互相掣肘、推诿,唯唯诺诺,无所作为。军权过分集中,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指挥不灵,战斗力下降;地方上武装力量薄弱,不堪一击。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二、北宋与辽的对峙
1。辽的制度
辽国最强盛时,疆域“东至于海,西至金山(今阿尔泰山),暨于流沙,北至胪朐河(今蒙古国克鲁伦河),南至白沟(今河北雄县境),幅员万里。”①自从兼并了渤海国、并得到幽云十六州之后,辽国吸收了大量封建的经济成份和封建的传统文化,开始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官制 辽国境内,民族众多,除契丹族外,还有汉、渤海②、女真、奚、室韦等族。就这些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言,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以汉人、渤海人为主,耕稼以食,桑麻以衣,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另一类以契丹人为主,过着转徙无常的游牧生活。根据这种不同的情况,辽统治者相应地采取了“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③辽朝中央的官制有南面官制和北面官制两种。所谓南、北面官,系因其官署分设于皇帝大帐南北而得名。“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④南面官沿袭唐以来的官制,中央设三省六部,官员多用汉人。北面官名称与南面官不同,职掌却大体相似。如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北、南大王院相当于户部,夷离毕院相当于刑部,宣徽院相当于工部,敌烈麻都司相当于礼部。北面官的长官都由契丹贵族担任,其权力比南面官大的多。
辽在地方上以五京为中心,①将全国分为五道:上京道、中京道、南京道、东京道、西京道。道之下实行部族制和州县制。
契丹人和其他游牧居民地区采用部族制,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根据各族地位高低和大小又分为大部族和小部族,统治机构为某族司徒府,下有某部族节度使司、某部族详稳司等。汉人和渤海人地区采用州县制。大体仿唐制,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县设令、丞、主簿、尉。部族、州县之外,还有“头下军州”,系由辽的宗室、外戚、大臣和所属部族首领中立有战功者,以其所分得或所俘获的人口为主体建立的州县。头下军州的刺史由中央任免,其他官吏则由头下主自行委派。辽的各级官员中,契丹族官员多由地位显赫的家族世袭而来,即由某家族的子孙内量材选授。汉族知识分子则主要通过科举门径进入仕途。法律 辽在阿保机时,始有成文法,“凡四姓(契丹、奚、渤海、汉)相犯,皆用汉法;本类自相犯者,用本国法。”①可见其法律也有蕃、汉之不同。据《辽史·刑法志》记载,辽“贵贱异法”,而且“凡契丹及汉人打殴致死,其法轻重不均。”①这些记载说明辽的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特点。
兵制 辽国凡民在十五岁以上五十八岁以下者,皆入军籍,有正军和家丁的区别。正军主要有禁军、部族军及仭╭iú求)②军等。禁军由御帐亲军和宫卫骑军组成,是辽军精锐。部族军是亲王大臣的私人卫队或以部落为单位守边的部队。仭蚴怯杀徽鞣迦俗槌傻谋叻谰<叶∮膳ズ筒壳涞保饕邮略右邸8骋壑贫取≈菹氐母乘爸饕橇剿埃阑Э诤吞锬墩魇眨换褂械厍⒒Ф∷暗仍铀啊a嬉墼蛴墟涞荨⒙砼5榷嘀置俊2孔宓母乘爸饕鞘渖蠛筒荩嬉墼蛑饕潜邸2宦壑菹鼗故遣孔澹骋郯髅迳习雌陡徊煌兴稹M废戮莸母乘俺扑昂鸵话胩镒饨荒闪烧猓溆嗳橥废轮鳌
2。辽的经济
辽朝在逐步实现封建化的过程中,社会经济也随之而发展。到辽圣宗耶律隆绪时(982—1031年),号称辽的盛世,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很大的进步,并出现了一些工商业城市。农业 辽的生产原以畜牧业为主,但在取得渤海和幽云十六州后,农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比重大大增加。历代统治者都实行了一些奖励垦荒的政策,并在沿边各地置屯田。这样,在圣宗、兴宗时期,已是“辽海编户数十万,耕垦千余里。”③粮食产量十分丰富,“虽累兵兴,未尝用乏。”④手工业 辽的手工业主要有纺织业、矿冶业、制瓷业等。
纺织业不仅在汉人集中的南京(今北京)地区较为发达,而且在上京和中京地区也颇具规模。生产的纺织品种类繁多,有绫、罗绮、锦、纱、缎等。矿冶业在辽具有重要地位。室韦部(今辽宁鞍山一带)、曷术部(今辽宁南部)、铁利府(今沈阳西南)、东平县(今开原西南)都是著名的铁冶基地。室韦、阴山(今内蒙中部)及辽河之源盛产金、银。辽的制瓷技术也很好,辽瓷名闻遐迩。瓷器有白、青、三彩、细胎白黑,缸胎杂色、翠绿釉瓷等多种。城市经济 辽的五京不仅是政治、军事重镇,也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其中尤以南京(今北京)最为繁荣,“户口安堵,人物繁庶”,“城北有一市,陆海百货,萃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锦绣组绮,精绝天下。”①
3。北宋与辽的和战
高梁河之役与雍熙北伐 北宋初年,宋朝君臣尚有收复幽云诸州之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六月,宋太宗在灭北汉后,亲率大军伐辽,一路势如破竹,进围幽州。后因准备不足,被辽朝援军在高梁河畔(约在今北京城东南)击溃,损失惨重。雍熙三年(986年),宋太宗乘辽朝新君初立之机,又派三路大军北伐。东路以曹彬为主帅,出雄州(今河北雄县),直指幽州(今北京);中路以田重进为主帅,由定州(今定县)出飞狐口(今涞源、蔚县间),取蔚州(今蔚县);西路以潘美为主帅,杨业为副帅,出雁门关(在今山西代县)取云州(今大同),然后会师幽州。战争开始时,三路军队节节胜利。但因各军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指挥不力,歧沟关(今河北涿州)一战大败,杨业负伤被俘、绝食而死。雍熙北伐失败。澶渊之盟 “高梁河之役”和“雍熙北伐”的失败,使北宋统治者失去了收复幽云诸州的信心,从此对辽采取消极防御的方针,辽兵则不断南侵。景德元年(1004年)九月,辽圣宗及其母萧太后率二十万大军南下,围攻定州。宋朝君臣大惊,有的大臣建议真宗南逃,宰相寇准力排众议,坚持请真宗北上“亲征”,以鼓舞士气,打退辽兵。真宗勉强同意这个意见,于十一月率众亲征。这时,辽军已到黄河北岸,宋军迎至澶(chán蝉)州(今河南濮阳),与辽军对垒。前军用伏弩(床子弩)射死在阵前视察地形的辽军统帅萧挞览,大挫辽军锐气。宋真宗登上澶州城督战,宋军士气大振。辽方恐惧,有意退兵,于是双方议和。议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真宗称萧太后为叔母,宋每年纳给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辽边境维持旧状,仍以白沟河(今河北巨马河)为界。史称此议为“澶渊之盟”。宋辽和平相处 “澶渊之盟”以后,宋辽两国进入和平相处的时期。景德二年(1005年)宋朝在雄州、霸州(今河北霸县)、安肃军(今徐水)、广信军(今徐水东),辽在新城、朔州(今山西朔县),分别置榷场,进行双边贸易。宋辽双方每逢有皇帝即位、生辰、丧事等,都互派使者来往。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北宋末年,时长百年之久。宋辽边境安定,生产有所恢复和发展。当时的人这样评论:“(辽)与朝廷(宋)和好年深,蕃汉人户休养生息,人人安居,不乐战斗。”①
三、北宋与西夏的对峙
西夏建国 西夏国为党项族所建。党项族是羌族的一支。也称党项羌,原在今青海、甘肃、四川三省边境地区,过着游牧生活。唐初,党项族各部落中,以拓跋部最为强大。在其带领下,党项各部落先后归附唐朝。唐在其地设都督府和州,赐拓跋部酋长李姓,以其为都督。后来党项族为吐蕃所迫,渐迁至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唐末,党项首领拓跋思恭因参与镇压黄巢起义有功,被复赐李姓,封夏国公、夏州节度使。五代时,党项乘中原混乱,扩充势力,以夏州(今陕西横山)为中心,割据一方。宋初,党项委蛇(wēiyí威移)于宋、辽之间,接受双方封赐,但主要是联辽抗宋。宋真宗时,考虑到同时对辽和党项作战,人力、物力都难于应付,便对党项妥协,授党项首领李继迁以夏州刺史、定难军节度使,辖夏、银(今陕西榆林东南)、绥(今绥德)、宥(今靖边东)、静(今米脂东)五州之地。此后,李氏以五州为基地,继续扩张,并攻陷宋的西北重镇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改称西平府,作为其政治中心。李继迁子德明在位时,主动向宋求和。宋封他为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每年给银万两、绢万匹、钱二万贯,并开展双边贸易。可是,李德明仍受辽封,为夏国王。宋乾兴元年(1022年),党项在灵州怀远县建新城,称兴州,迁都于此。宋天圣六年(1028年),德明派其子元昊领兵攻下原为回鹘、吐蕃占据的甘州和西凉府。宋明道元年,(1032年),宋仁宗也加封德明为夏国王,承认其割据的合法性,不久,德明死,元昊继位,继承向吐蕃、回鹘进攻,先后占据了瓜州(今甘肃安西东南)、沙州(今敦煌)、肃州(今酒泉)。这时,李氏统治的领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①包括夏、银、甘、凉等十几州,沃饶的河西走廊和河套地区均在控制之下,党项族的经济逐步转向以农业为主。
西夏的制度 西夏国的建立者李元昊是党项族杰出的政治家与军事家,通晓佛学和蕃、汉文字,熟悉中原王朝的法律、制度。注意吸收先进的汉文化,在西夏国所立制度,基本上仿照宋制。中央设置中书省、枢密院、三司和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财政和监察。还有农田司、群牧司、文思院等机构,分掌庶政。官员则由党项贵族和汉人分别担任,另有一些官职专授党项人。中央还设置“蕃学”和“汉学”,分别选蕃汉官吏子弟入学,以科举取士。地方上亦同宋制,设府、州。军事上实行征兵制,每二丁取正军一人,总兵力有几十万。西夏还仿汉字形体,创造西夏文字,通令全国使用。在夏国统治的二百年中,西夏文一直使用。夏亡后,仍长期流传。北宋与西夏的和战 元昊称帝后,要求宋廷承认,但遭拒绝。双边贸易亦中止,宋、夏关系急剧恶化。从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