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可能。谢谢你提供的线索,但是作为警察,我们还是要做点实际的事情。”言下之意,我的推理不现实喽?
Max也认为我是杞人忧天。这次我很听话,一点儿都没有瞒着Max,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可是他只是叫我别操太多心,一切有警察。很明显他也没把我的话当回事!看吧,上次Allen的事没跟他说,他说我对他不够信任,委屈得什么似的,窦娥都没他冤,这次我吸取经验教训,什么都跟他坦白了,他到不信了。而且,他这阵子一个劲儿地提醒我,一年的期限快到了,我也该准备跟他去温哥华了。
说实话,我也想有个新的开始,我在M大学也算是臭名远扬了,能去个没人认识我的新地方也不错,可就是有点舍不得Go To。好在他也快毕业了,到时候鼓动他去温哥华找工作好了。
当然我感觉得到,Max还是紧张我的,让我不明白的是,他的紧张远在爱因斯坦打电话给我之前就开始了,确切的说是从我那次从日本回来就开始了。他现在尽可能地把我绑在身边,有好几次晚上要我陪他一起去吃生意饭,我也不想一个人在家,自从接到两个骷髅头之后,我就不太敢一个人在家了。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果然又有人失踪,这次是一个名叫Emily的十八岁女孩子。我只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警察终于开始相信我的话,可是他们也是束手无策。装骷髅头的纸盒都被验过,没发现有用的指纹,打给我的电话也查了,都是从公用电话亭打来的。
最近我的实验进行的也不是很顺利。主要是因为自从上次帮Logan的儿子Jeremy配出那剂抗衰老药之后,我就对自己课题用的合成物很看不起,觉得比配给Jeremy的那剂药差了好多。可是另一方面我也知道配给Jeremy的那剂药其实根本不算我的功劳,是杨盛林的。我只不过做了点儿改良,拿来救人还行,如果用到自己的课题里,不知道算不算剽窃。
我跟Max谈过,他说药还应该算是我弄出来的,不过他并不主张我继续研究那剂抗衰老药,因为其中的一个成分是从杨盛林的变身药物中拆出来的,到底有多危险,现在还不好说。一旦我开了先例,发出文章,不知道以后要惹出多少麻烦来。他到宁可我不是什么天才,少点麻烦比什么都强。哼!我就知道他一心想把我当小狗来养!
快到九月份了,室里最近又新进了几个人。一个是从拉丁美洲过来的硕士生Diego,喜欢问东问西,而且对前一阵子有关我发疯的流言很热衷;一个中国北大毕业的博士生王立权,他人还不错,就是也喜欢晚上干活而,总是跟我抢设备。他们两个做Gian…Pharm的课题(还记得吗?我那个无良的老板曾经把我出卖给Logan换了20万课题费?); 还有一个鬼佬Boyd 是我们本校另一位教授手下才毕业的博士现在我们室做博士后,接替杜肇斌,这小子水平不低,人也挺傲的,看人的时候眼睛毒着呢;另一个从中国来的访问学者赵文接替王姐,叔叔级的,跟我们没什么共同语言;再有就是个鬼佬女孩April,她接着做杨盛林的课题,那个课题已经停了一年多了,终于又重新开始。
April腰细腿长,金发碧眼,长得挺漂亮的,可是我不喜欢她,因为她穿上高根鞋比我还高! 还跟着别人一起叫我小孩儿!而且她也太缠人了一点,虽说老板让我带她,可是也不能什么都问我呀?真怀疑她以前做过实验没有,怎么这么笨呢?
由于该死的爱因斯坦的捣乱,我最近有些心烦意乱,好容易April他们几个新生今天接受安全培训没在我眼前烦我,谁知刚打点起精神做了会儿实验,火警警报又响了,我叹了口气,我正在做的合成反应是很激烈的,必须很严格地控制反应条件,一秒钟都离不开人,不然很可能发生爆炸。那样其实也不错啊,我很刻毒地想,反正救火队员来一趟,让他们有点事做也不错。不过想归想,我还是把反应停了下来。
总得给我点时间吧?实验室这种地方,不是说离开马上就能走的,可是我突然觉得有如芒在背的感觉,一回头,只见Justin正冷冷地望着我。我缩了缩脖子,对他笑了一笑,“就走,就走。”说完连忙走出大楼来到集合地点。
这种火警警报每个月都要响上十次八次的,其实不过是哪个人做实验不小心,起了个小火花,吐口吐沫都熄得灭,可是加拿大人怕死得厉害,非要拉警报,害得整幢实验楼的人都得出来。
Justin是我们系的安全负责员,他其实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好象是三四年前刚从我们本校毕业的,一毕业就留在系里负责安全事项。可是他老气横秋地每天沉着张白板脸,记得我刚来加拿大的时候,有一次火警警报响的时候我实验正做到紧要关头,再加上狼来了的喊声听得我多少有些麻木,于是我监守岗位,继续我未兢的实验,原本也没指望得到表扬,(不过我不顾己身,努力工作,怎么也应该号召大家向我学习吧)谁知却被Justin狠批了一顿,这才知道规矩就是规矩,他们把人命看得比什么都重,我一个人没出来不打紧,集合地点有人清点人数,缺了谁都要救火人员犯险去找(当然如果有危险的话),结果,所以,总之,只要火警一响,所有的人都要立刻撤离大楼。从此我见到Justin那张脸就怕。
果然又是虚惊一场。我的实验被中途打断,还得从头开始,一直到7点多才做完。Go To一直陪着我做完才一起回家。车子开进停车场,我看了一眼,Max的车不在,Go To问我要不要直接去他家吃饭,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回家洗个澡,换换衣服再说。
打开家门,却发现门内躺着令我心发冷的第三个纸盒!纸盒下面还有一封信。我先拆开那封信,上面写着:
“亲爱的小天才:
真令我失望,你又一次输了。看来你并没有竭尽全力。输的人总要付出点儿代价吧。一周之内,我要你离开你的心上人Max,不然下一次纸盒里装的,将是他的人头。不要怀疑我的能力,如果你不相信,看看我的礼物吧。
爱因斯坦”
9
该死的爱因斯坦!这次又是谁的骷髅头?我打开纸盒一看,连忙仍掉纸盒冲进了洗手间,对着马桶大吐特吐起来。
纸盒里装的并不是第三颗骷髅头,而是被开了膛的兔子的尸体。如果我认得不错,那是Go To实验的兔子灰灰,我曾经很多次抱在怀里玩过。
今天的火警警报!一定是有人乘着火警警报期间大家都撤离了实验室,偷了兔子灰灰!还做了这么残忍可怕的事情!而且!他居然有本事把东西送到我家里!这个爱因斯坦真是这么的无所不能吗?
Max,他要我离开Max!不然会对他不利!他敢!Max是我的,我不会让他动Max的。就算杀了我,我也不准他动Max!这时我的耳边却响起了另一个声音:云天,你能怎么办呢?你有把握能阻止他吗?
Max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把一切都收拾好了。见到他,我扑到他身上,紧紧地抱住。我不要失去他!Max对我的热情有点儿奇怪,却也不是不欢迎。当天晚上,我一直赖在他怀里撒娇,任性地让他喂我吃东西,抱我洗澡,然后两人大战500回合,我明明已经很累了,却还是缠着他,不肯睡觉。
对Max形影不离地痴缠了四天之后,Max如我所愿地被London的突发事件急招走了。一个人呆在空当当的家里,虽然是8月天,我还是觉得冷。Go To给我带来了晚饭。
Go To真是好朋友!他的兔子失踪了,他反过来还安慰我,让我别伤心。我都觉得对不起他。现在这个案又引起实验室的众人议论纷纷,都在猜是不是Go To也象杨盛林似的做出了什么成果,监守自盗,我是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人,(除了爱因斯坦),却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为好朋友说话,只能私下安慰安慰Go To。好在Go To的动物实验刚开始不久,重新换只兔兔也不过耽误一两个月。
“云,多吃点儿,Max临走让我好好照顾你。要不你先搬我那去住几天,怎么样?”
“不了。那个变态爱因斯坦不知什么时候会打电话过来。我得尽快解决了他,不然,Max回不了家。”
“什么意思?Max不是因为London那里的工厂有麻烦了才离开的吗?跟爱因斯坦有什么关系?”Go To不经意地问着,一边把盘子收好。
“呵呵,没有。”我心虚地笑了一声。不过能想出这么个主意来,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不然,依着Max的脾气,怎么肯在这种时候跟我分开。
“云——?”Go To拉长了声音问我,“我怎么觉得你有些幸灾乐祸?”
“没有没有!”Go To是那种根本不会说谎的乖宝宝,如果给他知道Biotech在London的分厂出事是我的杰作,他跟Max通电话的时候一定会说漏嘴。那Max一准儿会回来揭了我的皮。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求你快点在给我下一条线索!我来来回回地走着,时间不多了,London的事最多拖住Max一个月,这期间我一定要想出办法来,至少不能让爱因斯坦太小瞧——这次就是因为他认为我没有努力配合他玩“游戏”而“惩罚”我跟Max分开的。如果我一个月内还是不能拌回一局,下次又该用什么名义支走Max呢?
在这以前,我已经打算认输了,想着再过两个月就跟Max去温哥华,Juliet也好,Teresa也好,就交给警察去解决好了,可是现在看来,这个下作无耻的神经病已经把主意打到了我家Max的头上了,我还真的不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不然谁知道他会不会跟去温哥华呀?总有这么大块的阴影悬在我们上空,我怎么能安心跟Max卿卿我我?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Max离开三天了,怎么爱因斯坦还没有电话来的?按说他又胜了一局应该出下一道题才对啊?电话又响了,我看了看来点号码,是Max。这位大哥现在是人在London心在家,一天固定两个电话:“Heaven,我不在家,你别惹事!”
“我没有惹事!”
“我知道,你没有惹事,都是事来惹你,对不对?”
“……”大老远的来电话说这个,Max真够烦人的。
“怎么不说话?生气了?好了,我也知道很多时候不是你的错,可是你这个人生来好象就有惹事的本事,就算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自动来找你。尤其是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过两个月,我们去了温哥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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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这张乌鸦嘴!还真给他说着了。我看着从四下里围上来的几个打手样的大汉,冲着Go To苦笑了一下,这又是哪一伙儿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是Go To的生日,Kevin,李响,Eric和我给他庆生,因为我还没到十九岁,所以不能公开喝酒,Go To怕我不高兴,就在吃过饭,Kevin他们几个回去后,带了瓶含糖量比较高的葡萄酒跟我两个人到山上去喝(Go To的生日,我放自己一天假,暂时不考虑骷髅啊,变态啊什么的。)
恩,这酒还不错,甜甜的。我们俩正你一口我一口喝得开心,突然有七八个黑衣人把我们俩围了起来。这是些什么人啊?爱因斯坦的帮凶?不会吧,什么时候开始变态也开始团伙作案了?可又不象是警察。但是除了喝酒,我们也没做什么别的事情啊?这个,我知道我还没到法定可以喝酒的年龄啦,可是也不用这么兴师动众吧?要不就是他们找错人了,本来吗,这么黑的天,几位黑大哥们还都带着墨镜,能看清楚才怪!
10
“你们要干什么?”Go To把我挡在怀里问。
“少爷请你们去一下。”为首的黑衣人毕恭毕敬地对Go To说,是日本人,说的英语里有很浓的日本腔。
少爷?好奇怪的称呼。
“这事跟他没关系,我跟你们走,你们放他回去吧。”
“对不起,少爷的话,让把您二位都请到。”黑衣男仍旧半弯着腰,语气有礼而坚决。
他们认识Go To!还好象有什么恩怨的样子。我向四周看了看,除了这些黑衣人,连只蛤蟆都没有,看来是没有什么希望逃脱了,只好跟着他们坐上了贼车。
车子是很少见的豪华加长轿车,车玻璃上挂着黑沙,完全看不到路,不知他们要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一路上Go To只是把我搂在怀里,什么话也不说。他很紧张,身体僵僵的,手心都是冷汗。
车子开了大概20分钟,在一座三层小楼前停了下来,哇!真嚣张!居然把人绑架到豪华住宅区来。我跟Go To被带进一楼的大厅,两个黑衣人被留下来看守我们,其余的人都退下了。我四处打量着这个房间,不是很象一般人家的客厅,到有些象办公室。房间正中是一张大会议桌,十把椅子,我跟Go To被拆开来放在会议桌两侧,好象正在谈判的两个对手。
我悄声问Go To:“你认识他们?”
“恩。”Go To应了一声,“别怕,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
不知是不是因为酒精麻痹了大脑,我一点都不觉得怕。加拿大毕竟是法制国家,黑大哥们能把我们怎么样?我们又不是街头的流浪狗,随便谁都可以踢两脚。看这所大房子,主人至少也是中产阶级,恩,就这么决定了,一出去我就起诉他绑架,讹他个几十万的。
我正在算该问他们要多少钱做精神赔偿费才好,门一开,又进来了三个黑大哥。为首的一个径直走到我的身边站住,俯下身,用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端详了一会儿,转身问Go To:“你一定闹着来加拿大就是为了这么个小东西?”
这人长得还挺漂亮的,一双桃花眼,就是一身的邪气。言行举止也轻浮得让我很想用拳头好好问候他一下。可是跟他一起进来的两个黑大哥一左一右地按住了我。
又是个满口混噙的混蛋,就冲这,精神损失费得多跟他要十万!我厌恶地皱了皱眉,扭头摆脱了他的爪子。“你最好放我们回去,不然我告你非法绑架,告得你倾家荡产!”
“云!”Go To对我摇了摇头,又转向桃花男道,“你别碰他,有什么事冲我来。”说着想要站起来,却被另外两个黑大哥按住了。
“好,我这儿有份东西要你签个字,你签了,我就放了你们俩。”说着摆了摆头,一个黑衣人立刻捧了一份文件放到Go To面前。
签什么字?卖身契?“Go To不要签!他不敢真的把我们怎么样的!”虚张声势的人我见多了。
“是吗?”桃花男又一次抓住我的下巴,还用力向上抬,我的头被抬的都快跟天花板平行了,然后他居然附下身吻住了我!还在我的唇上又吸又咬。
“呜——呜——”我挣扎着想张嘴咬他,无奈他把我的下巴抬得太高了,我的嘴几乎动不了,双手又被两个黑衣鬼抓住了,于是我抬腿狠狠地踢到了他的小腿上。
桃花男狠狠抽了我个嘴巴,抱着自己的小腿坐到一边去龇牙咧嘴。(可惜,桃花男站得离我太近了,不然我的脚再向上三尺废了他!)我的头被打得歪到一边,我呸!居然叫狗咬一口!
“别动他!”Go To大喊着要扑过来,却挣不脱两个黑衣鬼的爪子。
“这么辣,还敢踢我!”变态桃花男缓了过来,双手抓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坐位上拎起来,“信不信我打折你的腿?”
我被拎得双脚离地,一时说不出话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