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国色天香的女子,莲步轻移,身上穿的淡绿纱裙,外罩白色披肩,几个侍女跟随在后面,好像画中的仙女款款降落红尘。
这里虽然是青楼。清官人也并不是什么高贵地身份。本来越漂亮地清官人越是调戏地对象。但是眼前地苏沐出现。却令在场地王孙公子都提不起一点亵渎地心思来。
一干王孙公子。包括刚才地长乐小侯爷在内。看着苏沐过来。都已经是呆立当场。起码有三个呼吸地时间。是完全被容光气质所摄。
看见这一群王孙公子短暂地失神。苏沐眼神深处有满意地光。但是她地突然一下落到了洪易地身上。却发现在这一瞬。这个少年恢复得很快。
“这位公子。刚才好箭术?真是让苏沐大开眼界。”
苏沐淡然一笑。走了过来。对洪易说话了。
苏沐一开口。字字清越。如珠落玉盘。听得人地心里麻麻地。痒痒地。全身毛孔大开。说不出地舒畅。
听见这个声音冲自己来,落到耳朵里,洪易身体起了一种异样的反应,抬起眼睛,看着苏沐款款向自己走来,竟然有一种闪避开的感觉。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红粉骷髅,白骨皮肉。”
洪易觉得似乎有点不妥,脑袋之中立刻闪出了弥陀经义,同时念头之中观想:眼前的这位绝色容光女子,京城第一才女,遍体生蛆虫,蚊蝇密布,皮肉腐烂,渐渐显露出白骨。
这一观想红粉化骷髅,皮肉腐烂,眼前的苏沐在眼中的景象立刻平淡起来,虽然还是绝色天香,但却没有了那种容光慑人心神的魅力了。
“苏姑娘过奖了,这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洪易镇定之后,谦虚的声音响了起来,把一干公孙公子也都惊醒了。
“惭愧。这洪易显然是读书读到了心里面去,却不受绝色女子到底影响,见美色心不乱。相比之下,我却就差了一筹。”
长乐小侯爷听见洪易的声音,心思彻底恢复的清明,心中暗暗叫了声惭愧。
刚才虽然他的呆立,就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倒也算不上什么沉醉不能自拔,只算做是惊艳,但这几个呼吸愣神儿,如果放到战场上,已经死了上上下下许多来回了。
长乐小侯爷毕竟是要继承侯爵的嫡长子,受过的修养却是比一般王孙公子要好得多,心中已经开始自省。
“射义是六艺之一,倒也不算是雕虫小技,公子切不要妄自菲薄。”
苏沐微笑,欠身道了个万福,“苏沐来迟,让各位公子久等了。”
“不久等,不久等,等等沐仙子也无所谓。”
就在这时,一个公子哥连忙道,旁边的公子哥都附和着:“是啊,是啊,不久等。能看见沐仙子的容光,就是三天三夜也等得。况且是区区一两个时辰。”
这群公子哥都争先恐后说着谄媚的语言。
“这群王孙公子也是有修养的人,怎么看见了女人骨头就软了?不过也难怪他们,连我如果没有练弥陀经的观想法,恐怕也定力不住,实在是太漂亮有气质了。”洪易心中想道。
呼呼,呼呼。
倒是洛云看着这群王孙公子对苏沐的谄媚,气得直喘粗气,手中折扇猛摇,啪!一下收拢,捏得骨骨的响。
本来她是被众星捧月一般,但是现在却被冷落,月成了苏沐,在她的心里,自然非常恼怒,却又不好发作,只好暗自生着闷气。
“公主,刚才多谢你借‘斩鲨剑’做赌注,现在相还,我又欠了公主你一个人情呢。”
突然之间。
洪易不卑不亢,拿起了那口“斩鲨剑”,双手捧给洛云,声音憋住,胸肺扩张,读书圣贤书一般,很是洪亮。
这一下,把那些争先谄媚苏沐,想和美人说话的王孙公子吓了一跳,又回过神儿来,看着场中镇南公主洛云的不快,顿时个个都十分的尴尬。
这些王孙公子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知道自己的行为惹了公主不快。
看着这些公子哥美人当前,却又忍不住心里痒痒,要搭讪说话,却又怕镇南公主不愉快的尴尬模样,洪易心中也有点好笑。
刚才他是看洛云不愉快,于是借还剑安慰。毕竟这位镇南公主帮了自己很多,还一点人情,是一点人情。
“还你是清明。”
洛云看见捧剑对自己躬身的洪易,眼睛一片清明,显得内心刚正,看不到一点邪念和旖旎想入非非,洛云就觉得一阵心情舒畅。
“这么多人中间,就洪易一个清明人呢。”
洛云咬咬牙,“洪易,这口斩鲨就赠送给你了。”
“这是公主的心爱佩剑,借我赌注,已经是大人情了,怎么敢收。”洪易大惊,他看着洛云咬牙齿的神情,也知道斩鲨是她心爱的佩剑。
“我说送给你就送给你,再推三阻四,我可就生气了。”洛云打开扇子,又猛摇。
洪易摇摇头,只好把佩剑收下。
“久闻苏沐姑娘是京城第一才女,最爱谈玄,听说有次堂会,论玄理,把正一道的长老都驳得哑口无言,这位洪易公子,也最爱谈玄了,不如你们两人说说,让我一饱耳福?”
看见洪易收下“斩鲨”之后,洛云对着苏沐道。
“这位是洪易公子么?刚才我们已经谈过玄理了,不用再谈了。”
苏沐笑着,眼神带诧异深意的看了洪易一眼。
( )
第四十三章 神魂训马
ps;推荐票又被超了,大家有推荐的,一定要投啊。
“刚刚谈过玄理?是了?这个苏沐的气质容光已经养成,只要是男人初一见面,没有不被她所震慑的,而我却在瞬间就清醒了过来,她便看出了我的心思镇定。”
洪易听见苏沐的话,先是一愣神,随后也明白了她的话。
刚刚神魂观想,抵御住了苏沐的容光,这已经是一种无声胜有声的谈玄了。
“苏沐这种女人,的确是国色天香,浑身有仙气道气,乍见到不动心的,不是高僧高道,就是学问修养精深的大德大贤,我能镇定下,也难怪她对我高看一眼,就是不知道这个修炼过道术没有?”
洪易心想,“既然这个苏沐好谈玄理,那么也肯定修行过道术,不然身为玉京城第一才女,整日处在虎豹狼窝之中,没有一点点自保的能力,那也不可能。不过我母亲当年也是这样的身份,但却怎么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要是有能力,也不会就吐血伤身,郁郁而终……。”
想起母亲,洪易心中刺痛一下。
“洪公子,你说是不是呢?”
苏沐看见洪易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
“苏沐姑娘的确是容光震慑人,幸亏小生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恪守见美色心不乱的道理,才能正正经经的和姑娘说话,要不然,只怕变得成话儿都说不出来的呆子了。”洪易微笑回答。
“哪里,洪公子说笑了。”
苏沐巧笑倩兮。浅绿色纱裙在风中微微地飘动。好像要乘风飞去地仙女。令人产生一种快步上前抓住地冲动。
这种神态。又把这群王孙公子撩拨得心里痒痒。不能自拔。
“哼!”洛云鼻子里面轻轻冷哼了一下。抬头看看时辰:“哎呀。这个堂会可能要散了。时间等得太久。我得要到宫里去请安。诸位请自便吧。”
说着。洛云自顾自地摇着扇子。道了声别。被护卫拥着走了出去。
“小生也告辞了。下月小生就要科考。还要回去读圣贤书。还望苏姑娘见谅。”洪易一手提“斩鲨”。走到院落旁边。牵起“火罗马”地缰绳。也出声告辞道别。
“别忘了。不要亏待我地‘追电’。下次我还要赢回来地。”长乐小侯爷连忙道。显然这匹马也是他地心爱之物。
“哈哈,这匹马叫‘追电’么?果然是好名字,小侯爷,你让心,我会好好照顾它的。”洪易一手牵缰绳,一手摸着这匹神俊无比的大马,心中异常欢喜。
鲜衣怒马,长剑横垮,纵横驰骋,这等景象,在洪易心里早幻想很久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
洪易恨不得现在就骑马,一路奔腾出去,看看是什么感觉。
“不过我从来没有骑过马,不熟悉马的习性,骑上去颠簸下来,闹出大笑话来不好了。”洪易笑过之后,并不上马,而是一路牵了出去。
长乐小侯爷看着自己的“追电”被这么牵走,眼睛望着,好像是自己的老婆小妾被人拐走一样。
不过他转过眼神,看见苏沐,眼神又热烈起来。
“洪家居然有这样出色的子弟,虽然武功只练得皮毛,但心神却这样的镇定,我太上道天女观想法已经练到了显形的境界,不用施展迷惑心神的法术,随意举手投足,灵肉合一,就有天女神女的气质,他居然在愣神之间就清醒过来?莫非真的读书到了存圣人于心中的境界?其神魂大刚,浩然之气弥漫充塞的地步?不过天下读书人比道门多百倍,总归有出色的,倒也不稀奇。”苏沐却看着洪易的背影,脑中闪烁着念头,随后归于平静。
………………………………………………………………………………………………………。
“真是一匹好马!好刀!”
洪易牵马出去之后,并没有回侯府,而是一直牵出了城门,到达城外的官道行人稀少之处,心中细细估量着骑术的要点。
骑术第一步就是要摸清马性,与马沟通,越好的马,性子越烈,换了主人很可能就驾驭不了。
果然,洪易摸着这匹“追电”,以眼对眼的时候,就感觉到了马眼之中,居然有一丝戏谑,还有桀骜不驯。
洪易知道,自己只要一骑上去,这匹马肯定会猛烈颠簸,把自己摔下去。
这是一种近乎于通灵的感觉,寻常人休想看得出来。
但是洪易神魂修炼已经能够日游,而且又有和狐狸朝夕相处的经验,知道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有智慧。尤其是这种经常和人接触,受过人训练的上等战马,虽然不会像狐狸那样通灵,学人类用火,烧饭,种植,读书,但也非常能理解人的意思,尤其是和主人,更是心思相通。
所以他看得出这匹“追电”的心思来。
“火罗马匹马四蹄健壮,筋肉饱满,浑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肥肉,单说力量,体力,就几乎相当于顶级武师,甚至先天武师。”洪易回忆起来武经之中骑射篇关于火罗马的记载。
武功练到先天境界,五脏六腑强壮之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力气悠长,行走如飞,疾如奔马,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脚力。
这匹火罗马体重两千多斤,猛烈颠簸起来,就相当于一位顶尖的武师,甚至先天武师,以洪易现在的力量上去,铁定是驯服不了,被摔得半死都有可能。
当然,这只是单纯的力量,体力上的比较,若论起厉害来,顶尖武师先天武师却是比马要厉害百倍。当一两百斤重的人,有了一两千斤重马的力量和体力的时候,那是非常恐怖的。
“对了,我不如用神魂之术和它沟通一下。”
洪易突然心中一动,想起了自己在西山幽谷之中,也是语言不通,于是神魂脱壳和小狐狸们说话的情形。
虽然这匹马肯定不会神魂出壳,但是洪易现在却能以观想法,神魂入梦,和马沟通。
“好机会,有云把太阳遮住了呢。”
洪易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发现已经被一片大云朵遮住,心中暗叫天时来得好。要是太阳出来,他可不敢神魂出壳。
眼睛一闭,静守内观,神魂一下从顶门跳了出来。
“追电马儿,你疲劳了,睡觉吧,浑身放轻松,好像在棉花一样的云中。”洪易神魂出壳,做出种种观想,念头直入这匹火罗马的脑袋之中。
这是“入眠法”是最为低级的观想法迷惑神魂的法,道经中都有记载。
洪易现在一施展出来,这匹马果然双眼先是疑惑,随后,有点迷糊,最后竟然睡着了。
洪易立刻神魂入梦观察,深入追电马的念头中。
顿时,他看见了震撼的一幕。
那是无边无际的战场!
( )
第四十四章 神威王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睡觉的时候,神魂念头都是最弱,最容易被侵袭的时候。妖魔在害人的时候,也是选择夜晚深睡的人。
而且在睡梦之中,神魂之中的一些最为深刻的记忆片段会涌现出来,让妖魔鬼怪窥见。
现在洪易神魂出壳,观想入梦,先把马儿迷惑使其入睡,准备入梦交流,随后就看见了这匹马记忆之中最为深刻的念头片段。
那是沙漠之中,无边无际的战场,杀气震天,到处都是血光,还有刀光,骑兵铁甲冲撞,战鼓擂动,旌旗飘扬。
“交战的双方是大乾兵与火罗国的‘火云’骑。”
洪易一下就认出来了,“追电”马记忆之中的战场是大乾和火罗交战的场景。因为里面有一方的士兵衣甲,旌旗,都是大乾的文字和装束。
战场上,“追电”马此时是全身披挂,都是厚厚鱼鳞一般的钢甲,头部,颈部,躯干,后臀,全部覆盖上,整只马成了一匹真正的“铁马”。
洪易甚至感觉到这一身马铠沉甸甸的重量,如果穿在自己身上,肯定会被压趴下。
骑在“追电”马上的也是一个全身铠甲的火罗大汉,手上拿的是两柄火罗弯刀,迎着日光,上面天梯的云纹一层一层。
“追电马”和这个火罗大汉飞舞弯刀,一人一骑,仿佛是一个移动的钢铁堡垒,快速向大乾军队撞击过去。
身后还跟着几百骑同样装备重骑,冲杀之间,势不可挡,好像山洪海潮,大山崩塌,一涌而来。
这是钢铁洪流。
洪易看见了无边无际地战场上。大乾士兵几千人。上万人。密密麻麻聚集地阵势在这几百人地钢铁洪流冲击下。瞬间就土崩瓦解。当前挡着地士兵。一碰到马匹冲撞。立刻被撞飞。就算闪躲得快地。也被马上地火罗大汉一刀削掉头颅。
飞蝗一般地弓箭射了过来。但是全部都被身上地铁甲挡住。不起作用。
地面上人头乱滚。马蹄践踏之下。又把人头踏得粉碎。红地白地模糊一片。铺盖在沙漠上。染了一层酱。
“这就是真实地战场么?太惨烈了!”洪易看见这一幕。心中强烈地震惊。“这就是火罗国地火云骑?太凶猛了。要不是只有几百骑。天下根本没有挡得住冲撞地。大乾朝地战马。在火罗马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战场上。
大乾朝的战马,足足比火罗马矮了半个头,无论是力量,体型,还是气势,冲撞力,简直都不是在个档次上,就好像是普通马和大狗的区别。
正因为这样,数百人的火云骑,结成一片,冲杀万人大军阵,居然势不可挡。
就在这时,一声长啸从密密麻麻的大乾军传出来,四面的大乾士兵宛如潮水一般左右散开,显露出了一排身穿钢甲,全副武装,尤其是黑铁一般的头盔上护鼻器特别大的大乾士兵。
这些大乾士兵,手上都拿着一只长柄钢斧,车轮一般大的斧面,手臂粗的手柄,都显示出了大斧的沉重。
这些士兵,不足一百人。
但是站在那里,却好像是巍峨的大山,硬接着钢铁洪流的冲击。
领头的一人,虽然穿着全身铁甲,但洪易感觉他身体并不壮实,铁甲之内,似乎是一个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