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挖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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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挖宝人- 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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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那个在蜥蜴背后加翅膀的创意,原本以为是调制失败的产物。没想到也是一个真正的高手,不仅力量强悍,速度快的吓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逼真的会飞!

    不说后来冲出来的那些战斗生物了,单单说为了干掉那两个超强的存在,韩仲宣最少也是失去了不下近一百的精英手下!

    如果要不是邢杰干掉了那个芬里尔,他们这一次的战斗,绝对会以全军覆没而结束!

    此役,韩仲宣的队伍共计死亡三百二十三名。还特么的全部都是高手。不管姓韩的那个组织有多牛逼,一下子死了这么多的精英分子,那也是绝对的心疼。

    毕竟,那场面才是真正的血流成河!

第四十五章 箭镞 (上)() 
    内蒙,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西北部,有个小镇。

    镇名曰:吉文镇。

    吉文,出自古蒙古语,意思就是森林。顾名思义,这里最多的就是成片的森林。镇子不大,也就十来个平方公里。但是附属的镇区面积可不小,大概有个两千多平方公里,所属的自然资源之丰富,让很多的内地城市眼红不已。

    就在这山林和城镇的交界处,有一个极小的村落。其实说是村落倒是有些托大,不如说是山客们的临时驻扎点比较合适。

    每年都有许多来这里收购山货的老板,趁着夏末至大雪封山的这短暂时间内,收购上一大批的山珍。当然了,像利润很高的那些野味自然是少不了,至于这种事情会不会犯法?那就是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

    整个村子就是一个大型的交易中心,像这种关乎到整个镇子最大税收的关键之地,镇政府自然是相当的重视。不仅各种基础建设修建的齐全,就连安保措施也是相当的完善。不仅仅有特意安置的派出所,就连前后门都安排了当地的居民为之把门。

    作为中国最靠近北极的几个地方,这里每年有七个月的寒冷期,五个月的结冰期。所以只要到了十月中旬,整个交易中心里的各大商户就开始纷纷关门歇业。

    到了这个时候,自然也是最忙碌的,辛苦了几个月的老板们开始结账和盘存,伙计们则是就纷纷开始把收好的山货打包装车。人虽然很累,但是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的。毕竟出来了几个月,每一个人都是想家的很。

    随着最后一家商户的离开,往日喧嚣无比的交易中心里变得极为寂静。本地的几个居民则是把中心的大门一锁,同样离开了这里向小镇走去,那里才是他们的家。于是整个交易中心里只留下看后门的两个人。

    掌管钥匙的是一位鄂伦春族的老人。姓葛依瓦尔,由于喊起来太麻烦,于是镇里的人都喊他葛大爷。不过老人的脾气也是真的好,商户的小孩子喊他葛依瓦尔爷爷,他笑着答应。而年轻人喊他葛爷,他也是笑眯眯的,抽着旱烟直点头。

    只要是镇子上的人都知道,这个葛大爷年轻的时候,是这一带山区中最好的猎手。一手精湛的枪法不知道打死了多少猛兽,不过到了后来,国家宣布禁猎之后,老爷子也就无奈的封枪了。

    只有到了手实在是痒的不行了,才会在交易中心后边的空地上开上两枪过过瘾。不过枪法依然精准无比,看得边上那些商户直呼过瘾。

    而派出所的民警对此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没办法。就连他们的所长都是老人看着长大的,其他那些民警那个不是要喊爷爷的份儿?再说都是一个镇子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熟的不能再熟,于是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潜意识的表示了缄默。

    至于另一个看门人,则是一个有点沉默的小伙子,名叫罗庚。不过由于人高马大的,长时间的辛苦劳作练出一身的肌肉,也是颇有几分金刚狼的味道。于是乎交易中心的那些小伙子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罗根。

    罗根虽然是个孤儿,不过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他向葛爷喊爷爷。

    当年退伍之后,回到这个生他养他的小镇,凭着兜里可怜兮兮的那名一点退役金,凭借着交易中心的这种便利,也是开始倒腾着一点野味。挣得虽然不多,但是小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

    前段时间自己的兄弟邢杰打来电话,说是弟妹身怀六甲,市面上买到的那些所谓的山珍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大家心里都有数,于是便拜托自己搞一点真正的好东西。

    这有何难?

    这深山之中,什么都缺,唯独就不是缺那些各种各样的菌子,唯一有些麻烦的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已经是冬季,哪里还有菌子?好在邢杰是个人需求,要的不多。这样的话去几家农户中淘换点,还是可以很轻松就可以搞得到。

    “罗庚啊,我踅摸着杰小子的媳妇也快该生了吧。每年人家都给咱家弄不少好东西,咱这里也没啥,等会咱爷俩去山上溜一圈,弄点兔子去你黄爷家换点好点的菌子。”

    “好咧,我这就去收拾一下。”

    罗根转身就出了屋子,从后门那条小路就径直上了山。葛爷虽然不玩枪了,但是几十年的经验还搁在那里。早就看好的兽道和一处已经养了最少四个多月的兔子窝一直没动手,为的就是来一次大丰收。昨天下的套子,可能会有几只兔子收获。当然如果运气再好一点,套中一只傻狍子,那么就能一饱口福了。

    雪已经下了一天,不过还好,飘得都是小雪花。地上也没积上太多的雪,毕竟现在地气还热,只要雪一停,就会化成一滩烂泥。

    不过等到这入冬的第二场雪一下,那巴掌大的雪花就会铺天盖地的砸下来,用不了多大功夫,整个山川田野都会蒙上厚厚的一层积雪。并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那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窝在屋子里,听着雪花落下的声音。那个时候就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寂人踪灭!

    这大雪一但封山,最少几个月都会不见人影。再说这个交易中心里干净的就像是狗舔过,也没啥好偷的。最低零下三十多度的低温就是最好的安保措施,没有谁会不长眼来这里偷东西。为了一些破烂把命搁这里?没人会这样傻!

    收获还不错,十几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被牢牢的套着。不管它,先看看兽道上的套子。如果没有什么被套中,那么罗根走的时候就一定要把那些机关给去掉。不然的话,万一伤到人,那可就麻烦大了。

    葛爷的手艺永远是那么棒,单凭一颗小树和一根钢丝,就是一个很完美的机关,飘落的雪花又抹去了所有的气味,这掩护简直就是完美。

    初冬的小雪来得快,去的也快。

    昨天还是乌云满天,今天就是万里无云晴空万里

    往日苍茫的大山现在则是被雪给覆盖。不过还好,现在的雪不多,也就树梢上有了那么一点。不过就是冷,冷的人心颤。

    顺着那条兽道,葛爷和罗根基本上没啥发现。除了拆了几个兽夹子外,别说陷坑了,就连套子也没见几个。等到了中午的时候,葛爷停了下来。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早已经是疲累不堪。

    “不能再往前走了,前边那山梁下边有群野猪,那群猪羔子大冬天没吃的早就饿的嗷嗷叫。咱们就一杆枪,根本就不顶用,太危险了。”葛爷喘着粗气说道。

    “行,咱这就走!”罗根低声说道。

    刚要转身离去,却被葛爷一把攥住了手。

    “走不了了,记住,等下那猪羔子冲过来,一定不能慌,一乱了神,被撞上的话,不死也残!”

    不怪葛爷这样说,因为那只野猪实在是太大了。

    普通的野猪一般能有个两百公斤就已经能当上猪王,但是这一只明显要比普通的野猪要大得多。黝黑发亮的毛发,身体两侧大片大片的干涸的松脂。两只獠牙最少也有将近十公分露在嘴外,一旦被撞上,肚子都能给豁开了。

    “葛爷,这大公猪最少也有五六百斤,等会我引它,你瞅好了就开枪。”

    “不成,这一不留神就死定了。”

    “来不及了,就这么定了!”

第四十六章 箭镞 (下)() 
    罗根这个时候站直了身体,两只手臂张开不断的挥舞。张着大嘴,朝着那只野猪啊,啊的大声挑衅着。

    山林中动物很多,但是有两种动物不敢惹。第一就是黑瞎子,跑得快,能上树,会游泳,独行的猎人遇上之后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定了。第二就是落群的大野猪,这家伙脑子里只有一根筋,一但确定目标,那就必须只有一个躺下去才行。

    今年雪来得早,这只大公猪明显是已经饿得不行。看见人之后,已经顾不上危险,一低头就直接冲了上来。

    没见过野猪冲击的人,根本就不会想到也住在发动攻击的时候会有多猛,速度有多快,就那么几十米的山路,对于狂暴的野猪面前,更是眨眼即到。

    “轰”

    葛爷的枪响了。

    但是,在这样近的距离内,号称百发百中的葛爷,竟然罕见的失手了。这也是没办法,毕竟葛爷的年纪大了,又走了这么远的山路,早已经是身疲力乏,端枪的手都不稳,射不中也情有可原。

    不过,罗根则是危险了。他还不能直接躲开,毕竟葛爷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万一这野猪直接变向,那么葛爷只有死路一条!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在野猪即将冲过的时候,罗根急忙的闪到一边。一伸手就抓住了野猪的鬃毛,脚一踏地,直接就翻身而上。使劲一扯野猪的耳朵,硬生生的把野猪冲击的方向扯往了另外一边。

    很难想象,骑在狂暴的野猪身上是个什么样的感觉。罗根这个时候就觉得自己就要死了,因为胯下的野猪被猎狗咬住了卵蛋,剧烈的疼痛使它已经是彻底的发了疯,嗷嗷叫着狂蹦不已,并且还闷着头四处乱撞。

    没有在山林间呆过的人很难想象一件事,那就是骑在一头大野猪身上乱撞是个什么样的感受,满山的荆棘,无处不在的葛针,锋利的碎石以及横倒在地的枯木,这些东西平时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现在却都成了要命的杀手。

    更不用说,距离这处并不远的地方,是一个小山崖,大概也就是个十米高。平时无所谓,划拉着就下去了。但现在和野猪这样横冲直撞的冲过去,那十米高的高度,即便是下边有树木拦着,这样直接跌下去,虽不致死但是残废的可能性非常高。

    这时候已经不是在拼耐力了,毕竟一个人在这方面无论如何也拼不过野兽。左手死死的扯住野猪脖子上的猪鬃,右手直接就从裤腰上拔出了一把攮子。这玩意还是葛爷送给他防身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枪上的军刺,反正锋利的很,外加刀身上两道深深的血槽。平时葛爷不让用,今天上山了才带着,没想到第一次使,对象却是一头野猪。

    野猪的身上不能捅,那厚厚的松脂就像一幅铠甲,累死罗根也捅不进去。反手握柄,直接就一刀子攮进了野猪的咽喉,再向右使劲一扯,一道巨大的血口就出现在野猪的脖子上,血如泉涌。

    野猪算是彻底的疯了,叫不出来,只能哼哼的嘶吼,然后就闷着头向着丛林就冲了进去。葛爷这时也赶紧收枪,迈开腿追了上去。

    罗根这个时候才知道野猪疯狂的时候有多厉害,脖子上被划开那么一个大洞,换成人早就凉了,更不用说连卵蛋都被猎犬给咬了下来,两处致命伤受创的情况下,还能驮着他在密林中跑那么远。

    不过罗根的运气不好,就在野猪将死,速度已经降下来的时候,好巧不巧的掉进了一个大烟泡子里。好在这片沼泽干了不知道多少年,水早就蒸发了个干净,只留下厚厚的枯枝烂叶还有天知道有多厚的烂泥。再加上每年雪化成水冲走了一部分,天长日久之后,这种地方地儿就成了山里人常说的鬼坑。

    其实倒也没受啥伤,除了屁股会被摔的疼的不行之外,身上却都是好好的。罗根也不急,毕竟葛爷就在外边,刚才杀猪实在是累坏了,趁着葛爷还没来,就好好的休息一下。毕竟有头这样大的野猪等会还要靠自己给弄回去。

    看着肥大的野猪,罗根也是忍不住一阵的兴奋。这可是好东西啊,别的不说,野猪肉炖酸菜,再配上一壶老酒,那滋味,美得很啊。

    只是,刚才野猪临死前蹬出来的是什么东西?

    乌七麻黑的,好像是个长条状的东西。

    拿起来擦去付在上边的泥巴后仔细的看了一眼,却发现是一个打磨很完美的攮子,两侧的锋刃上边还有着刻上去的字,虽然很整齐,只是刻的歪七扭八的,不甚美观。

    只是这个攮子的样式看起来很眼熟,葛爷的小屋子里有一张弓,不过用于长时间没有用,早就变得草糠不堪。不过箭镞到还是留着,手中的这个攮子如果缩小的话,就和那些箭镞的样子一模一样。

    可是手中的这个东西如果是箭镞的话,那么使用这种箭镞的弓该有多大?

    两层楼那么高吗?

    至于材质?罗根用手掂了掂,比铁制的沉。还有一点就是,虽然不知道在这大烟泡子里埋藏了多少年,但是看起来依然好像锋利得很。随手捡起一根木棍,轻轻一划,就被削下来一长溜的木皮来。

    这是好东西啊,葛爷给的那把攮子明显就是三八大盖的刺刀,整个下来半米长。罗根平常的时候都用不上,说是葛爷害怕罗根和人起争执,万一到时候年轻人脑子发热,掂着捅上去的话那人可就死定了。

    搓掉泥灰之后,罗根又发觉这根攮子的不凡来。因为在阳光下,通体漆黑无比不说,主体的身上竟然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花纹,而且两边的锋刃到现在为止依旧雪亮无比。如果是古物的话,那正好,邢杰这小子最近不就是在倒腾这些东西吗?让他帮忙掌掌眼,没准还能换上一笔钱。

    葛爷和罗根怎么把野猪弄回家去的,略过不提,只是两个人都累坏了,毕竟这头野猪实在是太大,太沉。葛爷的年纪也在那里放着,大部分还是罗根给拖回来的。

    烧热水,去猪毛,一刀子捅进去,顺势一划拉,整个猪的内脏就哗啦啦的流了出来。猪心猪肝猪腰子,这都是好东西,只是味太大,做好了是美味,做的差了,连狗都不吃。至于剩下的那些肠子,自然由葛爷操持,只要细细的用面粉搓了,然后拌上辣椒爆炒,绝对是下酒的好菜啊。

    猪头不能动,那是要敬神的。剩下的野猪肉,自己留上一半,剩下的罗根就会送到镇子上去。那里还有几个葛爷的老伙计,关系都不错,对待罗根就像是自己的亲孙子。人家对自己好,罗根自然涌泉相报。

    去掉猪头,然后一斧子就照着脊椎劈了下去,几声脆响,一头大野猪被分成了干干净净的两半。

    精肉要分好,不用管保不保鲜,这极寒的天气可比什么冰箱要好使的多。大块的肉和酸菜一起炖上,那锅中的汤奶白奶白的,喝上一口,浑身舒坦,在这寒冷的季节里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把猪肉给分好,装到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上。罗根骑上之后,就吱呀吱呀的向镇子中赶去。去黄爷家中淘换好菌子,没有什么比野猪肉更好的东西了。

第四十七章 两个选择() 
    “老罗,这菌子真的不错,黄爷那里淘换的吧。”

    “这时节整个吉文镇里除了黄爷那里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谁那里还有这样的好货?别整那虚的,来不来?我前两天弄了头野猪,味道好得不行。”

    “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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